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瀟-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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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俞瀟再見到林見秋,就是在一家小飯館裡。
差不多是命案發生後的第三天,俞瀟出門吃飯,路上才接到那對要結婚的老同學的電話,對方連連道歉,俞瀟反倒不好意思,畢竟沒接到電話的主因在他,加上命案這種晦氣的意外事發生,他都覺得對方挺倒霉。
電話里寒暄幾句,俞瀟沒留神撞到了人。
他下意識往旁邊避讓,張口說了聲「對不起」,對方滿身酒氣,腳步跌跌撞撞,卻沒不依不饒,自己站穩了就繼續往前走,他也就沒抬頭看。
走了沒兩步,剛把參加婚禮的事推脫掉,還沒來得及放下手機,旁邊便伸來一隻手,一陣大力將他拉進店裡。
俞瀟膝蓋撞上板凳,有些吃痛,一抬頭看到對面的人吃了一驚,那點惱怒瞬間煙消雲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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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瀟是吧,好久不見。」林見秋看著他笑,指了下角落的空座,一抬下巴,很自來熟地說,「我請你吃飯。」
俞瀟還懵著,直到無意識地跟著人坐下了,好一會兒才反應過來,磕磕巴巴地叫:「林、林見秋?」
林見秋「嗯」了一聲,按了會兒手機,一邊問:「餛飩還是麵條?」
俞瀟下意識答:「麵條。」
林見秋放下手機,抬手招呼一聲:「老闆,來兩碗牛肉麵。」
俞瀟後知後覺,這是路邊一家小店,說是餐館都嫌磕磣,看起來完全是老舊街巷邊的家庭小作坊,三四張桌子一擺,過道就擠得走不過第二個人了。
平常他不怎麼來這種店,他不缺錢,吃飯向來不虧待自己,但他也不挑食,全世界亂跑的時候臨期的速食也能輕易下咽。
俞瀟性格外向健談,一開始的驚詫意外之後,跟林見秋聊起來也不冷場。
就像普通的多年未見的老同學敘舊一樣。
俞瀟說了些自己這些年的事,又問林見秋:「你現在也做了警察嗎?」
林見秋搖搖頭,笑:「我就是個掛件。」
俞瀟沒來得及細問,老闆端著兩碗熱騰騰的面上桌,兩三片薄牛肉蓋在一碗醬油麵上,入口都是濃郁的調料味。
這大概就是這家小店到了飯點也沒坐滿人的原因。
俞瀟快速扒拉幾筷子吃完,抬頭看到林見秋吃得比他更快,已經在低頭玩手機。
出門的時候,俞瀟忍不住問他:「你住在這附近?」
不然怎麼到這種店裡來吃飯?
林見秋繼續搖頭,拍了拍俞瀟的肩跨出店門,往某個方向看了一眼,又扭頭問他:「要我送你回家嗎?」
俞瀟誤會了他的意思,下意識說:「我認識路!」
林見秋笑了笑,停下腳步跟他揮手:「那就不送了,回去的路上注意安全。」
他好像一下子就冷淡了下來,俞瀟不知道哪裡得罪了他,原本重逢的喜悅一下子被澆了個半涼。
俞瀟「哦」了一聲,道別轉身,走到路口的時候他回頭看了一眼,林見秋走向了反方向。
畢竟已經好多年沒見了,足夠一個人變得陌生。
俞瀟莫名有些失落。
.
