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第29章


  常歲將車鑰匙扔還給林今朝,轉頭便走。

  她走到另一台SUV旁,問正準備上車的季晨曦,「曦姐,再玩兒會兒嚒?」

  季晨曦一隻腳剛踏上車,又放下來,問她,「玩什麼?」

  常歲仰頭一看,看到不遠的商場外亮著美容美甲店的招牌。

  她低頭看看自己的手,最近上班都沒怎麼打理,「去做個美甲唄。」

  「行,我陪你。」季晨曦彎腰跟裡面的付文卓打聲招呼,然後挽著她的胳膊離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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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姐妹在一起,話題難免離不開男人。

  季晨曦靠在美容椅上,想起林今朝今晚的所作所為,忍俊不禁,「你家林今朝壞起來,是真的壞,不動聲色的那種壞。」

  常歲因為不能吸入美甲用品的相關顆粒和氣息,戴著口罩,聲音被口罩過濾掉,聽來平心靜氣,「以後,把前綴,『你家』這兩個字去掉。」

  季晨曦嘖一聲,「他今晚為你爭風吃醋了,你不是沒看出來吧?」

  常歲靠在椅子上不為所動,季晨曦以為她真的毫無察覺,興奮地跟她解釋道:「他一直在給他那個助理使眼色,給萬公子灌酒呢,就是見不得你跟萬公子好唄。啊,沒想到林今朝這麼冷清的人,也會吃醋呢,哈哈,有趣。」

  放在從前,那是季晨曦完全不敢想的事,認識這麼多年,林今朝永遠都是那副雲淡風輕的樣子,好像什麼人什麼事都不能左右他的情緒,整個人沒有七情六慾似的,上流社會最禁慾的豪門公子,非他莫屬了,「不過由此看來,他是真的動了凡心,開始在乎你了。」

  常歲瞥她一眼,「使點壞,就是在乎我了?」

  她太了解林今朝了,他小時候就是這樣,那時候常歲也以為他是在乎,在為她吃醋,以為他是喜歡自己的,於是就這麼一步步沉浸在自己的美麗幻想里,等到表白被拒的時候,美麗幻想就被無情打破了。

  所以,他的這些行為,事實上跟喜歡沒關係,只是他強於一般人的占有欲而已。

  或許只是因為兩人一起長大,他就認為,她這個青梅竹馬是屬於他一個人的。

  當發現她有可能成為別人的,他就開始不適應了。

  季晨曦想了想,「當然也不能完全由這一點就斷定,他對你是男人對女人的在乎,而不是對青梅竹馬,或者同住一個屋檐下的類似『親人』的在乎。所以,就想問問……」

  季晨曦歪向常歲那邊,壓低聲音問,「他最近還有沒有其他什麼表現?比如,跟你示愛之類的。」

  兩人伸著手在做美甲,兩個女孩戴著口罩,專心工作,反正也不認識,常歲也不怕被她們聽到,「他提出,想要做我男朋友。」

  季晨曦震驚的瞳孔大睜,「你沒答應?」

  常歲搖頭,「沒有。」

  喜歡了整個少女時期的人,回頭說要做自己的男朋友,卻拒絕了,這在季晨曦的意料之外,可是以她對常歲性格的了解,又覺得是意料之中。

  她不是那種好了傷疤忘了疼的人,她這種性格的人,要麼愛到極致要麼恨到極致,兩種極端,林今朝既然拒絕過她,給她造成傷害,就不可能輕易好。

  「但他畢竟是你曾經喜歡過的人,換他主動追你的時候,你沒有心動的感覺?」

  心動的感覺?

