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一入喬家門,終身不復還
「我做好決定了。思兔閱讀sto55.com」余喬說出這句話的時候,有種視死如歸的架勢。
「我也做好決定了。」與她相比,趙雲開就淡定多了。
「你先說。」她說。
「女士優先,你先說。」他說。
「那麼,一起說好了。」她說。
她:「我覺得,你出國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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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我考慮了下,還是決定留下來。」
聽完對方的答案,兩個人異口同聲道:「啊?」
「你是認真的嗎?」余喬對他的決定十分不解。
在做出這個決定之前,她特意查找了許多相關資料,縱觀古今中外,凡是成大事的男人都是熱愛工作和事業的。如果真的愛他,就應該放手讓他去更廣闊的天地闖蕩。
「當然是認真的。」趙雲開注視著她的目光,看起來無比真誠。
「理由呢?不會是為了我留下來吧?」
「……」他忽然啞口無言,因為被她一語中的。
他本來就在猶豫,何況他還沒出國呢,他們就為此事吵了一架,他擔心出國後兩個人的誤會更深,吵的架更多。他知道吵架越多越傷感情。而且不少案例顯示,戀人分手的原因絕大多數是聚少離多。為了避免這些,他覺得還是不出國為好。
「如果是這個理由,我會覺得你很怯懦,不值得我去愛。」余喬的聲音鏗鏘有力。
「我是覺得,工作在哪裡做都一樣,但不是哪裡都有你啊。」
「真正的愛並非要每天朝夕相對,而是『兩情若是久長時,又豈在朝朝暮暮』。只要你心裡有我,就是哪裡都有我。比如現在我們各自都要上班,有的時候還要加班,也不是24小時在一起。甚至有時候回到家很累,說的話都很少。即便這樣,也沒有影響我們的感情啊!所以我對我們的異地戀很有信心,不就是換了個地方談戀愛嗎?」
趙雲開驚訝於她怎麼變得如此冷靜。
難道這是暴風雨來臨前的平靜?
「換個地方談戀愛是沒錯,但是想念的時候看不見摸不著的,豈不是要進入柏拉圖式的戀愛?」他拉過她的手,好似馬上就要分開一般萬分不舍。
「就當多一種戀愛體驗。你和我一個人戀愛,卻能身經百戰,不是挺好嗎?」
他笑了,伸手指輕輕戳戳她的腦門:「就你花樣多。我想起我們的第一次……你還讓我穿得一本正經。」
「那叫禁慾系,懂嗎?我覺得你穿白襯衣、黑西裝的樣子可帥了!有一種想侵犯又不忍侵犯的感覺,特別禁慾。」
「唉……我如果出國,就要成為真正的禁慾系了。」他可憐巴巴地說,「要不,咱們今晚先成為縱慾系?」
余喬還沒來得及回答,他已俯下身吻住她。
呃……他還沒出國呢,還沒異地戀呢,不應該上演「小別勝新婚」的戲碼啊?
