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獵魔(35)
第三十五章獵魔(35)
明恕坐在副駕上,偏頭看蕭遇安,「我們這是去哪兒?不會真去約會吧?」
蕭遇安提醒道:「先把安全帶繫上。思兔閱讀sto55.com」
明恕乖乖照做,將鎖扣摁得「咔」一聲響,「系好了。哥,我們去兜風?」
蕭遇安側過臉,微笑,「案子都沒偵破,就想著兜風。明隊,你的良心不痛嗎?」
「我操!」明恕來勁了,故意拍著胸口,「是誰說要約會?是誰說繫上安全帶?是誰在我辛勤工作,準備睡在局裡時,使盡渾身解數把我叫出來?我這兒不痛,痛的是你的良心吧!蕭老闆,蕭副局!」
蕭姓男朋友!
蕭遇安低笑,「怨氣這麼大啊?」
「能不大嗎?」明恕假裝生氣而已,其實根本不惱不怒,「准你逗我玩兒,還不准我有怨氣?」
蕭遇安又笑了聲,沒理他,將車從刑偵局開出來,在將黑未黑的夜空下,匯入滾滾車流中。
明恕又問:「哥,我們到底要去哪裡啊?你不說我心裡真不踏實。我還想回去工作。」
「工作不一定得在辦公室里。」蕭遇安說。
明恕問:「所以我們這是去現場?西城區的科普遊樂場?」
蕭遇安又說:「也不一定得去案發現場。」
「操!那是去哪裡?」
明恕吼完就在副駕上瞪蕭遇安。
可瞪著瞪著,眼神忽而軟了下去。
蕭遇安不常駕車,說是不喜歡開車,其實只是不喜歡在城市裡開車。
城市裡路雖然平整寬闊,但再好的車速度也飆不起來,對蕭遇安這種開慣了軍用越野的人來說實在是發揮不開。
明恕見識過蕭遇安開軍用越野時的樣子,當然也看過對方駕駛普通轎車。
偶爾坐在普通轎車駕駛座上的蕭遇安,輕而易舉就能讓明恕著迷——
頗有質感的襯衣衣袖挽至小臂,露出有力而優美的手腕,小臂上的經絡泛著淡青色,顯眼卻不突兀,修長的手指握著方向盤,無名指上有時帶著定製的婚戒。
確定關係的第二年,他們就在國外定了一對婚戒。
身負公職,出國結婚這種事是不現實的。若婚姻是一紙契約,那麼婚戒也可以成為他們的契約。
領取婚戒時,明恕一時興起,在很多道陌生的視線下,風度翩翩地單膝點地,向蕭遇安「求婚」。
蕭遇安牽著他的手,眼中帶著最溫柔的笑,將戒指推至他的無名指根。
這一對婚戒戴在他們手上的時間很少,只有彼此都休假時,才能拿出來戴一戴。
明恕記得有一次蕭遇安戴著婚戒開車,他在副駕上睡覺,醒來就看見蕭遇安握著方向盤的手,和手上見證著他們愛情的戒指,忽然腦熱情丨動,撐起身來,想要親吻戒指,繼而親吻年長戀人的手。
車正在行駛,這樣的舉動顯然是「打攪」駕駛員。
明恕剛睡醒,腦子還有些懵,行為依靠本能,想親就要親。蕭遇安看了看他,緩緩將車停在路邊,握住他的後頸,將他引至自己跟前。
這個吻漫長為溫馨,明恕卻仍是不滿足,將蕭遇安的手牽到自己唇邊,情深款款地吻了下去。
蕭遇安摸他的臉,叫他「別鬧」。
「哥,其實你最喜歡我鬧你。」明恕懶著嗓音說:「你喜歡得不得了,還裝模作樣!」
蕭遇安笑而不語。
車在舊色的城市與冷感的街道中穿梭而過。
復又回到冬鄴市擁堵緩行的馬路上。
明恕被記憶里的溫情引得牽起唇角,神情看上去很是乖巧,完全不像剛才那個「操丨來丨操丨去」的傢伙。
走神時他隱約聽到蕭遇安說了句什麼。
