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匡人?不,誆人。


  隋伯安見司匡沒有立刻回應,頗為得意,笑吟吟的,朗聲:「汝既攜帶佩劍,也算是有一定見識的人,理應知曉大漢律令。乏徭者,依大漢律令,捕捉之後,一律以充謫戍,終老屯戍。」

  他指了指窩在牆角,一動不動的仲阿於,冷笑,繼續說道:「汝即便今日救了他,也無法更改其犯罪之事實。識相點,老老實實待著,別多管閒事,否則,吾二人,以同黨之罪,將汝拿下!」

  「呵,多管閒事?吾可不這麼認為。」司匡哈哈大笑,站了起來,左手依舊搭在佩劍上,緊緊握住劍柄,聲音朗朗,「既汝二人希望談論法律,那吾便成全爾等!」

  他用力甩了甩右袖,指著破舊木門,高呼,

  「汝二人雨夜前來,在未出具任何通緝文書的情況下,公然毆打大漢百姓,此當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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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汝言吾為同黨,吾認為,此乃謬論!據大漢律,如遇惡徒,百步之內,見人不救,當貲二甲。汝二人毆打他人之行徑,誰能證明不是惡徒?鄙人也是按照大漢律辦事!」

  司匡說完,咧嘴,笑了笑,瞅著烤火,一言不發,看著熱鬧的四個人,微微拱手,「諸君無動於衷,可是想等官府通緝,從而繳納罰款?」

  「這……」

  烤火的四個大漢面面相覷,皆冷不丁地打了一個哆嗦。

  臉色驟然大變,紛紛站了起來。

  差點因嫉妒之心,誤了大事!

  漢承秦制。

  秦確實存在見死不救的罪名。

  無論如何,在這兩位不速之客出具身份證明之前,根據打人的性質,可以劃分進惡徒行列。

  坐在地上的四個人互相對視,同時點頭,做出了一個決定。

  摩拳擦掌,走到牆角,把準備繼續毆打仲阿於的張覺歷圍了起來,令其動彈不得。

  「伶牙俐齒,厲害!」隋伯安眯著眼睛,注視著司匡,誇讚了一句。

  僅僅一句話就調動了場中的其他人,遇上懂法的硬茬子了。

  不過,他並沒有生氣,而是揮揮手,示意張覺歷先退回來。

  此地空間太小,雙拳難敵四手,他不想爆發衝突。

  待同伴來到身邊,他才開始反擊。

  只見隋伯安右手伸到右肩的位置,捏著一根與衣服同色的繩,猛地一拽。

  「沙!」的一聲。

  接著「咣啷」聲傳來。

  他背後固定在身上的灰色布袋落在地上。

  隋伯安當著眾人的面,蹲下,在裡面翻找。

  不一會兒,兩塊A4紙大小的長方形木板被他取了出來。

  木板中央有一個合併的凹槽以及兩個手腕大小的圓形空洞,而兩側則各有一個中指粗細的小孔。

  他站起來,高高舉著,在手裡晃了晃,似乎在顯擺。

  沉聲,「吾二人雖出來匆忙,並未攜帶任何文書,但卻帶了捉拿犯人時,使用的梏!」

  其與司匡對視,聲調抬高,詰問,

  「除了官吏,何人有梏?」

  司匡看著隋伯安手裡的那個玩意,忽然笑了,斜著頭,一字一頓,反問,「誰規定普通人不能有梏?大漢律令可沒規定庶民持梏犯法吧?」

  在一旁休息的張覺歷忍不住了,出言呵斥,「強詞奪理,黎民要梏何用?」

  「這汝就管不著了,萬一人家有特殊的愛好呢?」司匡攤了攤手,努努嘴,聳聳肩,表現出一副無辜的模樣,「若汝二人無法自證身份,最好老實點,否則,別怪吾等拔劍相向!」

  張覺歷瞅著被眾人圍起來保護的仲阿於,又瞥了一眼絲毫沒有退意的司匡,附在同事耳邊,詢問:「伯安,現在該如何是好?」

  隋伯安冷靜地揮揮手,「毋慌!吾二人有傳信!只要和姓仲那小子傳信的戶籍地對上,足以自證身份!」

  他轉身,雙眸一轉不轉,死死地盯著白髮舍人,左手將佩劍拔出來三公分,右手化拳,敲了敲案幾,「咚咚」聲過後,高聲,

  「店家,吾三人的傳信內容,可有相似之處?」

  「呃……有!有!戶籍地相同。」老舍人神色惶恐,腰佝僂得更加厲害了,急忙回答。

  隋伯安滿意地笑了,轉身,瞅著房間裡幾個多管閒事的傢伙,壓低聲音,淡淡地說道:「怎麼樣?現在可以了吧?若不是捉拿罪犯的官吏,何人會出東郡,過黃河泛濫之地,行數百里,至此捉人?」

  乍然,他臉色變得猙獰。

  指著四個圍住仲阿於的人,警告,「立刻回到原來的位置坐下,否則,將爾等以同黨罪一併捉拿,送於邊境,抵禦匈奴!」

  「這……」

  那四個大漢再次面面相覷,神色苦楚,猶豫不決。

  其中一個人沉吟半晌,說道:「回去吧,反正吾等將趕路離開此地,即便官吏追究見死不救,也犯不上因為這種小罪,四處捉拿。」

  另外三個人無奈地嘆了一口氣,互相稱好,回到原來的位置,重新坐下,圍著火盆,低著頭烤火,似乎離開了這個爭鬥之地,

  隋伯安輕蔑一笑,視線移動,冷視司匡,「小子,汝可還要多管閒事?」

  「好吧,吾暫且相信爾等身份。」

  司匡嘴角下垂,臉上佯裝害怕,心底卻策劃著名嚇唬人的手段。

  劉徹封的匡人,雖然字面上是匡扶漢室的匡,但只要稍微變通一下,變成誆人的誆,也不錯。

  匡人?

