第四十三章 我能做你的女朋友嗎?(1)


  「林麗麗,有什麼處理不了的再跟我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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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闆,你真要回縣裡讀書啊?」都開了公司,還回去讀書,林麗麗一臉蒙圈,不得不提醒小老闆:「老闆,目前咱們公司在初始發展階段,你~」

  「學業要緊。」

  「鵝鵝鵝~」

  「耀仔,走了。」

  安排好,陳景旭給人的感覺就像退居幕後,帶著林耀仔回家。

  林耀仔:「景旭,唔讀書都無所謂啦。」

  「唔讀書點有文化,俾你帶薪讀書,走了。」

  「甘都得?」

  上幾個星期是帶薪休假,這一次是帶薪讀書,林耀仔眉笑顏開:「走咯走咯。」

  「八月末,入秋了啊!」陳景旭坐火車上,看著窗外的風景,這個夏天過的真快,短短几個月,陳景旭從幾十塊的本錢發展到超百萬身家,這要是傳出去恐怕掀起驚天駭浪。

  回到遂縣。

  還是家鄉的空氣新鮮啊(心理作用)。

  「一片坑坑窪窪。」陳景旭琢磨著買下這片地皮,未來全豐廣場就是在這個位置,一度成為縣內最繁榮昌盛的地段。

  「再把附近的地皮全部買下來~」陳景旭饞了,圈地什麼的,也沒有必要跑那麼遠,只要是黃金地段,縣城地價的升值空間並不輸於一線城市。

  前提是你能提前知曉哪個位置是黃金地段,然後坐等拆遷。

  一夜暴富的可能,觸手可及。

  「旭哥!!」

  妹妹曉雨見到陳景旭回家很開興的,這段時間給她買了好多好多禮物跟新衣服,想要什麼,只要開口就沒有得不到的。

  「爸媽呢,在哪裡租房子?」因為要建房子,所以他們家臨時搬出去,讓建築工折騰,妹妹曉雨一個人接他。

  曉雨:「在狗仔家住的那裡。」

  「狗仔?」

  陳景旭才想起有個玩伴叫狗仔,比陳景旭大一圈。

  玩了裡面,狗仔就搬家了,還有一個叫成龍,跟那個影視名人藝名一模一樣。

  好久沒有見過他們了,談不上想吧,未來他們也沒有過多交集,還有文偉鋒,文思文,文思傑,上了初中就沒有見過幾次面了。

  「媽,我接到旭哥了。」

  「甘就快滴洗洗手食飯。」

  雖然有錢了,但父母習慣了粗茶淡飯,所以沒有買什麼,以前陳景旭煎個蛋就又一頓了。

  「媽,租的房子有點小啊,還有有這麼多家私。」

  「將就湊合,另外給你跟哥也租了單間。」

  「行。」

  陳景旭摸進房間,他的書包書籍都在房間桌架上整整齊齊擺放著,肯定是老爸弄得,用母親的話說,只有他才有這樣的閒工夫。

  「景旭,你睡上鋪。」上下床,陳景旭上初中,陳景興上技校,是縣裡面的技校,學數控工具機專業。

  沒辦法。

  英語只會ABC,數學函數又不懂,只能進技校學習一技之長。

  陳景旭想起來了,初三畢業前家人給了他的人生做選擇,當兵還是讀技校。

  毫無疑問,因為怕辛苦選擇了繼續讀技校,現在想想挺後悔的,早知道就選擇當兵了。

  有個台詞不是這樣講的嗎,當兵後悔三年,不當兵後悔一輩子。

  陳景旭躍躍欲試,這一次如果有時間,他想選擇當兵。

  「哥,是你想要上技校,還是媽讓你上技校的,高中考不上嗎?」陳景旭爬上鋪上,很好奇這個問題。

  「考砸了,數控是我想學的。」

  「原來是這樣。」

  「哥,你在看什麼?」

  「故事會。」

  「呃呃,我還以為你在學習呢,看什麼故事會?」

  「給一本你看。」

  哥把一本故事會甩給陳景旭,故事會,沒有小說網站前寫的小說都是以書刊,報紙,出版,故事會的形式進行的。

  陳景旭清楚未來有很多火的一灘糊塗的小說,如果提前複製出來,那豈不是可以成就大神?

  斗羅大陸,斗破蒼穹,誅仙,將夜,仙逆,神墓,邪神傳說,吞噬星空,壞蛋是怎樣煉成的,等等等等~

  整一部出來,陳景旭分分鐘在未來的小說界封神啊!

  可惜陳景旭只能記得大概,細微到每個段落他辦不到啊。

  沒辦法,他是人腦並非電腦,回來也沒有攜帶幾十個G的內存,所以陳景旭想要封神,他成瘋神還差不多。

  「旭哥旭哥。」

  「乜事?」

  「俾封信你,有人俾你情信哦。」

  「是咩?」

  陳景旭把故事會放一邊,接過信,這是一封遺憾的信。

  曾經的曾經他因為尷尬,把一封信撕毀了,導致成了青蔥歲月的遺憾。

  致陳景旭。

  現在的你一定很忙吧,幾次到你家找你都找不到你,跟你妹妹曉雨打聽你,聽說你上了廣城,你要好好照顧自己哦,不准忘了我。

  不知道我對你的感情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是一見鍾情還是日久生愛?不過現在這些都已經不重要了。

  因為你的影子已經深深的在我心裡紮下了根,你知道嗎?每次遇見你我的心總會跳的很厲害。我期待著你對我說話;期待著你對我微笑,仿佛你的言行帶著一種神奇的魔力,總會讓我感到一種莫名的滿足,這大概就是愛吧,我常常這樣想。

  看到別的女孩依偎在男友身旁在公園裡幸福的徜徉,我就會想有一天我們是不是也會像他們一樣在這裡談天散步?那樣的話我該是多麼的幸福啊,我這樣是不是很傻?

  好幾頁紙。

  陳景旭很認真的看完,最後一頁,最下方,鄭景碧留。

  毫無疑問,這封情書是鄭景碧寫給他的:「要不要回呢?」

  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

  陳景旭不準備回了,因為根據劇情發展,鄭景碧會擁有一個更好的生活。

  而且陳景旭也沒有辦法承諾她什麼,因為心裡有人了。

  還有一頁啊。

  於千萬人之中,遇見你要遇見的人,於千萬年之中,時間無涯的荒野里,沒有早一步,也沒有遲一步,遇上了就要爭取:「陳景旭,我能做你女朋友嗎?」

  這才是情書里最後一段話,也是最重點的一句話。

  我能做你女朋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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