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胡桃走後,林向嶼搬入了他在市中心買給她的LOFT公寓。她的東西都整整齊齊地擺放著,他只帶了一台電腦和一些換洗的衣服。

  林向嶼搬家的事,誰也不知道。他放下行李,在沙發里坐了一會兒,然後煮了一碗麵,熱氣騰騰的,端上飯桌卻讓人沒有了胃口。

  胡桃臥室的書桌上擺著一個護身符,是當年他在峨眉山金頂給她求來的,她說過,她永遠不會摘下來。

  還有一個硬皮的記事本,翻開來,第一頁用黑色記號筆寫著「生日快樂!」,右下角有個大大的笑臉。裡面每一頁都畫了一隻Q版的海洋生物,旁邊寫著一些相關資料,學名、分布、主要生活海域、種屬和簡單的描述。

  記事本的最後,是他高中時候的學生證,那時候他眉目清秀,一臉青澀,呆呆地對著鏡頭,劍眉斜飛。學生證的邊緣已經捲起來,畢竟是許多年前的東西了,上面的字跡都褪了色,卻看得出一直被她好生珍藏著。

  就像她被時光醞釀成美酒的心事。

  林向嶼單手撐著桌面,心痛如絞。

  觀看最新章節訪問𝑺𝒕𝒐𝟓𝟓.𝒄𝒐𝒎

  那年月有多好,怎麼再也找不到。

  雨水打在窗戶上,嘩啦嘩啦,倒像是敲門的聲音。

  「胡桃,」他對著空氣輕聲問,「是你嗎?」

  「胡桃。」

  「胡桃。」

  你在哪裡?

  你去了哪裡?

  男人捂住眼睛,靠著空蕩蕩的牆,竟然落下淚來。一滴兩滴,吧嗒吧嗒,就像是琥珀,跌碎在大地之上,除了胡桃,再也沒有人能夠懂得這樣的傷悲。

  他和她糾纏在一起的生命,大把大把,卻終於這樣褪了色。

  胡桃胡桃,他竟然再不知道她身在何方,是生是死。

  ——如果我死了,你會不會哭?

  ——我不會。我陪你一起死。

  她在他的生命里待了十五年。

  十五年來,她戴他送的髮夾,將他的字跡模仿得惟妙惟肖,他帶著她奔跑過大雨傾盆的街,站十幾個小時的火車去看她。他們喝過同一瓶水,通過或長或短的信,他發著高燒依然能背出她的電話,她幫他將衣袖妥帖地挽起,他們在KTV昏暗的燈光下對唱過情歌。他用第一份薪水為她買了雙高跟鞋,她會做他所有愛吃的菜。

  高中的時候他們一起看過一場電影,情節早已模糊,他只記得其中有句台詞——Lovemeansneverhavingtosayyou'resorry.

  她曾經緊緊將他抱住,淚水浸濕了他的一生。

  她是他的空氣,久了,久了,竟然忘記了是在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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