她大概忘了,這叫「吵後勝新婚」。對於恩愛夫妻而言,沒有什麼問題是不能靠歡愛解決的,如果一次歡愛不行,那就兩次。
當「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時,也就忘記當初究竟是誰對誰錯了。
在這個過程中,她是享受的,任由他帶她穿過平原、經過溪流、越過高山……
她的心緒連綿起伏、洶湧澎湃,而後回歸平靜。
她靠在他的胸前,問:「你有沒有覺得……這件事很美妙?」
他說:「其實在和你碰撞出火花後的每一刻都很美妙。從我知道你也喜歡我的那一刻開始。」經歷過暗戀,默默承受過喜歡一個人的孤獨,才更懂兩個人眼神交流的意義,才更懂心靈相通的美妙。
她抱住他:「以前你辛苦了。」她也有暗戀的經歷,自然深知其中的苦澀。
「苦盡甘來的感覺更好。」他笑道。
「有人說,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莫過於你在我身邊,卻不知道我愛你。所以,最遙遠的距離根本不是相愛的人分隔兩地,而是心和心之間的距離。只要兩顆心貼得很近,心靈之間沒有距離,再遠的空間距離都不是問題。」
「說得真好。我突然不再擔心我出國工作的事了。」
「你擔心什麼?」
「擔心我這貌美如花的老婆被別人拐跑了。」
「嘁!真是杞人憂天。智商達不到你這種高度的人是拐不走我的。」
「也是!好皮相對你沒用,死纏爛打對你也沒用。上大學時,那麼多人追你,你都無動於衷,那樣子真是讓人心灰意冷。我都懷疑你是不是性取向有問題。」
「你才性取向有問題!你大學四年都沒談戀愛,我都懷疑你是不是喜歡男人。」
「據說這次外派的地點不是東南亞就是歐洲,歐洲的帥哥倒不少,你擔心不?」
「好啊!你如果愛上某個帥哥,千萬不要隱瞞我,大方告訴我,我祝福你們白頭到老,絕不打擾。」
「哈哈,還挺押韻。你放心,我是『一入喬家門,終身不復還』。」
「你這也挺押韻。」
「你就沒聽出其中的深意?」
「一入喬家門,終身不復還。」她重複了一遍他的句子,咀嚼了一下,終於恍然大悟。原來他說的「一入喬家門」是一語雙關,暗指的是她的身心之門。她頓時臉紅心跳,斥道:「你真是不正經!」
「在床上就是要不正經才比較正經。」他翻身壓向她,捲土重來。
莫非,先前吵架的激烈程度決定後來親熱的激情程度?分房一天也要彌補回來?早知道這樣,那天晚上她就不讓他睡沙發了。
「早啊,趙夫人。」這是次日早晨余喬醒來後,趙雲開對她說的第一句話。兩個人昨晚宛若剛剛結婚,正處在蜜月期的新婚夫妻。
「早啊,趙先生。」余喬伸了個懶腰,昨晚折騰了兩次,還挺累的,不過也挺……美妙。好羞澀,一早上醒來就想這個。
「我煮了粥,把牛奶熱好了,麵包也放桌上了。你想吃什麼吃什麼。」他溫柔地說。
「怎麼今天表現得這麼好?」他最近工作忙,都好久沒給她準備早餐了。
「因為你昨晚表現得好。」他一本正經地答。
「滾!」她隨手拿了枕頭朝他砸去,他敏捷地一躲,枕頭掉在地上。
他把枕頭撿起來,扔回床上:「我滾去上班了。你也該起來了。」
「好的,我現在就起。」余喬說著起身下床。
趙雲開剛走出房門,又走了回來:「對了,有個問題我想和你確認一下。」
「什麼問題?」
「你昨天說的希望我出國的事,今天還作數吧?」
「當然作數。」
「確定不是氣話?」
「我記得昨天我說的時候很心平氣和,一點都沒生氣。」
「那你是怎麼想通的?」他難以置信,先前她因為此事和他吵架,現在又爽快地讓他出國。人總是這樣,當夢想輕而易舉地實現了,會有些心裡沒底。
「你等一下。」余喬走出臥室,去了書房。
不多久,她拿了一本書回來,遞給趙雲開:「你在去公司的路上看看,看完你就明白了。」
趙雲開半信半疑地接過來,掃了一眼書名——《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是童書?」看書名,像是《愛麗絲夢遊仙境》之類的書。
「算是寫給大人看的故事,類似《小王子》,簡單而有深意。」
「老婆推薦的書,我一定認真地看。」
臨走時,他低頭在她的額上印上一吻:「我去上班了,晚上見。」
