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孟母吃驚道:「你沒聽錯吧?棠舟怎麼會說出這種話來?」她的兒子是怎樣的,她還不清楚嗎?這種大逆不道的話,絕不會出自兒子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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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亞明氣得心口疼,他喝了一口水,緩了緩,才說:「要不要我把這個逆子叫回來親口說給你聽?」

  孟母急忙道:「行了行了,你先別生氣,把話好好說清楚,棠舟到底跟你說了什麼?怎麼好端端的,對你說這些?」

  「還有什麼好說的,他都三十了,還整天、整天……,你說說,我管過他嗎?他在外面怎麼玩,我都沒有過問,他想開公司,不想繼承家業,我也隨他,就叫他給我生一個孫子,他倒好了,直接給我頂一句『想要孩子自己生』。我真是……」孟亞明喘著氣,都快說不下去了。

  孟母趕緊給他順氣:「我說你幹嘛老是逼他呀,你越逼他,他就越擰。」

  「我要是不提醒他,他根本不會把我的話放心上。」孟亞明都五十三歲了,他打理起家族產業都有點吃力,眼看著其他好友的孫子都滿地跑了,就他,別說孫子了,連兒媳婦都沒有。他已經對孟棠舟的另一半沒要求了,只要是個女的,能生孩子就行。

  即使這樣,孟棠舟也無動於衷,甚至根本沒把他的話放在眼裡。

  「早知道當初我就生他十個八個!」

  孟母噗嗤笑出來:「你現在說有什麼用,行了,靠你跟棠舟說,比對牛彈琴還難,我跟他說說吧。」

  孟棠舟給孟亞明打完電話後,路勛終於忍不住哈哈大笑。

  「小舟啊,你今天讓我刮目相看!幹得真漂亮,我估摸著,你家老爺子今晚都不用睡覺了。」

  孟棠舟跟路勛碰了一杯,剛才的還霧霾的心情變得陽光燦爛。

  「要不是你提醒我,我還沒想到這個辦法呢,要是老爺子真再給我生一個弟弟,我就把他當兒子來養,保管幫他養得根正苗紅,成為孟家優秀的接班人。」孟棠舟攀上路勛的肩膀,笑得春風得意。

  路勛說:「可不是嘛,早就該這樣了,要不然哪兒還有那麼多破事啊,虧得我還有一個妹妹呢,要不然我家那位也會像孟叔叔一樣把我管得死死的。」

  孟棠舟捶了一拳路勛的胸口:「行了吧,得了便宜還賣乖,要不你把恬恬讓給我做妹妹,我絕不虧待她。」

  路勛亮出手機,笑成一隻狐狸:「你這話我可錄下來了啊,回頭放給憲憲聽。嘖嘖,讓恬恬做你的妹妹,你的手伸得夠長啊。」

  孟棠舟去搶路勛的手機,路勛一個沒拿穩,手機掉進了酒杯里。

  「哈哈哈哈,該!讓你錄音。」孟棠舟心情大好,損了路勛一句。

  恰在此時,孟棠舟的手機響了起來,路勛正在擦手機,吐槽道:「該不會是你的憲憲來查勤了吧。」

  孟棠舟伸手捂住路勛的嘴,「是我媽。」

  按下通話鍵,孟棠舟溫聲道:「媽,這麼晚了,您還沒睡呢。」

  「你也知道這麼晚了啊,又跟誰玩在一塊兒呢?」

  孟棠舟趕緊指揮路勛關掉包廂里的音樂。

  「沒誰,跟路勛出來唱唱歌。」

  「你這孩子,也太不像話了,怎麼能跟你爸爸說那種話。」

  孟棠舟知道自己的老媽是絕對的要兒子不要丈夫類型,他也不怕被罵:「媽,我實話跟你交待了吧,老爺子的要求我真做不到。」

  孟母在那邊嘆了一口氣:「你真想清楚了?這輩子就跟他過了?」

  孟棠舟不帶半分猶豫:「我對憲憲的感情我清楚,用不著騙你們。這輩子,除了他,我誰都不要。這孩子已經被我帶壞了,他離了我,可怎麼辦呢?我總要對人家負責不是,誰叫你兒子先起了賊心。您時常教導我不要半途而廢呢,現在也要跟老爺子一起來勸我放手了?」

