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感謝不殺之恩
徐陽的書房裡,掛著一幅字,上面寫的是《官箴》中的一段話:吏不畏吾嚴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則民不敢慢,廉則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
每天徐陽都會看上一眼。這是父親徐忠寫下的,已經過去了很多年。每次看到這幅字,徐陽都會想起父親的音容笑貌,也會想起父親背著一口薄棺離開家門的背影。
有時候,徐陽甚至都想效仿父親,背著一口薄棺面聖,痛斥雍王之罪。然而,她知道,自己雖然不是怕死的懦夫,但終究還是沒有父親那般勇氣。更何況,家中老母,年事已高。自己若是死了,老母大概也是活不成了。
除此之外,跨院裡住著的那個「丈夫」,也是個麻煩。在大晉,贅婿的地位,是比妾室還要不如的。倘若是男人死了,妾室改嫁,是很平常的一件事。而若是女人死了,當贅婿的男子,是不容許改換門庭的。
連累他入贅,已經很是對不起人了,若是再害了他終生,就更不應該了。
還是要想想辦法,解除了婚事,還了他自由身才好啊。
可又該怎麼辦呢?
皇上已經把話說死了,想再找人求情,也是絕無可能了。這樁婚事,拖得越久,越是麻煩啊。說不準,真的要跟那李初九,做一輩子的夫妻了。
又想起幾個同僚開玩笑似的詢問自己新婚生活如何之類,更是有些哭笑不得。
要跟人說自己自打成親之後,就連那李初九的手都沒碰過,大概是沒人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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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女橘子,端來一杯茶。
徐陽喝了一口,問道,「姑爺最近忙什麼呢?」
「姑爺啊,每天早出晚歸的瞎逛唄。」橘子道,「說是鍛鍊身體呢。嘻,還是瘦弱不堪的樣子,也沒看出來有啥效果呢。」
徐陽愣了一下,忽然覺得有些「虧欠」。
讓李初九入贅了徐家,自己平日裡也不管不問的,甚至好像也沒有給過他一文錢的零花。他以前落魄,吃不上飯,餓得皮包骨頭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如今在徐家這麼久,雖然吃不上啥山珍海味,總也是管飽的。竟還是這般瘦弱,就好似自己虐待了他似的。嘆一口氣,徐陽問:「姑爺今日也出去了嗎?」
「是吶,每天都出去。」
徐陽應了一聲,起身離開書房。
經過李初九居住的跨院,徐陽透過月亮門往裡看了一眼。院裡空落落的,房門也緊閉著,李初九確實不在。
徐陽一直出了府門,左右看看,朝著定軍河畔而去。心情壓抑的時候,她喜歡在河邊走走。看一看兩畔風景,心情就會好上許多。
原本應該是這樣的。
只是,巧也不巧的,竟是遇到了安平侯。
徐陽心中暗罵。遇到安平侯這種軟骨頭,徐陽覺得晦氣。安平侯自也看到了徐陽,心中嘀咕著出門踩了狗屎,冷哼一聲,把臉別向一旁。
倆人冷著臉,錯過身形。
走出不遠,安平侯又回頭看了徐陽一眼,嘴角浮現起冷笑,腦海中浮現起陰謀得逞的美妙:李初九武藝高強,成功打斷了曾家那個紈絝的腿。然後曾家的靠山刑部尚書查到了李初九身上。李初九想要誣賴「老實本分」的安平侯而不得,更連累了徐陽。生性多疑的刑部尚書認定了是徐陽指使李初九打斷了曾家紈絝的腿——畢竟,徐陽彈劾曾家不是一次兩次了,每一次,都因為刑部尚書從中攪合而沒能成功……
又或者李初九被那曾家紈絝打斷了腿,徐陽不肯罷休,於是跟曾家,跟刑部尚書,開始了一場狗咬狗的大戲。接著,因此事攪得滿城風雨,天下大亂。然後,忍辱負重數十載的偉大的安平侯,乘機起事,光復大魏王朝……
安平侯對大魏王朝其實沒什麼感情可言,不過,想想那種忍受胯下之辱,最終復國的偉大,安平侯多少還是有點兒小激動的。
