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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雲今翹了晚自習,一個人漫無目的地走在城市燈火燦爛的大街上。思兔閱讀

  夜晚的繁華才剛露出一點隱約的樣貌,她走過油煙騰騰遍地小吃的鬧市,路邊耍雜技的藝人牽猴跳火圈,引來路人一陣圍觀喝彩。女孩對此毫無興趣,從人群後走過,沒吃晚飯肚子也不覺得餓,她離開喧譁的街區,來到了香溪的生滿野草的堤壩旁。

  月亮在水裡投下一個鐮刀般纖細的影兒,泛著淺白的光亮,香溪水面升起清涼的水霧。

  趙雲今凝視著浮在波紋上的月影,看它隨著風卷浪花左搖右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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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時候林清執也帶她在庭院裡看過月亮。

  少年坐在台階上,仰頭指著天空,告訴她月亮東升西落,在夜晚的某時某刻會躲在哪片天空,他教她認北斗七星,時而星月都被烏雲遮住,少年總溫柔笑著說:「他們在玩躲貓貓,雲今,你也躲吧,我來找你。」

  無論少年還是青年時代,他總是那副一塵不染的模樣,白襯衫熨帖地束在身上,腰杆如椽般筆直,像株挺拔的白楊。

  從小到大他教給她的東西很多,施予的關心也是,趙雲今記憶中許多的點滴溫情,其中都有林清執的身影。

  小學教她騎腳踏車,他跟在後小跑,怕她摔著一直用手扶著車座。初中時有男生糾纏,一連幾個月,他都會準時出現在校門外接送她放學。高中時他工作漸漸忙起來,即使如此,依然會每周抽空帶她出去散心,請她吃她最愛的餐館。

  舊家庭院的薔薇被他移了過來,翠綠的藤蔓再次舒展著爬了滿牆。院子裡的鞦韆和蹺蹺板他也一起帶了來,那時趙雲今已經長大了,不再玩小孩子的遊戲,但林清執執意將那些東西置在院裡,說是趙雲今看見了就能想起小時候,而童年正是人一生最無憂的日子,他希望她永遠快樂。

