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圍剿(01)


  第一百章圍剿(01)

  莎城的春天是土黃色的,高遠的天空被沙塵覆蓋,投下陰沉灰暗的影子。思兔閱讀sto55.com

  荒漠迷彩上的灰塵總是洗不乾淨,本就是沙漠岩石的色彩,裹上一抔沙一抔土,汗流浹背的時候,人簡直可以與灰濛黃褐的天地融為一體。

  只有戰火與鮮血是明亮的。

  火光在黑夜裡綿延,槍聲與爆炸聲震撼著腳下的土地,帶著體溫的血從迷彩中噴涌淌出,明明是最刺眼的色澤,卻將身下的砂石染成壓抑到極致的黑色。

  大口徑狙擊步槍撕裂夜空的巨響幾乎將耳膜震破,聽力護具早已經不見蹤影,短暫失聰的感覺就像被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突然甩出原來的世界,耳邊只剩下令人頭痛欲裂的嗡鳴聲,一切指令、呼喊都聽不到了。

  可是一個人虛弱的低喚卻那樣鮮明,好像一雙大手,狠狠將他拽了回去。

  「花崇……花崇……」

  他一個激靈,向聲音的來處狂奔而去。

  

  風聲在耳邊呼嘯,劇痛從腿部傳來——那裡的筋肉不知在什麼時候已經撕裂,血將肉與迷彩黏在一起,他緊咬著牙,強忍住痛,恨自己無法跑得更快。

  遲了,還是遲了。

  那個聲音越來越小,最後隱沒於帶著濃重血腥與硝煙味的狂風中,就如同那人走到盡頭的生命。

  他跪了下來,尖石戳在膝蓋上也全無察覺。

  溫熱的液體從臉上淌過,他抬起滿是血與沙的手,重重抹了一把,而後像再也支撐不住一般俯下丨身去,顫抖的拳頭一下接一下捶著粗糲的大地。

  鮮血與眼淚匯集在一處,不知是眼淚稀釋了鮮血,還是鮮血淹沒了眼淚。

  視野里,是遮天蔽日的硝煙,還有像雨一般落下的沙。

  ?

