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順序


  安士奇的白色別克,八點二十三分經過黔易貸所在的那棟住宅樓,徑直朝前開去,駛出了公交站台攝像頭的盲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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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孫,這條路另一頭有攝像頭嗎?」姜華不知道安士奇究竟把車往哪開。

  「呃,有,在市府路和中山路交叉的十字路口,離公交站台有點遠。」

  「小孫,麻煩你把十字路口的監控調出來。」

  小孫把十字路口的監控調出來,姜華和嚴穎盯著監控畫面看了很久,直到監控時間顯示八點五十,才找到了安士奇的白色別克,經過十字路口,右拐上了中山東路。

  「姜隊,這條路開車用不了二十多分鐘!」嚴穎對市府路很熟悉,開車最多不超過三分鐘就能從市府路通過。

  「小孫,這條路上再沒有別的監控攝像頭了?」

  「市府路只有三個交通監控攝像頭。兩邊路口各一個,公交站台一個。不過姜隊,公交站台附近一些商家或者小區門口,也許還有別的監控攝像頭。」

  「姜隊,我記得距那棟住宅樓不遠,有一家工商銀行。說不定銀行門前的監控攝像頭,會拍到什麼!」嚴穎想起,住宅樓附近的大廈樓下有家銀行。

  姜華看了下手錶,已近半夜。「走吧!小孫,謝謝了!」

  「不客氣,姜隊!」小孫把姜華、嚴穎送出門。

  工商銀行的值班保安非常配合,雖然已是半夜,還是客氣的把姜華嚴穎帶進保安監控室。

  銀行門外的監控顯示,晚上八點二十五分,安士奇的別克車,經過那棟住宅樓後,就在銀行前方的路邊停車帶停了車。安士奇穿著白天姜華見過那套衣服,下車上了人行道,往住宅樓的方向走。但銀行門前的監控攝像頭,拍不到住宅樓那條巷口的情況。

  八點四十八分,安士奇從那棟住宅樓的方向走回來,上車後立即離開。

  嚴穎記錄下安士奇出現在視頻中的時間,然後和姜華從銀行出來,順著安士奇走的方向,走到住宅樓巷口,花了兩分鐘。

  「姜隊,安士奇晚上可能去公司找過黎永權?」嚴穎站在巷口,朝前方看了一下,人行道旁的商鋪很少,這個點都已經關門了。

  「嗯!」姜華心情沉重的四處看了一下,沒有找到別的監控攝像頭。

  「姜隊,從時間上看,安士奇如果真去公司找過黎永權,他到黔易貸公司的時間,還在柳林根之前!」嚴穎感覺十分混亂,今天晚上,短短一個多小時,就有三撥人去找黎永權,究竟誰才是兇手!

  姜華默不作聲,拿出手機撥打安士奇的電話。電話通了,語音提示對方已關機。

  「走,去安士奇家!」

  嚴穎忍不住又打了一個哈欠。

  「怎麼,你困了?」姜華瞟了嚴穎一眼。

  「沒事,走吧!」嚴穎振作精神,沖姜華眨了眨眼睛。平時兩人很少有機會單獨相處,嚴穎早把跟姜華在一起辦案,當作了培養感情的一部分。

  姜華微微笑了一下,心裡有些苦澀。他已年過三十,除了嚴穎,姜華還沒跟別的女性,發展過感情關係。姜華對嚴穎很有好感,可他說不清這種好感是不是愛情!姜華能感覺到嚴穎對他的崇拜和關切,但這和姜華想像中的愛情,好像又不太一樣。

  不過嚴穎這丫頭,倒是從來沒有抱怨過姜華,只要能跟姜華在一起,不管多辛苦,她心裡也是甜滋滋的。

  「嚴穎,以後沒人的時候,你還是叫我姜華吧!」姜華覺得,嚴穎總叫他「姜隊」好像有點彆扭。

  「姜華?呵呵,我怎麼感覺怪怪的!」小丫頭古靈精怪的笑著,「我從一進警局,就叫你姜隊,都叫順口了!」

  「工作的時候叫姜隊,沒人的時候,可以叫我名字!」姜華想改善兩人微妙的關係。

  「唔,那好吧!我試試!」

  嚴穎暗自欣喜,偷瞄著凝神開車的姜華。他臉部稜角分明的曲線,濃密的眉毛,高挺的鼻樑,堅毅的顴骨,炯炯有神的眼睛,不由讓嚴穎心裡小鹿亂撞。

  「姜華!」嚴穎試著輕輕叫了一聲。

  「嗯?」姜華目不斜視的注視前方路況。

  嚴穎頓了一下,警車裡的氣氛,讓她感覺好像找不到什麼話要跟姜華說。「呃,沒什麼!」

  姜華微笑著看了嚴穎一眼,「嚴穎,你說,柳林根會是謀殺黎永權的疑犯嗎?「

  嚴穎微微有些失望,她以為姜華會說些與工作無關的話題。

  「案發現場找到的針管上,有柳林根的指紋,但許世宏在黎永權辦公室門前堵住柳林根時,他手上卻拿著一把小刀。我不明白,假設柳林根用毒針殺害黎永權,他撥下毒針針管,為什麼不放進手包裡帶走,卻把針管隨意丟棄在牆角!」嚴穎表明了自己的態度,她認為就算針管上有柳林根的指紋,但由此判定柳林根殺人,還存在疑點。

  姜華對嚴穎的回答感到欣慰,嚴穎對工作的態度越來越嚴謹。

  「我也在想這個問題!柳林根向黔易貸借了兩百萬,八個月來,僅利息,柳林根就向黔易貸公司支付了一百六十萬。借款的合同期是一年,如果到期無法清還借款,根據合同,黔易貸有權處理柳林根借款的抵押物——林康玻璃廠。柳林根現在已經無力承擔每月二十萬的高額利息,更不用說三四個月後全額還款。柳林根的手包里裝著那份高息借款合同,從這個情況來看,柳林根確實有謀殺黎永權的動機!

  但是問題在於,假設柳林根殺人,作案得手後,柳林根為什麼要把針管從黎永權的頸動脈上取下來?」

  「當然是為了把作案兇器帶走!」嚴穎肯定的回答道。

  「既然要把作案兇器帶走,那柳林根就不會隨意把針管丟棄在牆角!」

  「姜隊,會不會柳林根從黎永權辦公室出來的時候,發現外面大廳有人,慌亂之下,把針管扔了?」

  「我認為不會,既然將針管從黎永權身上取下來,不想把作案兇器留在案發現場,足以表明兇手非常謹慎、小心。他拔下針管的同時,就應該把兇器收起來。而不是明目張胆的拿著兇器,堂而皇之的走出黎永權辦公室。因為那時候公司大門沒關,兇手根本無法預料,會不會有人進來!」

  「但柳林根當時手上拿著刀,他也可能發現外面大廳有人,慌忙扔了針管,拿刀出來防身!」嚴穎提出這種假設的目的,是想排除這種可能性。

  「不會!據許世宏說,他發現柳林根時,柳林根正從黎永權辦公室出來!許世宏喊了一聲『誰?』,柳林根就呆住了,手上沒有做過任何動作。柳林根殺人後,不可能先出來一趟,把針管丟到牆角。再掉頭回到辦公室拿借款資料和手包,這順序不對!」姜華估計,柳林根從黎永權辦公室出來的時候,手上就一直拿著那把裁紙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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