  常歲口罩上方兩顆漂亮的眼睛眨了眨,「有啊。」

  怎麼會沒有,她又不是真的鐵石心腸。

  譬如他說他只是她一個人的今朝哥哥的時候,一瞬間,她的心是被戳到的。

  「那你不考慮考慮……嗯?」季晨曦朝她挑挑眉。

  常歲沉默片刻,沒有直接回答這個問題,反問:「如果曾經有一個人,天天圍著你轉,突然有一天,他不圍著你轉的時候,你會怎樣?」

  「那肯定是……很不習慣。」下一秒,季晨曦恍然大悟,「你的意思是……」

  常歲點點頭,「沒錯,林今朝現在大概就是這樣。」

  他這個人,是被父母遺棄的孤兒,卻是上天選定的天之驕子,外貌長相和頭腦,都要優異於大多數人,從小到大過得志得意滿,習慣萬人仰慕,突然有一天,那個用盡全力燃燒自己,企圖點亮他的熱情的人,不再圍著他轉,不再以他為中心了,他不習慣而已。

  他現在所做的一切,只是希望常歲像從前那樣喜歡他,以他為世界的中心,而他呢?他未必真的喜歡她,只是一昧要她回到他身邊,像過去那樣乖乖待在他身邊。

  她要在一起的人,除了要自己喜歡,也必須是愛她的,做不到深愛,至少是喜歡,這是最低要求了。

  「啊~」季晨曦突然覺得好像是這麼一回事。

  左手指甲修磨好了,常歲換右手,「不說我了,你先前還說有一件什麼事情要跟我分享?怎麼今晚一直沒聽見你說?」

  「哦哦,對。」今晚光看林今朝和萬公子明爭暗鬥了,季晨曦都差點忘了這回事。

  咳咳,季晨曦突然臉蛋泛紅,眼神害羞地看著她,「我跟付……」鑑於還有兩個外人在,她改口說:「我跟他在一起了!」

  閨蜜的默契就是這點好,不指名道姓,常歲也知道季晨曦口中的「他」是指誰。

  這次輪到常歲震驚了,「你認真的?」

  季晨曦非常確定地狠狠點頭,「是!認真的!」

  「是什麼時候的事?」

  「就上次酒會,我被我爸抓回家那次,你去我家那天晚上,他找上了門,說服我爸媽把我帶走的。那一刻,我覺得他簡直就是我的戰士,我好愛他呀!」

  「然後,當晚你們就決定在一起了?」

  「嗯嗯,他問我怎麼瞞著他關於我家的事,我怕他生氣,我就跟他解釋,然後一心急吧,我就把喜歡他好多年的事說漏嘴了,既然都說漏嘴了,我就乾脆表了個白,心想,這麼多年的暗戀,也終究是要有一個結果。」

  「結果!哈哈!」季晨曦一談到付文卓就幸福洋溢,捧著發燙的臉,「他說他很感動,願意跟我在一起,以後不會再讓我一個人。」

  常歲作為旁觀者,總覺得哪裡不對勁,「你確定,他不是因為知道你是季家大小姐,才突然……」

  同樣的,她的欲言又止,季晨曦也聽懂了,努努嘴佯裝惱她,「你對他有偏見。」

  常歲原以為,只要付文卓慢慢露出破綻,晨曦終究會發現,可沒想到兩人一步步越走越近。

  即便翻臉,她也不能看她往火坑跳,「好吧,說實話,我覺得他很花心。」

  「就因為他長得帥?長了一對多情的桃花眼?」季晨曦反問。

  常歲:「……」

  還是沒辦法在好友面露幸福的時候,說你男朋友試圖跟我調過情。

  「你跟他只接觸過一次,我粉了他九年,認識他七年,近距離接觸了三年。我比你了解他。」

  當季晨曦將這些數字羅列出來,常歲突然無話可說。

  或許,季晨曦是對的。

  而且,她太清楚,當一個人,還是少女的時候,就喜歡上一個男人,這個男人對她意味著什麼。假若當初她還喜歡林今朝的時候,林今朝說要跟她在一起,即便他身上有什麼缺點,即便明知道他根本不喜歡她,她恐怕也是可以接受的。

