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5章:庭審


  兩天時間,裴緲的叔伯長輩以及各路朋友從天南地北趕來了金陵,一個不落,陣容之豪華,簡直駭人,到了金陵,他們理所應當去探望裴緲。【記住本站域名sto55.com】

  這些人的到來,自然給了刑偵局很大的壓力,而且刑偵局也接到了京都那邊打來的電話,電話里,領導特別強調,一定要仔細偵辦這個案子,絕不容許冤假錯案發生。

  刑偵局能怎麼辦,他們目前搜集到的證據,全都是對裴緲十分不利的,樊海峰甚至覺得,這個案子根本沒有公開審理的必要,當然了,不審理不可能,他們只是執法機構,不是司法部門,他們不具備任何判決權,這個權力,只有法院才有。

  三天後,裴緲的案子在金陵法院開庭公審,法院很大,平時審理案件時,一般只坐一兩排人,但這一次,整個大廳里座無虛席,著實壯觀。

  審判長是一個四十多歲的中年人,旁邊兩個陪審員都是差不多年紀。

  

  裴緲被帶至被告席上,站在台子中間,面前有個麥克風,身後站著兩個法警,他的這個位置正對審判長。

  審判長一直都在看手裡的案件資料,待裴緲站定後,審判長說了一聲:「好,張超被害公訴案,現在可以審理了,檢查方先發言。」

  檢查方的律師是一個三十多歲的中年律師,據說是姓吳,他一邊用手鼓搗筆記本電腦,一邊道:「這個案子其實已經人證物證俱全了,我用投影儀先把物證給各位展示一下。」

  接著,只見旁邊的投影幕上開始播放視頻,是裴緲在案發當晚出現在蘭桂坊KTV附近並且進入蘭桂坊的視頻。

  視頻里顯示,裴緲進入蘭桂坊KTV的時間很短,最多只有一分鐘。

  吳律師一邊播放視頻一邊講解:「當時的時間是11月7日,凌晨0點01分,嫌疑人裴緲出現在視頻里,0點02分,進入蘭桂坊,他從蘭桂坊出來的時候,正好是0點03分,而據現場的證人述說,案發時間,大致就是在這個時間,接下來……這是兇器圖片,是一柄不鏽鋼摺疊軍刀,下一張圖片,是我們從兇器上提取的出來的指紋,當然了,這是列印版的。」

  投影幕上,一張白紙列印出了四個半指紋,為什麼是四個半,因為大拇指的指紋只有一半,正常人握持刀具,大拇指不可能全部貼在刀柄上,所以只會留四個半的指紋在刀柄上。

  吳律師演示玩了視頻和圖片,又道:「接下來,播放的是音頻文件,這是我們對證人錄口供時的錄音,如有必要,審判長可以把這些證人請來當庭詢問詳細的細節,也可以當庭指認兇手。」

  說完這些,吳律師志得意滿,面帶微笑地望向對面的羅強,他覺得,這次的案情比鐵還結實,羅強居然要為這樣的案子做辯護,簡直是自討沒趣,自己很有可能就要打破律師界的神話了。

  審判長轉頭望向羅強:「辯方律師,你可以發言了。」

  羅強緩緩道:「我有幾個問題想問檢方律師,請問今天是幾月幾日?」

  吳律師聞言雖然有點疑惑,但還是回答道:「11月12日。」

  羅強又問:「氣溫是多少?」

  吳律師掏出手機看了看,道:「14——8攝氏度。」

  羅強道:「案發那天,溫度是多少?」

  吳律師皺眉道:「你問這個幹什麼,這個跟本案的案情有什麼關係?」

  「當然有關係。」羅強道,「案發當天,氣溫是13——6攝氏度,夜裡凌晨時分,氣溫只有六七度,這樣的氣溫,視頻里的兇手裡面穿著一件短袖T恤,外面穿著一件單薄的夏日小外套,而且拉鏈還是敞開的,你覺得合理嗎?」

  吳律師雙眼一眯,知道羅強的意圖了,就是盡一切力量尋找證據里的不合理處,俗稱雞蛋裡挑骨頭,以此來降低證據的說服力,如果能推翻這個證據,那當然就是最好的了。

  吳律師冷冷一笑,道:「羅律師,兇手身體強健,要風度不要溫度,現在這樣的年輕人大有人在,這難道也不可以嗎?」

  羅強道:「當然可以,但你得搞清楚,要風度不要溫度和傻是兩個概念,視頻里有其他年輕人出現,其中就有兩個是要風度不要溫度的,但人家起碼穿了春秋夾克,而且拉鏈也是拉起來的。」