蕭遇安斜他一眼,重複道:「我們去華韻中心。」
「啊?」明恕臉頰一燥,笑起來,「這不好吧?」
華韻中心是冬鄴市五個商業中心之一,位於北城區,中高檔商場雲集,網紅餐飲店隨處皆是,是年輕人逛街、聚會、約會的最佳場所。
M.E.S商場就屬於華韻中心。
咖啡館殺人案發生之後,M.E.S商場和華韻中心的生意受到不小的影響,不過最近一段時間,華韻中心的人氣又逐漸漲了回去。
明恕放假時經常一個人來閒逛,家裡滿柜子的騷包潮服多半來自這裡。
他喜歡和兄弟們一起打球,卻不喜歡和兄弟們逛街,原因是嫌棄兄弟們挑衣服的眼光。曾經陸雁舟死皮賴臉跟他來過一回華韻中心,不到半天就刷新了他對直男帥哥的認知,從此不管陸雁舟怎麼求,他也不和陸雁舟來了。
不過一個人自在是自在,但逛累了獨自坐在冷飲店休息時,心裡還是有點兒酸。
想不知在哪兒執行任務的蕭遇安,想和蕭遇安一起來華韻中心挑衣服,中午來,晚上回,傍晚坐在西餐廳里聽著音樂享用浪漫晚餐。
這想法他跟蕭遇安提過,當然只是在電話里,後來幾次蕭遇安來冬鄴市,他自己都把這事給忘了,成天在家黏著蕭遇安,哪哪都不願意去,恨不得長在蕭遇安身上。
現在蕭遇安居然主動提到這件事,著實讓他心口一熱。
但蕭遇安接下去的話就不那麼美好了。
他熱乎乎的心口又涼了下去。
蕭遇安說:「華韻中心是街拍聖地,盛夏的晚上必然聚集大量街拍愛好者與模特,羅祥甫曾經在這裡待過不短的時間,我們去看看,說不定能打開思路,發現以前沒能發現的細節。」
明恕癟嘴,在座位上縮了一下,扭頭看窗外,「好吧。」
要說不開心,其實也沒有不開心。現在羅祥甫的案子還懸著,兇手很有可能再次作案,他心繫在案子上,就是讓他和蕭遇安約會,他也玩不盡興,說不定試著試著衣服,就將人逮進試衣間,聊突然從腦子裡蹦出的偵查方向。
可剛才蕭遇安提到華韻中心時,他是真以為蕭遇安想起他當初在電話里撒的嬌了,登時心花怒放。得知蕭遇安帶自己來其實是為了查案,那花兒只得悄悄敗去。
略微有那麼一丁點兒不爽。
不過盡職如他,自然不會表現出來,加上反正也不是什麼大事,這麼多年聚少離多,他與蕭遇安早就能夠彼此理解,到達華韻中心時,他心裡那一丁點兒不爽已經煙消雲散。
街拍聖地果然熱鬧,幾家商場中間那一塊噴泉廣場人頭攢動,俊男靚女花枝招展,拿著長槍短炮的街拍達人正對著他們瘋狂拍攝,儼然忘記了中心一隅的M.E.S商場發生過殺人案。
這些街拍達人中,一些是身材高大的年輕男子,而更多的卻是頭髮花白的中老年男人。
他們都被稱作街拍達人,但若是仔細觀察,就很容易看出他們之間的差別——
年輕男子中的大多數對待女性禮數周全,先問是否願意讓自己拍照,再端起相機,如果對方不願意,他們一般不會追著不放。除了美女,他們也拍男性,有時會與對方如兄弟般勾拳。
反觀中老年男人,他們無一例外將鏡頭對準美女,不拍男性。若有年輕攝影師向美女搭話,取得拍照許可,他們就一擁而上,快門閃個不停。跟女性搭話時,他們普遍靠得非常近,還有肢體上的動作,例如拉扯不讓走。
噴泉廣場上有很多冷飲吧,蕭遇安和明恕坐在視野最好的一家裡,蕭遇安要的是冰鎮蘇打水,明恕叼著吸管,正喝著大杯香草奶昔。
「這麼一看,羅祥甫就是這群中老年街拍愛好者的縮影啊。」明恕說:「這才多久,我都看到三個姑娘和他們起爭執了,他們中的一些人,確實不懂最基本的禮貌。」
