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秋-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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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三年後。
金屬制的厚重大門緩緩打開,車窗處貼著單面玻璃的麵包車停在角落的位置,後門打開,滿臉傷痕的年輕男人被魁梧壯漢揪著頭髮拖下車,狠狠摔到地上。
年輕男人險些背過氣去,捂著肚子在地上翻滾一圈,低聲呻|吟著。
壯漢冷漠地轉頭上車,「砰」的一聲關上車門,看也沒看他一眼。
很快麵包車重新發動,原路返回,大門轟然閉合。
男人緩了許久才扶著牆勉強直起腰,捂著嘴咳嗽幾聲,沾了一手的血。
可能是之前被打的時候咬破了舌頭。
他胡亂抹了一把嘴,半靠著牆踉蹌著起身,看了眼身後光禿禿的大門,慢慢往前方深處走去。
男人姓金,叫金霄。
兩個月前,他在女朋友父親的公司無意間翻到了一份機密文件,雖然及時放了回去,但對方在調取監控之後還是找到了他。
金霄辯解稱他真的只是無意間看的,後來又含含糊糊地交代其實他是想偷錢,沒想到只有幾張紙,便又放回去。
女友的父親卻全然不信他的說辭,堅持認為他是競爭公司派來的商業間|諜,逼迫女兒跟他分手。
女友對金霄情根深種,在家鬧得要上吊也不肯分手,氣得父親差點進了醫院。
金霄擅長甜言蜜語,一邊把女朋友哄得團團轉,教她怎麼應付父親,一邊騙出女友家裡的銀|行|卡和保險箱密碼,偷偷轉移了大批資金之後,果斷拋棄女友跑路。
女友父親怒不可遏,當即放出懸賞,說天涯海角也要抓住他。
金霄躲躲藏藏一個多月都平安無事,以為逃得夠遠,一時鬆懈去銀行取款,一個小時之內就被堵在了出租屋門口,一天之後被踢到了女友父親的面前。
——那時候應該叫前女友了。
前女友恨他薄情寡義,不肯見他,自然也不願幫著他跟父親說好話。
金霄被關在地下室讓保鏢一類的人物拳打腳踢了好幾天,幾次試圖逃跑沒能成功,最後一次出逃五百米被重新抓回來之後,就被一腳踢進了這個鋼鐵鑄就的牢籠里。
來時的路上就有人給他介紹過目的地。
這是一座圈養著一大群流浪漢和無身份者的秘密基地,建在無人知曉的荒島密林之中,運用了最先進的科技屏蔽了所有信號探測,四周圍著電網,二十四小時通電,圍牆外包裹著最堅硬的鋼鐵,一旦踏進去就再也出不來。
這個地方沒有道德和法律,規則就在生和死之前,不同區域有不同的玩法,通常掌控者與遊戲者都是創建者。
少部分通過實力和狠勁也能爬上去。
弱肉強食,最原始的唯一法則。
對於玩家來說是刺激,對於普通人而言,自然只能是一場通往地獄的災難。
金霄除了欺騙女友感情和卷錢逃跑之外,還沒有來得及做其他什麼壞事,殺人對他來說就太過了。
但他也不想被殺,一窮二白還不了解格局,只能跟人組隊。
不幸的是,他第一個搭檔沒幾天就死了,被人從近距離一槍爆頭。
他那時候正在路盡頭的雜物堆里翻能用的東西,一抬頭就只看到一片紅紅白白的東西從他搭檔腦袋裡迸射出來。
兇手沒看到他,撿起他搭檔掉落下的東西就轉身離開了。
抬手抹去臉上血漿的動作都駕輕就熟,也不知道曾經實踐過了多少次,早已習以為常。
金霄呆了挺久,好不容易翻出來的東西掉了都忘了去撿,渾渾噩噩幾天,偷偷摸摸給前任搭檔燒點紙的時候,他遇到了突然衝過來的第二任搭檔。
