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詳述監察制度


  關於張既,張瑞有所印象。

  這位賢臣與賈逵、梁習皆是遊戲名人了。尤其在西涼、關中這片文風匱乏的區域,張既那令人驚嘆的政治能力,成為整個涼州地區首屈一指的存在。

  這份設定的歷史根由原於陳壽在《三國志》中將揚州刺史劉馥、兗州刺史司馬朗、揚州刺史溫恢、并州刺史梁習、豫州刺史賈逵、涼州刺史張既等六人合為一傳。

  此六位刺史皆精達事機,威恩兼著,故能肅齊萬里。

  

  同時張既與賈詡、賈逵、顧雍共列魏晉八君子之一。

  這位賢才無論軍事還是政治能力皆與賈逵不相上下。是能夠一人穩定一州的國士。

  張瑞關切的問道:「張既有何履歷?孤舉而用之。」

  「張既左馮翊高陵人也。出身寒門庶族,家中殷富,為人有容儀。年十六,為郡小吏。及關中之亂,棄官入京兆尹,被征為司市監胥吏。」袁渙答道。

  高陵縣即在渭水之北,與京兆尹隔河相望。對張既避關中諸將之難,逃入京兆尹,張瑞並不驚訝。

  思索了片刻,張瑞吩咐道:「張既於平亂有功,升為長安令。遷華陰令司馬朗為京兆尹,令司馬朗安置災民,謹慎防疫。」

  在小小的京兆尹治內,匯聚了曹魏最精達事機的三位刺史。司馬朗主管京兆尹諸多事宜,張既專司建設長安,賈逵專司興修鄭國渠水利。

  以三位有刺史之才的國士治一郡,足以徹底安穩關中,使京兆尹富庶繁華,成為關中之最。

  在處理了京兆尹事宜後,還是要將目光轉回災民。

  說小民頭如韭,割復生。

  豪強世族亦是如此。縱然處死三百餘人,但只要沒有監管約束,下一批豪強、世族還是依舊敢殘虐百姓。

  返回長安府邸之後,張瑞召集了傅巽、郗慮。

  二人籌劃監察制度許久,遞交了冊文數份,在接見董卓使節馬融、胡母班之時,張瑞還曾口述,令蔡琰執筆批。

  遷延近年,若是還不能修改至張瑞滿意,二人也該考慮退位讓賢了。

  待二人抵達,張瑞問道:「監察制度修訂許久,至今還未見終章?」

  二人連忙躬身,頭冒冷汗。

  絕不是二人拖延,實在是遞交的方案,主公一直在批覆新增,二人不得不一次次查漏補缺。

  傅巽先開口說道:「事關監察制度,某以為今日草案,基幹已成,細枝末節可日後再行補充。」

  「嗯。那便詳言之。」張瑞淡淡的回道。

  「監察之重,彈擊是司,所以重耳目之寄,嚴紀綱之任,遂能使台閣生風,貴戚斂手。」

  「今監察一事不歸任何官吏所統,獨為一部名為督察院,受主公親自統轄。其重為主公耳目風紀之司。職在糾劾百官,辯明冤枉,提督各道。」

  督察院不屬於任何人管轄,是張瑞極力主張的。如此才能保證其公正監察的地位。

  否則讓監察官員去監察主官自己的權臣,那想想就顯得滑稽。

  此外還能防止監察官員成為權臣黨爭的工具。明朝中後期,言官、御史淪為黨爭先鋒,將朝堂攪得烏煙瘴氣,觀者無不憤慨。

  吸取了明朝的慘痛教訓,清朝就決定約束御史權力,規定御史對百官彈劾要經皇帝裁決。

  皇帝決定了御史能夠彈劾哪位官員,引而不發的一把利劍握在皇帝手中,會使任何官吏都會對皇帝敬畏不已,也有利於鞏固君主集權。

  傅巽繼續介紹道:「督察主官為左督御史,下設副督御史,以及十三道御史,五科給事中。左督御史與民部中郎、兵部中郎地位相等。」

  「其中十三道御史督查治下郡國。如今只設并州道御史五人,與司隸道御史六人。」

  「為防止御史專權轉變為各州刺史,各道御史數人皆權責明晰。其中有人專司監督學術文教,監都鄉、會試及武舉;」

  「有人專司巡視倉庫,查算錢糧,巡視鹽政、漕運、關稅、屯田。」

  「有人專司考核,會同吏部對官員是否賢能、有無貪黜瀆職違紀等進行監察。」

  「此數人皆有彈劾之權,皆可風聞奏事,密奏主公案前。以期能翦除豪強敗類,正風俗,振綱紀。」

  十三道御史在治所則巡視軍營、監臨鄉會試及武舉、巡視倉場、內庫、長安、輪值登聞鼓、監督朝會。

  外出巡按則代表主君巡守,所按州郡縣官,大事奏裁、小事立斷。

  其實對漢代監察制度的改變並不大。只是將大漢十三州刺史的監察權給詳細拆分,使一州刺史麾下負責各種事務的屬吏,轉化為正式官員。以五名御史代替一位刺史。防止刺史權力過重,從而割據一方。

  各州御史皆不相等,比如司隸道御史便比并州道多出一人,是因為河東鹽場極多,需專設一位御史巡視鹽政。

  甚至日後治下百姓繁榮昌盛,恢復至五千萬人時,十三道御史人數還會增加,翻上一倍,使每道御史多達十餘人。

  此項監察制度與大漢雖略有不同,但已是自古有之。

  但五科給事中則完全是針對征西將軍府如今制度的創新。

  傅巽說道:「針對民部、兵部、將作監、刑部與吏部,設五科,其中主官為都給事中一人,給事中數人」

  刑部與吏部,即司法權與人事權,這份改革十分容易,將法曹與功曹稍微一改便已成型。將作監則將會逐漸改為工部。這些變化大概也就稍改名字,將權力集中,並無太大變故。

  關鍵在於五科給事中。

  給事中一職乃是秦漢時期將軍府最常見的官員,為列侯、將軍、謁者等的加官。張瑞既為將軍也為列侯,按制可以設有多名給事中。

  如今亂世顯著,像劉備甚至可以私設將軍名號,如趙雲的牙門將軍,諸葛亮的軍師將軍。劉表、劉焉更是設置了天子車架、儀仗,都少有人置喙。

  張瑞想設置多少給事中,完全無人會稍加理會一眼。

  「給事中掌侍從、諫諍、補闕、拾遺、審核、駁正百司所上奏章,監察五部諸司,彈劾百官,與御史互為補充。」

  說起來五科的權力似乎比較簡單,不如十三道御史複雜。

  但正是這聊聊數十字,卻給了五科難以形容的巨大權力。可以說五科當中,就沒有彼輩不能過問的事情。

  監察五部百官,審查倉廩府庫,評定五部官員,清查腐敗,風聞奏事,甚至跟在張瑞身邊諫諍、補闕、拾遺。

  五科主官所下政令,如果給事中覺得有違規、逾制或者不妥,亦可封駁至張瑞案前,使五部官員不敢抗科參而自行其是。

  凡治下政務只要彼輩覺得有貪腐、違矩便可以過問調查。

  最後傅巽說道:「御史權重如此,更宜嚴管。凡御史犯罪,罪加三等,有贓從重論,腰斬不赦。」

  整體架構基幹已成,張瑞還算滿意。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