俞瀟以為他們之後可能不會再見面了。
但隔天早上他從工作室回家的時候就看到有陌生的車停在樓下,便衣的警察在他家門口等他,展示了一下證件,說想請他配合一下調查。
他們的態度看起來不像是來抓人的,俞瀟稍稍鬆一口氣,卻又想不起自己最近會跟什麼案件有關。
警察說是某某酒店對面的旅店發生的命案。
俞瀟很快回想起來,卻更加茫然,那起案子他連案發現場都沒靠近過,也就隔著警戒線遠遠看了眼地上的痕跡,要說什麼線索,他是一點頭緒都沒有。
警察解釋說犯罪嫌疑人已經被逮捕了,線索不重要,只是想請他走一趟幫忙演場戲。
路上俞瀟才知道嫌疑人之一正是那家酒店的經理。
前一天經理一直偷偷摸摸跟在俞瀟身後,想等到無人的地方殺了他,但還沒來得及下手就被警察抓了,光是非法持有槍|械就足夠他關上一陣了,更不要說還有證據表明他跟謀殺案有關。
經理被抓的地方就在昨天俞瀟和林見秋吃飯的小店附近。
因為半路被酒鬼撞了一下,再抬頭他就把俞瀟給跟丟了,在附近轉著圈找人的時候被聞訊趕來的警察抓住了。
俞瀟驚出一身冷汗。
後面的話他都沒怎麼聽得清楚,只知道那個經理誤會他掌握了什麼關鍵的證據,才想要在警察發現之前解決他。
但俞瀟其實沒有,他甚至已經記不太清那個經理的模樣了,甚至不知道死的人是誰。
到了警局,俞瀟被帶著從審訊室門口走過去一遍,出來的時候又看到了林見秋。
林見秋反坐在椅子上,下巴擱在椅背上,面朝著另一邊的男人,俞瀟想起來那是那天跟林見秋一起去酒店的警察,好像是姓喬。
他們在聊案子的事,沒頭沒尾聲音又不高,俞瀟聽得斷斷續續,不太明白。
陪同的警察敲了敲門叫了聲「喬隊」,將俞瀟送進去。
喬柏舟掛著黑眼圈端著咖啡靠在桌邊,見人進來稍微站直了一些,請他先坐一會兒。
林見秋朝他笑了笑,很公式化的那種禮貌笑容。
沒一會兒又有一個女人被壓著從門口路過,審訊室那邊傳來一陣撞擊聲和激動的喊聲,很快又平歇下來。
喬柏舟跟俞瀟大概講了下這個案子。
命案發生在上午,對面酒店當天晚上就有一場婚禮,先宴請近親友,隔天才是正式婚禮,新娘新郎提前去試禮服排練流程,臨近中午,親友坐了一半,宴會廳窗戶大開,音樂聲剛響起,對面傳來幾聲尖叫。
三具面目全非的屍體被人從旅館樓頂推下去,其中一具正好砸在路過的車前蓋上,嚇得車主險些撞斷護欄。
屍體都是年輕女性,分別來自本市以及鄰市三所大學,兩個女大學生,一個剛入職不久的輔導員老師,學校相距很遠,表面上來看沒有交集。
經過調查得知,三名死者都是那位新郎的地下女友,彼此之間互不知情,生前收到匿名「捉姦」信息才聚集到此處,當晚三人碰頭後定好大鬧婚禮的計劃,隔天早上就被人殘忍地殺害並拋下屍體。
走訪新娘的親友得知,新郎的深情人設立得很好,沒人聽說過他腳踏好幾條船的事。
當天酒店監控顯示新郎新娘於案發前四個小時進入酒店,之後就沒有離開過酒店。
而對面的旅館恰好在那個時間段里停電,監控缺失,案發樓層的監控更是直接損壞了。
新的線索重新集中到新郎新娘身上,酒店經理又主動跳出來吸引了注意。
先是有人匿名舉報說看到經理在案發前進出過旅館,緊跟著新郎死在家裡,屍體同樣被亂刀砍得面目全非,現場遺落下一封染血的情書,落款來自酒店經理,寫給新娘。
再往下查,酒店經理曾經和新娘是小學同學,暗地裡一直有來往,也是新娘做主把結婚地點選在了這家酒店。
新娘對經理不冷不熱,從聊天記錄看來就是普通的老同學,但經理毫無疑問對新娘有好感。
在警方把注意力放到經理身上的時候,他又盯上了俞瀟。
