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傻了吧
「沒有了,結束了,等著畢業分開,各走各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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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澤唇角微揚,說得輕巧。
真跟個沒事人一樣,仰頭給自己灌下半瓶啤酒。
「真行,」馬堂把季澤手上的酒瓶給奪過來,「半個月前的事,現在才跟我說。」
「有什麼好說的,」季澤往塑料椅背上一靠,整個人顯得懶散隨意,「不就那樣。」
夏夜的燒烤攤上人聲鼎沸,路邊人群三三兩兩,大聲說笑划拳喝酒。
秦江捧著一杯橙汁,看了看馬堂,又看了看季澤,最後他選擇閉嘴,默默吃著自己的烤串。
以前跟季澤沒大沒小是因為他知道季澤在讓著他。現在季澤心情不好,他可不想上去討打。
馬堂給季澤遞了張紙:「你之前不是準備不說出來嗎?」
「我沒說,」季澤接過紙巾,低頭擦了擦指間的油膩,「他問的。」
他藏著掖著的那份心思,被沈初用最直接的方式撕開挑破,明晃晃地攤在兩人面前。
——接著再丟棄一邊。
「你是不是幹什麼了?」馬堂想了想,「不然沈初怎麼突然這麼問你。」
「也不是太突然,」季澤動動手指,把那張紙巾揉成一團扔在桌上,「算了,不說了。」
他抬起眼皮,看向吧唧吧唧吃著燒烤秦江,閒的沒事就想教育教育:「小屁孩兒,馬堂對你夠好了。」
突然被點名的秦江瞬間挺直腰板,心虛地瞄了幾眼身邊正給自己剝蝦的馬堂。
「別扯到我,」馬堂把蝦仁放進秦江的碗裡,「你吃你的,別理他。」
秦江縮了縮脖子,把自己的碗往馬堂那邊推了推:「你也吃。」
季澤看著眼前你來我往的兩人,呼了口氣,站起身來。
「你去哪?」馬堂也跟著站了起來。
季澤頭也不回:「沒醉,不用跟。」
季澤酒量不差,但是很少喝酒。
剛才他只不過灌了兩瓶啤酒,跟喝水似的,沒什麼感覺。
路燈昏黃的燈光穿過路旁矮樹繁茂的枝葉,星星點點灑在了灰色的長方形地磚上。
季澤雙手插著褲兜,就這麼低頭數著磚塊,漫無目的地沿著馬路往前走。
半個月了,也該放下了。
本來就沒打算怎樣,這樣不也挺好。
早點斷了念想,也免得到了畢業割捨不下。
還有,是最重要的,不要給沈初造成困擾。
被一隻狼喜歡,應該是被嚇著了吧。
晚風拂過耳畔,樹葉沙沙作響。
季澤仰起下巴,抬手摘了一片下來。
是香樟樹。
他和沈初曾經也一起種了一棵香樟樹。
「給你起個名字,就叫小初初吧!」
「滾。」
季澤看著手上的那片葉子,心底壓抑許久的酸楚像是開了閥門,鋪天蓋地湧上他的喉嚨。
難受。
心上跟缺了一塊似的,就要死了。
季澤站在原地,放任自己細細感受這份因沈初而生的心痛難過。
或許這是沈初最後留給他的東西了。
因為是那種感情,因為是那種喜歡。
所以在被拒絕後,連最普通的朋友也做不成。
季澤料到會有這樣的結局,所以把它悶在暗無天日的心底。
無法觸及陽光,也不願宣之於口。
打小無拘無束肆意妄為的狼崽子,第一次知道了害怕。
他怕有一天會和沈初形同陌路,相對無言。
可是他一再小心,卻還是落得了這樣一個結果。
季澤突然有些埋怨沈初。
既然不肯接受,為什麼要把話問得那麼徹底。
扯下最後那層遮羞布,就永遠蓋不回去了。
「我是狼,」季澤把那片樹葉扔進路邊的綠化帶里,他像是自言自語一般,輕聲道,「狼和兔子註定沒結果的。」
既然這份感情不被需要,那它的存在只會給人平添麻煩。
乾脆就讓它從未存在過。
又或者,僅僅只存在於,自己的心底。
季澤掏出手機,給馬堂打了個電話。
「堂哥,你是我親哥,」季澤眼底泛紅,話中卻依舊拖著那副吊兒郎當的口氣,「你和你家小鳥,借我打打掩護。」
八月上旬,最熱的時候。
沈初坐在自己的書桌前,暴躁扔筆。
什麼玩意兒,不會寫。
他發現自己一個人的時候,壓根看不下去書。
沈初隨手翻了翻桌上的暑假作業,決定放棄。
不在教室的話,沒有氣氛。
孟雨疏敲敲門,給沈初端來了半塊西瓜。
「寶貝吃西瓜,」孟雨疏滿臉是笑,「學累了吧?歇歇再寫。」
「沒學。」沈初把作業合上一扔,接過西瓜放在桌上開吃。
孟雨疏拿過他的暑假作業一看,瞬間咋呼開了:「明天就開學了,你怎麼就只寫了個名字!?」
沈初用勺子舀著西瓜,心道要不是明天開學,他連名字都不寫。
「不是好好學習了嗎?怎麼還不寫作業?」
孟雨疏想摸摸沈初的腦袋,卻被自家兒子側身躲過了。
「別摸我頭。」沈初嫌棄道。
「自己兒子的頭怎麼不能摸了?」孟雨疏變本加厲,兩隻手一起使勁在沈初腦袋上摸來摸去,「你這個人都是我的。」
沈初:「……」
自己這個老媽這麼大年紀了,外表跟小女生似的,內心也跟小女生似的。
「你爸慣得好,」孟雨疏美滋滋地搶過沈初手上的勺子,自己也吃起了西瓜,「兒子就沒老公好,連腦袋都不給摸。」
沈初歪著身子忍受孟雨疏的單手摧殘,心說老公和兒子能比嗎?
