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六章不必要的傷害
俞錦繡和於倩一路往「紅玫瑰」走。思兔閱讀sto55.com
俞錦繡加入到「紅玫瑰」以後,每季度總能拿到一些分紅,只是店裡的事情她基本上沒有過問,有時候說起來,俞錦繡難免有些難為情。她也曾經向林清提過,說是自己從來沒有為「紅玫瑰」做過事情,不如直接退了算了。
每每說到這個問題,林清總是會一擺手,「我馬上就要生了,接下來生了孩子,工作上的事情還得讓你來交接,放心吧,我是生意人,才不會做讓自己虧本的買賣!」
林清說這話的時候一點都不像是在客氣,俞錦繡也就沒再糾纏著這個問題。既然林清遲早要生孩子,遲早要將生活上的重心放在家庭,那麼,她就只好儘早上手店裡的事情。
俞錦繡偶爾也會去進貨,用的是林清原來的資源,有時候閒來無事,她也會去周邊的商場逛一逛,若是有合自己心意的衣服就直接買下來,一來二去,與檔口的老闆也熟了。
五月即將過去,於倩的訂婚宴定在六月。六月的天氣應該還不算炎熱,於倩說自己沒衣服穿,讓俞錦繡給她張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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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可是我的訂婚宴呢,一生也就只有一次,我必須要穿最好看的裙子,整個城市都沒人能和我身上的裙子重樣!」
於倩這樣一說,俞錦繡笑了起來,「那我要是辦不到,是不是又要錯失這個和未來小姑子修復感情的機會了?」
於倩的眼睛亮了亮,「俞錦繡,你同意嫁給我哥了?」
自從俞錦繡明確地表達了自己的心意之後,程廷就再沒和她提出兩個人的婚事,但是,默契度已經培養好了,俞錦繡的心也在一步一步慢慢軟化,好事或許是真的近了。見俞錦繡微微笑著,於倩的心底也就有了譜。
很神奇的是,過去她總覺得俞錦繡要是進了家門,程家可真的得鬧翻天了,可現在看來,好像並不是如此。將來這人如果真的嫁進程家,至少她多的不是一個敵人,於倩笑道,「那我就等著吃喜糖了!」
俞錦繡帶著於倩進了店鋪,店裡的生意還算不錯,三三兩兩的客人出出入入,幾乎沒停過,吳玲玲好不容易才騰出空來招呼她們倆。
「錦繡,你怎麼來了?」吳玲玲搓了搓手,笑著說,「要換季了,生意很好,你看我都快要忙不過來了。」
吳玲玲看起來很從容,這就是當初俞錦繡看上她,讓她來店裡工作的原因。面對困難的時候,她並不會想著去躲避,相反,她會迎難而上。短短的時日,吳玲玲在這店裡適應得很好,光是看每個月的營業額就能看出來。在這店裡,吳玲玲幹得順風順水,俞錦繡和林清也從來不曾為難過她。
這會兒俞錦繡為什麼來了,吳玲玲也不清楚,她解釋了一番,「我之前給檔口的老闆打過電話,讓他給我寄一些衣服過來。不要掛在外邊賣,每個樣式只進了一件的,你知道放在哪兒了嗎?」
吳玲玲想了想,立馬反應過來,從角落裡提了一袋包裹出來,「衣服還沒有熨過呢。」
正巧店裡又來了客人,俞錦繡拎了衣服,帶著於倩回家,兩個人從店裡出來,於倩似乎很興奮,「原來你早就已經猜到我不願意和別人穿一樣的衣服了!每個樣式就只進了一件,俞錦繡,你還真是個生意人!」
什麼是生意人?無時無刻不以客人為先的就是生意人。於倩說俞錦繡是生意人,她卻只是撇了撇嘴角,「我這是幫著你哥照顧你呢,真要做生意的話,我才懶得費這麼多勁!」
與俞錦繡相處的時間長了,於倩發覺她的城府也沒這麼深,大多數時候,她有什麼就說什麼,並不會刻意隱瞞什麼,非常大方。過去於倩是方案俞錦繡,這才妖魔化了這個人,現在心底的厭惡逐漸消散開來,一切才終於回到了原點。
回到了剛認識彼此的時候。
俞錦繡和於倩從店鋪里出來,想著帶於倩回家試試衣服,「我家裡有全身鏡,試衣服比較方便,化妝品也很齊全,到時候直接給你試個妝。」
於倩沒有任何異議,笑嘻嘻地跟著俞錦繡,那架勢就是全都聽她的了。俞錦繡給於倩指了個方向,於倩先走在前邊,俞錦繡落下了幾步,回頭看了不遠處一眼。
不遠處,楚琴跟著葉世宏一步一步走來,步履跳躍,看起來就像是一個懷春的少女。本來是郎才女貌的一副般配畫面,只因為男方的未婚妻就在俞錦繡的身邊,這畫面就變得異常刺眼。
這不就是狗男女嗎?俞錦繡在心底冷笑,卻沒把話說明白。
一些問題遲早都要解決,於倩是程廷的妹妹,即便他們沒有血緣關係,可程廷對她的疼愛卻是實打實的,俞錦繡就是再不願意管這麻煩事,也不得不管。
「俞錦繡,你在看什麼呢?」於倩回頭看了一眼。
俞錦繡笑了笑,擋住了她的視線,「來了兩隻小狗呢。」
「小狗?是流浪狗嗎?」
於倩的好奇心被激起,俞錦繡只是無所謂地聳了聳肩膀,「家養的,不過看著還挺野,沒什麼好看的,走吧。」
看著俞錦繡和於倩的身影漸行漸遠,對這一切渾然不知的楚琴還仰著臉看著葉世宏,「世宏,最近都沒時間來找你,那是因為我這服裝店剛開起來呢。那一天生日也沒能赴約,很抱歉啊。」
葉世宏沒把這事情放在心上,「沒事,我也忙著。」
楚琴留下的那張紙條被於倩給發現了,葉世宏差點沒把這事給兜過去,現在想起來還覺得心有餘悸,楚琴留在他的身邊就像是一顆定時炸彈,如果想要順順利利地結婚,怕是得早點把楚琴給拒絕了!
葉世宏這樣想著,就清了清嗓子,對楚琴說道,「楚琴,我馬上就要訂婚了,以後也是要結婚的。以後咱們不要再來往了,沒有必要,因為這會對別人造成不必要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