俞瀟在這起案子裡就是個無辜路人,但他是最近正火熱的攝影師,獲獎作品正是街頭抓拍,報紙連著刊登了好幾天,想不看到都難,又或者是經理從監控看到他在酒店外面拍了照片。
按照常理推斷就是他拍照時發現了什麼證據,於是殺人兇手準備在警察發現前殺人滅口。
警方也確實在二樓廢棄的雜物間窗戶裡面找到了隱藏的監控攝像頭,裡面的東西沒來得及刪,清楚地記錄下了經理在案發前後進出對面旅館的全過程。
從時間上來看完全來得及實施一場謀殺。
而且由於多年的合作關係,經理對對面的旅館內部結構也十分熟悉。
兇手仿佛已經呼之欲出。
但太過於明顯反倒叫人覺得怪異。
俞瀟想起那天去酒店時在門口看到的婚禮海報,又想到剛剛走過去的那個女人,琢磨出點什麼來。
「經理是想故意引起警方注意給新娘頂罪?」
「一半一半。」喬柏舟看了眼林見秋,又喝了口咖啡。
尚且還沒完全定論的話他不太適合說,但林見秋沒什麼顧慮。
「新娘子是兇手但全程沒有親自動過手,真正動手殺人的是新郎,但經理以為是新娘,為了營造成是他看不過去給新娘報仇的假象,他殺了新郎,還故意做成和那幾具屍體類似的手法。」
對於林見秋來說,這個方法並不高明。
「——看一眼刀口切向就知道不是一個人的手筆了,也都不是一個只有一米六的女人能捅出來的傷口。」
喬柏舟接著他的話說道:「不過經理想殺你也是真的,一旦殺了你,我們的注意力勢必要跑到你和他身上去,就算沒辦法頂罪也能給真兇爭取出逃跑的時間。」
俞瀟下意識摸了摸脖子,覺得一陣寒意從脊背上竄起來。
差一點小命就沒了。
喬柏舟朝他笑了一下,安慰一句:「運氣不錯。」
俞瀟抖了一下,只能擠出一個僵硬的乾笑。
這話說得可真他媽雲淡風輕。
再看旁邊的林見秋,表情更是輕鬆,像是完全沒當回事。
真不愧是見慣了兇殺案的。
俞瀟以為自己就是來走個過場,刺激一下嫌疑人,但另外兩個人倒是真想從他身上找出點線索來。
自然不是問他本人,而是跟他要了他拍的照片。
俞瀟把相機拿出來的時候忍不住問:「你怎麼知道我真的拍照了?」
明明那時候他站得還挺隱蔽的。
雖說主觀上是為了避免被玻璃鏡面一類的東西照到影響畫面感。
那時候他確定沒看到林見秋,那兩人反而是在他拍完之後過了將近半個小時才到。
林見秋一邊看著導入到電腦里的照片,精準地定位到了當天的時間地點,一邊說道:「我猜的。」
此時的俞瀟還不怎麼信,只當他們辦案需要保密,撇了撇嘴沒多問。
他也沒覺得自己拍的照片裡會真的有什麼線索。
那時候路上人很少,也就路口那邊偶爾有車經過,他並沒有注意到有人。
但林見秋把那天的照片從上往下掃了一遍,很快停在中間的某一張上面,將照片的一角放大給後面的喬柏舟看。
照片邊緣的十字路口,一個穿著西裝的男人從一輛深藍色的轎車裡探出頭,摘下墨鏡朝酒店的位置張望,神情緊張。
放得過大的人臉上已經出現了明顯的像素粒,然而那兩人看一眼便認出來了人——
「那個新郎。」
「我記得新郎和新娘名下的沒有這輛車。」
林見秋剛說完,喬柏舟已經轉身拿起電話撥了交通中心的號,請他們調取另一條道路的監控,追蹤那輛深藍色的轎車。
因為旅館就在馬路正對面,他們之前沒有太在意從酒店裡開出去的車,停車場沒有裝監控,只能調取道路監控,但那條路上的旅館正好在監控盲區,而且旅館後門直通小區,足夠讓車輛繞進去而不被拍到。
現場沒有留下作案工具,警察翻遍了附近的垃圾桶也沒有找到證物,只能是被兇手帶走了。
新郎新娘以及近親屬家中搜查過,都沒有兇器,經理家裡倒是藏著沾了血的刀,但只有一把,刀口與三名女屍並不相符。
在監控里出現過的車並不算太難追蹤,很快就在郊區某個修理廠里找到了那輛空車。