「嗯,晚上早點回來。還有,外派的國家定下來後,記得早點告訴我。」
「放心,這回一定第一時間向老婆大人匯報。」
坐在開往公司的班車上,趙雲開打開那本薄薄的書。
他平常不是靠著椅背補眠,就是用手機看看信息,已經很久沒有坐在車上看書了。
清晨的陽光無比柔和,透過車窗灑在潔白的書頁上,有一種說不出的美好。
他翻看了書的前幾章,發現這本書是帶點魔幻和宗教色彩的現實故事,雖然不太明白余喬拿給他看的意義,但有些話還是蠻讓他觸動的。
比如:羊群不會察覺它們每天都在走新路,不會發現草場在變化,四季有區別。因為它們一門心思想著喝水吃草。也許我們大家全都如此。
確實是這樣,窗外是川流不息的車輛和匆匆趕路的人群,車內坐著一早起來從家裡趕來的同事。每個人每天都在忙碌,很少有人會注意到路兩旁的樹葉在一年四季中的細微變化。這和羊群一門心思只想著喝水吃草一樣,很多人一門心思只想著工作賺錢。
趙雲開想,他不要做一個只會工作賺錢的麻木之人,那樣就會喪失對生活中的美好的感悟力。就像這本書上說的那樣:實際上,每天都一成不變,是因為人們已經失去了對美好事物的敏銳感覺。
他暗自慶幸,他還是覺得每天都很美好的,每天能看到余喬的笑就很幸福。
而且,余喬支持他出國追求事業,他還是感到蠻欣慰的。以後,他去外面的世界看更多的精彩,他都會把這些精彩與她分享。這樣,他們的生活就變得更不一樣了。
天命就是你一直期望去做的事情。
他仔細想了下,他小時候最期望做的事情是像流浪客一樣四處遊歷,最好還能學到一身本領,能行俠仗義,劫富濟貧。這可能是他喜歡打遊戲,在另一個世界馳騁的原因。
在已經習以為常的東西和意欲得到的東西之間,他必須做出選擇。
牧羊少年想去金字塔,去找尋夢境中出現的寶藏,就必須放棄朝夕相伴的羊群。
就像此刻的他,如果想出國實現四處遊歷的夢想,就必須暫時告別心愛的人。
他忽然明白了她給他看此書的用意。
看書的時候,他跟隨牧羊少年開啟了奇幻旅程。牧羊少年在尋找寶藏的路上,遇到過狡詐的騙子,遇到過睿智的鍊金術士,遇到過樸實的趕駝人,也遇到了他喜歡的人——那個四目相對時會讓他心跳加速的人。
當牧羊少年決定停下旅程,為了心愛的女人留在綠洲時,那個名叫法蒂瑪的女人對他說了很多意味深長的話。
趙雲開發現,有些句子下面畫了波浪線——
法蒂瑪說:「我是你夢的一部分,是你常提到的天命的一部分。所以我想你繼續前行,去追尋你的夢想。」
「沙丘會隨風改變形狀,但沙漠永遠存在。我們的愛情也如此。」
男孩無法理解沒有占有欲的愛情,他對鍊金術士說:「我想留在綠洲。我已經找到了法蒂瑪,對我來說,她比財寶更珍貴。」
上面這句話和他之前的想法如出一轍!
「法蒂瑪是沙漠中的女人。」鍊金術士說,「她明白,男人走出去,為的是能夠回來。她已經找到了她的寶藏,也就是你。現在,她期盼著你找到你要尋找的東西。」
「如果我決定留下呢?」男孩問。
鍊金術士告訴他,第一年他們會很幸福;第二年他會經常想起尋找寶藏的夢想,但努力視而不見;第三年,尋寶夢想讓他開始躊躇,法蒂瑪也變得憂傷,覺得是她中斷了他前進的道路;第四年,尋寶夢想將會放棄他,因為他不再理會夢想,他的餘生將在沙漠和椰棗樹之間遊蕩。
「她從未要求你留下,因為一個沙漠中的女人知道,應該等待她的男人。」
「愛情從來不會阻止一個男人去追尋天命。如果阻止,定因為那不是真正的愛情,不是用宇宙語言表達的愛情。」
最後這句話的下面不僅畫了波浪線,還打了五角星,旁邊手寫了一行字:在我環遊世界前,你先代我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未來我們一起看世界。
看到她娟秀的字,他笑了,笑她的可愛,笑他的無知。
這一頁夾了一枚書籤,很顯然,她是在做提醒。如果他沒時間看書,只是翻書,也能翻到這一頁。
他終於明白,她叫喬爺,也是有幾分道理的,她挺有男子氣概,思維堪比沙漠中的女人法蒂瑪。
班車到站,他合上書的時候,微笑著想:嗯,雖然她的胸不算大,胸懷倒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