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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皎和賞心同時從椅子上彈起來,賞心的反應比胡皎迅速穩准得多,相比之下,胡皎就顯得慫多了,無論是表情還是動作都呈現一絲慌亂,餘光瞥見一旁的紀方栩不緊不慢,十分從容地站起來,甚至做了這麼一個動作——

  他揪住她外套袖子,往後一拉。

  胡皎反應過來,並重新站穩時,紀方栩已經站在了她們的前面。向她們衝來的男孩很年輕,看上去二十五歲都不到,不知為什麼,胡皎看向他眼睛的時候感覺他並沒有惡意。

  紀方栩如同跟小孩子做遊戲一般拍拍手,那個病人衝到他面前就沒有再往前,紀方栩大聲贊了一句「Goodboy!」,彎下腰,左手摸了摸那個男孩的頭,右手在男孩右邊肋骨上方及肩胛骨之間拍了拍,男孩好像很滿足似的,慢慢又手腳並用爬開了。

  「半年前,這個孩子還是高三的學生,家境不好,家裡有隻土狗,他們關係不錯。」不知什麼時候站在他們身後的陳歲寒望著男孩的背影,用手比了一下膝蓋上方十厘米的位置,「大約這麼高……孩子的父親聽說吃狗肉能補腦子,為了讓兒子考上更好的大學,父親殺了那隻狗,做成狗肉爐。他忍著噁心全部吃了,後來考上了大學。」

  胡皎靜靜地聽著,整個人鬆懈下來,想起剛才那個男孩跑過來時的目光,和善且有一點點依賴,因此,她才覺得,他沒有惡意。

  「等待開學的暑假,他父親發現他不太對勁,行為習慣越來越像一隻狗,他當時處在高考巨大的壓力下,忽然受到必須吃掉自己心愛寵物的壓力,雙重壓力作用下,他選擇逃避。幾經周轉送到我們這裡治療時,已經發展為重度妄想症,不願從自己的世界中走出……」陳歲寒轉頭看看紀方栩,對賞心和胡皎做了個蠻無奈的表情,大概是想說「妄想症的都這樣」。

  賞心手裡捧著個筆記本,第四遍向紀方栩介紹「紅衣終結者」的罪行。「9月20日,第一起傷人案發生在祥口區中山路華庭小區附近,在這裡……」她指了一下地圖上的某個點,「受傷的是陳女士,48歲,晚上10點左右,她在附近跳廣場舞后步行回家,兇手從後面把她拍暈後逃跑,沒有劫財或色,她傷得不重,皮外傷並輕微腦震盪。她當時穿了一件紅色T恤,扎馬尾辮。」

  胡皎也捧個筆記本,補充著,「現場沒有留下指紋或者腳印,附近的攝像頭沒有拍到兇手,也沒有目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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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6日,第二起傷人案發生在祥口區中正路一個小巷裡,受傷的鐘小姐20歲,晚上10點半左右,她和幾個朋友去酒吧回來,朋友開車將她送到中正路小巷路口,快到家門口時,兇手忽然從後面把她拍暈,她倒下前看見一個男的跑遠,之後不省人事,好在也只是皮外傷加腦震盪。她當時穿一身黑色連衣裙,紅色外套,扎馬尾辮。」

  胡皎補充:「他留下半個腳印,運動鞋,雜牌。」

  紀方栩問:「中山路與中正路之間的距離是?」

  「不到兩公里。」

  「10月25日晚上12點多,祥口區長湳路宏達旅館附近一棵梧桐樹邊,一名24歲的三.陪女小莊醉酒嘔吐,兇手將她拍成重傷,顱骨粉碎性骨折,現在還在住院。當時她穿著條較暴.露的紅色連衣裙,扎很高的馬尾辮。長湳路離中山路3公里多,離中正路1公里。」

  「沒有留下物證。」胡皎說完,抬眼看看紀方栩,他把右手食指抵在下巴上,皺著眉,表情略凝重。

  「最後一起,發生於11月7日,也就是今天凌晨……」賞心把最後一個受害者的情況介紹完,「工業路也在祥口區,離幾個案發地大約也是兩三公里路,那一帶有幾個大工廠,一些女工實行三班倒,死者小郭那時剛下班,幾個同事約她吃宵夜,她說孩子生病得回去照顧著,就一個人先走了,沒想到在半路……唉!」賞心重重嘆口氣,「她的孩子聽說才兩歲多,這么小的孩子就沒了媽……」

  「不必說那些沒用的。」紀方栩冷漠地打斷賞心的感慨,不同於剛才一遍一遍讓她們重複案情時的戲謔,他這時嚴肅得近乎可怕,「患有輕微強迫症的兇手犯案時不會想什麼孩子母親,他的殺戮不會停止,直到這座城市再沒有穿紅衣服扎馬尾的女人。」他看了一眼胡皎,「你呢,最後一起案件中有什麼發現?」

  胡皎被他這麼一問,還有點緊張,推推眼鏡,忙把自己收集到的東西說了一遍,說到死者的錢都被拿走時,紀方栩忽然打了個響指,自言自語道:「對!就是這個。」

  「什麼?」胡皎莫名其妙地問。

  「貪念。」

  「劫財?」賞心不解,「前幾起兇手並沒有拿走她們的錢。」

  紀方栩不屑地一笑,看上去並不贊同賞心的說法。他開始轉筆,黑色水筆在他修長的手指間旋轉著,花樣繁多卻從來沒掉下來過,她倆就這麼看著他,大約過了十分鐘,他用筆指向胡皎,「作為一名痕跡檢驗員,你對這幾起案件遺留下的痕跡有何看法?」