他們一起躲避了隨之而來的一場追殺,蹲在水邊喘氣的時候,很隨意地結了盟。
新搭檔叫林見秋。
也就是二十來歲的年輕人,整天笑眯眯的,心大得很,但反應又無比敏銳——氣質太過於穩重成熟,實際年齡可能還要稍微小一些。
金霄看到過他額頭上的傷口,被爆|炸中的彈片擦中留下的傷,勉強癒合,但留下了很顯眼的疤痕。
他身上也有,刀傷、槍傷,新舊不一,幾乎沒有在要害的,但也叫一個曾經無憂無慮的普通人看著牙酸,稍微換位一下便覺得頭皮發麻。
金霄好奇問過他在這裡待了多久,林見秋扒著手指數了一下,他能清楚地記住某面牆壁上的刻痕,但算起時間還是要遲疑一下,最後給了個大概的數字。
「四年,或者五年。」他不確定,「或者更久。」
他希望沒有更久。
金霄肅然起敬:「原來是老前輩。」
林見秋似笑非笑地看他。
金霄看了看左右,才又湊上去,壓低聲音,吞吞吐吐地問:「那……你有過多少戰績?」
林見秋說:「沒有。」
金霄呆了一下,半天也就「啊」了一聲。
林見秋說:「不然你以為我為什麼還要留在這裡跟你組隊?」
這裡是「新手區」,環境最差、福利最差,基本上是個三不管的亂鬥場,手上有點「戰績」才能升區,和林見秋同等時常的,只要還活著,早有配齊了槍|械|棍|棒,手下還有一群小弟可供差遣。
「那你是怎麼活下來的?」金霄忍不住問,問完他眉頭不自覺地皺了皺,像是不忍心。
「如果僅僅只是最低限度的活著,怎麼都能活下來。」林見秋坐在牆邊,態度有些漫不經心,「威逼利誘——當然一般威逼不了,可以利用認知差和心理戰術進行恐嚇,當然最好是腿腳好一點,跑得快,對地形也要熟悉。」
當然不只是像他說得那樣輕鬆,現實中的危險多得多,他輕描淡寫,並非意味著並不兇險。
後來金霄才逐漸意識到,這人骨子裡瘋得很。
當一個人真的能做到不要命,槍口抵在腦門上眼睛都能眨都不眨接著談笑風生,那麼被嚇到的就會是舉槍的那個人。
生死關頭一瞬間也足夠逆轉局勢了。
雖然金霄覺得就算真的死了,林見秋也不會害怕或者怨恨,死亡對他而言是件平常的事,甚至是值得期待的事。
或許正是因為如此,他才能無數次險而又險地死裡逃生。
林見秋無所畏懼,毫無牽掛,但金霄做不到。
來到這裡不到半個月,金霄就舉槍殺了一個人。
那天林見秋和金霄分頭去找最新投放的物資,準備回去的時候,有兩個人一路尾隨金霄到小巷裡,想要搶奪他身上的東西。
金霄舉起雙手投降,對面兩人先起了衝突。
其中一人只想要物資,見金霄識趣便想著放他一馬,他的同伴先拆開包括看清裡面的食物分量,偷偷挪到他身後,一槍打死了他。
倒下去之前,前面那人手還搭在金霄肩上,炸開的血漿濺了金霄一臉。
後面的人踢一腳同伴,看他倒下去沒了動靜,又把槍移向了金霄。
金霄緩緩癱軟滑到在地上。
槍口也隨著他的腦袋往下移。
男人又說了幾句風涼話,哼哼笑了幾聲,趕在他開槍之前,金霄夠到了屍體下面壓著的另一把槍,抬手對準男人的眉心。
然後。
「砰——」
林見秋抱著翻找到的新藥箱站在巷子口,站著的男人緩緩倒下去,金霄帶著滿臉血轉過頭。
空氣凝固了。
大約也就那麼幾秒鐘,林見秋抬起腳步走向金霄,蹲下來時卻是遞過去一塊干布,讓他擦去臉上沾的東西,又幫他處理了之前遺留的傷口。
金霄還在晃神,盯著他的臉任由他動作。
林見秋看了眼屍體,說:「可以算是正當防衛。」
金霄知道他是在安慰自己,低頭盯著手心,沉默良久,苦笑:「我不想死。」
林見秋:「人之常情。」
金霄:「我想活著看到那群畜生受到審判。」
林見秋動作微頓,「嗯」了一聲,沒有接話。
金霄看著他的側臉,問:「你什麼時候知道的?」
林見秋幫他包紮好了傷口,答道:「剛看到你的時候。」
.
