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0.第四百三十章 喜好也可以變成弱點
有時候,喜好也可以變成弱點。思兔閱讀sto55.com
現在,冷楓將抓住童生好酒這一點,進行絕地反擊。
雖然他沒收藏什麼好酒,但問題不大。
他看向不遠處的倉庫。
如果猜得不錯,那倉庫的下面,應該就是鄧懷的酒窖。
裡面應該有不少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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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辦法,只要自己開口,鄧懷絕對會把好酒奉上。
當然,他可不會自己開口要。
直接開口要酒,多沒面子,自己還是要面子的。
得想想辦法,讓鄧懷自己把酒送過來。
這種做法雖然虛偽,但是那也是沒辦法的。
畢竟直接張口要酒,這樣一來,自己就算是欠了鄧懷的人情。
做生意,最害怕的就是欠別人人情。
這比欠錢還難受,不然鄧懷也不會這樣。
當然,別人欠自己的,那就另當別論了。
「來來來,冷楓,小煒,你們嘗嘗這酒,也不知道你們年輕人現在喜不喜歡這種酒。」鄧懷給他們把酒杯推過來。
「嗯,這酒不錯,之前你給我爸送了一壇後,他就藏起來,我都沒找到。」周小煒淺飲一口說道。
「喜歡就好,現在的年輕人,都喜歡喝洋酒,很少喜歡咱們老祖宗的糧食酒了。」鄧懷感嘆了一句,又問道:「冷楓你覺得怎麼樣?」
感覺怎麼樣?
那這肯定得看童生的反應。
見童生美滋滋地品嘗著,冷楓心中也就打定了主意。
得!就要一壇這種酒。
送給童生,也當做是借花獻佛。
這是個好機會。
雖然他的確不怎麼喜歡喝酒,但還是裝模做樣的淺飲一口,然後搖頭晃腦起來。
「嗯嗯,不錯,有種沁人心脾的感覺,如嗓的瞬間,就像是一股暖流流進嗓子。
飲一口,就讓人不由得想起蘭陵美酒鬱金香,玉碗盛來琥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處是他鄉這句詩。
可以說是佳品,應該有些年頭了吧?」
當然,這些都是他瞎編的。
雖然不會品酒,但是聽得多了,還是能臨場編造幾句的。
俗話說得好,熟讀唐詩三百首,不會作詩也會吟。
果不其然,這套話術還真騙到他們。
「沒想到你竟然還會品酒!」鄧懷有些驚訝。
「現在會品酒的年輕人不多了,真是少見,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處是他鄉... ...」童生也讚不絕口,「好詩好詩。」
看看,這就是多讀書的好處。
隨便念句李太白的詩句,整個逼格瞬間就提升不少。
書到用時方恨少,還真是那麼回事。
「其實我很少喝酒,主要是沒有好酒,那些洋酒喝到肚子裡,第二天都回味不起來。」冷楓立馬接下話茬。
現在就等鄧懷主動說送酒了。
不等鄧懷說話,一旁的周小煒小聲說道:「你這是又在打什麼壞主意?」
聽到這話,他有些無奈地笑了笑,不作回答。
不得不說,這周小煒的確很對胃口。
雖然接觸時間不怎麼長,但是對自己心裡的那些小九九,一眼就能看出來。
這種人,不拉攏過來,當自己左膀右臂,的確可惜。
過幾天自己就要先回江州一趟,在回去之前,必須把周小煒的事搞定。
至於怎麼搞,是個難事。
主要是這傢伙一直不給個準話,一直唯唯諾諾,很不爽快,這就很不爽了。
正當思緒飄飛時,鄧懷笑道:「這樣啊,既然如此,正好我那兒還有一罈子這個酒,完了我讓人給你送去你的酒店。」
終於是等到了。
既然對方主動送上門了,冷楓自然也不會裝清高。
舉起酒杯,回敬了一杯。
「那感情好,謝鄧會長了。」
「別叫我會長,你和楠楠差不多大,叫我鄧叔就行了。」鄧懷笑道。
鄧叔?
怎麼可能!
「這怎麼行,您德高望重,又是前輩,叫你鄧叔,很不尊重,還是鄧會長比較親切。」冷楓婉拒。
叫你叔?
怎麼可能!
至少現在還不會這麼稱呼。
周小煒似乎是看出了他的想法,在中間當起了老好人。
「一個稱呼而已,心存敬意就行了。
這俗話還說了,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嘛。」
說真的,周小煒這情商,這理解能力,真的是越看越順眼。
這時,一旁的童生岔開了話題。
「我說鄧會長啊,這麼好的酒,你也給我一罐啊。」
一說到要酒,就像是猜到了鄧懷的尾巴。
「什麼!什麼!你當我是開酒廠的!」
「你這送那送的,也送我一壇怎麼了?實在不行,我花錢行了吧?」童生也較起了勁。
「你以為這是街上的大白菜啊,隨處可見啊!」
鄧懷捧著酒罈,生怕被搶走一樣。
「我給你們說,這酒可是當年除四舊時,從民國時期一個軍閥的墳里挖出來的。
我也就那麼幾罈子,剩下的,我還要留著等楠楠嫁人。」
「沒見過你怎么小氣的!」
「就你大氣!」
「... ...」
聽著兩人的爭吵,冷楓也算是明白這酒的正規程度。
好傢夥,這酒至少也得有上百年的歷史了吧。
這要再放二十年,拿出去不得天價?
就算是放在這個年代,也是罕見。
無論童生怎麼商量,鄧懷就是不給,頂多同意在這裡喝幾杯。
但自己只是有意無意地說一嘴,竟然就直接送了。
這要是被鄧懷知道自己要拿出送人,也不知道會咋想。
這麼一想,還真是有些不好意思了。
不過轉念一想,這就本來就是人喝的。
誰喝都一樣,那還管那麼多。
不過經這麼一說,他心裡也打定了主意。
等再過兩年,有錢了就去購置一個酒莊。
目的很單純,就是提前準備一下小念雲出嫁的女兒紅。
聊著聊著,天也漸漸暗了下來。
隨著一聲熟悉的迪斯科響起,冷楓瞬間有種恍若隔世的錯覺感。
這個年代,八九十年代,最流行的恐怕就是迪斯科了吧。
街角巷尾,總有一群人扛著收音機,穿著喇叭褲,豎著中分頭。
這時候,誰要是放出迪斯科,那無疑是全場最亮的仔。
然後再等三十年後,又是這幫人,扛著音響,霸占各個廣場。
只不過迪斯科就變成了廣場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