  「我勸你做什麼呢,日子是你來過,我只是想問清楚你是不是來真的。既然你心裡明白就好,你的事情,我可懶得去多管。」

  孟棠舟順著杆子往上爬:「媽,要不您再給我生一個唄,我給你養兒子。」

  那頭孟亞明湊過來大喊一聲「你這個逆子」,被孟母呵斥一聲,孟亞明安靜下來。

  孟棠舟笑得快沒眼了,幸虧他家老爺子是妻管嚴,否則孟棠舟還真得顧忌一下說那句話的後果。

  孟母說:「行了啊,別得寸進尺。」

  孟棠舟說:「媽,我是認真的,要不您跟老爺子再試試唄,現在科技那麼發達,您保養得也還好。要不然老爺子時不時拎我出來嘮叨,您就忍心?」

  孟母跟孟亞明結婚早,只怪當時孟亞明年少輕狂不懂事,早早把孟母搞大肚子。孟棠舟就是他們意外結合的結晶,之後自然而然舉行了婚禮,好在孟亞明富有責任心,即使家大業大也沒有出去亂來的不良習慣,在孟家,大事都是聽孟母的,小事歸孟亞明管。

  原本孟亞明夫婦就喜歡二人世界,因此生完孟棠舟後,就沒打算再要一個孩子。對孟棠舟也是走精心培養路線,可惜孟亞明棋差一招,沒料到孟棠舟彎了個徹底。

  這下好了,孟亞明拿兒子沒辦法,又不能怪老婆,只好打碎了牙和血吞,心裡別提多鬱悶了。

  孟母夾在兒子和老公中間,心情難以言喻。

  「你呀,你讓我說你什麼好。」

  聽到母親似乎有鬆口的意思,孟棠舟再接再厲:「媽,您先試試?」

  「好了,我會跟你父親商量一下。下個月你爺爺九十大壽,你把人帶回來給我看看。」

  「不行。」

  「只是我看看,到底什麼樣兒的孩子能讓你這樣,放心好了,我不會欺負他的,就是想看看。」孟母輕易摸到兒子的軟肋。

  孟棠舟還能說什麼,只得應了下來。

  路勛全程偷聽,等孟棠舟掛了電話,他拍了拍孟棠舟的肩:「行啊兄弟,居然真把你的母上大人說服了,在下佩服佩服。」

  孟棠舟高興得跟摘了星星似的,他推了路勛一下,笑道:「別跟我貧,你就羨慕我有這麼一個寶貝母親吧。」

  「羨慕,我實在是太羨慕了。等你弟弟生出來,讓他叫我乾哥哥,我一定好好罩著他。」

  路勛為他的豪言壯語付出了一隻熊貓眼的代價。

  兩人心情大好,喝到十一點才回去。

  孟棠舟好久沒喝得這樣痛快了,卻苦了黎叔還要給他煮解酒湯,否則第二天起來肯定頭疼。

  「要是雲先生在就好了,他一走你就這麼不克制。」黎叔嘆了一口氣。

  孟棠舟大約是真的有點喝醉了,他對黎叔說:「黎叔,我今天是真開心,下個月,我就要帶憲憲回家見我的母親,她說她想看看憲憲。憲憲那麼好,母親見了他肯定會很高興。」

  黎叔被嚇一跳,攔著問了清楚,孟棠舟顛三倒四的把事情大概說了一遍。

  「哎喲,剛才可嚇到我了,你還是快回房間洗澡休息吧,夫人肯見雲先生,那肯定是成了,沒跑。」黎叔在孟家待了二十年,對孟母的為人還是很清楚的。

  孟棠舟就喜歡聽這句話,他把自己的錢包塞到黎叔手裡,「黎叔,這是給你的獎金,都拿著,等我跟憲憲結婚了,還要給你發一個大紅包。」

  說完就踉踉蹌蹌的回房間了。

  黎叔苦笑了一下,難道他們結婚的時候,不應該是他給紅包嗎?

