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房間裡的第四人
舒悅的戶籍,說不定和老所長說的情況一樣。山房村也是邊遠山村,因為不適宜居住,才被遷移到鎮上。
如果遷移前,民警上門登記戶籍,金老三申報了舒悅的名字,那就有了舒悅的戶籍。只要金老三的戶口本上有舒悅的名字,不管那個人是不是舒悅,都能用這個戶籍和這個名字。
這樣一來,山房村的村民,還真有可能沒見過舒悅。
如果莊筱萍也用這樣的方式,在別的地方上了戶口,或者冒了別人的名,那想找他,就真如大海撈針了。
能問的基本上都問了,老所長也說當年沒查出起火的原因。但老所長對解放叔還有印象,他說後來解放叔又回過永山,但那個時候建設巷已經拆掉了。
回林城的路上,方婕覺得這次來永山,收穫不少,但是對理清舒悅的案子,卻沒有什麼實質上的幫助。還是沒有辦法把舒悅和林偉翔他們直接聯繫起來!
如果說是林偉翔他們在陷害舒悅,那鳳凰度假村兇殺案的真兇會是誰?方婕感到,問題好像又轉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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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嫌疑人唐元,李燕已經幫他排除了嫌疑。那真兇會不會就是林偉翔他們?
方婕仔細分析了一下,如果林偉翔他們確實對舒悅恨之入骨,預除之而後快,那他們想辦法殺了舒悅,豈不更直接?何必搞那麼多事,還要搭上兩條不相干的人命去陷害舒悅!
對,林偉翔他們完全沒有必要殺害蔡志輝和劉凌,他們應該只是巧妙的利用了蔡劉二人的死來陷害舒悅!
但是這樣假設,也有說不通的地方。林偉翔他們不可能知道提前知道,蔡志輝和劉凌那晚會死!
如果他們不知道蔡劉二人3月15日那晚會死,他們幾人齊聚鳳凰度假村酒店幹什麼?
宋永文說,舒悅一月份也去酒店鬧過一次。他們覺得,如果舒悅知道蔡志輝和劉凌幽會,舒悅肯定還會到酒店去鬧。所以事發前一天,宋永文看到了蔡志輝的訂房記錄,才會有那個匿名簡訊通知舒悅,蔡志輝在酒店和劉凌幽會。
林偉翔他們齊聚鳳凰度假村酒店,也許只是單純的想看熱鬧,看舒悅出醜!也許是想趁亂做出對舒悅不利的事情,但絕對不會是為了殺害蔡志輝和劉凌!
方婕判斷,蔡志輝和劉凌的死,應該是個偶然,恰好被林偉翔他們撞上了!
假設舒悅也沒殺人,案發當晚舒悅離開酒店時,蔡志輝和劉凌就應該還沒死!
但是在舒悅離開酒店以後的半小時裡,蔡劉二人死了,林偉翔他們立即捉住了這個機會。把舒悅丟棄在樓道上的紙巾,拿到死亡現場,又沾了點被害者的血跡,第二天早上在李燕清理過垃圾桶以後,把紙巾放進垃圾桶。
舒悅擦手的紙巾方婕見過,還拍了照。如果舒悅沒有殺人,只是抓破劉凌的臉,擦手的紙巾上不可能有那麼多的血跡!
案發現場的照片上,劉凌的屍體靠外,蔡志輝的屍體靠里,要接觸蔡志輝的屍體,就必須要跨過劉凌的屍體,那樣難免留下足印。這就解釋了,為什麼紙巾上只有劉凌的血跡,而沒有蔡志輝的血跡。
連殺二人的兇手手上,不可能只有一個人的血跡。這張舒悅擦手的紙巾,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證明了舒悅有可能沒有殺人。
如果舒悅是那晚207號房的第三人,她離開以後,就必須有第四人進了207號房間,殺害蔡志輝和劉凌。
並且這第四個人,一定跟蔡志輝和劉凌是熟悉的!
因為舒悅離開以後,樓道里很安靜。如果進入207的第四人,蔡志輝和劉凌不認識,他們一定會吵起來,或者叫服務員!
舒悅23點31分離開酒店,那時候唐元正從李燕的值班室出來,剛好看到舒悅下樓的電梯剛關上門,唐元說他看到一個很眼熟的背影,那就是舒悅!
隨後李燕也從值班室出來,看著唐元從餐廳包廂那頭下樓回了餐廳。廚房的員工柳蓉證實唐元下來時,她正在煮宵夜,吃完宵夜去洗碗的時候,剛好十二點。
從舒悅來開酒店的時間推算,唐元經過二樓樓道的時間應該是23點31分。他走回廚房的休息室,大概需要兩到三分鐘。柳蓉也證實了唐元回到廚房的時間,差不多也是那個時候。並且唐元後來沒再出去過。
那麼在唐元離開二樓以後,樓道上就只剩下了一個李燕。她什麼時候巡視完樓層回值班室的,這個沒人證實。但估計李燕巡視樓層的時間,應該也就是兩三分鐘。
在李燕回值班室之後,到0點這個時間段,三樓的監控顯示,沒有人從電梯或者樓梯下來過。一樓大廳監控,也沒看到有人上下過二樓。
唯一從二樓出入過的,就只剩下後樓梯監控拍到的老廖!
說起來,老廖也有殺人動機,劉凌拋棄背叛了他身患絕症的兒子!
老廖倒是滿足了跟劉凌熟悉這個條件,但是當時舒悅剛走,聽見有人敲門,劉凌肯定會擔心舒悅去而復返,她應該不敢去開門。那開門的就只能是蔡志輝,而蔡志輝不認識老廖,他會隨便把一個陌生人放進房間嗎?
答案當然是不會!就算老廖敲開門問蔡志輝,劉凌在不在裡面,蔡志輝起碼也要問問老廖是誰,問問劉凌認不認識敲門的人。但是這樣一來,勢必會發出些聲響被人聽到。
從時間上算,李燕巡完樓最少也是23點35分,老廖23點40分接到廖廣慶的電話,42分下樓。
這中間留給老廖殺人的時間,最多不過七分鐘,他還要花一兩分鐘來敲門,並且應付蔡志輝的盤問,剩下的時間夠他從容殺人嗎?
方婕無意識的搖了搖頭,蔡志輝和劉凌的死亡時間是23點至0點,假設舒悅沒殺人,那蔡志輝和劉凌被殺的時間就應該是23點31分至0點,29分鐘的時間足夠兇手從容的殺人了吧!
誰規定兇手殺人以後,就一定要離開酒店!電梯口左側不是還有三個房間住著人嗎?另一側的樓道上也還有六個空著的房間,那六個房間就不能藏個把人嗎?
對,怎麼把201、202、203那三個房間排除了!如果兇手就住在其中一間,只要殺人時沒人看見,兇手就沒有必要殺人後急忙離開酒店。
那三個房間的住客,不知道姜華有沒有查過。方婕是根本沒有把注意力,放到那幾個房間上去過。
看來,嫌疑人的範圍還要再擴大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