「也不盡然。」蕭遇安往右前方指了指,「你看那位穿灰色襯衣的老人。」
明恕抬頭看去,只見老人正在與一位穿紅裙的姑娘交流,相談甚歡的樣子。
「那位老人就很紳士,完全沒有不妥的舉動。」蕭遇安說。
「但這樣的老人比較少,你看這兒,還有那兒。」明恕揚手一揮,「都跟文堯形容的羅祥甫差不多。」
蕭遇安輕聲道:「文堯……」
「嗯?」明恕問:「她怎麼?」
「『文』這個姓不算常見,文堯與文黎都姓『文』,我懷疑過文黎。」蕭遇安說:「如果文黎有事隱瞞,我們肯定會被拉入一個陷阱。」
明恕眼神一緊,「不可能吧?」
蕭遇安笑了笑,「別緊張,後來我確認過了,文黎與文堯沒有任何關係,羅祥甫遇害時,文黎在蛇荼鎮。」
明恕說:「嚇我一跳!」
蕭遇安說:「我們與詹環雄的溝通有時需要依靠文黎。她很重要,我必須確定她是否可靠。」
明恕點頭,「對了,說起詹環雄,下午我和易飛根據詹環雄的證詞,細化了一下兇手的形象。」
蕭遇安說:「說來聽聽。」
「兇手是女性,因為羅祥甫在街拍時的粗魯行徑而想『懲罰』、『抹殺』羅祥甫。她和侯誠應該有類似的犯罪動機,自以為正義,但她肯定不是侯誠的『信徒』——侯誠的『信徒』幾乎都是和魯昆一樣的激丨情殺人犯。」明恕說:「我將她和侯誠做了一個對比。侯誠是懸疑小說作家,喜歡設置懸念,玩反轉的戲碼,這一點在作案時表現得非常充分。侯誠做了很多多餘的事,如果他不這樣做,我們其實無法在短時間內鎖定他。總而言之,受他的慣性思維影響,他作案時『不乾淨』。」
蕭遇安適時給予回應,「嗯。」
明恕又說:「殺害羅祥甫的兇手卻太懂得隱藏自己,多餘的事一件不做,就連案發現場的痕跡,都交給別人去破壞。她的心思比侯誠縝密得多,就她殺害羅祥甫的『乾淨』程度來看,她不可能是新手。詹環雄看到她靠近羅祥甫之後,有個右手捂住羅祥甫口鼻的動作,那必然是在下毒。雖然羅祥甫當時已經在酒精與安眠藥的作用下處於暈眩狀態,神智不清醒,能夠站立,反抗能力卻不足,但這個舉動對於女性來說仍然非常冒險。她是老手,有把握,才敢這麼去做。」
蕭遇安說:「就『乾淨』這一點看,她作案時的習慣反映了她生活里的性格——幹練、從容、自信。她比侯誠更加難以對付。」
明恕說:「我覺得她應該是個長期生活在城裡的人,接受過優良的教育,非常獨立,接觸過很多人,有一份體面而重要的工作。」
蕭遇安說:「這樣的人太多了。」
明恕揉了揉太陽穴,「如果加上『痛恨街拍』這一個限制條件,範圍就會縮小不少。」
蕭遇安這次沒有立即說話,而是隔了一分來鍾,才道:「也有可能不是『痛恨街拍』。」
明恕放下奶昔杯,「嗯?」
蕭遇安說:「我發現了一個有趣的現象。」
天氣涼爽下來,噴泉廣場上人越來越多。相應的,冷飲店也人滿為患。明恕被人擠得撞在桌子上,回頭一看,原來是一群打打鬧鬧的初中女生。
他不至於教育人家小姑娘,只得拖著凳子往蕭遇安身邊靠,「什麼現象?」
「這裡其實不只是街拍愛好者追著俊男美女拍照,還有人衣著講究,想要進入他們的鏡頭。」蕭遇安說著一指,「看到了嗎?」
「還有這樣的?」明恕抬頭望去,果然看到一位穿白衣的女人在街拍愛好者之間來回走動。
