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許顥覺得現在的生活沒什麼不好,緋歌也覺得奶娘發揚舍已為人的精神給她選的這條路也不算太糟糕。
雖然這過程有些坎坷。
又是被換,又是被拐,最後跟著拐子來了一場說走就走的自由行後還被賣身為奴了。
╮(╯▽╰)╭
坐回馬車,緋歌便歪著頭靠在車廂壁上不想說話了。
每年這個日子,緋歌的心情就跟冬日裡的天氣一般。
多雲轉陰,北風獵獵。
再加上緋歌因為上次的事對觀音廟這類兇案現場從心底牴觸,一進去就神經緊繃,生怕再出現某種不可言說的意外。這會兒從觀音廟裡出來,人放鬆的同時,也有一瞬間的疲憊。
緋歌平日說說笑笑時,看著特別的平易近人好說話。這猛然來個面無表情,竟讓人不敢放肆。
跟車的婆子就坐在緋歌旁邊,見緋歌上了車也不說話,車外的車夫還在等著緋歌的指令,總不好叫馬車一直停在廟門前,於是只得硬著頭皮輕聲問道:「緋歌姑娘,咱們接下來去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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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子也想不明白她為啥會拘謹,半晌後將這個歸於上房二等丫頭的氣勢上了。
轉過頭看了一眼說話的婆子,緋歌見時辰還早,便又讓車夫載著她去街市上逛逛。
元春是大年初一的生辰,離她生辰也沒幾天了。哪怕在榮國府的這一兩年的時間裡做的針線活比她在現代一生做的都多,她的女紅也是出了名的『獨自美麗』。所以旁的丫頭準備送自己做的針線時,緋歌就只能另想辦法了。
其實就算緋歌女紅好,她估計也不會將自己做的女紅送給旁人。
一針一線,點燈熬油的,好不容易繡出來了,你還讓她送人?
嘖!你咋想的。
所以她要送元春點什麼呢?
元春現在享受的待遇是賈敏未出嫁時的標準,吃喝用度都是精緻再精細的。
而且有王家和薛家這樣的親戚,元春自小就不缺好東西。
好東西見的多了,眼光也高了。所以緋歌準備另闢蹊徑了。
記得原著里,探春就曾托寶玉買什麼柳枝編的小籃子,膠泥垛的風爐和整竹子根雕的香盒的小玩意。
所以緋歌準備先從這上面入手。
不值幾個錢,回頭再挑個好一些的匣子仔細包裝一回,也是不錯的一份禮。
等到了街市上面,人來人往的,緋歌便拿起出門前就放在車上的披風,兜頭帶帽的披在身上。
帶上帽子,本就只有巴掌大的小臉更遮了大半下去。不說話時,除了身型能看出來還是個小姑娘,其他的都遮住了。
將臉什麼的遮住,也是給自己減小風險和麻煩。
香菱的遭遇,緋歌不想經歷。而且相較於金陵,京城這地界上,一塊牌匾掉下來都能砸中幾個皇親國戚。真要是遇到個喜歡**的,不用強搶民女以榮國府的作風估計都能直接將她打包送過去。
說不準回頭提起她時,還能罵她一句攀高枝去了。
整理了一下身上的披風,緋歌不禁又開始走神起來。
身上這件灰鼠披風是剛入冬那會兒元春穿了小,便賞了緋歌。往日在府里院子裡走動,很不需要穿這個。今兒本就是陰天,又知道自己會在外面呆許久,怕將自己凍出毛病,這才帶了出來。
就這樣的灰鼠皮子,當年在睿親王府的時候哪會送到她跟前。她記得她的那間像宮殿一般大的臥室里,鋪了好多火紅色的狐狸皮子,純色的銀狐皮子和金銀肷在地上。讓剛會爬的她滿地爬著玩……記憶里最讓緋歌印象深刻是用jinsihou皮做的那條襁褓。
奢侈的叫緋歌肝顫的同時,還特別慶幸她老子沒將滾滾也剝了皮……
這特麼要是放在現代,他們父女倆都得被地球人的唾沫淹死。
不,說不定在淹死前就會被人打成『馬賽克』了。
╮(╯▽╰)╭
逛了一會兒,眼瞧著到了午時。緋歌也沒想著回府里,只在外面找了家小館子,三人在外面隨意對付了一頓。
緋歌今日食素,只點了碗素麵。不過她吃素卻沒虧待另外兩個人,畢竟是榮國府的家奴,這會兒不給些甜頭,回去又怎麼會給緋歌宣傳呢。
那廟裡的燈總不能白點吧。
飯畢,又喝了碗茶,坐在那裡聽館子裡的說書先生說了一會兒前朝發生的民間奇聞這才抬腳離開。
馬車跟在身後,緋歌帶著婆子在街面上挑東西。挑了兩三件樣式還算精巧,做功也細膩的小玩意後,緋歌看著攤子上的小不倒翁玩偶眼珠子轉了轉,揚唇笑得歡快。
