歪唇男子的人命官司


  艾薩·惠特尼沉溺於吸食鴉片,菸癮極大,他是聖喬治大學神學院已故院長伊蘭亞斯·惠特尼的兄弟。思兔閱讀sto55.com據我了解,他在大學讀書時因為突發奇想才會染上這一惡習。當時他閱讀了德·昆西①關於夢幻和激情的種種美妙描述,就將菸草浸泡在鴉片酊中吸食,以獲得夢幻和激情的感受。和許多人一樣,他從此沉迷於菸癮中,無法自拔,其親友既厭惡他這一行為,又對他飽含同情。我仍記得他當時的神態:面色青黃暗淡,雙眼無神,眼皮耷拉,身體蜷縮在椅子上,顯出一副落魄十足的倒霉相。

  一八八九年六月的某個夜晚,門外有人撳鈴,此時正是人們準備就寢的時刻。我當即起身,妻子放下手頭的針線活,神色不快。

  「有病人,」她說,「你又得出診了。」

  看本書最新章節,請訪問s🎺to55.c💻om

  我深深地嘆氣,因為我在外面奔波了一整天,精疲力盡,急切需要一夜好眠。

  我聽到一陣開門聲和急切的話音,接著是快步走過地毯的腳步聲。然後我們的房門被突然打開。一位身穿深色呢絨衣服的婦女,頭蒙黑紗,走進屋來。

  「很抱歉,這麼晚了還來打攪您!」她說,隨即無法抑制地快步向前,緊緊摟住我的妻子,趴在她的肩頭低聲啜泣起來。「噢!我真不幸!」她哀哀哭泣,「我多麼希望有人能幫幫我啊!」

  「啊!」我的妻子非常驚訝,掀開她的面紗,「是凱特·惠特尼啊。你嚇了我一跳,凱特!我想不到進來的會是你!」

  「我不知如何是好,只好貿然過來向你請求幫助。」總是這樣,人們一遇到難題,就來向我的妻子求助,就像黑夜的鳥兒飛到燈塔尋求燈光的慰藉。

  「我們很歡迎你的來臨!不過,你得喝一點酒,讓自己平靜下來,再跟我們說發生了什麼事,我先讓詹姆斯去睡覺,你看好嗎?」

  「哦!不,不!我也需要醫生的幫助。是艾薩,他已經兩天沒回家了。我擔心極了!」

  我作為一個醫生,而我的妻子作為對方的一個親密好友,我們已經不止一次傾聽她訴說關於她丈夫的苦惱了。我們儘可能地安慰她,例如,她知不知道她丈夫的下落?我們能替她把他找回來嗎?

  看來他的行蹤並不難找。她得知,最近只要他的菸癮一發作,就到城東的一家鴉片館去過過菸癮。以前,他從沒有徹夜在外頭遊蕩過,到了晚上,他準會抽搐著身體,搖搖晃晃地回到家中。可是這次,他已經外出將近四十八個小時了。現在肯定歪倒在那兒,和碼頭上的癮君子們一起醉生夢死地吸毒,或者在那兒酣睡,等著從鴉片的效力中掙脫出來。他肯定在那裡,她毫不懷疑這一點。那個地方是天鵝閘巷裡頭的黃金酒店。可是,她要怎麼做呢?她,只是一個年輕羞怯的女人,怎麼可以冒失地闖進去,把混在一群流氓中的丈夫拽走呢?