  花崇從真實的夢境中醒來,幾乎失焦的雙眼睜到最大,茫然地盯著黑暗中的一處,頭腦一片空白,直到意識漸漸歸攏。

  冷汗滑過臉頰、脖頸,好似當年血的觸感。

  他長吁了一口氣,雙手撐住額頭,掌心碰觸到眼皮,那裡熱得不正常,是流淚之後的溫度。

  可是眼角明明沒有淚。

  大約在夢裡慟哭過,現實里的身軀亦會有反應。

  片刻,他抬起頭,揚起脖頸,灼熱的雙眼緊閉,右手在胸口猛力捶了三下。

  胸口不痛,頭卻痛得厲害。

  他用力按了按太陽穴,沒有開燈,想喝點水,在床頭柜上一通摸索,才發現沒有水杯。

  喉嚨乾澀難忍,就像含了一嘴沙子。他不得不下床,向臥室外走去。

  一個人生活久了,活得粗糙,從來沒有睡前在床邊放杯水的習慣,半夜醒來口渴,要麼忍著繼續睡,實在忍不了了,才勉為其難爬起來,去客廳和廚房尋能喝的水。

  剛走出臥室,就踢到了一個軟綿綿的物體。低頭一看,是晚上剛從壁櫥里拿出來的狗窩。

  二娃在徐戡那裡住了一陣子,馬上就要回來了。

  他抬腳將狗窩撥開,繼續往廚房走。

  向來空蕩蕩的冰箱被塞得半滿,有零食,也有能放一周左右的食材。冷藏室燈光明亮,他眯起眼,適應了好一會兒,才拿出一瓶冰鎮可樂,一口氣喝掉一半,然後蓋好扔了回去。

  快到清晨了,但窗外還是漆黑一片。最近天氣涼了下來,天也亮得晚,不看時間的話,還以為仍是深更半夜。

  他沒有立即將冰箱門關上,留了一道巴掌寬的縫,靠在冰箱壁上出神。

  睡意已經沒有了,但精神不太好,腦子也算不上清醒,頭還在痛,只是沒有剛醒來時那麼劇烈了。

  頭痛已經是老毛病。西北邊境條件艱苦,任務繁重,壓力更是大得普通警察難以想像。那不是什麼工作、薪酬、人際關係給予的壓力,而是來自生命本身的壓力。

  生還是死,是每一次出任務時都會面臨的考驗。

  回來這幾年,偶爾在面對極難攻破的重案時,他會有頭痛得快要炸開的感覺。陳爭、韓渠押他去看過醫生,檢查結果一切正常。陳爭開玩笑,說你小子肯定是用腦過度。他懶得爭辯,就當是用腦過度好了。

  但實際上,那是壓力太大時的心理反應。

  目睹死亡,殺死過人,險些被殺死,他對死亡比很多人更加敏感。而重案總是涉及稀奇古怪的死亡,那些受害者——無論該不該死,無論死得極其痛苦還是沒有痛苦——都時常刺激著他的神經。

  好在已經習慣了頭痛這老毛病。

  他在冰箱邊靠了一會兒,合上冰箱門,向陽台走去。

  一連處理了三個案子,沒有工夫照顧家裡的花花草草,有幾盆已經死了。

  以前和柳至秦開玩笑,說養花弄草比伺候寵物好,花草死了便死了,扔掉就是,寵物卻不行,死了還得擠幾滴眼淚,麻煩。

  但現在,養了許久的花草真的死了,心裡還是有些捨不得。

  遺憾的是他對花草實在沒什麼研究,只知道去市場上買,問了名字也不用心記,回來就忘了,等到人家死了,都不知道人家是什麼科什麼屬,大名叫什麼。

  「哎。」嘆了口氣,他彎下腰,將枯枝敗藤從花盆裡拔出來,扔進垃圾口袋時還著實心痛了一把。接著給倖存的植物澆水、灌營養劑,又把陽台空著的地方好好打掃了一番。

  做完這一切,天終於亮了,空氣乾爽清冽,有種秋天特有的蕭條感。

  他伸了個懶腰,回到臥室。

  晨光灑在飄窗上,超大號玩偶熊正樂呵呵地看著他。

  記憶里,那個11歲小女孩的相貌已經有些模糊了,他看不清她的樣子,只記得她被傷害後無助的眼神,以及康復後彎起的唇角。

  她是不幸的,被一群未成年人渣肆意玩弄,身體雖然無恙,心靈卻蒙受了巨大的傷害。

  但和另一些小孩相比,她無疑是幸運的——她的父母對她照顧有加,她自己也足夠堅強,已經從陰影中走了出來。

  傷害給予她的是強大。

  同樣是小女孩,王湘美、張丹丹、陳韻遠沒有她幸運。王湘美和張丹丹已經死了,身體或完好或慘遭蹂躪,從此都再也不存在於這個世界上。兇手是否受到應有的懲罰對她們來說毫無意義,她們最後的記憶是疼痛、絕望、孤單,或許還有劊子手的臉。

  至於陳韻……

  陳韻比王湘美和張丹丹走運,最後關頭被救了下來,還有可以期待的未來。但警察能救下她,卻不一定能讓她「正常」地成長。

  她得回到自己的家庭,陳廣孝和何小苗也許能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也許不能,到最後,生活又會回到原來的軌道。

  家庭給予人的影響巨大且不可磨滅。一些富有且理性的父母每逢周末都會帶著孩子駕車出遊,途中講述各種有趣的故事,以身作則收拾掉落的垃圾;陳廣孝牽著陳韻擠上人滿為患的公交車,為擠開老人而搶到一個座位高興歡呼,似乎搶到一個座位,就是天大的好事。

  兩種截然不同的生活環境,兩種截然不同的父母,教出來的小孩怎麼可能擁有相同的品行與視野?