「老伯,這個不倒翁是您自家做的,還是從哪上的貨呀?」
「姑娘說笑了,這些都是老漢自己做的。姑娘相中什麼,只管挑來。」
聞言緋歌便笑著說她想要兩個底座兩尺左右的大型不倒翁,問他能不能做。
「這有何難,老漢就是吃這口飯的。姑娘什麼時候要?」緋歌那一身一看就是富貴人家出來的。老漢不敢直視緋歌,只笑著說了要先交定錢。
「自然是越快越好。定錢不是問題,只做工千萬要精細……」
緋歌想做兩個大型的不倒翁底座,上面再做個支架,將人固定在上面弄個真人不倒翁玩。
這東西看著新奇,又逢過節,名義上送給元春,她們這些小丫頭們也玩一玩。
正好過年熱鬧熱鬧。
說了自己的要求,放了定金,又叫車夫帶著那婆子送那老伯回家,也好認個門。
等婆子和那車夫一道走了,緋歌才轉身去了路上紙紮店買了香燭紙錢。
當年權傾天下的睿親王,如今他的女兒祭拜他都要小心翼翼,說來何其可悲可笑。
早起拎了一籃子的點心果子,都供在觀音廟裡了。如今買了香燭紙紙後,緋歌又去一旁的點心鋪子買了兩樣點心。
拎著準備好的東西,緋歌開始挑不起眼的小路走。
一邊等著天色暗一些,一邊尋找十字路口。
蘇家給先人燒紙錢的一些習慣和這個時代很像,如果不能去墓前,就必須是在天色暗下來以後挑個十字路口進行。
要在地上畫一個留有出口的圈,然後將紙錢和供口放在圈子裡燒掉。
按規矩,紙錢的第一張錢上還要寫上『收款人』的籍貫和姓名,否則那邊是絕對收不到錢的。
出門前,緋歌就將一塊畫眉用的銅黛放到了荷包里,回頭用銅黛做筆寫上籍貫和名諱便可。
下晌有些陰天,似是要下雪,所以不到申時,天就暗了下來。
緋歌在路口轉悠的時候,路過一間酒肆,還進去打了兩斤酒,一路拎著到了早先踩好點的十字路口。
寫名字,畫圈,擺上供品,再點著第一張紙錢,用著比往日低不少的聲音輕輕的喚了聲『父王』。
緋歌買了好多的紙錢,每燒一打都會喚一聲『父王』。聲音很輕,卻帶著不容忽視的哽噎。
早知道會有這一天,您當初怎麼就不造個反呢。
人真是很奇怪的一種生物。
明明只是相處了不足一年的時間,可這位『父王』在她心裡的地位卻不低。
他很忙,每天都要見很多的人。不過只要他在王府,都會叫人將緋歌抱到跟前。
緋歌也乖,不哭不鬧。被抱在懷裡聽著此生的父親說著那些她記不住的地名也沒聽過的人名。
有的時候看看那些來來往往的人,聽聽他們的說話聲也能睡得香甜。
食金咽玉,金枝玉葉,她是王府唯一的子嗣,自出生便受著獨一無二的寵愛。說一句掌上明珠,都不足以形容睿親王待緋歌的珍視和舐犢情深。
紙錢快燒完的時候,緋歌突然發現不遠處站了幾個人。火光映照下,彼此的容貌穿著看得一清二楚。
緋歌哆嗦了一下,慌亂間想起這些人洽好是那日在觀音廟裡遇到過的其中一支人馬。
低下頭,借著身上披風的掩飾,緋歌又故技重施的吹起了氣哨。
這一次,她只吹了一陣風,也只是將她自己吹跑了。
其他人仍然留在原地,怔怔看著一陣風后就消失的人和地上那未燃盡的香火……
這風真真是邪門了,難道是王爺天上有靈?
今日是睿親王的祭日,為了找到真正的小郡主,九星旗的人這兩天一盯著各大紙紮鋪子和城裡城外的寺廟庵堂。
好在緋歌是打發了賈家下人,獨自一人買紙錢香燭的時候被人發現的蹤跡,不然她就是回了榮國府估計也得被人找到。
緋歌摸了摸臉,今天之後幾年內她都不會再出府了。
繞了些路,又從一處後牆翻進榮國府,緋歌才鬆了一口氣。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衣裙,緋歌剛往前走了幾步,便聽到牆角有人在說話。
在直接走出去和躲一會兒在出去之間,緋歌果斷選擇了後者。
蹲下來,小心貓好自己,緋歌雙手放在身前小心的搓了兩下。
這天真冷誒。
「你婚事……真的定下來了?」
一個略微有些耳熟的男聲響起,緋歌還在想這人是誰時,一個更熟悉的女聲也響了起來。「你巴巴的打發人叫我出來,就問這事兒?」
「怎麼就定了他?那我們,我們。」那男人聽了這話,明顯有些氣急敗壞,似是想說什麼,卻什麼都說不出口。
到是那女聲,仍舊嘴巴鋒利,不改本色。「別我們,我們的。誰和你是我們呢。」說出來的話,還帶著些嬌蠻和委屈。
緋歌:「……」
原來這麼早就開始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