  眼下情況如此,現在只有一個辦法了。我思索著,是否應當陪同她去黃金酒店呢?隨後轉念一想,她何必去那裡呢?我是艾薩·惠特尼的健康顧問,有這層關係在,我對他還是有些影響力的。假如我單獨前往,也許很快就能解決。我答應她,如果他真的在那裡,我會在兩個小時內租輛馬車把他送回家。於是,在十分鐘內,我離開了扶手椅和溫暖舒適的起居室,坐上一輛雙輪小馬車,駛向老城區的最東邊。這趟差事當時已經讓我覺得很奇怪了,後來發生的事則更是離奇。

  但是,一開始我倒沒遇上多大的困難。天鵝閘巷是一條污穢不堪的小巷,它藏在倫敦橋東北岸那些高大破舊的碼頭建築物的後面。我在一家賣廉價衣服的小店和一家杜松子酒館之間找到了那家煙館,有一條陡峭的階梯通往一個洞穴似的漆黑一片的豁口。我讓馬車停下來等著我,便沿著階梯走下去。這條石塊砌成的階梯已經被潮水般的醉漢們踩得凹凸不平了。門上懸掛著昏黃閃爍的油燈。借著微弱的燈光,我摸索著找到門閂,走進一間低矮陰暗的房間,屋裡瀰漫著鴉片煙噴出的濃烈的、棕褐色的煙霧,牆邊並排放著一張張木榻,就像移民船里那些挨挨擠擠的水手艙一樣。

  透過昏暗的燈光,隱約可以瞧見倒在木榻上的人,有的耷拉著頭,有的蜷縮著,有的頭顱後仰,有的下頷向天,他們從不同的角度失魂落魄地看著新來的人。在幢幢可怖的陰影里,到處都是紅色的小光點,若隱若現。這是人們用金屬的菸斗鍋在吸食鴉片的情景。多數人都靜靜地躺著,也有些人在喃喃自語,還有人低低地用一種奇怪而單調的聲音交談著、竊竊私語——有時談話的人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嘟嘟囔囔著,聽不進別人的話語。遠處燒著一盆炭火。一個瘦高的老頭坐在三足板凳上,托著腮,兩肘支在膝蓋上,凝視著炭火。

  當我進屋時,一個面色蒼白的馬來人夥計快步走上前,將一桿煙槍和一條煙劑遞給我,指引我坐到一張空榻上去。我說:「謝謝,我是來找一個朋友——艾薩·惠特尼先生的。」

  右邊有個人扭著身體發出喊聲,我透過昏暗的燈光看見憔悴不堪的惠特尼,他正睜大眼睛盯著我。

  「噢!原來是華生啊!」他說話的樣子顯得非常可憐和卑微,憔悴不堪,渾身上下發出一股惡臭,他似乎很緊張。

  「嘿,華生,現在幾點了?」

  「快十一點鐘了。」

  「哪一天的十一點鐘?」

  「星期五,今天是六月十九日。」

  「我的天!我一直以為今天是星期三。今天明明是星期三,你為什麼要騙我?」他深深地低下頭,整張臉都埋進雙臂之間,開始大哭。

  「今天確實是星期五,我沒有騙你。你的妻子在家裡等了你兩天。你應該覺得羞恥!」

  「對!我應該覺得羞恥,不過肯定是你搞錯了,華生,我只在這裡待了幾個小時,抽了三鍋、四鍋……我不知道抽了多少鍋煙。但是我要跟你回去。我不能讓凱特為我擔心,可憐的小凱特呀!你把我扶起來吧!你雇了馬車嗎?」  「我雇了一輛,就等在外頭。」

  「那麼,我自己坐車走吧。不過,我肯定欠了帳。幫我看看欠了多少,華生,我渾身無力,無法照顧自己了。」

  我屏聲斂氣,走過躺著人的兩排木榻的狹長過道,避免去聞鴉片那令人作嘔的臭氣,到處尋找鴉片館的老闆。當我從炭火盆邊的一個高個子身邊走過時,一隻手猛拉住我上衣的下擺,有人低聲說:「走過去,再回過頭看我!」我清清楚楚聽到這兩句話。我低頭一看,應該是這位老頭說出的。可是,此刻他還和剛才一樣,全神貫注地坐著。他的臉上爬滿了皺紋,瘦得只剩下骨頭,佝僂著身子,顯得非常衰老,一支煙槍搭在他的雙膝間,好像是因為無力握住而滑落下去似的。我往前走了兩步,再回過頭來,禁不住吃了一驚。幸好我極力控制才沒有脫口喊出他的名字。他也轉過身來,面對著我,除了我之外,誰也看不見他此刻的模樣。他伸展開身體的形狀,臉上的皺紋不見了,渾濁的雙眼也奕奕有神。那個坐在炭火邊朝我咧嘴一笑的男人,不是別人,竟然是我的夥伴——夏洛克·福爾摩斯。他暗示我到他身邊去,然後轉身,以側影面對眾人時,立刻又呈現出一副渾渾噩噩、胡言亂語的老態。