金霄曾經是個警察。
那時候他也不叫金霄,金霄是改頭換面之後重新改的名字,至於之前生平如何,他沒提過,也沒必要,甚至連職業都沒提過,只是心照不宣。
早在七八年前,上層就注意到了這些異常。
但是那時候沒有證據、沒有線索,更沒有人想像到只是微漾的水面下面藏著這樣駭人的真相。
六年以前,那些調查也只是常規性的暗中調查,兼之上面攪混水得多,一直都沒查出個所以然來。
直到那個相機被帶出去。
一塊帶出去還有一張紙,泡滿水的紙張上寫滿了人名,只剩下半截,另外半截落在野獸常來往的線路上,被當時負責追擊清掃秦哥的人撿到,便以為他已經葬身野獸腹中,於是回去復命。
紙上的名字早就糊得看不出來,大多都還只是代號,就算原樣帶出去也沒有多大用處。
那些變態遊戲者緊張了一陣,第一時間通過密道轉移,毀掉了現場,後來見沒什麼風聲傳出,自以為瞞天過海成功,上面的人穩妥能護住他們,便又死灰復燃,甚至更肆無忌憚,只是轉移了陣地。
但事實上,從那一次起,他們才真正被警方盯上了。
信息被封鎖是因為事關重大,涉及人員過多、過廣、過於嚴重,盤根錯節不可輕易撼動,各項級別被調到最高,卻也意味著這是一場持久戰。
金霄是參與這場持久戰中的一員。
當年被帶出去的那個相機外殼裡側被刻滿了人名和各種線索,知道真名的只有零星幾個,剩下的代號里卻還有一些能通過細節信息推測出來的人選。
沒有證據也沒有線索,就不能輕易打草驚蛇,換身份去調查也成了例行的任務。
金霄前女友的父親便在名單之中,是通過對方透露出的口音、相貌特徵、旁人無意中泄露的稱呼以及涉及的產業細節等等推測出來的人選。
偷錢本來是最後一步試探,在看到保險箱裡的文件之前,他幾乎已經消除了對那個人的懷疑。
在那之前他們的調查任務已經失敗過好幾次了。
金霄已經做好打道回府的準備,卻沒想到正巧一腳踩中了這個「意外之喜」。
林見秋是第二個驚喜。
金霄說:「我們所有人都以為你肯定早就已經死了。」
林見秋說:「差不多。」
他微微抬了抬脖子,指著頸側動脈附近的傷口給金霄看。
「我跟其中某個人單獨賭了一場,賭我能活下來,但只有中心區域相對安靜。他們那時候的各個房間倉庫都分得太明顯了,搞點火|藥根本不是問題。」
爆炸之後,他趁著混亂往西跑。
但在存放武器的房間被人冒充進入之後,跟林見秋打賭的那個人已經意識到自己變騙了,第一反應便是死盯著他。
爆|炸響起的時候,他也立刻投入了最多的人力去抓林見秋。
林見秋跑出去也就幾百米就被抓回來,迎來的是幾張暴怒的高層的臉,他們是真的想殺了他,更想千刀萬剮才解恨。
兩三刀下去差點就劃到動脈,但有人在那時候反應過來,覺得此地不能久留。
一群能主事的人開始激烈討論要不要立刻搬走,林見秋被丟在地上無人問津,他以為自己會因為失血過多而死,倒也沒什麼可遺憾的。
但事實上他再重新睜開眼睛的時候,發現自己被關在了地下室,沒多久又換了個新的遊戲場地。
林見秋對此頗為失望,但換了個地方之後,他反而更能苟命了。
來到這裡之後,那些人專程找人做了遊戲策劃,建立了一定的秩序,可鑽的空子多了,死亡率下降了一些,但本質與過去那個慘無人道的」遊戲「毫無區別。
金霄也是後來才從別的地方知道那個區域限制一天只能殺一個人,否則會受到很嚴厲的懲罰。
