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賀鈞潮按著眉心,似乎真的很頭暈的樣子。
路夕本來還疑惑,戴蒙不是說他很能喝的嗎,但看見他一副搖搖欲墜的樣子,便說道:「你很不舒服嗎?我去叫戴蒙。」
「他也喝酒了,還是麻煩你送我回去吧。」賀鈞潮虛弱道。
他的表情看上去怪委屈的,好像如果路夕不送他就是對不起他似的。
路夕覺得他可能是真的喝醉了,因為平時的賀鈞潮,打死都不可能這麼跟他說話。
他只得點了點頭道:「好吧,車鑰匙呢?你還有什麼東西沒帶嗎?」
賀鈞潮從褲兜里掏出鑰匙,用兩根手指拈著給他,搖頭道:「沒有,走吧。」
「要不要回去和他們打個招呼?」路夕猶豫著說。
「沒事,戴蒙會解決的。」賀鈞潮邊出門邊道。
路夕覺得他走路的姿勢有點過於英姿颯爽,著實不像是喝高了的模樣。
不過並不是每個人喝醉都沒法走路的,他搖了搖頭,覺得自己想多了。
他們從後門去了停車場,路夕按下鑰匙,旁邊一輛黑色蝰蛇響了響。
路夕第一次開超跑,以前比較喜歡商務車,從來沒試過跑車。
他一邊看操作一邊想,這車還真是賀鈞潮的風格。
賀鈞潮繫上安全帶,問他:「需要導航嗎?」
「不用,我記得路。」路夕隨口道。
賀鈞潮以為他之前來過這一帶,於是說完這句後,便不再做聲了。
路夕發動車子,駛入黑暗中。
兩邊的路燈一個接一個閃過,賀鈞潮看著窗外,車內有些沉默。
過了許久,他開口道:「聽歌嗎?」
路夕專心開車,隨口道:「好啊。」
幾秒後,音響里傳來了富有磁性的男聲。
路夕誇了一句:「音響不錯。」
隨著動感十足的節奏,跑車在黑夜裡飛馳。
三分半鐘之後,下一首歌切入。
路夕說:「你很喜歡戳爺?」
剛才放的是《forhim》,現在這首是《Wild》。
路夕不怎麼聽歐美男歌手的歌,倒是很喜歡女歌手。但這兩首歌實在太火,他在大街小巷聽到過幾次。
「還行,不過不少人會對他有偏見。」賀鈞潮語氣淡淡地說。
「嗯?為什麼?」路夕只聽歌,不太關注歌手本身,他以為戳爺是很受歡迎的。
賀鈞潮看了他一眼,說:「因為他是gay,你也知道,這類群體總是受到很多爭議。」
路夕沒有察覺他的視線,微微詫異道:「都什麼年代了,還有人會攻擊性取向?也太掉價了。」
他雖然從小生活環境優渥,身上卻沒有半點富家子弟的壞習慣。
在他眼裡,看不起性取向和看不起外貌一樣,都是非常low的行為。
「你覺得同性戀正常嗎?」賀鈞潮眼睛一眨不眨地看著他,試探地問道。
「當然正常啊,很多優秀的名人也是gay。」路夕說,「怎樣去評價一個人,取決於他是『什麼樣的人』,而不是『他喜歡男人還是女人』。」
他說完這句話後,賀鈞潮久久沒有聲音。
兩人聊了半天,空氣又突然安靜下來,讓路夕覺得有點不適應。
他主動說道:「那你呢,我一直以為你對同性戀的態度不太友好,但今天看起來好像是我誤會了。」
賀鈞潮沉默了,過了一會兒,他問道:「如果你有個朋友是喜歡男人,你和他相處起來會不自在嗎?」
他的聲音有一絲不易察覺的緊張,但路夕正在開車,沒有注意到他的不對勁。
「假設我有個gay朋友?」路夕笑了。
賀鈞潮想了想,說:「不算gay,他只喜歡過一個人,但是恰好那人和他相同性別。」
路夕嘴角的笑容逐漸淡去,說道:「那就是真愛了,真愛至上,我當然不會對他有什麼看法。」
「真的?」
「嗯。」
車裡復又靜默下來。
