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3.第五百一十三章 表面朋友
錢這東西,是個好玩意。思兔sto55.com
俗話說了,人可以死,錢不能少。
但這也有個前提,那就是這筆錢可以有人繼承,最好是後代能繼承。
畢竟累死累活賺的錢沒人繼承,那不是打了水漂?傻子才幹!
現在也是如此。
兒子汪精有麻煩了,即使這裡可以一天賺到一個億,汪曉楓也不會停留一秒。
現在他要做的就是儘快回江州,去看看兒子。
畢竟兒子沒了,賺再多錢有個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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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江州有點兒急事,不能奉陪了,有事咱們電話聯繫。」汪曉楓跑了出去,又突然跑回來,一把拿走了跨在他腰上的車鑰匙,「車先借我用一下。」
說完,汪曉楓有一把拉過旁邊的服務小哥,「會開車嗎?」
「會。」服務員點點頭。
「開車帶我去火車站!」隨後又轉身對汪精和陶落囑咐,「我要回江州一段兒時間,有急事要處理,海州的事情你們看著處理,有事情我們電話聯繫。」
說完,便帶著服務員急匆匆離開。
「這... ...」陶落端著酒杯一臉錯愕,「咋回事啊?他咋走了?他這一走豈不亂套了?」
雖然志同商會的會員都是海州企業,但明白的人都清楚,主心骨其實是汪曉楓,是這個江州人。
現在商會剛起步,主心骨和頭腦走了,那不是胡鬧嗎?
「我可不這麼覺得。」原本醉洶洶的孟消這一刻清新無比。
「怎麼說?」陶落意識到事情不簡單。
「志同商會,大部分會員都是海州人,你我也都是海州人,你難道希望被一個外地人騎在頭上?」
被外地人騎在頭上?
看到孟消那一臉壞笑,陶落瞬間反應過來。
沒錯,雖然汪曉楓是這個團隊的頭腦,但終究是個外地人。
以志同商會現在的發展趨勢,不就肯定會發展成海州第二大商會,甚至有可能超過海州商會,一躍成為海州最大的商業團體。
如果真的到了那一步,志同商會卻被一個江州人掌控著,怎麼可以!
「你的意思是... ...」
「趁汪曉楓不在,咱們想辦法架空他的權利,徹底把志同商會變成咱哥倆的東西。」孟消嘴角出現一抹奸笑。
思量了一下,陶落重重點下頭,「那就這麼幹!」
孟消:「你覺得咱們第一步先怎麼做?」
陶落:「如果要架空權利,首先得讓他沒錢,所以... ...」
孟消:「所以咱們得先把商會公眾帳戶里的錢給它來個偷梁換柱,移花接木,借屍還魂!」
陶落:「正合我意」
「乾杯!」
「那就祝咱哥倆合作愉快。」
「也祝汪董一路順風!」
或許這就是商業吧,沒有永遠的朋友,只有永遠的利益。
在需要汪曉楓的時候,跟前跟後,現在轉頭就開始想著挖坑。
而坐在車上的汪曉楓此刻並不知曉這些,也無心理會志同商會的未來,現在他腦子裡全是怎麼保住汪精和江州集美集團的聲譽。
畢竟那家夜總會是集團旗下全資控股的。
夜未央夜總會出現醜聞,一定會連累到集團公司的股價和聲譽。
不過冷楓與他不一樣,冷楓現在想著的就是怎麼搞垮他。
畢竟趁你病要你命,這話還是很有道理的。
等跟沈明楓商量完計劃,回到家已經是晚上。
提著一大袋子好吃的進了家門,最先撲倒懷裡的依舊是小念雲的抱抱和飯菜香。
「哇!」小丫頭一看見滿噹噹地好吃的,亮晶晶的口水瞬間在嘴角垂涎,「爸爸,好多好吃的啊,都是給我買的嗎?」
「是啊。」
「愛你,爸爸!」
「怎麼又買這麼多東西?吃這些東西,孩子都不好好吃飯了。」林彩雲抱怨道。
「沒事,吃吧,只要能吃飽就行。」
文清今天也在。
本來說好是他去公司接林彩雲下班,但路上遲了,只能文清開車送回來。
看到文清在,冷楓倒也覺得放心。
飯桌上,一家四口... ...一家三口外加一個外人吃著飯,其樂融融。
吃著吃著,冷楓思量了一下,對文清說道:「你最近要是方便,下班就來我家住吧,去你家也挺遠的。」
這可是破天荒的要求。
兩個女人你看我,我看你,一頭霧水。
「好呀!」文清連連點頭。
文清自然一百個願意。
以前來這裡住,都會被冷楓嫌棄,現在能住自然開心。
住在這裡不僅有吃有喝,還熱鬧,最重要的是可以看到冷楓。回到家裡,有時候父親要應酬,要麼不回來,要麼大半夜醉醺醺地回來,還吐一地。
而且父親還羅里吧嗦的,剛聊幾句,就能扯到結婚啊,抱孫子啊這些上面,賊煩!
「為什麼!」
林彩雲可不樂意了,讓文清一直住在這裡,這不是引狼入室嘛。
「這幾天我比較忙,可能不在家裡,所以文清來這裡,你們正好做個伴,晚上就不害怕了?」冷楓說道。
從明天開始,他就要接手朱大發的公司了。
不回家那是肯定的,甚至有可能會常駐在朱大發的公司。
林彩雲身邊有文清,不僅可以做個伴,也可以起到保護作用。
這一說,林彩雲的情緒才緩和下來,微微點頭,也就算是默認了。
吃下最後一口飯,冷楓又說道:「等一下我就要出去,今晚不回來了,晚上關好門窗你們就先睡吧,不用等我。」
「啥玩意?現在就走?」文清失落不已,原以為晚上能好好跟冷楓聊聊天,結果人家根本就不回來。
得,白歡喜一場。
「文清,公司的事情你就多費心了,劉占軍這兩天就會把錢收購合同拿過來,你簽了就行。」冷楓說道。
「行,公司這兒我看著,你就放心處理朱大發那邊的事。」文清答應下來。
「還有就是合同已一簽,有衣服飾也就算是咱們的了,你提前準備一下,把辦公室搬去有衣服飾,他那裡大。
等我把恆衣服飾也拿下來,有衣服飾的辦公樓就是咱們公司的總部了。」
話剛說完,一旁大口扒拉米飯的小念雲不樂意,「啊?爸爸,我們又要去媽媽原來上班的地方啊?」
「是啊,不喜歡嗎?」
「不喜歡,」小念雲撅著個嘴巴,委屈巴巴地說道:「他們欺負我和媽媽,我不想再去那裡了。」
林彩雲在有衣服飾當紡織女工時,經常被欺負,連帶著小念雲也被其他小孩子欺負。
也是,誰又願意回到記憶不好的地方。
但沒辦法,現在公司的業務越來越大,現在的廠房肯定是不夠的。
「丫頭,過來爸爸抱。」
小丫頭趴在椅子,又爬到他的腿上。
「這樣,爸爸向你保證,等回到媽媽原來上班的地方,肯定就沒人再敢欺負你,你信不信?」
「真的嗎?」
「真的,到時候我把你大龍叔叔他們也帶過去,誰欺負你,就讓他們給報仇好不好?」
「那... ...那可不可以把食堂的伯伯和大姨也帶過去?」
「為什麼呀?」
「因為食堂伯伯會給我雞腿吃,媽媽原來上班的地方都不給我吃米飯。」
「就知道吃,哈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