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十年內,你不能結婚!


  蒼山別墅,臥室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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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孫明坐在落地窗前,看著窗外山下斑斕的江州市,發著呆。

  他的身邊,是一份鑑定結果,證明柳依依和彤彤的DNA完全吻合,而彤彤的實際年齡,其實只有五歲半。

  和孫明侵犯柳依依,以及生下女兒的時間,也完全吻合。

  這也就是說明,彤彤就是柳依依的女兒。

  林美君,又在騙他!

  嗡嗡嗡!

  手機震響起來。

  孫明隨意的拿起來,接通放在耳邊,「喂!」

  電話裡面傳來朱老六的聲音,「公子,林友已經欠了小樂兩千萬,還借不借?」

  陌上水鄉的樂哥,不過是朱老六其中一個手下而已。

  「峰君地產上市的時間有消息了沒有?」孫明問。

  「回公子,好像已經決定了,就在十天內!」

  孫明默然的點點頭,「好,林友要借多少錢都借給他,等峰君地產上市那天攤牌。另外,給林浩設局的事情也可以開始了。」

  「知道了,公子!」

  掛斷電話,孫明冷冷的看著窗外,喃喃道:「林美君,我們之間的恩恩怨怨,該有一個了結了。」

  十天的時間,不算多長。

  ……

  次日,到了公司。

  大早上孫明就看到陳香回到了崗位上,看來還是捨不得這份工作,寧願面對孫明,也不願放手總經理助理的職務。

  也不奇怪,陳香這樣依靠努力攀爬上來的女兒,更清楚她眼下位置的重要性,一旦沒了,以後都未必能找到一份這麼合適的職務。

  孫明也懶得去計較,陳香的為人如何,他不想去理會。

  而且陳香的確是對不起竇軍,可不喜歡竇軍也無可厚非。

  「孫總,我回來上班了。」

  在孫明進入辦公室後不久,陳香悻悻然的進來,低著頭不敢直視孫明。

  按道理來說,陳香想要極力掩飾昔日的不堪,赤果果的全暴露在孫明面前。

  特別是最後竇軍一分錢沒要選擇離開,更顯得她陳香才是卑鄙無恥的女人。

  但凡陳香要點臉,都該選擇辭職才對。

  可就如孫明猜測的那般,陳香捨不得這份能讓她躋身江州市上層的職務。

  只要她在森威服飾穩紮穩打,要不了多少年,她就能有所成就。

  而離職了,她就什麼都沒了。

  「回來就好好上班,別想其他的事情。另外一件事,我要走的事情,先別讓柳依依知道。」

  孫明眼神很淡,全然沒了當初孫總談笑風生的模樣。

  陳香心裡清楚,孫總是真的對她失望透頂了。雖然不知道孫總為什麼不願意讓柳依依知道他將要離開公司的事情,但這和她無關,點點頭,「我知道了。」

  「嗯,下去吧。」

  陳香離開後沒多久,孫明接到一個電話出門。

  九江茶樓,六樓大廳。

  靠窗位置的沈玥看見孫明過來,趕緊就起身,略顯緊張的叫人,「孫、孫公子!」

  孫明微笑著過來坐下,雙腿疊放在一起,「行了,不需要客氣,坐下說話。」

  「嗯,好!」

  經過一段時間的調養,沈玥氣色明顯好了許多。

  「孫公子,謝謝你的救命之恩。」

  孫明恬淡搖頭,「不需要謝我,要謝就謝謝彤彤。彤彤喜歡你,我才救你。」

  在孫明剛剛出獄的時候,也是因為彤彤的喜歡,才讓沈家沒被孫明震怒收拾。

  否則,今日的江州市,焉能還有沈家?

  「不管怎麼說,都該謝謝孫公子,如果沒孫公子的話,我都死了!」

  那晚上,柳依依真的以為自己活不下來了。

  可最關鍵時候,是眼前這個男人出現,告訴她『安心,不會有事的。』

  那張令人心安的面頰,大抵沈玥這輩子都不會忘記。

  孫明沒想在這問題上糾結,點了一杯清茶後,就開口,「你約我出來,應該是為了治病的事情吧。」

  沈玥澀笑的點頭,「嗯,誰不想活的健健康康的呢。我爸說孫公子為我治病的前提,是需要我答應孫公子一個條件。不知道是……」

  在當晚孫明救下沈玥後,表示答應救人需要沈玥答應他一個條件,而非是沈家。

  也就是說,這個條件只能沈玥答應!

  孫明頷首,突然問到:「沈玥,你今年多少歲了?」

  「我……二十二,怎麼了?」

  「花一樣的年紀啊!」孫明忽笑道。

  孫明已經二十八歲,即將二十九歲,比起來沈玥這年齡,只能算作是小姑娘。

  「你的慢性白血病我看過,在我的眼裡不難治療,大概我為了針灸三次,後期輔助中藥配方治療,大概半年時間就能痊癒。」

  「但我的條件很苛責!」

  如果不治療,沈玥或許要不了幾年,身體就會開始發生潰爛,然後忍受不了痛楚死去。

  能治好,再苛責的要求她都要答應!

  「孫公子請說!」沈玥做好了準備,開口道。

  孫明默笑,「和彤彤有關係。我因為自己的事情,不能時時刻刻陪伴在彤彤的身邊。但彤彤的媽媽很忙,也不能做到無微不至的照顧彤彤。」

  「所以我想了想,在彤彤的童年裡面,是需要找一個彤彤喜歡的人陪伴。」

  「那個人,就是你!」

  聞言,沈玥愣神了下,隨即不假思索道:「孫公子你放心,我也很喜歡彤彤,你的這個條件,對我而言根本不算什麼事情。只要孫公子不介意,就算是孫公子不為我治病,我都願意陪伴彤彤成長!」

  只是沈玥認為的是,不是彤彤的母親忙,而是彤彤的母親負心了。

  彤彤其實是柳依依女兒這件事,除了作為始作者的林美君父女外,也只有孫明知道。

  沈玥這裡,自不會知道實情!

  沈玥對彤彤的喜歡,孫明不質疑。

  當初孫明不在,彤彤在沈家無依無靠,沈玥依舊能好好的對待彤彤。

  「沈玥你還沒聽完,彤彤今年六歲,準確說其實才五歲半。我對你的要求是,在彤彤十六歲之前,你不能結婚,甚至交男朋友也不能!也就是說,在你三十二歲之前,你只能是一個人。」

  「所以我需要你考慮清楚,對於你而言,眼下這十年是你最好的光陰,一旦你答應了,便意味著這十年裡面,你只有彤彤!」

  「當然,你可以拒絕,而我自然也不會為你治病。」

  頓時,沈玥猶豫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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