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開庭


  星期二一早,餘波和往常一樣跟方婕告別,去上班了。

  方婕在家特意換了一件不常穿的衣服,帶上帽子和墨鏡,出門直奔林城市中級法院。

  由於沒有什麼特殊事由,今天的案件,是公開審理。距開庭還有十來分鐘,審理「鳳凰度假村兇殺案」的二號庭里,已坐了不少人。舒悅在林城的美容行業,也算是名人,生意上的朋友和熟人應該早聽到消息,來看看情況。也許還有些愛看熱鬧的,想見識下站在被告席上的美女富豪。

  方婕在後門邊一個不起眼的角落坐下,很快就在前排的人群中,找到了聲稱去上班了的丈夫。

  餘波坐在第一排,頻頻望向被告即將走進法庭那扇門。他沒有與身邊的人交談,也沒有回頭看後排觀看庭審的人,注意力全放到了那扇門上。

  審判長、審判員、書記員及公訴人陸續進入法庭,做好了開庭準備工作。審判長宣布「鳳凰度假村兇殺案」公開審理後,傳喚被告入庭。

  被告舒悅在兩名法警的押送下,緩步走進法庭。舒悅顯得有些憔悴,卻難掩那娟秀的面容。雙目無神的看了一眼眾人,呆呆的站到被告席上。

  方婕注意到,餘波緊緊的盯著被告席。

  審判長宣讀了被告涉嫌的罪名和享有的權利,舒悅輕輕點了下頭。公訴人是林城市檢察院二分院的刑東,四十來歲。方婕曾經和刑東打過交道,此人老成幹練。

  面對公訴人的指控,舒悅蹙著眉頭,一臉緊張。在作被告陳述的時候,舒悅矢口否認公訴人對她的指控,一再強調自己離開蔡志輝房間的時候,蔡志輝與劉凌還活著,她沒有殺人,只是教訓了劉凌一頓,想出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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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東面無表情的問道:「被告,2014年3月15日,你在鳳凰度假村酒店207房間裡,是否拿過房內的水果刀?」

  舒悅遲疑了一下,說道:「拿過,我走的時候,在門邊的柜子上看到那把水果刀,隨手拿起來對著劉凌揮了一下,威脅她說,如果再讓我碰到她和蔡志輝在一起,就對她不客氣!但是我沒有殺她。」

  「被告,根據調查結果顯示,蔡志輝和劉凌的身上和指縫中,都發現了你的衣服纖維,也比對過劉凌臉上的傷痕,和你的指甲完全吻合,你們是否發生過撕打?」

  舒悅有些慌亂;「我說過了,我是在劉凌臉上抓了幾下,但是我沒用水果刀殺她!」

  「經過調查,你離開酒店的時間,和蔡志輝、劉凌死亡的時間基本一致,這個你怎麼解釋?」

  「我,我不知道。我走的時候他們還好好的。」

  刑東停止了詢問,將水果刀、屍檢結果等相關證據提交給審判長,向審判長申請傳喚證人。

  看到上庭的第一個證人,方婕的眉頭一下子皺了起來。出庭作證的是林偉翔,林城市江河實業總經理。林偉翔做人一向低調,從不接受記者採訪。他怎麼來了?

  「3月15日是周六,我到鳳凰度假村陪客戶吃飯,聊得晚了點,就在度假村的酒店住下了。我住211,離出事的207相隔一個房間。當時好像是11點吧,我經過207房間的時候,房門半開著。我看見被告正和一男一女扭打在一起,被告很生氣,破口大罵,還大聲喊了幾句『臭婊子,我殺了你!我要殺了你們!』」

  林偉翔在公訴人的示意下,簡短的說了那天的情形。

  「然後呢?」

  「然後我就回房了。在房間裡隱約還能聽到他們的打鬧聲,大概半個小時以後,才安靜下來。」

  「你認識被告嗎?」

  「不認識。」

  「你在看到有人打鬥的時候,為什麼不報警?」

  林偉翔看了舒悅一眼,嘴角微微露出一絲輕蔑的笑:「這是人家的家務事,我沒興趣管!」

  「傳證人傅昆!」

  林偉翔下去以後,又上來一個證人。

  「我是永山機械廠的採購員,聽說鳳凰度假村的溫泉不錯,周六那天我辦完事就過去泡溫泉了,晚上就住在度假村的酒店206房。就在207對面。」

  「請你說說那天你看到的情況!」

  「那天晚上,大概快11點了,我聽到樓道里傳來叫罵聲,就開門看了一下。207的房門開著,我看見被告站在207的衣櫃旁邊,抬手指著房裡叫罵。好像是他老公出軌了。聽了幾句,覺得沒意思,我就回房了。」

  「傳證人宋永文!」

  「宋永文,你是鳳凰度假村酒店的保安?」

  「是,我到酒店剛乾了三四個月。」

  「你知道酒店房間裡有人打鬥,為什麼不制止?」

  「我制止了,樓層服務員跟我說207有人打鬥,我立馬就上去了!」

  「那蔡志輝和劉凌怎麼會死?」

  「我不知道,我進了207,被告叫我出去,說不關我的事。那男的也說『走走走,沒你的事!』就把我推了出來。我在門邊聽裡面消停點了,才下的樓。」

  「你在207呆了多長時間?下來的時候大概是幾點?」

  「我進去沒兩分鐘就被趕出來了,在門外聽了也是有兩三分鐘吧,見不太吵了,就走了。」

  「你就這樣走了?你不怕他們打出什麼事來?」

  宋永文撓了撓頭,說道:「其實他們也不是第一次在這鬧了,一月份也鬧過一次。上次也是我當班,勸了他們幾句,他們就走了。所以我也就……」

  刑東追問道:「不是第一次?他們常到你們酒店去嗎?」

  宋永文看了舒悅一眼:「也不是,她我只見過兩次。死的那一男一女的倒見過幾次。」

  「你說的她是誰?是被告嗎?」

  「嗯,是被告。」

  「你說的見過被告兩次,是哪兩次?」

  「就是一月份那次和三月份出事那次。」

  「最後再問你一句,你認識被告嗎?」

  「我,不認識,我就見過她兩次,不算認識!」

  宋永文說著又看了舒悅一眼,方婕發現宋永文的眼神有些奇怪,但又說不上來到底怪在哪裡。

  「鍾宇明,案發時你也在酒店嗎?」

  又換了一位證人,詢問的聲音,把方婕從疑惑中驚醒。

  鍾宇明!哥哥那個帥帥的大學同學,他也是控方證人!方婕看著年近四十,蓄起了小鬍子,小腹微凸的鐘宇明,不禁感嘆歲月如梭。

  「是的。那天我們幾個同事約到度假村泡溫泉,我的房間恰好就在二樓。」

  「你在幾號房間?案發時,你看到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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