  吳律師忽然大聲道:「審判長,我建議取消辯方律師提問的權力,因為他不珍惜問話的權力!」

  審判長問向羅強:「辯方律師,你到底想表達什麼?」

  羅強道:「審判長,我懷疑有人冒充我的委託人,實行殺人,並進行栽贓嫁禍,而視頻里兇手之所以穿的這麼少,目的就是為了顯露出重要特徵,一是辨識度超高的T恤,二是辨識度更高的脖子處紋身,這樣即便是在KTV那種昏暗的環境下,證人也能一眼就掌握兇手的特徵,包括視頻里,也輕鬆地捕獲了這兩大特徵。」

  吳律師道:「強詞奪理,證人當時可是清清楚楚看清兇手的臉了,我們在取證時,可是拿嫌疑人的照片給證人看的,所有的證人都明確指證裴緲。」

  羅強道:「首先,這個世界上是有可能存在兩個長相極其相似的人的,其次,兇手行兇殺人,卻不蒙面,甚至連口罩都沒戴,就這樣公然殺人,這本身就是極其反常並且不符合邏輯的事情,這也更加證明了這件事存在栽贓嫁禍的可能性,另外,我的委託人有不在場證明。」

  羅強說著便操控電腦,播放牛姐家的監控視頻,時間就是凌晨那一段,同時,他講解道:「當晚,我的委託人和他的房東牛思佳女士在牛女士的房間裡打撲克,從11月6日晚上7點40分進入房間開始,直到11月7日凌晨1點40分,他們一直都在房間裡,沒有出過房間,這個監控視頻太長,我待會直接傳給書記員,讓他仔細審核校對,而且這個監控視頻無任何剪接操作,經得起推敲,另外,證人牛思佳女士就在現場,她現在就可以出庭為我的委託人做不在場證明。」

  話音落下,後方觀眾席上的牛思佳站了起來。

  「哦……」審判長看到牛思佳,明顯一愣,因為牛思佳最近在他這裡開過幾次庭了,是關於離婚案的,所以審判長對牛思佳倒也不算陌生。

  牛思佳主動走到了證人席上,審判長見狀便道:「牛思佳女士,這裡是法庭,法庭上的每一句證詞,都有法律效應,請謹言慎行。」

  牛思佳點頭:「我對我說的每一句話負責,如有發現任何虛假證詞,我願意接受法律制裁!」

  「好。」審判長道,「請說你的證詞。」

  牛思佳道:「11月6日晚上,7點35分左右,我進入自己房間,7點38分,我喊裴緲進入我的房間,7點40分,我們在我的床上開始打撲克。」

  吳律師忽然打斷道:「審判長,她撒謊,她和裴緲明明就是在做男女之間的事情,卻說是在打撲克。」

  不待牛思佳解釋,羅強就說道:「這種事情你讓她怎麼說,要不要把具體的姿勢也說出來?」

  此言一出,在場人員全都忍不住笑了起來。

  審判長也忍不住笑道:「行了,牛女士,你繼續。」

  牛思佳也是覺得無語,這些人思想太齷齪,她沒撒謊,但這些人卻各種曲解她的話,她本來想解釋一下的,可是又怕太緊張,解釋的話,可能會導致她提前措的詞說不順暢,於是乎她也不解釋了,繼續往下說。

  最後,她道:「從7點40分到凌晨1點40分,我們一直都在打撲克,我和裴緲都沒離開過房間,甚至都沒下床,中途休息了三四次,每次大約幾分鐘,休息期間,也沒離開房間。」