  愛情有時候就是盲目、衝動。

  她和季晨曦,總要有一個人如願以償吧,常歲笑笑,「好吧,既然是你的選擇,作為朋友,我尊重你。也希望你的選擇是對的。」

  從前花心的男人,為心愛的女人收起玩心,可能性也不是沒有。

  晨曦多年付出,值得男人為她收心。

  季晨曦朝她伸手,常歲將手遞給她,兩人的手牽在一起,她笑彎了眼,「謝謝親愛的。」

  十點,兩人做好指甲,挽手從美容美甲店離開。

  從店裡出來沒多久,季晨曦微信進來一條消息。

  她點開看了後,笑著將屏幕遞給常歲。

  「林今朝問我們什麼時候回去呢,他要來接你。」

  適才指甲做到一半的時候,林今朝打了電話過來,常歲掛斷了,往屏幕掃了一眼,「不要他接。」

  「真不要?」

  「不要。」

  「那我就這麼回他了。」季晨曦剛要打字,付文卓的電話打了進來。

  她眉眼一彎,立即接起,「餵……」

  常歲本來還想在外面待會兒,但是鑑於付文卓催季晨曦回去了,季晨曦又是人在這裡,心早就飛到自己男人那裡去了,只好作罷。

  「你也不用送我了,我打個車回去。」常歲走出商場,就鬆開季晨曦挽著她的手,準備獨自去路邊打個的士。

  「那不行。」季晨曦拽住她,「你坐夜車我不放心。」

  自己這個好朋友的魅力有多大,她還是清楚的,坐上陌生人的車,對方若是見色起意,豈不是危險。

  常歲張嘴想要說點什麼,季晨曦直接拋給她兩個選擇:「要麼,還是讓林今朝來接,要麼,我送你。」

  常歲笑,這兩個選擇放一起,要她選哪一個,不是顯而易見?

  司機將車開到路面,常歲和季晨曦坐進后座。

  SUV開出一段路後,前面司機頻頻掃描後視鏡,「曦姐,好像有車一直在跟著我們。」

  不愧是做藝人司機的,警惕性就是高。

  后座兩人也紛紛留意起後視鏡。

  「會不會是林今朝呀?」季晨曦也就隨口一猜,陷入愛情的女人,腦子裡全是浪漫情節,「說不定他一直在樓下車上等你。」

  常歲定神多看了兩眼,馬上分辨出那是誰的座駕。

  竟然還真是他。

  後邊的勞斯萊斯,就這樣跟了SUV一路,直到駛入常家別墅。

  夜深了,常歲也不留季晨曦,道別後推門下車。

  夜裡風涼,她裹了裹外套,大步進屋。

  家裡保姆們都睡了,家門緊閉,常歲站在門口驗證指紋,身後傳來輪胎摩擦地面的聲音。

  她回頭看了一眼,勞斯萊斯停下,林今朝傾身下了車。

  滴滴幾聲,指紋解鎖打開,常歲推門進去。

  一路穿過客廳,常歲抬腳上樓,身後很快也響起指紋解鎖聲,還有腳步聲。

  然後,就在她踏上最後一級樓梯,手腕被人抓住。

  她回過身,林今朝背靠樓梯扶手,拉著她的手,「生氣了?」

  「鬆開。」常歲企圖松他的手,不料另一隻手也被他抓住。

  他垂眸看著她新做的指甲,之前的貼鑽款,換成了性感的酒紅色。

  「很漂亮。」他讚賞道。

  先前他覺得,明明白淨的指甲,被女人弄得眼花繚亂,毫無美感可言。

  可是當它出現在歲歲手上,他又覺得,是那麼的性感,漂亮。

  他情不自禁想低頭親吻她的指尖,常歲見狀,猛地抽回自己的手。

  林今朝一把將她攬進懷裡,抱得緊緊地,附在她耳畔低啞道:「你知道的,不是車的問題。我看到你對他那麼好,連呼吸都是痛的。」

  常歲推開他,眉眼冷淡,嘴角微微一勾,似諷似笑,「痛著痛著就習慣了。」

  然後,也就會放手了。

  她在瑞士那三年,都是這麼過來的。

  她一個人的時候,甚至連喊痛的機會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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