修理廠有些荒涼,生意不景氣,漸漸成了中轉停車場,停著的都是些私下會小三或者某些不當方式得來的車,廠長三天打魚兩天曬網,有時候十天半個月才來一次,不怎麼修車了,也就賺點停車費。
案發那天廠長正好不在,但他對那對新婚夫妻印象深刻。
因為通常來停車的都是已有家室的男人,很少有夫妻倆同時來的,而且兩個年輕人衣著光鮮,一身名牌,看起來也不像是缺錢的偷車賊。
警察破開車門仔仔細細地搜查,最後在副駕駛的坐墊下面發現了藏在裡面的刀。
窄尖頭的菜刀,三指寬,一個手掌長,基本能與三具女屍的刀口吻合。
刀身至刀柄全是血跡,連接處還夾雜著一些碎肉。
兇手沒洗刀,反而讓兇器保持了原狀,仔仔細細地用保鮮膜包裹起來,因此塞進坐墊之後幾乎聞不到太重的味道。
俞瀟被順路帶過來幫著辨認車型,最後也沒派上什麼用場,光是看到兇器就險些吐出來。
兇器被帶回去檢驗,所有的證據都被保留在了這把菜刀上。
同時也證明林見秋的推測沒有錯。
一行人回去的時候,喬柏舟開車帶著林見秋和俞瀟,準備先把俞瀟送回家再回局裡。
路上俞瀟趴在後窗上吹風,一邊聽到前面喬柏舟問林見秋:「你怎麼知道兇器還留著?」
林見秋伸手比劃了一個動作,俞瀟沒看清楚,但隨後猜出來大概是他們先前去見那對新婚夫妻的時候看到的。
「你記得新郎的這個動作嗎?」林見秋說,「下意識地躲閃,他對新娘心存畏懼,又不敢表現出來。」
「從他過去的照片和婚禮上要播放的視頻來看,他本質上是個很花心且很自我的人,對著伴娘團都能起反應,控制不住自己做出猥|褻的動作,你覺得新娘真的不知道他是個什麼樣的人嗎?」
「新娘是他所有女友里家世最好的人,岳父有意將家裡公司交給女婿,新娘還有用處的時候他尚且管不住自己,親友也說他有點大男子主義,他沒理由對脾氣很好而且深愛著他的新婚妻子表現出恐懼的樣子。」
「只能說明他有很嚴重的把柄落在了新娘手上。」
「還有新娘的反應,你還記得嗎?」
「冷靜過頭了。」喬柏舟接道,「這也是我們最初懷疑她的理由之一。」
親友都說新娘很愛新郎,所以才選擇下嫁,期待了這麼久的婚禮被攪黃,她既沒有害怕也沒有遺憾,只說希望早點破案讓他們重新舉辦婚禮。
看起來溫和有禮知性大方,放在那種情況下反倒叫人有些不寒而慄。
「她有很嚴重的強迫症,雖然明面上的東西被刻意打亂了,但她所有化妝品的存量幾乎都在同一個水平線上,吃水果拼盤時牙籤的方向基本上都一致,還有她婚紗上據說是自己繡上去的花紋針腳位置和間隔都是有規律對稱的,還有她打給新郎的通話記錄,看起來沒有規律,但算下來時間間隔是有規律的……」
「所以?」
「強迫症嚴重到一定程度就是一種精神疾病,朋友和新郎都不知情,說明她掩飾得很好,自我意識很強,但這種症狀一定會一直有一種更強烈的反覆的衝動不斷驅使著她。」
「你懷疑她一直有殺人的衝動?」
林見秋搖了搖頭:「我覺得是掌控新郎的衝動。」
車輛的輕微顛簸隨著他們的交談一起戛然而止。
被前面兩個人同時注視著的時候,俞瀟才後知後覺自己應該下車了。
俞瀟站在自家樓下,目送著那輛車遠去,才回過神,不由生出幾分懊惱。
他想起林見秋微微側著臉說話,神情泰然,雖然是在說兇殺案,但好像成竹在胸,旁人捂著嘴想吐的時候,他的眼睛已經落在了常人難以注意到的細節上。
並不是很熱切,但有一種像深海一樣的靜謐、廣闊,以及安定。
應該偷偷拍一張的。
就算不公開,私藏也不錯。