  陳韻救回來了,但陳韻的將來是什麼樣子,沒有人說得清楚。

  在重案組待得越久,這種落差感就越大。

  重案刑警確實能做很多人做不了的事——偵破多年未破的重大命案,抓住喪心病狂的連環殺手,解救命懸一線的受害者。

  但實際上,凡是需要重案組出手的案子,不可挽回的傷害都已經造成了。在未來,那些傷害給相關者造成的影響並不會因為命案告破而消弭。

  說到底,警察不是神通廣大的拯救者,卻必須時刻扮演拯救者的角色。

  花崇抖開被子,疊好。

  疊被子的習慣是支援反恐那兩年養成的。和邊防部隊一同生活,戰士怎麼做,他也有學有樣,回來後懶得改。雖然家裡的被子太鬆軟,無法疊成豆腐塊,但也要疊一疊,鬆散鋪在床上總感覺不對勁。

  時間不早了,小區里傳來車行的聲響。花崇這才打開家裡的燈,拿出幾個雞蛋,準備做早餐。

  一會兒柳至秦會來,一起吃早餐,然後出門。

  今天是說好「賠毛衣」的日子,他毛毛躁躁洗壞了柳至秦的毛衣外套,不賠一件說不過去。

  洗壞的毛衣已經是他的了,貼身穿很舒服,沒有刺人的感覺,絨絨的,軟軟的,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他老是覺得比正兒八經的居家服穿著還合適。

  油煙從煎鍋里騰起,「呲呲」的聲響在清晨格外響亮。他將打好的蛋倒進去,迅速向後退了一步。

  上次柳至秦站在一旁看他煎蛋,笑說:「你這動作也太利落了。」

  「油濺到手上痛啊。」他握著鍋鏟,小心翼翼地翻著蛋。

  「我來。」柳至秦靠近,將鍋鏟拿了去,站在灶台邊,邊煎邊吩咐道:「幫我洗兩個盤子。」

  鍋鏟能握的地方就那麼一塊,他的手被柳至秦碰到了,恰好一滴油濺起來,落在他手背上。

  燙!

  他摸著被油濺到的地方,卻發覺灼熱感是從另一個地方傳來的。

  取出盤子後,他順道沖了沖手,甩水的動作太大,幾滴水灑進了鍋里,熱油與水相遇,濺得那叫一個激烈,柳至秦連忙避開,仍是被油濺了好幾下,手背迅速變紅。

  「哎……」花崇立即擰開水龍頭,「我的錯我的錯,趕緊來沖!」

  鍋里的油還在噼里啪啦地濺著,那聲音和水池裡的嘩啦水聲重疊,分明有些吵鬧,卻完全不讓人心煩。

  柳至秦邊沖邊笑,「和你一起待在廚房,風險比我想像的大。」

  「呲呲」聲將花崇從回憶里拉回現實,滿屋油香與蛋香,走神的幾秒,蛋的一面被煎糊了,他拿鍋鏟戳了兩下,見沒有糊得特別厲害,便夾起來盛在碗裡,繼續煎剩下的。

  煎最後一個雞蛋時,外面傳來敲門聲,不急也不響,一聽就是柳至秦的風格。

  「來了!」他關掉火,趿著拖鞋跑到客廳,一邊開門一邊找出拖鞋。

  可門開了,站在外面的卻不是柳至秦。

  物管小王笑嘻嘻地搖著二維碼:「我來收這季度的物管費。」

  花崇回屋拿手機,掃完碼問:「怎麼這麼早?」

  「不早了,這都過好幾天了。」

  「我是說你們怎麼這麼早就工作了。」

  「嗨,沒辦法啊。你們個個早出晚歸的,白天根本找不到人,大晚上也不回來,只有早上家裡才有人。」

  花崇繳完費,關門時瞄到小王敲對面的門去了。

  一早見到的不是柳至秦,居然有點兒失望。

  ?

  此時,柳至秦正坐在工作檯邊,單手支在額前,眼神沉沉地盯著電腦顯示屏。

  就在剛才,他親自編寫的防禦系統發出警報——有人正在入侵。

  他立即警覺起來,啟動了數個追蹤、破譯程序,可對方只是匆匆留下一條信息:你認識林驍飛?

  是那個黑客!小歡,傅許歡!