蕭遇安說:「她想被他們捕捉,但也許是衣品不佳,也許是相貌普通,也許是身材一般,也許單純是沒有模特的氣質,一直沒有人為她拍照。自從你的奶昔送來,她就在噴泉附近轉悠了,到現在已經有四十分鐘。」
「至於嗎?」明恕不解,「實在想拍照,為什麼不讓自己的家人朋友幫忙?實在不行直接請攝影師也行啊。像素高一點的手機,最普通的單反,隨便一台設備也能拍。」
「但事實就是,她沒有請親友,也沒有請攝影師,固執地站在街拍愛好者們面前,希望成為他們鏡頭中的風景。」蕭遇安又指向另一個方向,「而且她不是唯一一個,那個穿淺灰色改良西裝的人看到了嗎?她也在廣場上待挺久了,但沒有街拍者跟她搭訕。剛才有個和她著裝類似的女士被圍著拍,她一直站在不遠處觀察。」
明恕問:「她們這是什麼心理?」
「很好理解。」蕭遇安說:「她們並不是渴望被拍照——拍照在現在這個時代太容易了,自拍、朋友幫拍,朋友不在身邊,還能請路人幫拍。她們渴望的是,自己的風采進入街拍愛好者的視線。對她們而言,這等於自己的美被認同,會因此產生極大的滿足感。」
明恕皺著眉,「……但有很多人厭煩街拍。」
比如文堯。
再比如特警支隊的警花小允。
「有人厭煩,必然有人熱愛。」蕭遇安說:「不喜歡街拍的人被強行拍照,喜歡街拍的人因為自身條件不足而不受青睞,這兩種情況都可能引起仇恨。」
明恕道:「也就是說,這類人也可能是殺害羅祥甫的兇手?羅祥甫只拍年輕漂亮的女孩兒,多次忽視甚至拒絕過不那麼漂亮的人,打擊了這人的自尊心,因此被殺害?」
「人心詭譎,任何行為都可能激發不滿和怨恨,不能排除這種可能。」蕭遇安站起來,「不過這只是今晚收穫的一個小細節小思路。」
「要走了?」明恕趕緊將奶昔喝乾淨,「再坐一會兒吧,反正還早,不如再觀察一會兒。」
蕭遇安已經拿起了明恕丟在桌上的手機,放在自己褲袋裡。
明恕以前因為大意,將手機和錢包落在了餐館。後來蕭遇安就養成了習慣,要麼提醒,要麼直接自己收起來。
「你以前不是說,想和我來這裡吃一頓西餐嗎?」蕭遇安聲音沉沉的,「晚尖峰時間過了,現在去,應該不用排隊。再晚的話,你想吃的菜可能就沒了。」
明恕驚訝,「你想帶我去吃西餐?」
你記得我說的話?
蕭遇安笑,「我去重案組找你時就已經說過了,今晚約會。」
明恕立即站起來,「我以為只是來工作!」
「不止工作。」蕭遇安溫聲說:「工作完了也該放鬆一下。」
明恕走到冷飲店門口忽然捂住腹部,皺了皺眉。
蕭遇安回頭看他,「怎麼了?胃不舒服?」
「不是。」明恕搖頭,表情忽然變得糾結。
就在剛才,他的肚子叫了幾聲。
好在冷飲店嘈雜,只有他一個人聽得見。
中午還是吃得太少了,一份盒飯根本不夠。
「哥,跟你打個商量。」明恕說。
「不想吃西餐了?」蕭遇安一眼看穿,「想換地方?」
明恕說:「這都被你發現了?」
「你捂著腹部,既然不是胃難受,那就是餓了。」蕭遇安說:「覺得西餐吃不飽?」
「嘿嘿——」明恕笑起來,「吃西餐得優雅,今天我優雅不起來。哥,我們還是去吃烤肉吧。我知道這兒有一家,特別有名,我一個人都去吃過好幾次。西餐我們下次再吃好不好?我給你烤五花肉!」
蕭遇安縱容地嘆了口氣,「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