俞瀟有些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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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館那起案子結案後差不多一周,俞瀟才又見到林見秋。
是他主動去的。
上次「配合調查」的時候,他貢獻了自己相機里的儲存卡,那個相機並不是專業設備,只是偶爾帶上街的便捷式替代品,還是備用的,單純出於記錄生活的興趣,有時候放在柜子里一個月也未必記得拿出來,大多是臨時想起來了才一股腦的整理一下。
這回還是警局那邊給他打電話讓他把東西拿回去,他才想起來還有這麼回事兒。
放在警局裡也不怕被偷,俞瀟拖延了幾天,旁敲側擊正好問到林見秋在的那一天,立馬從床上爬起來,換了件上衣就奔下樓打車沖向警局。
付完了車錢下去,俞瀟才發現自己還穿著睡覺專用大褲衩和夾趾拖鞋。
秋風一吹,還有點冷。
林見秋正好出來,看到俞瀟笑了一下,把裝了儲存卡的小袋子遞給他。
俞瀟呆了一下,看著他憋了一口氣,半天沒說出來話。
倒是林見秋瞭然,主動開口道:「還人情是吧,正好飯點了,請我吃頓飯?」
俞瀟連連點頭。
在附近商場新開的餐廳里等上菜的時候,林見秋跟他簡單說了下案件後續。
真正的幕後兇手是新娘子。
經理是她的幫凶,原因就和他自己所說的一樣,他喜歡新娘子,願意為對方做任何事。
而不同於他們最初的說法,新娘子其實早就跟經理上|過|床,並且長時間都通過肉|體|交|流聯絡感情,而不是通過簡訊或者電話。
這次的殺人計劃也是他們在一個多月前私會的時候定下來的。
新娘子早就知道新郎在外面有別的女友的事情,而且遠不止那三名死者,她曾經跟情人多次哭訴,一點點吐露出想要教訓他一頓叫他回頭的想法和計劃雛形。
經理以為新娘子只是想親手報仇,給新郎留下一個終生難忘的警告,叫他婚後安分一些。
雖然看不上新郎,但新娘子哭著跟他說她離不開新郎,經理卻是願意放手,只在暗中默默守護著她的。
這一次他也是默念著「為了讓她幸福」,決定在她動手後替她抗下所有的罪名。
匿名簡訊是經理髮的,發出去一片,最後來的只有三個。
他定下對面旅館裡最合適的殺人位置和路徑,在當晚趁著前台打盹混入其中,有意將三名死者引到預設的位置,依次下藥迷昏。
第二天清晨,在新娘新郎試完妝休息的幾個小時裡,他借著身份便利,敲昏了新郎,領著新娘一同從沒有監控的小門出去,再開車繞到旅館後面的小門。
新郎被五花大綁丟進房間,經理替新娘守在走廊口。
但經理唯獨沒想到的是,新娘沒有自己動手,而是給新郎解了綁,拿捏著他挪用公款的把柄,再許以婚後幫他繼承公司的承諾,威逼利誘,叫他親手殺死了昏睡中的女友。
一連三人皆是如此。
殺完人,新娘和新郎清洗了身上的痕跡,換過衣服,帶走兇器,開著那輛藍色的車繞回了酒店。
拋屍由熟悉環境的經理完成,再以最快的速度逃之夭夭。
趁著混亂的時候,新娘和新郎裝作害怕的樣子回了家,偷偷將其他的證據都處理乾淨,言語之間也誘|導了家人幫他們作證沒離開過酒店,警察上門的時候,他們已經對好了口供。
其他賓客也在混亂中跑回去,因為不是第一案發現場,沒人阻止,警察到場的時候都已經跑得差不多了,一開始也沒人覺得奇怪。
之後便是經理發現警方懷疑上了新娘子,決定跳出來吸引警方的注意力。
殺新郎是為了營造出為愛向渣男賤女復仇的假象。
追殺俞瀟是因為他名氣大又正好喜歡拍照,想要讓警方誤以為自己心虛,將注意力全部轉移到他身上。
可惜新娘子並不領會他的好意,沒在他爭取出來的機會裡逃跑。