  柳至秦馬上反應過來,迅速回應,對方卻再也沒有動靜。而追蹤程序很快發回反饋——已抓取入侵者IP。

  柳至秦看了看那IP位址,皺起眉,心跳漸漸加速。

  傅許歡回國了,此時此刻居然正在宗省澤城!

  但最讓他驚訝的並不是傅許歡突然回國,而是對方輕而易舉地暴露了真實IP。

  他曾經兩次在網絡上追蹤傅許歡,此後一直密切注意著對方的動向,但都一無所獲。他非常清楚這個年輕男人在反追蹤方面的能耐。可現在,傅許歡卻直接將位置「共享」給了他。

  這隻有一種解釋,傅許歡看到了《永夜閃耀處》封面「風飛78」旁邊的「小歡」。

  冒著被抓捕的風險回國,傅許歡一定是想知道自己的名字為什麼會和林驍飛的筆名並列在一起。

  那封信,傅許歡是否已經拿到?

  眼底映著顯示屏的光,柳至秦發覺自己有些矛盾。案子早已移交給特別行動隊,不歸洛城市局管了,現在傅許歡突然出現在當年與林驍飛一同生活過的地方,是控制起來的最佳機會。

  該通知沈尋嗎?還是當做什麼都不知道?

  他閉上眼,太陽穴一刻不停地跳著。

  突然,放在桌上的手機響了,「花崇」兩個字閃閃發亮。

  心臟驀地輕了一下,緊皺著的眉悄悄鬆開,他接起電話,還未來得及出聲,就聽到熟悉的聲音。

  「起來沒?」花崇問。

  他站起來,走向窗邊,虛眼迎著窗外的光,「起來了。」

  「那就趕緊過來。我蛋都煎好了,涼了不好吃。」

  「又煎了蛋?」

  「吃膩了啊?我只會做這個。」

  「沒有。」他笑道:「你不是怕油嗎?」

  「怕油也得煎啊,不然吃什麼?」

  他想了想花崇煎蛋時的樣子,心裡不由得鬆快許多,「行,等我幾分鐘。我馬上就來。」

  掛斷電話,他又看了電腦一眼,然後在手機上找到一個號碼,撥了過去。

  沈尋的聲音帶著濃重的睡意,一聽就是還在睡。

  「傅許歡在澤城。」柳至秦說:「消息我告訴你了,接下去該怎麼做,你們特別行動隊自己拿主意。」

  即便是在睡夢中被吵醒,沈尋也保持著平日的風度,連驚訝都是恰好到處的。

  柳至秦沒有明著問「你想怎麼辦」——他以為沈尋就算不說,自己也能從對方的語氣里聽出方向。

  然而狡猾的狐狸只跟他說:「謝謝,知道了。」

  倒是隱約聽到樂然在一邊喊:「我操!真的假的?」

  結束通話,他略感無語地撿起掉在地上的毛毯,收拾完畢後關門下樓。

  ?

  「傅許歡回來了?」花崇都比沈尋反應大,停下將煎蛋往蕎麥饅頭裡塞的動作。

  「我不知道他為什麼要聯繫我。」柳至秦拿著一個夾好煎蛋的饅頭,「他回來得半點動靜都沒有,特別行動隊手頭的案子多不勝數,可能根本沒有注意到他的行蹤。他回來肯定是因為書上的署名。《永夜閃耀處》上為什麼會有他的名字,他向林驍飛的母親一打聽便知。但他故意聯繫我,還直接把IP暴露給我。這是想幹什麼?」