  (×)

  誆人?

  (?)

  誆人是一門學問,必須謹慎進行。

  雖然六百石的權力擺在那,天晴了,只要讓袁丁快馬加鞭前往魯縣,不出兩個時辰,自己就能喊五百士卒過來。

  但這太麻煩。

  如果可能,他更希望直接效仿孔武對付孔安國的手段,「先禮後兵」、「以德服人」。

  想到這裡,司匡用右拳抵著嘴巴,咳嗽幾聲,清了清嗓子,仰頭,面色平淡,朗聲:「汝二人既為濮陽官吏,理應懂法吧?」

  「略知一二!」張覺歷哼了一聲。

  「那好,吾且問,若仲阿於是被三老、薔夫乃至縣令所冤枉,爾等可知後果?」

  隋伯安譏諷著,「縣令秉公執法,三老德高望重,沒有冤枉一說。」

  司匡呵呵一笑,右手突然拔出佩劍。

  指著二人的鼻子,「是否冤枉,爾等心知肚明。」

  頓了頓,

  警告:「依大漢律令:鞫獄故縱、不直、及診、報、辟故弗窮審者,死罪,斬左止趾為城旦,它各以其罪論之。」

  「爾等明知仲阿於之冤屈,卻不協助,反而助紂為虐,識相點,快些回去辭官吧,否則,一旦上面追究起來,下場會比乏徭還慘!」

  「無稽之談,什麼狗屁法律,吾沒聽說過。」隋伯安翻了個白眼,惡狠狠的啐了一口唾沫,「何人告知於汝?別以為隨意編造一條法律就能把吾嚇唬住。」

  司匡:「???」

  這貨剛才說什麼?

  大漢司法二把手認同的法律,是故意捏造的?

  膽子夠肥的啊。

  見司匡在發呆,張覺歷握緊拳頭,歪著嘴,對著空氣揮了幾下,「小子,哪怕真的有這條法令,也要有人肯追究才行!吾二人效忠濮陽縣,縣令公除了東郡郡守之外,他郡,無權管轄。」

  「長安是否擁有管轄的權力?」

  「這自然有!」

  「那正好。」司匡眨眨眼,對著未央宮的位置拱手,「吾需與仲阿於的目的地相同。若汝二人不收手,吾便替他前往魯縣孔府,拜訪奉祀君,請其出面,上訴於長安。」

  「汝也要去孔府?」隋伯安臉上的笑容一下子凝固了,眼神如同鷹隼一般鋒利,「覺歷,今日恐怕要麻煩一些,再帶一個人會濮陽了。」

  「無妨!一個與兩個,並無區別。」

  這兩個來自濮陽的官吏神色變得兇狠。

  右手摸著佩劍,「唰!」

  同時拔出來。

  與司匡刀劍相向。

  一時間,房間中忽然靜得可怕,只有窗外的雷雨聲,怕打著對峙雙方心境。

  地上四個烤火的男人見架勢不好,不得已,再一次開始遷移。

  這一次,他們全部跑到櫃檯後。

  儘管老舍人抗議,鬍子一顫一顫的,還是被擠在了最裡面。

  他們全部蹲下來,僅僅露出來一個頭,眼冒精光,瞅著即將發生的鬥毆事件。

  漢人不怕見到血。

  鬥毆見血才刺激!

  「家主,這兩個字宵小之徒交給屬下就好了。」

  「不必汝靠後,吾自己來!」司匡一邊做著頭部運動,一邊笑嘻嘻的,「吾今日便要效仿孔公,來一次以理服人!」

  說完,便獨自上前。

  「諾!」

  袁丁持佩劍,注視著,隨時準備營救。

  「以一敵二,汝以為自己是楚霸王?」隋伯安桀然一笑,「覺歷,同上!死傷毋論!」

  「好!」

  張覺歷挺著猙獰的面龐,持著劍沖了上來。

  隋伯安緊跟其後。

  「殺啊!!」

  戰鬥爆發了。

  「砰砰!」

  「嘭!」

  「咣咚!」

  ……

  三分鐘後。

  在眾人目瞪口呆的注視下,司匡拍了拍身上的塵土,伸了伸懶腰,睡眼惺忪,打了一個哈欠。

  用腳踢了踢躺在地上、呼吸微弱,昏迷不醒的兩個濮陽官吏。

  對袁丁揮揮手,「把他們兩個人綁了,睡覺!」

  「諾。」

  司匡一邊往回走,一邊呢喃自語,

  「怪不得孔武喜歡以德服人。」

  「果然,用了『德』之後,房間裡安靜多了。」

  「看來以後要多練一練以德服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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