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改變主意
「爺,您真是有眼光啊,這可是我樓里最好的了,沈家的千金呢。思兔閱讀520官網今年才十歲,年齡小,還未見過客,您若是買了去,保證虧不了。」老鴇子笑著說。
「模樣倒是合我的心意,不過太小了。」男人說著,拿出一疊銀票遞給老鴇子,「好好養活,不可待慢,我過幾年再來看她。」
老鴇子看著手裡的銀票,笑的更是討好,道:「爺放心,我就是向天借膽,也絕對不敢糊弄爺啊。」
「你確實沒這個膽子。」男人笑著,「過幾年我再來看你。」
「爺,您慢走,慢走啊。」老鴇子說著。
似真似幻的夢境,太多年前的往事,以至於沈秀都記不得,這一段記憶是不是真實存在的。
她記得教坊,她也知道進了教坊後下場會多慘。身邊太多的悲劇,讓她記不住都難。
睜開眼,看到的是繡床,身上的蓋的是錦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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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都在,劫匪看著很粗魯,對她確實是不錯。
單純的劫色,她不會被如此禮遇。
但此時的她,除了色,還有什麼值得人劫的?
「還沒醒嗎?」突然一句插進來,是個少年的聲音,聲音乾淨卻格外張狂。
沈秀本來混亂的思緒,瞬間清醒過來。
她被劫了,就在永壽郡王府附近。
「老三好像藥下重了……」屋外守著的男人說著。
沈秀深吸口氣,道:「我己經清醒了。」
掙扎著坐起身來,果然如那人所說,藥下重了,身體沉重的很。
勉強從床上下來,卻不得不扶著床頭站好。
「噢,醒了……」
帳幔挑開,一個十三、四歲的少年進到屋裡,只見他身著華服,生的眉目清秀。
「果然是大美人呢。」韓容多少怔了一下。
能讓元祈笙掛念這些年人,肯定是美人,但是美成這樣,仍然出乎他的意料外。
樣貌是一部分,更重要的是氣質。
清麗,端莊,看著溫柔可親,卻總是帶著份疏離。
這是他喜歡的類型,父親是庶出,母親是丫頭,這樣出身的他,反而更喜歡大家閨秀。
「大公子過獎了。」沈秀神情平淡,卻是站直了身體,直視著韓容。
韓容偏頭看著她,神情中帶著疑惑,道:「你認認我?」
「永壽郡王府大公子,如雷灌耳。」沈秀說著。
韓容再次疑惑道:「我沒有見過你。」
他要是見過沈秀,保證過目不忘。
「我也不曾見過大公子。」沈秀說著,「我在永壽郡王府門前被劫,青陽城內能做出這等事情的,也只有您了吧。」
「哈,沈姑娘聰慧。」韓容笑著說,「我也不想如此失禮的,但是程太太把我掃地出門,我也是無可奈何。」
說話間,韓容在椅子上坐下來,又指指旁邊椅子對沈秀道:「沈姑娘請坐。」
沈秀依言坐了下來,迷.藥的關係,她的身體依然很沉重,站久了頭更暈了,道:「謝大公子。」
「沈姑娘好像一點都不著急擔憂啊?」韓容笑著說,「正常女子被劫了,早就該嚇得哇哇大叫了。」
沈秀淡然一笑,道:「我與大公子素未蒙面,您是受人之託嗎?」
經歷太多,綁架這點小事,她反而不放在心上了。
而且韓容還能與她聊天,就不會要她的命。
所謂危機就是轉機,平原侯府己無她的立足之地,換個地方,處境如何雖然未知,但總是多一份希望。
韓容沒回答,定晴看著沈秀,道:「沈姑娘既然如此聰明,那何不把猜出來的都說出來呢,這麼一句句套話,我也很辛苦呢。」
「大公子說笑了,我一個官奴籍弱女子,一無所有。」沈秀說著,「大公子花了這麼多心思,把我找來,應該是沈家故友相托與您。」
素未蒙面,韓容自然不是圖她的色。
她現在一無所有,除了美貌之外,只剩下沈家故舊了。
最有可能是,沈家某個故舊得知她在青陽,便托韓容找人。韓容問程太太要人不得,就直接用劫的了。
「八、九不離十。」韓容笑著說,「那沈姑娘可知是哪位故舊?」
沈秀道:「當年沈家權勢朝野,引來最終滅門之禍。親友們早就七零八落,現在還有故舊尋找沈家女兒,未必是我之福。至於是哪個,沈家仇人這麼多,我真猜不出來。」
