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六章 頭頂青青草原(第三更)


  林宇在他給自己檢查包紮腿部的間隙,打量著這位艾倫的生父。

  「行了,你的腿沒有什麼問題了,不會威脅到你的生命,不過為了不出血的話,最近還是要避免劇烈的運動。」

  格里沙·耶格爾摘掉了染血的布條,隨意的丟在垃圾桶里。

  林宇看著眼熟,想起來這是季華手臂上的衣服撕下來的。

  林宇眼中閃過一絲恍然,看來原意識體可以啊,不知不覺就把上了他們這支隊伍里三大美女之一的季華,不過原意識體看來是個榆木腦袋,家裡貌美如花的未婚妻也不在意,就連隊友同伴季華也不曾上心。

  該不會是那方面有問題吧?

  林宇臉色一變,擔心自己這幅身體是陽·痿。

  注意到林宇臉上神色的變化,格里沙·耶格爾還以為林宇是對自己變成了廢人感到失望,安慰道:「不要放棄,就算你不能在前線繼續效力,還是能進入後勤繼續工作一樣的都是為王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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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宇意識到格里沙·耶格爾意識錯誤,倒是也懶得去解釋什麼,目光詭異的看了一眼格里沙·耶格爾,沒有說話。

  格里沙·耶格爾心中疑惑,這個年輕人的目光有些讓他有些奇怪。

  格里沙·耶格爾搖了搖頭,只當做是這個年輕人一時間沒有從自己是個殘廢的絕望之中走出來。

  待到格里沙·耶格爾離開之後,林宇也拿過旁邊安排的拐杖,一瘸一拐的走了出去。

  他現在要去後勤處,辦理退伍回家的手續了。

  經過格里沙·耶格爾一番檢查,一個多小時就這麼過去了。

  林宇剛剛抽空找了個藉口看了眼格里沙·耶格爾身上的懷表,現在的時間是中午12點半。

  準確的說,現在便已經是下午了。

  林宇雖然知道超大型巨人是下午出現,但是卻不知道具體的時間,所以能儘快離開外城的話,還是要儘快做。

  林宇剛從後勤辦出來,就看到了呆在門口的季華。

  「你準備……」

  季華掃了一遍林宇,遲疑道:「你這是準備去哪?」

  林宇隨意的道:「回家呀。」

  「你退伍回家嗎?」

  林宇點了點頭道:「對,你也看到了,我現在這樣子無法在戰鬥了呀。」

  季華默默的點頭,道:「我送你吧,你這回去也挺難的。」

  林宇笑呵呵道:「那就麻煩你了。」

  季華走上來攙扶著林宇,開始沿著道路走著。

  「啊,我家就在那個拐角了。」

  一路上,季華沉默著沒有開口。

  林宇見此也樂的清閒。

  「哦。」

  季華點了點頭,察覺到林宇的步子加快,於是也加快了腳下的速度。

  「小心點,別摔倒了。」

  季華關心道。

  林宇看到拐角這棟木屋,熟悉的記憶從腦海中浮現。

  林宇明白這不是自己的記憶,是原意識體的記憶。

  林宇有些感慨,大門緊閉著,也不知道裡面有沒有人。

  林宇眼中閃過一絲詫異,他記得那個未婚妻是在家裡的啊。

  林宇一靠近,忽然神情一怔。

  萎靡的聲音從屋子裡傳來。

  這聲音林宇在熟悉不過了。

  在地球的時候,林宇早已閱遍無數島國小電影。

  自然不會對這聲音陌生。

  林宇眼中閃過一絲懵逼。

  「兄弟,沒想到你死了,你未婚妻都給你戴綠帽子啊。」

  「林宇,你家裡有人?」

  季華詫異的問道。

  林宇點了點頭道:「是我未婚妻。」

  「你未婚妻?」

  季華一愣,隨即臉色變的古怪起來。

  「你未婚妻這是在……」

  林宇呵呵一笑道:「沒錯,就是你想的那樣。」

  「我們走吧。」

  林宇摸了摸鼻子道。

  「你不進去了嗎?」

  季華疑惑的問道。

  林宇搖了搖頭道:「沒必要。」

  「那好吧,聽你的。」

  季華回頭看了一眼木屋,扶著林宇往前面走著。

  「你現在要去哪裡?」

  季華問道。

  似乎是怕林宇誤會,季華補充道:「我下午正好有空,可以送送你,畢竟你現在這幅樣子,行動不便。」

  林宇一直是笑呵呵的,也不去揭穿她。

  心裡卻是在想,季華這妹子不錯,看能不能帶她一起離開。

  現在當一會的慫蛋,三天後在硬氣起來,沒有任何衝突。

  季華不知道林宇在想著如何帶她一起走,要是她知道了,說不定會反對。

  因為調查兵團的士兵不能擅自離開值守的崗位地區,一旦發現,就以擅離職守罪過逮捕。

  一旦以這個名義逮捕起來,雖然不是死刑,但是皮肉之苦少不了,而且還會永遠都當不了士兵。

  這種過失,季華是無法接受的。

  但是林宇不在乎啊。

  「去內城吧,我們這樣有點慢,不如我們去買一輛馬車。」

  林宇提議道。

  季華也覺得林宇說的有道理,於是讓林宇呆在原地等她。

  沒過多久,林宇就看到季華牽著一輛馬車走了過來。

  因為街道上的人挺多的,所以季華放慢了腳步。

  「運氣不錯,前面拐角就有馬車賣。」

  季華笑道。

  林宇從背包里拿出錢袋,掃了眼馬車,道:「馬車多少錢?我給你。」

  季華猶豫了一下,也沒有拒絕,說道:「7個銀幣。」

  在城中,糧食才是最貴的,而馬車附帶一條馬,自然也算作是食物,也不會便宜到哪裡去。

  在這裡,一個銀幣都足夠買10個奴隸了。

  也就是他們調查兵團的人,薪水足夠高。

  能拿的出買馬車的錢。

  畢竟他們都是乾的刀口上舔血的事兒,一個個都是將腦袋別在褲腰帶上。

  稍有不慎,死的就是他們其中的某一個。

  就比如這次出城行動,他們這支隊伍里就死了不下20個人。

  要不是他運氣好,那20個人裡面也有他一個。

  這麼一想,高額薪水也算是正常的了。

  或許換個說法,這就叫做,賣命錢。

  「給你。」

  林宇拿了7個銀幣遞給季華。

  季華自然的接下,將林宇小心翼翼的扶著上了馬車,自己則坐在馬車前,趕著馬。

  林宇歉意的道:「麻煩你了,季華。」

  「別客氣,都是同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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