  孟棠舟果然是喝醉了,他不是因為喝酒喝醉的,而是高興醉的。

  因為孟棠舟不會輕易喝醉,能讓他醉的,大約也只有雲憲了。

  雲憲他們的聚餐吃到十點就散了,金恬還有一場戲需要拍。

  好在他們都在同一個酒店住,雲憲本來還想去片場看看金恬,被金恬拒絕了。

  「你們還是先回去休息吧,明天再來找我也是一樣的,有琳琳陪我就好了。」

  雲憲悄聲問金恬:「聽說易風也在橫店拍戲,他沒來找過你吧?」

  「你不說還好,一說他我就來氣。怎麼趕都趕不走,我現在主動加夜班拍戲,就想快點拍完橫店的戲份,然後離他遠遠的。」金恬有些懊惱的說。

  「那你怎麼不告訴我?」雲憲沒想到事情是這樣。

  「告訴你有什麼用,你又不在這兒。但他比較拎得清,沒讓那些娛記亂寫。」否則金恬就直接讓路勛用錢砸死易風了。

  「那你快回去拍戲吧,明天我去看看你,幫你擺脫這個易風。」

  送金恬回片場,雲憲他們一塊回了酒店。

  《千秋》劇組給他們四人分別配了單獨的標間。

  古珂一回去就給手機充電,然後去洗澡。

  等他回來,打開手機微博,雲仲的私信叮咚叮咚響個不停。

  古珂笑了笑,覺得現在自己已經變成了雲仲的個人顧問,雲仲有什麼問題都喜歡跑來問他。

  先前雲仲問的關於生孩子那個話題已經翻篇了,不知這孩子遇到了什麼事情忽然問出這種問題。

  後面的問題都是作曲相關的,古珂一併用語音回答了,發了四條才解釋完。

  他想起從粉絲那兒得到的簽名本,雲仲應該也算他的粉絲吧。

  他拍了一張照片給雲仲,問:特意從粉絲那兒要來的,我的專屬簽名本,想不想要?

