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0章 淨空羅漢與高老大的快活林
李道還想抵賴,但又一想,都被這麼一位大能識破身份了,他就算再狡辯也沒用。
只能無奈嘆息一身,道:「眾生平等,願人人都成劍主。」
他這話說完,直接把個和尚搞懵了,隨後搖著頭「呵呵呵」的笑了起來:「劍主還真是風趣,這是要撬我佛門的行市啊。」
李道連忙擺手:「哪裡哪裡,在下一句玩笑話而已,大師心懷廣大,應該不會介意,對吧?不知大師怎麼稱呼?」
和尚道:「俗家姓李,出家後法號『淨空』,嗯……這個法號是小僧自己取的,因為沒人給小僧剃度,也沒有哪座蘭若收留小僧。」
「因此便沒有了度化小僧的師父,所以小僧便自己給自己剃度,自己給自己當師父,然後自己給自己取了法號。」
姓李,法號「淨空」,鬧著玩兒似的出家當和尚,果然是「武宜侯」李長生啊,確認了對方的身份,李道真不知道自己這是好運還是歹運。
剛來中都城,還琢磨著該找到李長生,請他幫忙解決公侯府的麻煩,結果他就出現在了自己面前,但是一出現就把自己「名譽劍主」的身份給叫破了。
萬一這個身份泄露出去,被魏無崖的那些仇人們知道了自己的存在,自己又沒有顧傾山那麼大的本事,到時候不得死翹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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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啊,這又是顧傾山安排的局,就如同洪老祖那般,一旦發現自己這個「劍主」沒有繼承江山劍域的意志,估計這李長生便會成為「斬劍主」事件的成員之一吧。
心累,劍主何苦為難劍主,再說了,我又不想當劍主……
然而這次,李道卻猜錯了。
只聽淨空道:「去歲,因為龍大先生的事情,斬心阿難陀菩薩來過一次大中州,小僧向他求道,他言說小僧的道他不懂。」
「但是有一個人或許能夠為小僧解惑,小僧便問,此人是誰,斬心菩薩便道,當代劍主,並且與小僧說了劍主的事情。」
「說劍主的野狐禪與小僧的頗為相合,或有共通之處,小僧原想著去西北尋劍主,但又想,這般便太刻意了。」
「若是有那緣法,小僧自然有一天會見到劍主,若是見不到劍主,那自是小僧的緣法不夠,因此倒是不必強求的。」
「不過如今看來,小僧與劍主還是十分有緣的,冥冥之中自有因果,南無阿彌陀……」
如此說著,淨空雙手合十。
菩薩都是碎嘴子嗎?怎麼什麼事都往外說,讓我安安靜靜的當個「劍主」不好嗎?為什麼要給我找麻煩,上你家炕了?
李道暗暗在心裡把斬心罵了一頓,然後瞧了小初一眼,決定回去後加大她的學習量,誰讓她也是「菩薩」,這個鍋她不背誰背?
小初無來由的打了個寒顫,心說,天氣怎麼突然變冷了?
「大師說笑了,斬心菩薩抬愛,區區在下,也不過就是運氣好,得了劍域傳承,其實本身平庸之極,才學更是不堪,何德何能敢為大師解疑,說笑了,說笑了……」
李道連連擺手。
「趙客縵胡纓,吳鉤霜雪明……」
淨空念了兩句詩,繼而笑道:「如此詩文華章,足見劍主之才學甚偉,劍主太過謙虛了。」
「……」李道沉默片刻,道:「如果我告訴你,那是我抄的,你信不信?」
「不信。」
淨空的回答很乾脆。
這個回答並不意外,李道懶的去解釋,說道:「好吧,就算我詩寫的好,但是呢,詩才是詩才,智慧是智慧,這完全是兩碼事。」
「而且,我不過就是個區區九品的小人物,在大師這尊『大阿菩薩』面前,我實在想不出有什麼地方能幫到大師的。」
淨空搖頭道:「有三件事情,劍主搞錯了,第一,劍主還不知道小僧的疑惑在哪裡,便武斷不能為小僧解惑,這本就是錯誤的事情。」
「或者,小僧是否可以認為,這是劍主在故意推諉?第二,自身武力的品階與智慧無關,一個安得其樂的乞丐或許比一門『宗主』更有智慧。」
「第三,小僧只是證覺羅漢果,還未證覺菩薩果位,份量只有『二斗』,連菩薩都算不上,更非那『大阿菩薩』。」
這麼條理分明的解釋,把個李道懟的啞口無言,看對方這樣子,是徹底纏上自己了。
不過也好,他正好想請淨空幫著解決一下公侯府的麻煩,這樣就不算求人辦事了,而是公平的交易。
至於最後能不能解決淨空的困擾,看吧……要是真能幫到他,這也是一份人情,幫不到,那就沒辦法嘍……
本劍主才疏學淺,智慧不足,對不住,對不住,羅漢爺您另請高明,比如,我覺得趙將軍府的那位大將軍,她就很有智慧,可能能幫到您。
再比如,那位龍大先生,聽說也是智慧非凡,您找找那二位……完美甩鍋。
李道打定主意,便也不再推辭,勉勉強強的答應了下來。
……
五月中旬,十六這天。
中都城,玄武大道,門間牌樓,苦水街,長蛇巷子,有一家叫做『快活林』的小酒館開張了。
酒館不大,小二層的木樓,帶個小院子,東家聽說是叫孫玉伯,很少露面。
店裡的掌柜是個極為美貌的女子,英氣逼人卻倒又不失柔和的靚麗,她喚作高寄萍,店裡的夥計都叫她高老大,亦或是老闆娘。
打聽過後才知道,原來這掌柜是姓孫東家的渾家,而孫東家呢,是個懶漢,一般不管事,里里外外的都是他家娘子在操持。
夥計們也是頗為看不起那孫東家的,因此便稱老闆娘為「老大」。
小酒館有兩個夥計,一個叫小何,一個叫石群。
小何瞧著年紀不大,十五六歲的少年郎,模樣很是俊俏,喜歡穿綠色的衣服,人也勤快,上人見喜,是酒館裡迎來送往跑堂的。
石群負責端菜倒酒,來往於後廚於前廳之間,手腳很麻利,身板健碩,高大英俊,是個二十四五歲的小伙子。
就是那雙眼晴亮的嚇人,時不時的左右掃一下,總給人一種『賊眉鼠眼』的感覺,但他卻是個本份人。
一個客人吃完了飯,結帳了酒飯帳目,走的時候把包袱忘在了客桌上,石群還親自追出去,將包袱還給了對方。
並且請對方當面點清,看看少了什麼沒有,大家覺得,這小伙子人品真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