  風裹著水霧拂來臉上,趙雲今清醒了些,她又想起了醫院見到的那個女人。

  「她比我漂亮嗎?」聽見江易的腳步聲從不遠處傳來,她問。

  「沒有。」

  「比我有氣質?」

  江易遞過來一個白色塑膠袋,趙雲今低頭,裡面裝了一瓶元氣西柚水和苗苗麵包房的巧克力麵包,她才想起自己還沒吃晚飯。

  「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

  「那你呢,更喜歡我這樣的,還是她那樣的?」

  沒有哪一個詞能完全形容出趙雲今的氣質。

  明艷活潑是她,虛與委蛇也是她,嬌俏頑皮是她,冷靜理智也是她,笑不是笑,一半笑里夾著蜜,一半笑里藏著刀。非要形容,她是她自己,世界上僅此一份的趙雲今。

  見江易不說話,趙雲今輕飄飄說:「不用這麼為難,她確實有氣質,是我也會喜歡的。」

  她接過江易手裡的東西,捏了一塊巧克力麵包塞進嘴裡,細嚼了一會,朝他笑了笑:「謝謝你啊阿易,這麵包有小時候的味道。」

  少年陷入一貫的沉默,只有輕微的呼吸聲證明著他的存在。

  背後的世界喧譁吵鬧,可在這一片天地下,萬籟俱寂,有種靜默無聲的美好。

  「我可是趙雲今啊。」女孩面向月光下閃著粼粼波光的香溪,揚起一個矜傲的笑,「不喜歡就算了,難道我還會求他嗎?」

  *

  林清執很晚才回家。

  房間暖氣開得大,趙雲今只穿一條吊帶睡裙也不覺得冷,她聽見樓下輕手輕腳的關門聲,趴在桌上的身體直了起來。

  林清執進廚房泡了碗面,坐在餐廳吃宵夜。趙雲今按開餐廳的大燈,將冰箱裡她沒吃完的麵包找出來推了過去。

  林清執抬起頭,女孩酒紅色的睡裙襯得她皮膚白皙,傍晚做的頭髮還蓬鬆地卷著,披在肩膀如一彎翻卷的浪,她站在燈光下,神態慵懶,整個人多了幾分平日沒有的性感和嫵媚。

  「還沒睡?」林清執不著痕跡地收回目光。

  趙雲今用鼻音輕輕嗯了一聲:「你們一直吃到現在嗎?」

  她見林清執盯著她缺了一塊的牙齒看,平靜地解釋了一下:「吃棒棒糖咬碎了,我約了醫生明天去補。」

  「用不用我陪你?」

  「不用。」

  林清執回答她剛才的話:「七點就吃完了,又去看了場電影,散場後在香溪邊散了會步。」

  他咬了口麵包,「好吃,在哪裡買的?」

  「這是小時候你帶我去的那家苗苗麵包房裡賣的巧克力麵包,你忘了嗎?」

  「我沒有帶你去過那裡。」

  「你有。」少女皺了皺鼻子,不滿地說,「你經常在晚上帶我去買特價麵包,我最喜歡吃的就是巧克力味的,你一直都知道。」

  「雲今。」林清執笑了笑,「那時我念高中,每天晚自習要上到十點,怎麼會有空在晚上帶你買麵包呢?」

  「你總這麼說。」趙雲今沉默了一會,望向他的眼睛,「哥……」

  「對了。」林清執忽然說,「今天遇到的那位醫生是我高我一屆的學姐,高中時在圖書館認識的,她讀書的時候一直是年級第一,會鋼琴,會跳舞,奧數常常拿到省級比賽的名次,是個閃閃發光的女孩,很多男孩子都喜歡她。」

  「這些我也可以。」

  「知道,我們雲今也很優秀。」

  「我和學姐讀書時有過一些接觸,也約過幾次會,後來她搬家去外地所以斷了聯繫,沒想到還能再遇見。」

  趙雲今澀澀地問:「是前女友嗎?」

  林清執想了想,笑意溫柔:「不算。」

  以林清執的性格,不是就是不是,「不算」這兩個字在趙雲今眼裡已經說明了很多東西。

  桌角放著林清執剛剛換衣服時掉出來的電影票,是部愛情片,趙雲今看過,講男女主久別重逢,在桐花下相愛的故事,淡淡日系的濾鏡,色調唯美又清新,一般電影院都是賣情侶座。

  趙雲今原本想說的話很多,現在卻一句都說不出了。林清執太聰明,從她坐下的那一刻起就知道她要做什麼,於是將她所有的話都堵死在口中。她原以為林清執不解風情,直到這一刻才恍然,他這麼聰明的人,怎麼會不知道呢?

  趙雲今沒有因為他的話失態,嘴角揚起一個明艷的笑:「那哥哥得加把勁。學生時代喜歡的人過了這麼久還能再遇見,是很難得的緣分,祝你早點追到,你已經26了,該找嫂子了。」

  女孩從冰箱拿了杯果汁,像無事發生一樣,回了樓上。

  唐月華從衛生間出來,責怪地說:「你幹嘛呀!」

  林清執埋頭吃麵。

  「雲今這孩子你又不是不知道,心裡藏的事從來不對大人說,她看著沒心沒肺心裡不知道要難過成什麼樣子呢,我們這些年是看著她長大的,都知道她的心思,我和你爸爸也聊過,就算以後你們真在一起也沒什麼不好,咱們早就是一家人了。」

  林清執放下筷子,淡淡道:「雲今又不是童養媳。」

  「又沒人強迫她,如果一切順其自然,是她自己願意呢?兩個年輕人互相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反正我覺得雲今挺好的,我已經習慣她做我女兒了,再加個兒媳婦的頭銜也沒關係。」

  「那男孩你不是沒見過,雲今記憶里對她無微不至的哥哥不是我。」

  「你沒有關心過她嗎?我和你爸工作忙,這些年在她身邊照顧的人還不是你?自己養了這麼多年的白菜,送到嘴邊了都不吃,將來還不知道要被哪只豬拱掉,你甘心啊?」

  「我沒把她當白菜。」林清執無奈,「那丫頭是朵玫瑰花,嬌貴刺又多,能摘下她養好的人一定細心又勇敢。看見自己養的花換了水土開得更好了,不是件很有成就感的事嗎?我二十六,她馬上要十八,聽上去沒那麼背德,但換作十年前,一個十六歲的少年人對一個八歲的女孩動心思,這就是兩碼事了。」

  「有些念頭早點斷了,對我對她都好。」

  唐月華狐疑地盯著他:「那麼亭亭玉立的一個女孩,這些年你就沒動過一點念頭?」

  「我要是沒給她開過家長會,沒幫她買過衛生巾,沒去參加過她的畢業典禮,說不準真會,可我是看著她長大的。」林清執利落地清理了泡麵盒,將桌上的電影票收回口袋,他關上燈,斂起眸子,「媽,你也早點睡吧。」