  —想想想,古大哥我也是你的粉絲

  古珂腦補了一下雲仲搖著尾巴的模樣,兀自笑了。

  —想讓我在上面寫什麼

  —寫什麼都行

  古珂有點頭疼,他拿著筆,想了一會兒,提筆在第一頁簽了自己的名字,在第二頁寫下「小仲專屬」,寫完拍照片給雲仲看。

  雲仲悄悄把圖片加密保存,這可是古珂特意送他的,很有紀念價值,必須保存。

  古珂問雲仲在幹什麼,雲仲依然說在寫曲子。

  這樣聊天太累了,古珂撥了電話過去,雲仲等了一會兒才接。

  「古大哥。」雲仲先說話。

  明明只是一天沒聽這孩子的聲音,嚴格說來一天都不到,卻想得緊。

  「今天怎麼沒給我打電話?也不問問我拍戲順不順利?」

  雲仲果然緊張的解釋:「我我一直有跟你私信的,這……還不算嗎?」

  古珂在簽名本上一筆一捺寫雲仲的名字,他毫不留情的說:「不算,打電話跟私信聊天是不一樣的。」

  「可是你在劇組,要是我打電話過去,豈不是會打擾到你。」

  古珂又寫了一個雲仲,他擱下筆,「你可以先問問我有沒有在忙,再給我打。」

  雲仲也不算很笨,他反問:「那古大哥你為什麼不給我打?我在國內隨時都可以接電話的。」

  古珂終於被問住了,為什麼?「因為我是你古大哥,尊老愛幼懂不懂?」

  雲仲勉強接受這個理由,「那古大哥你今天拍戲還順利嗎?」

  古珂又接著寫雲仲,「還行,你的曲子寫得怎麼樣了,要不要給我彈一段?」

  「還沒寫完,明天再給你聽聽吧。」

  「怎麼辦,我剛才跟你哥喝了點兒酒,有點頭暈。」古珂把聲音壓得低了些。

  雲仲果然說:「那你早點休息吧,明天還要拍戲,你怎麼能喝酒呢,我哥不管你們的嗎?」

  古珂說:「睡不著,我想聽一首歌才能睡。」

  雲仲關心則亂,脫口而出:「要不我唱給你聽吧。」

  古珂笑道:「我想聽林憶蓮的《至少還有你》,聽過嗎?」

  「聽、聽過的,那我清唱好了,不伴奏了。」

  「嗯,我聽著呢。」

  過了一會兒,只聽手機那端傳來低低的唱調:

  「我怕來不及我要抱著你

  直到感覺你的皺紋有了歲月的痕跡

  ……

  如果全世界我也可以放棄

  至少還有你值得我去珍惜

  ……」

  古珂跟著雲仲合唱起來:

  「我怕時間太慢日夜擔心失去你

  恨不得一夜之間白頭永不分離

  如果全世界我也可以放棄

  至少還有你值得我去珍惜

  ……」

  唱完後,雲仲一直都沒說話,古珂還以為這孩子被撩生氣了,只好問:「怎麼不說話了?」

  「古大哥,你談過戀愛嗎?」

  古珂知道雲仲想問什麼,他大方道:「當然談過,後來分了,怎麼了?」

  「那對方是不是很優秀的人?」

  「沒你優秀。」

  「對方是不是挺好看的?」

  「在我眼裡,你比較好看。」

  「古大哥你都這樣誇人的嗎?」

  「我從來不這樣誇人,就只誇過你。」

  「古大哥,要是我說我好像有點喜歡你了,你會不會生氣?」

  古珂的手一抖,他捂著自己那顆快速跳動的心,說道:「你哥就住在我隔壁,我怕他會拿著砍刀來削我。」

  「你上次問我要是喜歡你,會不會直接告訴你,現在我已經告訴你了。」

  「嗯,我知道了。」古珂覺得自己太沒出息了,竟然被雲仲的告白弄得有點手足無措,「早點休息。」

  雲仲告白完,似乎比古珂還開心,他也沒問古珂是不是也喜歡他,跟古珂互道晚安後果然去休息了。

  留下古珂輾轉反側一夜沒睡好。

  第二天早上大家都被古珂的黑眼圈嚇到了。

  卷卷誇張的說:「古大爺,你是不是偷偷玩了一個晚上的王者榮耀啊,你去照照鏡子看看自己的膚色和黑眼圈,我敢保證劇組的化妝師想揍你一頓。」

  就連雲憲也很疑惑:「昨晚我們回來得不算晚吧?你不早點睡,都幹嘛去了?」

  古珂心想,被你的好弟弟撩騷了,果然是自作自受。

  「年紀大了,各種狀態都不如你們這些小年輕。」古珂強行找理由。

  三人都沉默的看著古珂,直把古珂看得繳械投降:「我知道了,以後我會注意的。」

  雲憲覺得有必要給這三尊大神請營養師了,身體是革命的本錢,明星就是靠這張臉吃飯的,不好好注重飲食和保養怎麼能行。

  四人來到秦王宮景區徳陽殿,樂尹導演跟攝像燈光正在討論,其他工作人員正在布置,一些群眾演員已經化好了妝,在等主演。

  《千秋》講述燕、趙、齊、楚四國國君逐鹿中原,最後卻由實力最弱的趙王完成中原統一大業,在燕國使臣公玉微的幫助下,開創了一個盛世千秋的鼎盛時代。

  唐俊飾演外表羸弱,有斷袖癖好的趙國君主,而古珂則扮演野心勃勃,足智多謀的燕國間諜公玉微。

  眾所周知,四國當中,唯有趙國土地富饒,資源豐富,兵力最弱,尤其當以他們的國君趙王斷袖之癖聞名中原。

  因為趙王弱得不堪一擊,其他三國君主都沒把他放在眼裡,他們都想先把實力相當的對手幹掉,然後再慢慢吞食趙國這塊肥肉。

  但是誰也沒想到,看似蠢笨沒有主見的趙王,居然是本劇中最大的心機君主。

  燕王白白把本國第一美男子公玉微拱手奉上,原本想利用公玉微使一出美人計迷惑趙王,沒想到公玉微反而被趙王收攏,君臣二人在其他三國君主面前上演了一出離間計,最後逐個吞食三國,完成統一大業。