  「哇……」觀眾席上很多人都忍不住驚嘆,「六個小時啊……裴緲也太牛了,這還是人嗎……」

  「牛X,太牛X了。」

  「裴緲是很牛,但我覺得牛思佳更牛,被折騰了六個小時,還能下床走路嗎?」

  「一看你就不懂,只有累死的牛,哪有耕壞的地。」

  …………

  這群人跟起鬨似的,議論的聲音還不小,牛思佳都聽到了,羞得滿臉通紅,偏偏她這樣的表情,被大家認為是默認了。

  這時,審判長忽然道:「牛思佳女士,你的證詞可能會對你的離婚案很不利,因為你已經存在了婚內出軌的行為。」

  牛思佳道:「請問法官大人,我的證詞對這個案件有用嗎?」

  她已經不在乎自己的離婚案了,現在她只在乎自己的證詞能不能幫到裴緲。

  審判長道:「當然有用。」

  「我質疑!」吳律師忽然道,「牛思佳和被告屬於不正當的男女關係,她的證詞不足以採用!」

  羅強則道:「即便是親生父母或者夫妻的證詞,也有一定的參考價值,你憑什麼全盤否定她的證詞!」

  吳律師針鋒相對道:「你口口聲聲說被告有不在場證明,說有人偽裝成被告,行兇嫁禍,但是你可別忘記了,還有個很重要的證據,兇器上的指紋!」

  羅強淡定道:「審判長,我要求再次查驗指紋證據。」

  審判長道:「好,重新查驗指紋。」

  書記員把吳律師上交的證據再次播放,投影幕上的畫面定格在指紋畫面。

  羅強指著畫面上的指紋,問道:「我想請問檢方律師,指紋有了,那麼……掌紋在哪裡?」

  此言一出,吳律師愣住了。

  見檢方不答話,羅強追問道:「你別告訴我,兇手握刀,是用五個手指捏住刀,而不是握住刀?」

  吳律師到底不是刑偵人員,對於這種專業的事情,他並不是很清楚,便轉頭問向旁邊的樊海峰和檢察官何靜奇。

  樊海峰和何靜奇也說不出個所以然來,何靜奇只能道:「可能是兇手行兇之後,丟棄兇器之前,對刀柄做了一個擦拭動作,恰好把掌紋給擦拭掉了。」

  「是嗎?」羅強微微一笑,道,「還好我早有準備。」

  他說著,拿出一根白色的方椴木,大小和刀柄差不多,然後,他又取出一支毛筆,蘸了一些印油,往自己的右手塗,主要塗抹五根手指和掌心等位置。

  塗完之後,他笑望了一下審判長,又看了看檢方位置上的三個人,道:「接下來,我來做個實驗,看看握持刀柄,留下的掌紋和指紋到底是什麼樣子的!」

  他說完便用右手握在了白色方椴木上,鬆開手的時候,只見方椴木上留下了紅色的印記,有指紋有掌紋。

  看到這裡,對面的樊海峰雙眉緊鎖道:「這傢伙早有準備啊!」

  羅強把方椴木遞到書記員那裡,回到自己的位置上,道:「審判長,請您仔細看看這跟木頭上的指紋和掌紋,這才是真正的握持刀柄應該留下的印記。」

  書記員已經把小木棍遞給了審判長,審判長仔細查看,只見木頭上不僅留下了清晰的指肚印記,還有大面積的掌紋,十分清晰,除此之外,掌紋和指肚紋之間,還有兩節指紋,每根指頭的都有。

  與檢方提供的證物指紋比起來,證物指紋就顯得很不自然。

  至於檢方所說的擦拭行為,根本無法解釋這件事,因為掌紋是呈包裹式的,而且和指紋交錯在一起,不可能在不影響指紋的情況下剛好擦拭掉掌紋的。

  審判長看完之後,也道:「檢方提供的指紋確實不太齊全,檢方律師,你們能提供完整的指紋掌紋嗎?」

  吳律師和樊海峰以及何靜奇交涉了一下,回答道:「審判長,我們提供的指紋,就是完整的指紋,這是兇器刀柄上遺留的全部印記。」

  這時,羅強道:「這也說明了兇手當時戴著手套,而且很有可能是特製的橡膠手套,手套的五個指尖列印上指紋,列印的指紋,就是我委託人的指紋,在這個時代,想要盜取別人的指紋,其實難度並不大,審判長,這個案子疑點太多,檢方提供的證據也完全經不起推敲,栽贓嫁禍的痕跡太明顯,我覺得應該當庭釋放我的委託人,法律不應該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應該放過一個壞人,另外,我建議檢方應該加大力度去破案,去找真正的兇手,而不是在這裡冤枉我無辜的委託人」

  審判長道:「休庭10分鐘。」說完便離開位置,去後面的休息室了,兩個陪審也跟著一起過去。

  審判長雖然走了,但大家也不敢到處亂竄,該上廁所的去上廁所,王會軍他們則悄悄對著羅強豎大拇指。

  【請記住我們的域名sto55.com 思兔閱讀,如果喜歡本站請分享到Facebook臉書】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