殺死新郎的行為讓她恨上了經理,同時也失去了隱藏的心情和精力,稍一逼問,她便認了。
兇器上同時有三個女性受害人的血液樣本,還有新娘和新郎兩個人的指紋,證據鏈都齊全了。
沒處理兇器的理由也很簡單,這對她來說是一個重要的把柄,提起來就能讓新郎發抖,讓她體會到了徹底掌控對方的快|感。
因此即便明知冒著很大的風險,她也要留著這個兇器。
到最後誰也沒能如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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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瀟聽完又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脖子,這回不僅是劫後餘生的慶幸,更多的還是一種悚然。
就跟聽鬼故事似的,主人公沒一個是正常人。
俞瀟摸摸手臂上的雞皮疙瘩,忍不住低罵了一聲:「變態!」
每一個都是。
就連新郎也不例外。
想到自己曾經與那種精神扭曲的變態呼吸過同一片空氣,他就控制不住地想哆嗦兩下。
噁心得叫人有些反胃。
俞瀟看著面前熱氣騰騰的飯菜,突然沒了動筷子的欲|望,再看對面,林見秋倒是神情自若,一片紅通通的鴨血咬下去就跟吃了口普通的白米飯似的。
他應該確實是習慣了的。
雖然他說自己不是警察,但看他跟那位喬隊長熟稔的態度,以及其他出現場的警察見怪不怪的模樣——有時候甚至還會主動向他請教問題,足以見得他是常年跑在案發現場的。
俞瀟反應過來,忍不住問:「你們經常遇到這種變態嗎?」
「也不算經常,一年也就那麼幾個。」林見秋說道,「這次的案件不算難辦,至少這幾個變態沒有多少作案經驗,心理素質也不太行,線索證據不難找,算是運氣不錯。」
幾個還算少麼?
還有那幾個神經病七拐八繞的扭曲腦迴路也叫不難辦?
俞瀟一時不知道該從哪裡吐槽起,想了想還是咽下去,重新拿起筷子挑了幾樣清淡的菜。
吃了兩口他還是想不通:「他們到底為什麼要那麼做?就沒想過親人朋友嗎?而且那三個女孩子明明是受害者——」
林見秋夾起一個小饅頭塞進俞瀟嘴裡,堵住他的碎碎念。
「要是世界上每一個人都是遵紀守法的正常人,那還要警察幹什麼。」
俞瀟:「……」
無法反駁。
要真是那樣,自然也不會有兇殺案乃至戰爭出現了。
俞瀟嘆了口氣,咬著小饅頭有些憂愁。
吃完飯走到門口,俞瀟還沒來得及說什麼,就見林見秋又跟上次似的朝他擺擺手。
「今天就不用我護送你回家了吧。」林見秋自說自話,「幾百一頓的午飯,俞少爺大手筆啊,嘖,人情算還完了,要是多了你一個大少爺就別跟我一個窮鬼計較了。」
「回去別多想,早點休息,這世上是有那麼一些個變態,不過不用懷疑,肯定還是好人更多。」
他想了想,又補了一句:「下次看到案發現場有多遠跑多遠,別沒事上去湊熱鬧,再惹上事就未必有這麼好的運氣了。」
俞瀟被他幾句話訓得一愣一愣的,好半天沒想起來自己原先想要說什麼。
看到林見秋真的毫不留情地掉頭就走,俞瀟徹底呆住了。
直到前面人影都不見了,俞瀟摸了下腦門,才不敢置信地吐出那句憋了半天的話。
「我的命才值幾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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