  *

  檯燈微弱的光投在書桌上,趙雲今靜靜坐著,手下壓著幾本厚厚的日記。

  再怎麼不愛寫,十年來也用掉了四個本子,內容滿滿,字跡娟秀。

  少女的側臉被光鍍上一層橘黃的光澤,看上去暖融融的。

  她隨手翻了幾頁,讀了讀自己小時候寫下的天真而幼稚的話,忍不住笑了。

  日記的內容大多是記錄生活瑣事,她一直精心保管著,因為其中許多地方都記錄這些天她和林清執間的種種。

  【哥哥上學回來給我帶了一隻小貓。】

  【今天生日,哥哥買了苗苗麵包房的草莓蛋糕,他說以後也會一直陪我吹蠟燭。】

  【他帶我去香溪邊放風箏了,我的風箏飛得比他高,他說雲今將來一定會過得比他更好,我不想過得多好,只想有他陪在身旁。】

  ……

  雖然暗戀了林清執十年,但少女心裡依舊有著屬於自己的驕傲。

  她是趙雲今,向來只有趙雲今的不想要,沒有她的求不得,哪怕那人是林清執也一樣。

  女孩沒有因為失戀而露出過多頹廢的神情,她神色平靜得如往常一樣,從抽屜掏出剪刀,將那四個本子折開,一點點剪碎掉。

  ……

  江易送趙雲今回來後沒有離開。

  小區的街道上遊蕩著幾隻髒兮兮的流浪貓,在如水的月色下仔細地舔著前爪的毛,有貓湊過來蹭他腳踝討食,江易將手裡剩的麵包撕碎了丟在地上。貓瘋搶著吃完麵包,擺擺尾巴離開了,沒有一點心肝。

  就像趙雲今一樣,江易想。他點上一根煙,注視著樓上那依然亮著燈的房間。

  初冬夜裡的風有些刺骨,只靠一點繚繞的煙氣汲取暖意,江易吐掉煙圈,嘴裡的熱氣一起飄了出來。

  他記不清自己抽了多少根煙,趙雲今房間的燈終於滅了,已經凌晨一點了,他起身回家。走出不遠,身後的大門響了一聲,女孩穿著睡裙出來,手裡拎著一包鼓鼓的垃圾,半夜出來丟垃圾本來就奇怪,她還在垃圾桶前站了好久,才回到家裡。

  江易走到垃圾桶旁,撥開桶蓋,看到女孩丟進去的剪碎的日記本。

  *

  油燈街的喧譁隨著夜深漸漸消寂。

  桌子上堆滿了碎紙屑,江易點著燈,一張張拼回原樣。

  趙雲今決絕粉碎的不僅是自己對於林清執的愛戀,還有她這些年經歷的時光。

  小時候考試得了全校第一名,養父母獎勵她一架鋼琴。

  中學暑假全家去國外旅行,她在日記里記錄著旅途中的點滴風景。

  這十年裡她身體一直健康,只是小時候長蛀牙吃盡了牙醫的苦頭,「像要把腦漿都鑿出來了」,小雲今在日記里這樣描述拔牙的感受。

  升了初中,女孩經常收到男孩子的愛慕和禮物。送禮物的她從來不看,出門就丟進垃圾桶,送情書的會根據那人的成績來決定要不要拆開,遇到語文不錯情書也寫得好的男生,她會將那情書讀上幾遍,然後照樣子臨摹一份,只是把自己的名字替換成林清執,假想那是自己要送出去的,玩上幾天再遺憾地丟掉。

  ……

  江易拼了一晚上,將大多數的紙張恢復成原狀,剪刀的痕跡容易復原,上面的文字他全部讀了一遍。

  雖然不在身旁,卻也好像親自參與了她這些年的成長。

  最後一頁紙拼完,江易的目光凝住,盯著那上面的字跡,平靜的眸子裡泛出一點波動。

  【12月5日,陰。

  江易是個挺壞的人,對女孩一點也不紳士,從來不像其他男生那樣捧著我。

  但他也挺好。會放我離開不被霍明澤逮到,會在別人扔酒瓶的時候護住我,會穿我的衣服去扮女生勾引犯人,會因為我的任性胡來放火燒樓,會為我一句話騎車幾十公裡帶我去纏山下找哥哥,還會因為我的心血來潮站在大庭廣眾下讓我扇耳光。

  怎麼看都不像是會乖乖被人扇巴掌卻不還手的人,所以他吻了我。那是初吻,原本沒準備給他,但也還不算討厭。

  這個人有時像只撕肉生吞的獅子,有時像只沉默但對獵物勢在必得的鷹,有時又像一蓬生命力頑強的野草。明明是有爪子和稜角的,但每次和他在一起,總覺得他收斂了許多鋒芒,變得有些溫柔了。】

  女孩的日記在這裡畫了幾個省略號,再向下看去,見她字跡端正地寫道:

  【如果沒有林清執,他也還不錯。】

  雖然對最後一句話有些不喜,但江易還是把這張紙仔細地折好。

  趙雲今也不是全然看不見別人的好,江易心想,心肝這種東西,她雖然不多,但多少還是有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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