夜色中,超跑的聲音不停炸街,接下來的路程里,誰都沒有再主動說話。
沒多久,就回到了訓練營。
路夕將車停好,賀鈞潮在解安全帶的時候,衣服不小心掛在上面了。
他便傾身過去幫他,動作間,一不小心打翻了車上的儲物盒。
盒子裡面照片一樣的東西嘩啦啦掉了下來,灑在了賀鈞潮的身上。
「啊,不好意思。」路夕趕緊說道。
就在他去撿照片的時候,卻忽然停住了。
大概有一、兩百張那麼多吧,花花綠綠,全是他的寫真照。
有沙灘下漫步的,有浴缸里叼著領口的,有彎腰打籃球的……這些是他們以前在組合的時候拍的,但卻沒有其他人的影子,每張都只有他一個人。
除了這個也就算了,居然還有他的機場look。有一張戴著口罩看鏡頭的,是最近一次去《明限》拍的。
車內的氣氛一下子凝固了起來,粘稠的空氣仿佛讓人呼吸都困難。
路夕保持著原來的姿勢,一動不動。
終於,賀鈞潮打破了沉默,他清了清嗓子道:「那個,這是我妹妹放在這裡的,她一直想要你的簽名照來著。」
路夕迷茫地抬起頭,看向他。
十分鐘後,休息室內。
路夕面無表情地拿著馬克筆,給一百三七張照片挨個簽名。
賀鈞潮冷靜地在旁邊指指點點:「這裡畫一隻豬頭,嗯,她喜歡小豬。這裡寫一個『祝沐冉小朋友天天開心,笑口常開』。」
路夕疑惑地問:「你妹妹多大了?」
他隱約記得,以前同團的時候,賀鈞潮就說她妹妹上初中了,現在怎麼說也該是高中生了吧。
「十七,今年大一。」賀鈞潮說。
路夕:「……」
他在自己微笑看鏡頭的路透照下寫上,「祝沐冉小姐天天開心,笑口常開」。
賀鈞潮的嘴角抽了抽。
路夕一邊簽一邊問道:「你妹妹的病好一點了嗎?我記得以前你說過,她在接受心理治療。」
沐冉從小被診斷為雙重人格,簡而言之就是精分。
她不發病的時候,是個驕里嬌氣的小姑娘。一旦犯病,就會找個黑暗的角落把自己藏起來。
據說有次她藏在閣樓里,三天三夜都沒出現過,那幾天賀鈞潮快急瘋了,四處尋找她。
其實這個妹妹也不是他親妹妹,是他養父的女兒。但自從他養父逃避撫養權跑了以後,他就一直沒丟下過沐冉。
「好『一點』了吧,反正在她身上裝了定位,也不怕走丟了。」賀鈞潮背靠桌子,舒了口氣道,「其實她平時倒更像是個發病的人,天天鬧騰。」
路夕沒見過沐冉,不過他心裡總是對女性和孩子無條件寬容的,便說:「活潑點很可愛啊,她喜歡追星嗎?」
賀鈞潮看著他發頂的小漩渦,說:「她不追星,只追你。」
路夕被他說得有點不好意思起來,簽完最後一張放下筆道:「那有機會的話,帶我去見見她吧。」
「好,她會很高興的。」賀鈞潮幫他把散落的簽名照收起來,找了個紙盒放好。
路夕見沒什麼事了,便起身準備回宿舍。
在他出門前,賀鈞潮叫住了他:「路夕,如果你能出道,她一定會開心的一晚上睡不著覺。」
路夕回過頭,忽然對他笑了一下,說:「這麼肯定?」
「非常肯定,所以出道吧,你本該屬於舞台。」賀鈞潮看著他的眼睛道。
路夕沒有回答他,而是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轉身走了。
房門慢慢合上,賀鈞潮用手指輕輕摩挲一張張照片,他珍藏了兩年年的照片。
如果你出道,我也會一晚上睡不著,就像我們一起出道的那天一樣。
所以快回來吧,我的主舞大人。
次日一早,練習生們還沒從昨天的狂歡中甦醒過來,就被吹哨集合帶到了演播廳。
