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4章 追著另一個女人跑
徐凌自我陶醉,他這個鋼鐵男人開竅一回不容易,朱芳紅私底下不知道說了他多少次,讓他對陳楚楚說些好聽的話,女人都喜歡聽好聽的情話。
徐凌這個嘴笨的,說情情愛愛的都彆扭。
平時也找不著好的時機,好不容易這次出來度假,天時地利人和,面對這樣的美景,再遲鈍的男人都能說幾句好聽的話。
美景做橋,情感到位。
徐凌醞釀了好久,就等著陳楚楚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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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楚,楚楚,你怎麼不說話?」
陳楚楚抱著徐凌的膝蓋,呼吸均勻,早就睡著了。
徐凌自然遺憾,在腦門拍了一記,怪自己沒把握好機會,這麼好的機會就給錯過了,是蠢!
倒也不著急,反正兩人以後還有的是時間。
26歲的徐凌背著23歲的陳楚楚,在沙灘上留下一串串腳印,兩人都還年輕呢,他能背著陳楚楚走一輩子。
一輩子可太長了。
23歲的陳楚楚沒想那麼長遠,她重新活了一回,看著親媽過上好日子,親姐逃離高家人,自己和徐凌夫妻感情修好,還得了一對雙胞胎,事業才開了個頭,沒有那麼多空餘的時間去思考幾十年之後的事。
時間過去兩年,25歲的陳楚楚越發成熟自信。
白襯衣,紅色西裝套,手腕佩戴腕錶,脖子裡一串鉑金細鏈,踩著高跟鞋走在路上,回頭率高到恐怖,然而真正敢上前來搭訕的男人又沒有幾個。
這樣的女人,一看就不是好惹的。
氣場兩個字展現在她的一舉一動之中。
家裡沒有萬貫家產,不敢靠近這樣的女子。
有一個男人除外。
剛剛對著鏡子整理了一遍儀容,腰部纏上一雙手臂,徐凌從背後貼著楚楚,「你越來越好看了。」
鏡子裡的女人是好看,前二十年陳楚楚就是一隻名副其實的醜小鴨,丑的讓人看不過去眼,現在的陳楚楚每周固定一次皮膚護理,擦的大牌子的護膚品,日子過的滋潤,不需要為生活奔波,皮膚是肉眼可見的好。
或許女人不能越活越年輕,但絕對可以越活越精緻。
「謝謝老公誇獎,」陳楚楚看了眼腕錶,「不過我著急出門,誇獎的話留到下次再說吧。」
閃身要走,徐凌勾住她,「親一個,」
霸道的男人都是話還沒說完呢,嘴已經湊了過來,陳楚楚想躲,今兒是個重要的日子,她擦了口紅的,被徐凌一頓啃,口紅必定要花了。
徐凌哪會給她機會躲,自然是好好親了一頓,想到今兒的確有重要的事,這才鬆開陳楚楚,「不耽誤你的事,你先過去,一會我帶媽和雙胞胎去找你。」
「你倒是大度!」
陳楚楚埋怨,找到口紅重新擦了一遍,把口紅塞進包包,要緊往外面走,剛走到外面客廳。
「媽媽,」一個小小的人兒張開手臂跑過來,陳楚楚蹲下接住小傢伙,念徐已經在陳楚楚臉上親了好幾口,唾液粘了她一臉。
對這個黏人的小兒子,陳楚楚是一點也凶不起來,軟聲軟語的哄著,小念徐黏在她身上不肯下來,媽媽香香軟軟的,特別舒服,小念徐很喜歡。
「笨蛋!」這樣煞風景的話只有慕陳會說,慕陳小朋友脾氣臭臭的,抱著兩條短胳膊,「還不放開媽媽,媽媽不去上班掙錢,你就沒錢喝奶粉,沒奶粉喝你又要哭,吵死了!」
小念徐戀戀不捨,小慕陳直接上手,抓著弟弟的手臂用力一拽,「笨蛋,走了,我帶你去隔壁看小妹妹。」
半年前,陳歡也生了,是個女孩,娶名沈茹,考慮到這邊的房子大,照顧孩子比較方便,陳歡和沈桉住在這邊,溫雅也過來照顧著。
雙胞胎兄弟大概覺得小妹妹好玩,總喜歡跑到對面去串門。
小念徐喜歡小妹妹,也喜歡媽媽,小腦袋一會看看陳楚楚,一會又朝對門看,認真的歪著腦袋思考片刻,奶聲奶氣的拉著陳楚楚,「媽媽,念徐去看小妹妹,媽媽別生氣哦。」
生氣?
陳楚楚是該生氣!
這個黏人的臭小子,每次聽說去對面看小妹妹,就嫌棄她這個親媽,就沒一次例外的。
生氣咋辦?
抓起來打一頓嗎?
陳楚楚真是捨不得,兩個小傢伙這麼可愛,換了誰都捨不得打,只能假裝嫌棄的擺手,「去吧,去吧,」
想明白了都一樣啊,養了兒子將來早晚都是要跟著另外一個女人跑……
小念徐就會跑回來,在陳楚楚臉上親兩口,留下一大串口水,在奶聲奶氣的說:「念徐還是喜歡媽媽的哦。」
「笨蛋,快走吧!」
臭脾氣的慕陳等不及,拽著小念徐就跑,小小的人兒,一眨眼就長這麼大,能跑會跳,一個晃眼就找不著人,兩個小傢伙前腳跑,王憐花後腳就跟著,「慢點,你們跑慢點,別摔了。」
兩個外孫,讓王憐花操碎了心,卻又心甘情願。
這樣的場景幾乎每天都要上演。
陳楚楚擦著臉上的口水,無可奈何,但又覺得幸福。
慕陳和念徐這兩兄弟從小性格脾氣都不一樣,沒想到慢慢長大還是這樣,一個臭脾氣,一個性子綿軟,不過兄弟兩個感情特別好。
陳楚楚很滿足現在的生活,美滿的家庭,兩個可愛的兒子給了她拼搏的動力,吃好早飯下樓,邊上一輛車子嘀嘀的摁著喇叭。
「上車,我順路帶你一程。」
胡康健從降下的車窗探出一顆腦袋,他等了有一會兒,沒有上去打擾是想保持一點距離,兩年的光陰也讓胡康健沉澱沉穩。
兩年前的瓊省海灘邊,那一頓海鮮讓他記憶猶新,現在看到海鮮肚子還會抽痛,不碰海鮮了,也想戒掉心裡那個人。
所以要保持適當的距離。
陳楚楚坐進車裡,一股香氣襲來,胡康健吸了吸鼻子,香味很熟悉,都說聞香識女人,陳楚楚習慣用那一種香水,相處的久了,聞著香水味就能知道是陳楚楚。
胡康健的腳指頭在皮鞋裡不自在的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