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七十九章 不同意換掉顧姍
第778章 不同意換掉顧姍
「你什麼意思?」
夢蘭的眼眸微微半眯,那看著封牧的眼裡充滿了不解,「你是覺得根本就不重要是嗎?」
「我不是這個意思。」
封牧嘆息了一聲,他主動拉著夢蘭的手, 耐著性子勸著她,「讓顧姍來當這個代言人,是經過公司高層們選拔出來的結果,她自身帶著流量,用她只會有好處不會有壞處。」
「選拔出來?」夢蘭勾唇冷笑了一聲,語氣里充滿不屑,「所有人都認定了顧姍是你的未婚妻,光是靠著這層關係, 就沒人敢反對吧!」
話落, 封牧的俊臉微沉。
「我身為服裝設計師,應該有權利挑選合適的代言人吧?」夢蘭繼續逼問著他。
封牧的俊臉微沉,可沉吟片刻,他倒也沒否認,「是,你當然有資格。」
「那好,那我覺得顧姍並不適合當這個代言人,我要求封氏集團立即去更換新人。」夢蘭抬眼,目光強勢的看向封牧,「你不是認為自己公私分明嗎?這樣也應該不過分吧?」
「……」
封牧一時竟沉默下來,可那緊攥著夢蘭的手掌卻並未鬆開,粗糲的指肚在她掌心裡摩擦。
夢蘭也並未反抗,只是靜靜的等著封牧做下判斷。
也不知道為何,明知道那個結果非常的渺茫, 可她依舊懷揣著那一絲絲期待, 認為自己在封牧的心裡是不同的, 最起碼……會比顧姍更要高一點。
一秒, 兩秒, 三秒……
時間一點一滴的過去,封牧都沒開口說一句話。
夢蘭的心裡騰出了不好的預感,掌心裡分泌出了一層汗漬。
大約又過了好一會兒,封牧才抬起頭,深沉的目光緊緊的盯著她,「欣蕊,我能理解你的感受,但這個代言人,已經無法換人了。」
「……」
「公司當時定下顧姍後,就已經對外發出聲明了,現在無論是網上還是微博上都已經傳的沸沸揚揚了。」封牧抿了抿唇掰,刻意加重了語氣,「後天就是情人節了,如果在這個時候更改的話,會影響正常上市,當過了熱度,你的設計作品也就不值錢了。」
不值錢了……
聽著封牧的話,夢蘭似乎意識到了什麼,唇角勾起了一抹冷笑。
這話聽著特別可笑。
「也就是說無論發生什麼事情,你都不會將顧姍給替換掉,對吧?」她開口繼續逼問。
封牧垂眼,遮蓋住眼底里那一抹悲痛,沉聲開口提醒著她,「姍姍她生病了,但一直沒找到合適她的骨髓,所以她的病只能一拖再拖,病情已經惡化到一定程度了,她不能受到任何的刺激。」
這也是他為什麼會處處去關照顧姍,並且會執意讓她當代言人的機會。
因為顧姍哭著求他將代言人的機會給她,雖然他當時並不在場,但聽沈浩說,她已經哭暈過去好幾次了。
所以他不能再讓顧珊受到刺激,最起碼,在手術之前不能……
「好,那你就好好保護你的顧姍,祝她的身體早日康復,你們喜結良緣!」夢蘭冷聲提醒,說完,她便轉身離開。
可就在這時,封牧及時的伸出手,緊攥住她的手臂,「欣蕊,給我一個處理事情的機會好嗎?」
「放開!」夢蘭冷聲低斥。
可封牧卻緊攥著她的胳膊,怎麼也不肯鬆開手。
夢蘭的眼色驟然一冷,她抬起手,直接朝著封牧的臉上扇了過去。
「啪!」的一聲脆響,在這個安靜的辦公室,顯得尤為響亮。
封牧的腦袋偏到另一側去,他並未動彈,當臉頰上卻有一個鮮紅的手掌印。
就連夢蘭都猛地一愣,她目光怔怔的看著手掌,有那麼一瞬間,她甚至都未曾反應過來。
她什麼時候……竟然學會動手打人了?
就在這難以收場時,忽然辦公室的房門被推開,顧姍氣勢洶洶的闖入進來,她用力將夢蘭給推開,
「你在做什麼,憑什麼打封哥哥,你算個什麼東西!」
聽完,夢蘭的心臟仿佛被無數把利劍刺穿般,無比的疼痛。
算什麼東西……
「顧姍!」封牧低聲呵斥住她,語氣裡帶著濃濃的譴責,「我的事情你別管了,出去!」
「封哥哥,你到底打算容忍她到什麼時候啊,她都這樣打你了,根本就沒有將你當男人對待,也根本就沒有珍惜過你對她的好呀。」顧姍跺了跺腳,不服氣的開口提醒,「你跟我說過,你只是因為她給你生個孩子,在雲城生活的很不容易,心裡覺得虧欠,才想去彌補而已,可她也沒領情啊……」
「閉嘴。」
封牧的俊臉極冷,眼裡帶著濃濃的怒意。
看到他是真的生氣了,王芷珊也只能那一肚子的話都咽了下去。
雖然心有不甘,可當她看到夢蘭那一臉失落的樣子,心裡就說不出來的得意。
反正她的目地已經達到了,至於其他的……也不重要了。
封牧看著夢蘭的臉色,眼裡浮現出了一抹緊張,他還從未看到她如此難過的模樣,就像一個破碎的洋娃娃,隨時都能碎掉。
「欣蕊,你聽我解釋……」
「夠了!」夢蘭用力將他的手推開,看著他,唇角勾出了譏諷的笑意,「多謝封總這些日子的照顧了,都有新歡了,竟然還惦記著我們母子倆,但以後……都不需要了。」
聽完,封牧的目光驟然一滯。
「從今天開始,我和念誠都跟你沒有任何關係,也不需要你的照顧,出了這個辦公室,我們就是路人。」她刻意加重了音節,一字一頓說的極為清晰,「我們恩斷義絕。」
說完,她就不顧封牧那失魂落魄的模樣,轉身就要離開。
可就在走到門口時,夢蘭又想到了什麼,轉過看向了顧姍,眼色冷的仿佛能結冰,
「對了,還有你,我該說的,該做的你也都聽清楚了,封牧這個狗男人,我不稀罕,既然你喜歡別人嚼過的泡泡糖,那你就儘管拿去好了。」
「不過你要是敢對我兒子做什麼,或者還想拿他來威脅我,那我們就法庭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