  該劇最大的賣點就是趙王和公玉微之間似有若無的暗中較勁,輔助四國策士縱橫捭闔之風,各種權謀、離間和反間計爭相上演,親情愛情友情在國家大義民族大義面前脆弱得不堪一擊,堪稱一部現實又殘酷的統一史詩。

  而客串的聞人羽,將扮演四國第一美人,即趙王的妹妹麗姬。

  其他三國君主都由實力派演員擔任,演員陣容頗受觀眾期待。

  接下來要拍的一場戲就是講燕國使臣公玉微初次來趙,受到趙王接見的群戲。

  除了唐俊和古珂,飾演群臣的群演們也會參與拍攝。

  化妝師果然被古珂的黑眼圈所折服,除了黑眼圈,古珂的額頭中間上還冒了一顆痘痘,即使上再厚的粉也遮不住。

  「粉不能上太多,會顯得臉色很蒼白,但四國第一美男,總不能一出來就靠後期使用磨皮柔光吧,樂導追求的是鏡頭裡細微的神情。」化妝師有點著急。

  古珂自知理虧,他默默不說話,尋思著以後是不是得早點睡才行。

  雲憲說:「要是光線暗一些,是不是不那麼容易看到?這個劇不像那些全屏亮色的古裝劇,走的是歷史厚重感,色調方面偏古樸,只要光線的亮度低一點,鏡頭拉遠一點,這些問題都可以解決。」

  化妝師說:「你說的這個是可行的,不過樂導說了要給古珂臉部特寫鏡頭。」

  一旁的卷卷終於開口了:「多大點兒事兒,不就一顆痘痘嘛,我來我來。」

  卷卷在古珂的額頭那兒捯飭了兩分鐘,最後拍了拍手,傲嬌道:「好了,這樣才能被稱之為四國第一美男吧。」

  大家從鏡子裡看到了另一個古珂。

  卷卷其實沒做什麼,只是把那顆痘痘修飾了一下,變成了美人痣。

  明明只是多了一顆痣,古珂的氣質卻完全變了,先前的他美則美矣,身上的銳氣不減,多了這顆痣之後,他的稜角被磨平了,好似琳琅美玉,雍容閒雅。

  化妝師要把自己的膝蓋獻給卷卷,卷卷客氣的笑笑:「這樣一來,就算他的痘痘好了,這顆痣也得保留下來。」

  「當然,當然,樂導肯定也會認同它的。」化妝師要是知道卷卷曾給好萊塢明星化過妝,大概會更崇拜卷卷。

  古珂的妝容化好後,他換上了厚厚的劇服,這是一套很樸實無華的粗布交領式右衽深衣,但穿在古珂身上,給人的質感並不比製作精良的劇服差。

  唐俊的妝容由卷卷完成,他換上上衣下裳同為黑色的大禮服後,居然顯出了一種獨特的羸弱美,給人的感覺並不女氣。

  樂導已經調試好機位了,看到唐俊和古珂走過來,他還以為自己看錯了。

  「唐俊跟古珂怎麼比拍定妝照那會兒還上鏡?」

  場記十分贊同樂導的說法:「這劇要是不火,我就把自己的名字倒過來寫。」

  雲仲大清早收到古珂發來的一張自拍,是古珂點了美人痣的自拍照。

  雲仲冷不防被古珂的照片閃到了眼睛,頓時睡意全無。

  他好像更喜歡古大哥了。

  古珂想像著雲仲對著自己的照片犯花痴的樣子,在導演喊了「」後,開始了復出之後的第二場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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