當年但凡與沈家沾邊的,都被殺了。就算有像平原侯府這種,遠離京城又沒任何權勢的親友,也不敢再問過。
倒是沈家的仇家,若是恨意深的,倒是會買沈家的女兒回去,任意糟蹋侮辱。
這種事情,在京城教坊時,她己經看不過不少了。
「沈姑娘還真是悲觀呢。」韓容有幾分意外,道:「以沈姑娘的美貌,就算有十個八個追求者也很正常啊。」
沈秀不禁笑了,道:「沈家出事時,我才十歲。若是那時候就有人掛念我,我才更該害怕吧。」
「呃……」韓容頓時說不出話來。
沈秀道:「不過聽公子這麼說,應該是有人為我的容貌而來。當年我的母親乃是京城第一美女,有人想到我,我也不奇怪。」
「沈姑娘如此坦然,我反而不知道說什麼了。」韓容說著,原本停留在沈秀臉上的目光,也有所轉移。
如此不卑不亢,淡然自若的態度,讓他很欣賞。
沈秀道:「大公子可以告訴我,到底是誰託了您。」
「元祈笙。」韓容說著。
沈秀茫然,想了好一會才道:「我離京太久,不太記得。」
「你真的一點印象都沒有嗎?」韓容不禁追問。
大家閨秀肯定沒什麼機會見外男的,但是元祈笙是未婚夫,就算沒見過面,也該知道名字才是。
沈秀搖搖頭,她真的沒什麼印象。
「你未婚夫,你們訂親了的。」韓容提醒沈秀。
沈秀有幾分莫名,搖頭道:「我沒定親。」
驚詫的換成了韓容,道:「清河長公主府的兒子,元祈笙,你真的不記得了嗎?」
「是他家啊。」沈秀終於想了起來,道:「我與元公子確實訂過親,但是後來沈家敗落,兩家婚事就此解除。」
按照大周律法,罪不及出嫁女。就像程太太這樣,沈家抄家,她完全不被連累。
正常情況下,定親與成親是有同樣的法律效力的。她己經定給元祈笙,那就是元家的人,也可以被摘出來的。
但清河長公主退了親事,她自然還是沈家人。
這也是常事,姻親是最容易被波及的。清河長公主不希望被連累,這也是明智的選擇。
只是既己退親,就沒必要再提起。
「這樣啊……」韓容頓時明白了,看著沈秀道:「這麼說來,你應該恨元家的,本不用入官奴籍的。」
沈秀搖搖頭,道:「雖然元家曾受沈家之恩,但要不要報恩皆是個人之事。更何況此時我,活著己經不容易,如何還敢記恨誰。」
韓容說不出話來,他看的出來沈秀說的是真心話,也就因為是真心話,才讓他無話可說。
「清河長公主府在京城,大公子準備把我送回京城嗎?」沈秀問。
京城,京城……
她所有的親人都被葬在那裡,在平原侯府這幾年,她不是沒想過要回去。
回去將要面對什麼,她一無所知。但能回去,似乎也不是壞事。
「我原本是有這個打算的。」韓容說著。
劫人綁架,然後把人送到京城。完成託付,元祈笙就要欠他一個人情。
但是……
如此美人,又如此聰慧,讓他看著如此順眼。
親手送給元祈笙,他突然很不捨得。
所謂誰搶到就是誰的,現在人在他這裡。隨便找個理由打發掉元祈笙,最多採買兩個美女送給他,也就完事了。
「原本?」沈秀微微驚訝,「那現在大公子改主意了嗎?」
韓容意有所指的道:「那就要看沈姑娘了。」
與聰明人說話就是省事,不用多費唇舌,相信沈秀能明白。
京城的元祈笙以前就拋棄過她,現在又來找她,到底有多少真心就不得而知。
與其進京城拼一把,還不如留在青陽。眼前的自己,比幾乎記不得樣貌的元祈笙,還是自己更可靠些吧。
「我想大公子誤會了。」沈秀說著,「您若把我送去京城,我會更加感激。」
韓容笑的臉僵了一下,如此直白的拒絕,讓他臉面掛不住不說,心理打擊更大。
「我想回京城。」沈秀解釋著,「我大部分親人都死在那裡,還有一些,也許還能找的到。」
「憑你現在這個樣子,也想回京城尋親?」韓容嘲諷笑著。
沈秀道:「除非沈家平反,不然我絕不可能脫籍。身份己從改變,什麼時候回去並不重要。」
「你還是歇歇心吧。」韓容打斷她,就算沈秀這麼說,仍然是在拒絕他。
他當了這些年的小霸王,還沒有被這麼徹底拒絕呢。
算了,人都在他手裡了,又何必急與一時呢。
「元祈笙那裡,我自會給他一個交代。」韓容說著,站起身來,「至於你,就好好在這裡住著,不會虧待你的。」
「……」沈秀無言以對。
十三、四歲的小孩子,還真是麻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