  「我?」

  「你先前提到的DuaneGibran在英國《Crimeandpunishment》(罪與罰)雜誌發表的第一篇論文就是《暴力型罪犯心理素質及狀況對現場痕跡的影響》。」

  「我……我覺得這個兇手心理素質還算不錯,抗壓性蠻強……」

  「請你認真點。」紀方栩又開始轉筆,「同剛才你分析我為什麼在英國長大時相比,現在的你好像在跟我開玩笑。」

  胡皎抬眼看他,他的眼神忽然給她巨大的壓迫感。

  胡皎頭皮一麻,羞紅了臉——她剛才確實有點敷衍,因為她沒想到他竟然知道DuaneGibran,那個連她的導師、公安部特聘刑偵專家羅桓教授都倍感尊敬的醫學心理學專家,著名卻為人低調。

  「我試試吧。」賞心拍拍胡皎,「最後一起案件與前三起存在較大區別。一是最後一起案件中,受害者死亡;二是死者被連續擊打,前幾起她們只被打了一下;三是死者的錢被搶了。四是前幾起傷者都是步行或站立,死者卻騎著電動車。」賞心想了半天,忽然瞪大眼睛,「最後一起的兇手跟前幾起不是同一個人,他故意模仿那個兇手,來掩蓋自己的罪行?」

  紀方栩看向別處,清高而倨傲的樣子——他不認同賞心的結論。

  胡皎絞盡腦汁,想到了些什麼,可又不太敢說。胡皎個小敏感的個性,她覺得賞心是自己的師姐,這時自己若說些什麼跟師姐的看法不一樣的,會不會讓師姐覺得自己很狂妄還目無尊長?猶豫了很久,還是忍住沒有說。

  「兇手始終是一個人。」紀方栩終於重新開口,雙手抱臂,虛望著遠處,「如果我想模仿兇手殺一個人,我會尾隨她回家並等她下車,畢竟凌晨一二點,女性出於自保,不會隨便被陌生男人或有過節的男人攔在半路。」

  胡皎咬著下唇,故作恍然大悟,然後順水推舟地說,「前幾起案件,兇手完全有機會下狠手殺死她們,卻沒那樣做,最後一起時,兇手不得不殺了郭潔,也許是郭潔看到了他的樣子呢。」

  「不是也許,是確定看到了。」紀方栩接著說,「死者除了頭部的傷口和腿上被電動車壓的淤青外,身上沒有擦傷,說明她不是在行駛途中被襲擊的,否則從電動車上摔下來,一定有其他擦傷。很遺憾,她停車了,看到了兇手的樣子——或者說,兇手忽然反應過來:這個女的符合我『紅衣服、馬尾辮』的要求,我要用磚頭拍她。進而又想到,她看到了我的樣子,我一定要殺死她,於是,下了狠手。」

  賞心:「你的意思是,最後一起案件中,兇手還沒準備好,就遇見了符合他要求的倒霉鬼?」

  「以下是我的分析。」紀方栩清清嗓子,「兇手,男,其貌不揚,35-40歲之間,單身,父母離異或母親早亡,跟隨父親生活多年。童年時受到一名愛穿紅色衣服並留馬尾辮女性的言語或暴力傷害,此後多年一直生活在否定與指責中,他需要報復社會。他家境並不富裕,生活和工作幾乎都在祥口區,外出時可以選擇的交通工具只能是公交車、自行車,不排除可能有電動車或者摩托車,但有沒有不重要,因為他作案時騎自行車。他沒有穩定的工作,無責任感,經常抱怨人生,容易衝動,文化素質和心理素質都不高,為人懶惰有點偏執,輕微強迫症,這個我之前說過。今年7至9月,他因為社會地位不高,被人欺負,可能被毆打——另外,你們這兒有什麼東西用自行車推著賣?」

  「什麼東西?」

  「食物。」

  賞心和胡皎都處在懵懂中,反應過來之後胡皎趕緊在筆記本上奮筆疾書,而賞心回答:「麥芽糖、糖葫蘆、毛雞蛋、豬肉鋪還有古早小蛋糕。」

  女漢子也是吃貨啊。

  「毛雞蛋?」紀方栩重複。

  胡皎帶著嫌棄,把毛雞蛋解釋了一遍,欣喜地看到,紀方栩也是一臉嫌惡,「排除不可能在半夜售賣的麥芽糖、糖葫蘆,排除不能當主食吃的豬肉脯,兇手的職業是賣古早小蛋糕或毛雞蛋的小販。」

  賞心大驚:「你怎麼推斷出來是小販??」

  「最後一起案件暴露了兇手的職業——死者郭某趕著回去照看孩子,半路為什麼停車?不與同事吃宵夜並不代表路上不能買宵夜,飢餓的她一定是看到了想吃的東西,想著停下來買一份回家。於是她停下並掏出錢包,這時那個小販發現她符合自己的『要求』,帶著驚慌、興奮的心情,趁著她低頭找錢,狠狠給了她一下,隨後將她砸死,看見錢包里的錢,滿足心理需要後又心生貪念,將錢洗劫一空。掉地的硬幣撿起需要花些時間,他選擇放棄,騎車離開。」

  胡皎不可思議道:「你這麼聰明,怎麼可能是精神病?」

  面對胡椒小姐的疑惑,神經病以一句「精神病和弱智是兩個概念,謝謝」諷刺了她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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