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 只有你才能破這起案子!(求首訂求月票)


  「周警官,五百萬在京都夠花嗎?」

  這句話對其他人來說,可能只是普通的閒聊,但在周南這,意義絕壁完全不同。思兔閱讀

  畢竟那行李箱還挺沉的,紅彤彤的毛爺爺尤其讓人過目難忘。

  是記憶中那個人?

  不,聲音對不上。

  而且一個因無生存技能而鋌而走險,走上搶J殺人道路的死刑犯,實在不能想像其與五百萬會扯上啥關係。

  念頭電閃而過,周南聲色半分未動,隨口反問,「你中彩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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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俊才略顯神經質的一笑,「是啊,五百萬,五百萬吶,我兒子媳婦下半輩子都不用愁嘍!」

  「......」。

  實話說,您這輩子一直出獄入獄的,基本無縫銜接,還真沒有這兩種配置。

  一旁的董所嘆氣,「又開始了,這人幻想還挺豐富的,之前還老和其他獄友說自己說不定哪一天會被國家派上戰場,去執行某項特別危險的任務...」

  確實是挺敢想,可如果不這麼幻想,既確定卻又不確定的死期,會把人逼瘋吧。

  同情?大可不必。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死於他手的那倆花季少女又何其無辜。

  所以是趕巧碰上了?

  周南仔細觀察包俊才的面部表情,在其神經質表面下,是希望與絕望的交雜。所以,這種胡言亂語大概率只是一種求生的偽裝?

  這不玩呢嗎!害他白白小激動了一場!

  「周警官,又見到你了。」

  突兀的話語,讓周南注意到包俊才忽然恢復到正常的神情。

  正常人,就要有正常人的對話。

  「找我什麼事?」

  「我想向你提供一條線索。我如果不說出來,你們公安機關,可以說這個案件,是永久什麼時間都破不了的。」

  這話,就很難不想教育教育其如何做人。

  但...算了,死刑犯,犯不上。

  此刻的包俊才,神情已同常人一般無二,「你們不要懷疑,我就是想在死前,洗刷一下自己身上的罪惡。」

  說這話時,他的語氣非常坦誠,十分符合「人之將死其言也善」的推斷。

  「好了好了,既然周警官到場了,到底是什麼線索?現在能講了吧?」董所追問。其實之前他也問過好些回,包俊才就是不肯說,非要等抓他的那位警官來。

  於是周南好奇問了句,「為什麼一定要對我講?」

  包俊才神情篤定,「因為你抓到過我,我覺著只有你才能破獲這起案件!」

  周南,「......」。嗐,瞎說什麼大實話。

  猝不及防的董所,「......」。

  特瑪的,現在犯人也這麼看人下菜碟嗎?

  本以為包俊才還要先提什麼條件,比如改判之類的,沒想到在見到周南後,他十分痛快的打開了記憶閥門。

  「時間大概是在97年的時候,當時我在東山...」

  「有一天我外出工作時,碰巧看到一個女的,在人家門口把一個孩子給抱走了,是個男娃,兩三歲大的樣子。」

  拐賣?

  周南與董所對視了一眼,均有些意外,誰也沒想到居然會是這麼個線索。

  董所質問,「當時怎麼不報警?」

  周南猜,「應該是怕被逮吧...」

  雖然具體幹什麼工作包俊才沒說,但以其「履歷」來看,大概率是從事盜竊行業。

  如果包俊才所說為真,那麼這將涉及一起分隔二十多年的兒童拐賣案件。

  怎麼又是拐賣?

  雖然已經過去了一個月,西廣那起系列拐賣案周南還記憶猶新。其實不只他,這起波及數省的案件影響力,遠沒到結束的時候。

  扯的有點遠,二者並無直接聯繫,因為時間相差太遠了。現在的問題在於,都二十年過去了,如何知道包俊才是隨口胡說還是確有其事?

  不知道是不是也明白這點,包俊才繼續道,「對,當時我不敢報警,但良心上又過不去,就跟著這個女的,坐車到了南河,焦做。」

  略顯牽強啊兄弟,真有這份心,一個匿名報警電話就能解決的事兒。

  稍稍挪動了下雙腳,包俊才並未覺著自己說的有什麼不妥,「我是一個快死的人,現在就希望警方能破獲這起案件,把孩子還回去,讓他與家人團聚。」

  雖然包俊才交代的這段話中,包含著強烈的悔過之意,董所卻仍舊是那副懷疑的眼神盯著對方。

  類似的死刑犯,他見過太多了。瀕死掙扎,無非想多拖延時間,真正能交代出點東西的反倒沒幾個。真有那立功條件的,也不會硬挺到這個階段才往出吐。

  而且包俊才案底累累,有著「豐富」的對抗經驗,精神狀態又極其不穩定,他話的真實性就更要打幾分折扣。

  「周隊,你看...?」

  周南沒急著做表示,因為他敏銳察覺到包俊才口中的一個字眼,「把孩子還回去」...「還」?

  基於什麼樣的立場,會說出「還」這個字?

  所以這番可信度不高的話,也許有另一種理解方式。

  如果包俊才是嫌犯,或者說是嫌犯之一的話,他這破綻百出的交代,頓時變得可以解釋起來!

  交代的初衷,是為了減刑,但如果是自己犯過的罪,不但減不了,還要數罪併罰。

  在此大前提下,包俊才的供述是否清晰明了?

  而且周南還傾向於確實有這麼個女人存在,因為以包俊才後來的犯罪模式,不太可能會臨時起意,忽然想起去拐賣一個孩子。

  所以大概率,他與這個女人相識,並結伴作案。

  如是推斷後,周南開始提問。

  「孩子具體什麼時間在什麼地點被拐你還記得嗎?」

  包俊才搖頭,「大概是秋天九、十月間,東山廖城我沒待過多久,地方不熟悉,而且過去這麼多年了,印象有些模糊,就記得在開發區一帶,那戶人家門口還有顆大樹。」

  !

  看似不太明確,但有具體的時間97年秋,又有大致地點東山廖城開發區,這樣的範圍圈定起來難度應該不會太大。

  但這不是重點!

  剛才周南就覺著這時間地點有幾分熟悉,具體起來後...不會這麼巧吧?

  郭剛唐?以其尋子為原型的那個劇本還在他手裡呢!細節吻合吶!

  要真是,老郭這二十多年的尋子之路,有望啊!

  但一切仍屬未知,第一步,就要看能不能撬開這個死刑犯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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