換句話說,當時那個殺了同伴的男人很有可能只是嚇唬他。
可生死一念之間,那不是理智能控制的。
金霄也只能苦笑,也越發敬佩林見秋的「堅持」。
林見秋也只是涼薄地笑笑:「我以前是準備做律師的,以我的情況,我知道有至少十種方式證明我無罪殺人而免於懲罰,在這種地方——」
說得直白一點,在這種地方,一則確實情有可原,二則……
根本沒人在意你到底有沒有殺人。
能不能平安回歸還是兩說,在一個根本沒有法律的地方講法律,那就顯得有些滑稽了。
就算回去了,只要堅持認定自己沒有殺人,只要沒有找到絕對的證據,那就是疑罪從無。
林見秋過去敬畏法律,現在所有的堅持卻不是因為在意法律。
「我想記得自己還是個人。」林見秋說道,「一個活在現代文明社會的人。」
哪怕做行屍走肉,也不想被那些茹毛飲血的野獸同化。
那讓他保持著最後一點理智和尊嚴。
金霄看著他,張了幾次嘴,沒說出一句話來,最後也只能拍拍他的肩膀,然後就那麼看著他。
林見秋很少有不笑的時候,說起往事也不覺得痛,伸了個懶腰站起身,還能看著天空感嘆。
「最近兩年被送進來的人越來越少了,所以他們才制定了限制殺人的規則,你是時隔三個月的第一個,這是最久的一次,也許是外面的調查讓他們緊張了吧,說明起了效果。」
「只要沒有人再被送進來,那我就算死在這裡也值得了。「
金霄喉嚨乾澀,忍不住問:「你就這麼相信他們?」
林見秋眨了下眼,有些無辜地笑:「我相信正義永遠能戰勝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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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任務的人身上肯定帶著一些可以傳遞信息的東西。
林見秋沒有追問過金霄到底有沒有什麼東西。
他的心底就如同一汪死水,金霄看了也不知道他是沒希望還是太過於有信心。
林見秋說,過程不重要,最終達成目的就足夠了。
金霄琢磨了一下,覺得有道理,然後在兩個月之後將這句話還給了林見秋。
那一天上空響起了直升機的聲音,有人直覺不對,從中渾水摸魚,整個封閉的牢籠里混亂一團。
只要有一個人開槍,就會有更多的人驚慌失措,造成更多的衝突。
金屬大門不知被誰打開,一人站在門前呆愣許久,不確定地往前幾步,沒有迎來守衛的槍子,他露出欣喜若狂的神情,懷裡東西一丟,便飛快地跑出去。
然後就有第二個、第三個、第四個……
林見秋也意識到什麼,心情也難免生出些許波瀾,然而他卻沒來得及再跟金霄分享些什麼。
有人在混亂中開槍,金霄將他按倒在地,胸口出現一個血窟窿。
就差那麼一點。
幾個小時以後,整座荒島都被軍|隊控制住,林見秋沒能高興得起來,站在金霄的屍體前發愣。
直到金霄躺到擔架上,被蓋上白布,那張帶著傷疤的臉消失不見,林見秋才後知後覺地意識到金霄最後跟他說了什麼。
「回去以後,你好好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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