路夕不知道是不是昨天吹風吹久了,一覺醒來覺得嗓子很疼,說話的時候鼻音也很重。
在去演播廳的路上,喬松年碰見了他,便上前道:「路哥,你個沒義氣的,昨天怎麼拋下弟弟先走了?!」
「昨天我有點不舒服,就自己打車回來了。」路夕低聲解釋道。
祁楠眼神怪怪的看了他一眼,他出來透氣的時候,明明看見他上了賀鈞潮的車。
「你感冒了吧,要不要吃點藥?」喬松年聽出他聲音的變化,「一會兒錄完之後,我陪你去醫務室吧。」
路夕點了點頭,隨著眾人進了演播廳大門。
四位導師齊刷刷地站在舞台上,台下工作人員來來往往,布置場地。
他們已經對這種陣仗很習慣了,伍承煥甚至打了個哈欠,在剛好撞見海靈的目光後,連忙訕訕地閉上了嘴巴。
賀鈞潮拿著話筒道:「都沒睡醒啊,要不要我給你們醒醒神兒?」
經過昨天的聚餐,大家也都和他熟悉了不少。
伍承煥揚聲道:「不要不要,pd你有話好好說,我們很清醒!」
眾人都笑了起來。
hope老師說:「就你皮,剛才還一副要打瞌睡的樣子。」
賀鈞潮一挑眉道:「不要也不行,接下來要宣布的消息,一定會讓你們立馬清醒的。」
他指了指大屏幕,上面開始出現滾動的數字排名。
「啊,我的天,現在就要公布票數了嗎?」
「這次投票是要刷人了吧?也就是說,F班要離開舞台了?!」
「天哪,別吧,昨天還狂歡呢,今天就這麼殘忍?」
孟欣佑瞥了路夕一眼,他們是兩支曲目相同的隊伍站在一起,他和路夕都站在隊伍的第二個。
「就是你們想的那樣,這次的投票決定哪些人留下,哪些人離開。」賀鈞潮說道。
現場的氛圍頓時緊張起來,所有人都在低聲討論,緊緊地盯著大屏幕。
「首先宣布的是,《TheMonster》的票數。」賀鈞潮說道。
「啊啊啊啊啊!求求了!」《TheMonster》的成員全部握著彼此的手,心跳都快驟停了。
大屏幕滾動起來,數字跳出。
「我靠!梓棠,牛逼!」
「棠棠哥我愛你啊啊啊!」隊友們全都抱著趙梓棠大喊大叫,這一隊在他的帶領下,取得了勝利。
接下來,一隊接一隊公布。
伍承煥滿頭冷汗,回頭求助地看著路夕。
「別害怕。」路夕輕聲安慰他道。
他們這組目前的總票數是245票,而孟欣佑隊伍的總票數是424票。
也就是說,現場五百九十個人當中,如果所有人都投了票,那麼孟欣佑獲得的票數應該166。
而若是路夕隊伍想要和他們打成平手,打底路夕也要獲得345票,這幾乎是不可能的,他連入場的粉絲都沒有這麼多人。
當然,平均每輪投票中,至少會有20到30人棄權,加上每個人零頭不同,百分之九十是不會打成平手的。
換句話說,即使孟欣佑翻車,他們獲勝的機率也相當高。
「到他們組了。」旁邊的人對祁楠說道。
祁楠也捏了一把冷汗,他的組已經獲勝,他也獲得了加分票。但看著好兄弟們很有可能會落敗,他的心還是提到了嗓子眼兒。
小葵死死地握著身後隊友的手,都快要哭出來了。
喬松年呼出一口氣,小聲道:「路哥加油!路哥加油!我們一定可以的,相信他!」
路夕也牢牢地盯著屏幕,攝像頭捕捉了他臉上的緊繃。
其實之前在宣布評級的時候,他都沒有這麼緊張。
但是這次不一樣,他們隊有四個F班成員。
一旦他們輸了,他和伍承煥無所謂,但這些人就都要離開舞台。
路夕垂在身側的手不自覺收攏起來。
作者有話要說:注意路夕開車不用GPS和他表情變化的伏筆,以後要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