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回到過去
程深沒有再猶豫,他在時間的路上,邁開了他的雙腳,開始向過去飛奔。
此時若是有人站在程深旁邊,如果那個人不受時間流動的影響,能跟隨程深漫步時間的話,那麼他將會發現一個奇怪的現象。
程深一動不動的站在公山平原上,他仿佛被定格在了那裡,在他周圍,一切景物都在慢慢的發生變化。
落在地上的落葉反重力的向上飛舞,精準的連接在樹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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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上天空的鳥兒倒扇著翅膀,以一種詭異的動作從天空倒飛向地面;
剛剛在港口中卸完了貨櫃的貨輪,吊機往回運動,將一個個貨櫃又吊回貨輪中。
樹幹向下生長,從參天大樹長成了一顆種子;
鳥兒越變越小,重新變成了一顆蛋;
遠洋貨輪裝完了貨物,倒退著往後面航行。
世界的一切都變得正常又詭異,時間在倒流,物質在重組。
行走在時間中,程深即使跑起來,也不會感覺到疲憊。他的速度並不算快,一步只能倒退幾分鐘。
不過在時間中速度的快慢,對程深已經失去了意義,因為他不必在乎時間,世間的萬物都為他等待,為他快進,為他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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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走了多少步,程深停下了腳步。
他回到了過去。
曾經的人類社會。
此時是程深大學畢業前一年,程深大三的暑假那一年,距離粒子風暴到來,還有一年多的時間。
公山平原,此時是一個剛建成的寫字樓,位於一個城市最繁華的地段。
寫字樓的大廳中,此時正是早高峰的上班時間,白領們背著包,拿著文件,急匆匆地在大廳中走著,在電梯前焦急的排隊等待。
一名白領低頭看著文件,迎面和一個人型生物撞了個滿懷。
「哦,不好意思,對不起,對不起。」白領連忙抬頭道歉。
當看到眼前的這個人型生物時,白領先是一愣,繼而被嚇得連連後退兩步。
「你在cos什麼人物?嚇我一跳!」白領好奇的打量著眼前的人。
「哦,抱歉,我忘了換回來。」那個人型生物揮了揮手,在白領面前消失不見。
……
沉默了兩秒後,那名趕著上班的白領,才從震驚中回過神來,意識到自己撞倒了一個什麼怪物!
能突然消失,長得類似人形……
外星人?
「啊!!!」後知後覺的他發出了一聲驚叫,周圍的人紛紛看了他一眼,又低著頭快步地趕路了。
時間之路中,程深撓了撓頭,「真是失策啊,居然忘了換回人類外形。既然如此的話,那就先回到前一天吧。」
由於是第一次使用,程深很多功能還沒摸索清楚。
剛才那一次出現,程深大概明白了,他只是穿越了時間,但是沒有穿越空間,在空間上,他還是出現在原來的地方。
這裡是幾十億年前的公山平原。
不知是不是因為人類復生了,現在的程深能夠換回人類的身體。如果在那之前有這項功能,程深就容易多了,他哪至於去布局一千多年,直接換一個人類的身體,不就讓人類重新出現了麼。
換回了人類的身體後,程深選擇的是一個大眾相貌的臉,他沒有選擇自己曾經的樣子,畢竟誰也不知道,這個時候自己還在不在。
要是和自己一模一樣,那不是給過去的自己找麻煩麼,說不定還被研究調查什麼的,避免事情走向不可控的方向。
至於自己剛才的出現,程深沒記錯的話,那裡應該是個監控盲區,只要沒被監控拍到,那麼就不成問題,頂多多了個都市傳說。
就算被拍到了,程深還能回到前一個小時,讓監控休息一會兒。
突然間,程深想到了一點,要是自己出現在前一個小時,那麼等一個小時後,能見到突然出現的自己嗎?
如果能的話,那哪一個才是真的我呢?
要是我把他殺了呢?那我還在不在?
這是一個挺有意思的想法,不過程深沒準備嘗試,做出我殺了過去的我自己這種事。
畢竟萬一呢,萬一自己會消失呢?那豈不是虧大發了,自己才剛獲得這個能力啊,就這麼快被自己作死了?
不對,時間對我來說已經失去了意義啊,哦,是某種程度上失去了意義。
「『守門人』,你在不在?我能不能空間上進行傳送啊?」程深說道。
「守門人」沒有回答,也不知道是不清楚還是沒聽到。
那就自己動手試試唄。
程深嘗試著使用太空視野,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的,程深現在依然還有太空視野的能力。
他凝視著地球,放大,選擇了自己所在大學的城市。
這樣的操作,和他以前選擇出生點時差不多。當初他看到鯤被困在沙灘上,於是選擇了那裡作為出生點。
這一次,程深選擇了一處偏僻的郊外山區。
讓他有些驚訝的是,他居然能夠選擇成功。
空間上確定了出生點,程深再選擇時間,他將時間往前推移了一年。
即使剛才在寫字樓里出現,引發了不小的關注,程深也可以無視,因為他選擇在前一年出現,那時候還沒那回事呢。
確定了時間和空間,下一刻,程深正如他所預料的那樣,出現在了一年前的城市郊外山區。
程深出現的時候,周圍都是樹木和草叢,沒人別人注意到他的出現。
看到熟悉的環境,綠色的樹葉,綠色的草叢,一種回到家鄉的親切感油然而生。
真好。
程深狠狠呼吸了一番新鮮的空氣,開始向著城市的方向走去。
他出生點距離城市並不算遠,沒過多久,他便來到了城市中。
由於他更換回了人類的外形,因此他的樣貌並沒有引起周圍人的驚恐。
街道上車水馬龍,商業街人流涌動,即使是下午,繁華的商業街依然有很多人在逛街。
程深走到熟悉的商業街上,當初他上大學的時候,每逢周末他都會和同學來這條街吃點東西。
即使隔了幾十億年,再次回到這裡時,依然給程深一種久違的熟悉和親切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