  「他可能已經看到林驍飛留給他的信了。」花崇嘆了口氣,「得知林驍飛沒有被網絡暴力擊潰,只是輸給了疾病,不知道他是怎樣一種心情。」

  「他想自首?」柳至秦說。

  「他也許還在猶豫。不過自首對他來說可能是一種解脫。」花崇終於裹好自己的饅頭煎蛋,咬了一口,眼睛亮了,「煎得不錯,老嫩適中,上次太老了。」

  「上次你也這麼說。」柳至秦笑,「上次你說上上次太嫩了,上上次你又說上上上次太老了。」

  「停停停!」花崇連忙打斷,「你意思是其實我每次都煎得特別糟糕,然後貶低過去的自己表揚現在的自己?」

  「我是說你一直煎得很好,但是提到過去的自己時,總要自謙一番。」

  花崇眨了眨眼,頓覺自己被撩得不輕。

  他咳了兩聲,別過眼,「剛才說到哪裡了?沈尋他們會怎麼處理這件事?」

  「還真不好處理。」柳至秦搖頭,「傅許歡沒有殺人,他只是教唆殺人,兇手不是他,取證非常困難,他的身份也很特殊。」

  「沈隊沒跟你透露點兒什麼?」

  「他?精得沒邊兒,套不出話來。」

  「那過陣子看看通報就知道了。」花崇幾下啃完饅頭,「橫豎不是我們管得著的事。」

  柳至秦點點頭,目光落在扔在沙發邊的毛衣上。

  花崇順著他的視線看去,也看到了毛衣,「趕緊吃,先去接二娃回家,然後給你買衣服去。」

  「真賠啊?」

  「嘖,你這不是廢話嗎?難得趕上休息,錯過這村可沒這店了。鄒媚的案子雖然移交給省廳了,但是後續說不定還需要我們配合,清閒不了幾天。」

  聽花崇提到鄒媚,柳至秦眉心蹙了一下。

  那天在城郊發現鄒媚的屍體時,所有人都很沮喪。七氟烷販賣渠道這條線索因為她的死而斷得乾乾淨淨,王湘美的父母永遠等不到她被判刑的那一天。

  她的後心被一枚口徑5.8mm的子彈打穿,身上沒有別的傷痕。不知因為涉槍還是其他什麼原因,案件由省廳接管。陳爭罕見地沒有爭取什麼,只是拍了拍花崇的肩,輕聲道:「也好,這段時間大家都累狠了,再查下去我估計你們個個都要透支。好好休息一下,給我養足精神回來。」

  休息日聊案子未免煞風景,柳至秦拋開腦中的團團疑問,「我吃好了。」

  「那你幫我收拾一下。」花崇指了指桌上的碗碟,「我去換身衣服。」

  這話說得挺自然,回味起來才覺得太不客氣了。

  花崇換了身機車裝,在鏡子前愣著,越想越覺得耳朵發燙。

  柳至秦收拾完桌子,洗好碗,見臥室半天沒動靜,喊道:「花隊?」

  「啊?」花崇回過神,拍了拍自己的腦門,推門而出的瞬間,就與柳至秦的目光撞上。

  「你……」柳至秦不經意地挑起一邊眉,不確定道:「今天坐我的車?」

  他的車是摩托。

  「要接二娃,怎麼坐你的車?」花崇說:「開我的車啊。」

  「那你穿成這樣?」

  「這樣怎麼了?」花崇低頭看了看,這套衣服是去年特警支隊幾個老兄弟送的生日禮物,據說是從哪哪代購的,價格不低。他試了一回就放柜子里了,這還是頭一次穿著出門。

  小柳哥那表情,難道是不好看?

  不會啊。他半展開手臂,瞅了半天,自我感覺還不錯。

  「第一次看你穿成這樣。」柳至秦笑,「挺新鮮。」

  「帥嗎?」花崇扯了扯衣領。

  「帥。」柳至秦說著一豎拇指。

  「那就行。」花崇鬆一口氣,將鑰匙手機錢包通通往配合這身衣服的背包里一扔,「走咯。」

  「要不我們還是騎摩托?」去車庫的路上,柳至秦建議道。

  「你在前面騎,我在後面抱著二娃?」花崇不干,「那不行,二娃膽子那么小,這陣子又被徐戡餵成了豬,我抱不住它。」

  「不是。」柳至秦解釋說:「我們先開車去接它,然後再騎摩托去買……去賠衣服。」

  「你也有機車裝?」

  「當然有。」

  花崇樂了,「不早說!」

  兩小時之後,終於回到家的二娃興沖沖地叼起牽引繩,以為主人要帶它出去遛彎兒,花崇卻只是蹲下來,大力揉了揉它的腦袋,「乖,好好看家,不准啃陽台上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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