連著做了兩天的美夢,安平侯終於在侯府等來了李初九。
李初九左右看看,之後才坐下來,接過異女王鵬遞來的茶,「侯府到底是侯府,好大啊。唔,茶也好。鐵觀音的味道,我最喜歡了。就是淡了些,我喜歡喝濃茶。」
安平侯嘴角洋溢著笑,「喜歡的話,走的時候,捎帶一些回去。」
「謝了。」李初九笑了笑,「銀子呢?」
「事兒成了?」
「那是自然。」李初九道,「你不信的話,出去打聽一下。」
安平侯笑道,「那倒不必。」說罷,卻朝著忠僕王鵬看了一眼,那王鵬心領神會。安平侯又笑著說道,「銀子少不了你的。小兄弟既然來了,不喝杯水酒,可不合適。王鵬啊,去準備酒菜。」
王鵬看了安平侯一眼,躬身稱是,退了出去。
安平侯又道,「那曾家紈絝,武藝也不算很差。李兄弟竟然輕易打斷了他的腿,實在是厲害啊。」
李初九笑著放下茶杯,道,「大侄子呢?」
「嗯?」
「你兒子。」
安平侯嘴角一抽。
「你既然稱我兄弟,那你兒子,自是我大侄兒了。」李初九道。
安平侯黑著臉道,「出門遛彎兒去了吧。」
「年紀大了,是該多散散步,鍛鍊一下。」李初九又端起茶杯,吹著氣,「大熱天的,喝熱茶,容易出汗。你說,要是能把車茶變得冰涼,再加點兒糖,又冰又甜又解渴,開個冷飲鋪子,賣些冰紅茶、冰綠茶的,是不是能狠狠的賺一筆錢?」
「如何變得冰涼?」安平侯隨口問一句,又笑道,「放到冰窟窿里嗎?」
「嗯,放冰窟窿里。」
「哈哈,李兄——李官人說笑了。」安平侯可不想讓自己的兒子喊李初九叔叔,便改口稱了「官人」,又道,「大熱天的,哪裡來的冰窟窿。」
「做一個就好了。」
「做一個……」安平侯暗暗撇嘴,「李官人既然有心,那便去做吧。到時候,李官人真要是開了個那什麼冷飲鋪子,本侯定去捧場。」
「嘖,捧場倒是不用。」李初九笑道,「可以合作一下嘛。我出主意,你出錢出力,到時候,利潤分成,咱們五五開。如何?」
安平侯覺得李初九就是在扯淡。
大熱天的做個冰窟窿?
怎麼可能。
又想起上次這傢伙明明認識自己,還故作不識,騙自己酒喝的事情,安平侯心中起了警惕。「本侯財資有限,能力不足,就不跟著湊熱鬧了。」
李初九哈哈一笑,起身道,「再說吧。倒是第一次來這裡,參觀一下。」說著,徑直出廳。
安平侯自然只能跟著作陪。
侯府里轉了一圈兒,李初九是滿臉的羨慕。「還是侯府好,比徐家大多了。唉,聖上也是,為啥不讓我入贅侯府呢?侯爺你也是個妙人,跟你做夫妻,肯定比跟徐陽做夫妻更有意思。」
安平侯臉上陰晴不定,心裡把李初九祖上十八代都問候了一遍。擠出一絲笑,「李官人說笑了。」
李初九確實是說笑,但說笑中,其實還真有點兒「誠意」。反正他跟誰都沒啥感情,能入贅一個「高門大戶」,自然比入贅徐御史那個刺兒頭家裡更好。當然了,安平侯家也不算什麼高門大戶。不過這日子,顯然比徐家富裕。別的不說,就是眼前這個大花園,都不是徐家那個小花圃子能比的。
又逛了一圈兒,到了安平侯的書房。看一眼書房牆壁上掛著的那句「天若有情天亦老」,李初九微微一笑,「好詩,好詩。我聽聞雍王號稱文武全才,果然不凡啊。」
「呵,確實是好詩。」安平侯道。
「侯爺也懂詩詞嗎?」
安平侯苦笑,「不是跟你說過?我是武將出身,字兒都不識得幾個,哪裡會懂的詩詞。」
「哦,倒是忘了。」李初九笑了笑,又看著那詩句,道,「人間正道是滄桑……嘖,真是盪氣迴腸啊。能寫出這般詩句的人,當真了不得。哎呀,實在是想認識一下雍王這位奇人吶。侯爺跟雍王不是相熟嗎?能不能引見一下?」
安平侯斜了李初九一眼,心說自己要是跟雍王相熟,你還能好端端的站在這裡嗎?口中卻道,「還是算了吧。你家徐陽,跟雍王水火不容的。我如何引見?」
「此言差矣。」李初九笑道,「文人相交,只談文字,朝中紛擾,自是不去計較的。」
安平侯心中暗罵你一個乞丐,算什麼文人。又道,「就怕你家徐陽會生你的氣,到時候,搞不好要罰你跪搓板。」
「哈哈,那倒不至於。」李初九道,「就這麼說定了吧,侯爺你記著點兒,哪天帶我見一見雍王風采。」
怎麼就說定了?