孟雨疏嘴上吃著,手上摸著,人舒服了,也就不跟沈初計較了。
「等你娶個小姑娘回來,老媽就不摸你腦袋了。」她笑著跟沈初揮揮手,「讓人小姑娘折騰你。」
房門被孟雨疏輕輕關上,沈初拿起勺子挖了塊西瓜。
誰家的小姑娘敢碰他頭髮?胳膊給她折了。
沈初嚼著西瓜,突然想到沒有小姑娘,小伙子倒是有一個。
而且被摸了頭髮自己還沒意見的那種。
又他媽是季澤。
沈初把勺子往西瓜里一戳,也不想吃了。
當年還沒分班的時候,他在樓梯口聽見季澤與馬堂的談話,說的不是白緋,是自己。
一年多前的事了,這匹狼崽子,從什麼時候就動了這份心思?
自己沒他高,長得也凶,成績不好,還是只菜雞小兔子,到底哪裡招季澤喜歡了?
沈初看著自己的手指,心裡突然有了些許別樣的意味。
季澤竟然喜歡他。
是那種喜歡。
隔天沈初背著自己一字沒動的暑假作業去了學校。
寢室里,方恆正趴在桌上奮筆疾書。
「初哥,來這麼早,抄作業的吧!」方恆一臉「我懂」的表情。
沈初把書包扔在桌上,走到方恆身邊看了看。
大袋鼠正抄著的作業字跡工整,沈初看著熟悉。
「澤哥的。」方恆揉揉鼻子,「他好像跟人出去吃飯了。」
沈初「哦」了一聲,心道這事兒也沒必要跟他說。
「初哥,」方恆回頭道,「晚上班裡聚餐,去不?」
沈初回到自己桌前,把作業從背包里拿出來:「不去。」
「怎麼不去了?」方恆問,「去唄。」
沈初沒搭話,悶頭搗鼓自己的東西。
他想起年後寒假開學時,季澤等在車站,然後笑著走到他身邊。
去了得見季澤,他不想見。
沈初爬上床鋪,把被子鋪開:「我不去。」
「我們都去,」方恆勸道,「你一人在寢室幹什麼?」
沈初扔了個枕頭:「去上晚自習。」
開學前一天晚上,沈初拿了支筆,隨手往褲子口袋裡一揣,手上抱著自己的課本練習冊,獨自一人去教室補作業。
因為只有高三提前開學,所以晚上七點的教學樓里靜悄悄的。
同學們大多跑去聚餐,用「沒趕上車」「還在路上」等一看就是藉口的藉口糊弄狗腿子。
開學前沒人管,狗腿子自己壓根就不會來。沈初估摸著教室里應該沒幾個人,結果真到了之後才發現,是一個人都沒有。
沈初:「……」
也不用這麼慘烈。
他走到教室最後一排的角落,意外發現季澤桌上正放著一本攤開來的練習冊。
書頁之間夾著的水筆還開著筆帽,好像不久之前剛被人用過。
沈初心頭一顫,轉身要走。
哪知只是一個回頭,教室後門的季澤就撞進了他的視線里去。
沈初停了幾秒呼吸,又強行把身體轉回去,坐在了自己的座位上。
季澤像是剛去了趟衛生間,手臂上還掛著洗手時粘上的一點水珠。
他走到自己座位上,隨意坐下,笑著和沈初打了個招呼:「你竟然來上晚自習?」
沈初把自己的書本放下,又一本一本整理進桌洞裡。
季澤跟他說話,他就悶頭「嗯」一聲,也不去看身邊的狼崽子,隨時準備腳底抹油從教室開溜。
分明是以後抬頭不見低頭見的同桌,可是沈初就想躲著他。
哪怕只是躲今天一個晚上,不要讓他們單獨在一個教室里。
「哎,我說…」季澤手指夾著水筆,把筆帽處往桌上點了點,「想跟你說個事。」
沈初手上一頓,書本從他之間滑落,掉在地上。
季澤把水筆放下,彎腰替沈初撿起書本:「嗐,你別這樣,都生分了。」
沈初抬眸,看見季澤臉上掛著同往常一樣的笑。
那一瞬間他似乎是回到了高二的時候,季澤總是這樣沒話找話,笑著湊過來對他說上一句「哎,我說…」
「我暑假想了想,應該是誤會了。」季澤把書本放在沈初桌上,「我那個人類朋友,馬堂,你見過的。」
沈初腦子一片混亂,不知道季澤為什麼突然就把話題扯到了馬堂身上。
「還有我們的年級第一,秦江。」季澤手指磕在桌子上,發出些微輕響,「他們兩個是一對。」
沈初知道馬堂和秦江,但不明白季澤為什麼要在這個時候說別人的事情。
季澤繼續道:「我跟他兩個從小玩到大,大概是看他們兩個膩膩歪歪的,以為自己也是了。」
沈初愣了好一會兒,這才反應過來季澤的話是什麼意思。
狼崽子的意思是——他以為是。
但其實他不是。
「分班之後就跟他們疏遠了些,這次暑假又玩到一起了,」季澤喉結上下一滾,擱在桌上的手指也微握成拳,「秦江的性格跟你挺像的,我對他也很好。」
沈初猛地抬眸,對上季澤的眼睛:「…秦江?」
「啊…是的,」季澤舌尖抵上自己的犬齒背部,咬著牙說出了最後一句,「我把秦江當朋友,你…也是一樣。」
作者有話要說:狼崽子看著挺浪,其實喜歡的很卑微。
今天有二更!我一定要二更!(大概會很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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