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傳說中的大神約?


  夜色如墨。思兔閱讀

  風不大,寒氣卻頗重。

  市區絢爛的霓虹中,沿著街道,穿過人流,很快三人來到學院附近。

  這是一條街。

  因為學院的緣故,很多賣音樂器材相關的店鋪,然後,有不少小KTV,飯館,小吃攤。

  石嵐和田舒的公司,便在街道一處相對比較幽靜的地方,二樓,原來是做KTV的。

  時候不早,又是周末,所以公司沒人,靜悄悄的。

  開門,又關上,燈打開,兩人的帶領下,陳遠開始參觀。

  

  前台。

  接待區。

  辦公大廳。

  老闆辦公室。

  錄音房。

  看著還不錯,突出的麻雀雖小,五臟俱全。

  陳遠便問:「花了不少錢吧?」

  「嗯,賺的錢,幾乎全部砸裡頭了,七八十萬。」田舒笑著說道。

  陳遠有些詫異:「賺的錢?意思是,不是家裡的錢?」

  「不然呢?」石嵐姐姐頓時又傲嬌起來,哼哼道:「少瞧不起人,實話告訴你,開公司的錢,都是我跟舒舒開工作室賺的,一分都沒問家裡要。」

  陳遠笑,不置可否。

  田舒微笑著說道:「別聽嵐嵐瞎說,其實就是運氣好,當時沒什麼競爭。

  我們開始做的時候,有些省份還沒開通彩鈴業務,那會,全國的SP加起來都沒幾家,不像現在,都一百好幾十家了。」

  專業了。

  SP,就是服務提供商,內容提供商,業內稱之為CP。

  陳遠便問:「那是不是現在不太好做?」

  田舒點頭:「沒原來那麼好做了,現在的競爭,比原來激烈很多。」

  「嗯,主要是傳統的唱片公司都擠進來了,雖然那些專業的歌手,明星,歌曲做成彩鈴有點水土不服,但總的來說,還是比一般的小公司工作室強很多。

  再就是,行業門檻比較低,因為直接間接加入進來的比較多,導致現在彩鈴產出效率越來越高,更新速度越來越快。

  很多彩鈴,傳上去直接就淹死了。」

  說起正事,石嵐難得的正經了許多。

  「所以意思是,公司現在的情況不太好,我的利益,可能沒有保障?」

  陳遠好笑,卻也沒特別意外。

  畢竟,移動彩鈴已經推出一年多了,要是沒有競爭,那才有鬼。

  況且,這個行業,本來就是旱的旱死,澇的澇死,真正賺大錢的,就那麼幾個,絕大多數,還是淹死了。

  田舒笑道:「也沒那麼糟糕,雖然競爭越來越激烈,但是公司現在,每個月二三十萬的淨利潤還是有保證的。

  只是將來形勢不容樂觀,原創比不過那些專業的唱片公司,另闢蹊徑做一些非主流的話,想要火起來,說實話,運氣成分太大。」

  言外之意,還是有發展的,只是前途會比較有限。

  陳遠倒也能理解。

  說白了,這跟小說網站也沒什麼區別。

  小說網站,在行業興起之初,賺錢基本上是肯定的,無非就是多少。

  可隨著行業的發展壯大,隨著競爭對手越來越多,就不可避免會遇上天花板,面臨衰退,甚至虧損。

  這個時候,想要突圍,更上一層樓,不是沒有可能,但是,難度很大,遠非行業興起之初可比。

  也因此,田舒的說法是很客觀的,別看公司現在狀況還不錯,每個月淨利潤好幾十萬,可長遠來說,並不那麼樂觀。

  便笑著問道:「那這次讓我來的目的是?」

  「參謀一下,三個臭皮匠,頂個諸葛亮!」石嵐姐姐又騷動起來,笑嘻嘻就差沒掛在陳遠身上。

  陳遠直翻白眼:「滾蛋,你才臭皮匠,你以為都跟你一樣,高考不到三百分?」

  「誰說的,姐姐明明考了三百零八!」石嵐不服,氣呼呼捏著陳遠的耳朵。

  陳遠嗤笑:「所以,三百零八很多?」

  石嵐頓時又不吭聲了,好一會,才道:「反正你就是臭皮匠,舒舒也是,不然,能穿跟姐姐一樣的衣服?」

  陳遠嘴角抽搐:「所以呢,買衣服的時候你就想好了?」

  石嵐吃吃笑,不語。

  田舒笑著說道:「也沒那麼嚴重,說實話,對於我跟嵐嵐來說,公司現在這樣已經不錯了,畢竟我們現在才大二。

  況且,在真正的競爭來臨之前,我們還是有把握讓公司更上一層樓的,我估計,做到單月四五十萬的淨利潤應該不成問題。」

  「只是碰巧遇見我,然後,我似乎在音樂方面有點天賦,公司,有可能因為我而一炮走紅,一飛沖天,所以,就試試看,對吧?」

  意思已經很清楚了,站在田舒和石嵐的立場,也沒問題,是以,不等田舒說明,陳遠直接補了出來。

  石嵐捏了捏他耳朵,笑嘻嘻說道:「臭弟弟真聰明,這麼跟你說吧,我們,其實就是看上你的才華了,想請你當個內容總監,給公司簽約的作品把把關。」

  「還有呢?」

  「還有就是你的作品啊,彩鈴,不需要完整的歌,所以嚴格來說,你那天給我唱的那一段,也可以做成彩鈴。」石嵐笑著說道。

  田舒點頭道:「是這樣的,你既然了解彩鈴,那就應該清楚,彩鈴只需要一個片段即可,並不一定要求是完整的歌。

  而且我跟嵐嵐一致認為,你的那首歌,和那個片段,都有大火的潛質,做成彩鈴效果一定很好,所以我們決定,你所有的作品,包括已經簽約的那首歌,分成比例都可以改成七三,你七,公司三。」

  分成比例,七三!

  外加一個內容總監!

  意思是,咱不但混上一份大神約,同時,還混成了網站編輯?

  心裡琢磨著,陳遠忽然也覺得蠻有趣的。

  原本,他只想當個「寫手」,混混日子,不曾想,「網站」居然打算讓他當大神。

  非但如此,老闆還看上他了,想讓他當「編輯」,「總編」!

  不由樂道:「那麼看好我啊?我不懂音樂的,我連簡譜都寫不來。」

  田舒信心滿滿:「沒事,彩鈴不是專業音樂,太過專業,反而不合適。

  我跟嵐嵐看中的,是你的鑑賞能力,非專業的鑑賞能力。

  誠然,不可能所有人都真的懂音樂,但我相信,每個人,都是天生的鑑賞家,我跟嵐嵐也都相信,你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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