安平侯有些哭笑不得。不過卻也懶得跟李初九計較,敷衍著應了一聲。心中也不把這事兒惦記。
又隨便聊了幾句,王鵬來了。
「侯爺,飯菜準備好了。」說著,王鵬偷偷的跟安平侯點了點頭。
安平侯心中詫異。
事兒成了?
李初九真的打斷了那曾家紈絝的腿?
李初九笑一聲,對那王鵬道:「飯菜就不必了,想來這麼久時間,你也打探的清楚了吧?那曾家紈絝,是傷了腿吧?」
王鵬一臉尷尬,看向安平侯。
「行啦,別遞眼色了。」李初九笑道,「趕緊拿錢,我要走啦,還有事情要忙呢。」
安平侯苦笑,吩咐王鵬去拿銀子。待王鵬離開,安平侯又看向李初九,「李官人真是好手段啊。不知事情做的縝密否?不會被查到吧?」
「你放心。」李初九道,「絕對縝密。」
那可就不放心了——安平侯心中腹誹一句,又道,「李官人身手不俗,又懂的詩詞。家學淵源,不簡單啊。」
「呵呵,山野粗人,不值一提。」李初九又笑道:「侯爺不是不識字嗎?說話咋也文縐縐的?」
安平侯訕道,「近朱者赤。做了侯爵,接觸的人,說話都是文氣的。日子久了,也就這樣了。」
「嘖,倒也是。呵,看著侯爺這麼漂亮的美人兒,實在是想像不出侯爺是個九旬老人吶。」
安平侯臉色一紅,被一個乞丐贅婿說這種輕薄之語,自是很屈辱。又想起李初九對自己做的那齷齪可恥之事,心中更是有氣。
不過……
識時務者為俊傑。
想了想,安平侯笑吟吟道,「徐陽四十餘歲的人了,如今亦有閉月羞花之姿。而且,身材也是極好的。」
你言語輕薄於我,我便言語輕薄徐陽,這叫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侯爺的身材也很好啊。」李初九笑道。
安平侯臉上的笑容僵硬了一下。
這時,王鵬拿來了銀子。
李初九掂了掂,取出一個銀錠,「手感不錯。」
安平侯的臉色更難看了,胸口更有隱隱作痛的錯覺。
李初九大笑,「哈哈,告辭告辭。」
「不送!」安平侯咬著牙說道。
李初九笑呵呵的,哼著二手玫瑰的歌,心情愉悅的出了安平侯府。他確實沒時間留在侯府吃酒。既然有了銀子,那就趕緊干點兒正事兒吧。
至於坊間路人議論紛紛的關於曾家公子受傷之事,更是一點兒也不在意。
侯府中。
聽聞王鵬道聽途說來的消息,安平侯大為驚訝。「真的只是一枚木製牙籤?」
「真的。」王鵬道,「由腿彎處打入,毀了膝蓋。」
安平侯臉上陰晴不定,額頭上竟是有冷汗滲出來。「傳聞說江湖中有許多高手,內功深厚,甚至有片葉傷人之說。這個李初九……」
王鵬道,「據說,當時曾家紈絝正與一群人逛街,相談甚歡。卻忽然跪倒在地,腿彎處,鮮血橫流。他也是個練家子,立刻意識到有人偷襲他。急切的四處張望,尋那傷他之人。可人流如織,卻不知到底是誰。」
「侯爺……」
安平侯擺擺手,知道王鵬的意思。
這個可恨的乞丐贅婿,看來是真不好惹啊。
想想自己之前主動招惹他,卻只是被他羞辱了一下——竟是要感謝那混蛋不殺之恩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