  「福爾摩斯!」我壓低聲音,「你怎麼會在這裡?」

  「儘量小聲些,」他回答說,「我的聽力很敏銳。如果你把你那位菸鬼朋友打發走,我會很樂意跟你談幾句話。」

  「我雇了一輛小馬車在外邊等著。」

  「那麼,讓他坐回去吧!你可以放心,他已經沒有多餘的精力再去惹事了。我建議你最好給你的妻子寫張便條,說咱倆又湊到一塊了。你先出去等一會,五分鐘後我再出來。」我對夏洛克·福爾摩斯的請求向來難以拒絕,他的請求總是那麼明確,又以一種巧妙的溫和態度提出。總而言之,只要惠特尼上了馬車,我的任務就宣告完成了。至於剩下的事,沒有什麼能比得上跟我的老朋友共同進行一次不同尋常的探險更好的了。至於他本人,早已對探險習以為常。我寫好便條,幫惠特尼付清了帳,帶他出去上車,目送他離去。不久,一個老態龍鐘的人走出煙館,這樣我就同福爾摩斯一同走到街上來了。大約走了兩條街的路程,他一直駝著背,步履蹣跚地走著。然後,他迅速打量了一下四周,挺直了身體,爆發出一陣暢快的歡笑聲。

  「華生,我猜,」他說,「你是不是在想,除了注射古柯鹼和其他一些無關緊要的小毛病之外,我又新增加了一個阿芙蓉癖吧。」

  「我很驚訝會在那裡看到你。」

  「我在那裡看到你才更驚奇呢。」

  「我去那裡尋找一個朋友。」

  「而我則是來找一個對手的。」

  「對手?」

  「是的,這是我一個天然的對手,或者,我稱之為我的一個志在必得的獵物。簡單地說,華生,我正在進行一次很不尋常的偵查。正如我以前做的那些,我想從這些菸鬼的話中找到一些線索。倘若有人在那個煙館裡認出我,那麼我很有可能會性命不保。以前我特意去那裡偵查過。開煙館的那個無賴阿三就賭咒發誓說要報復我。保羅碼頭的一個拐角處,那裡的房子後頭有一個活板門,它能告訴我一些稀奇古怪的事,當然這些是屬於暗夜裡從那裡經過的人的。」

  「什麼!你是指屍體嗎?」

  「是的,是屍體,華生。如果我們能從被煙館搞死的每一個倒霉蛋身上獲得一千鎊,我們就發財啦。這裡是沿河一帶最兇險的謀財害命的地方。恐怕內維爾·聖克萊爾無法安然進出。但我們應當在這兒設下圈套。」他將兩隻食指放在嘴唇的中間,發出尖利的哨聲,遠處也傳來相同信號的哨聲,不久就聽到一陣骨碌碌的車輪聲和嗒嗒的馬蹄聲。

  這時一輛馬車從黑暗中駛出,兩邊的吊燈發出淡黃的燈光。「現在,華生,」福爾摩斯說,「你願意和我一起去嗎?」

  「如果我能幫助你的話。」

  「噢,可靠的夥伴總是有用的,記事的人就更好了。杉園的房間裡已經準備了兩張床。」

  「杉園?」

  「是的,杉園是聖克萊爾先生的屋子。我查案時暫時住在那裡。」

  「那麼,它在哪裡呢?」

  「在肯特郡,李鎮附近。將近二十里的路程。」

  「我對案情還一無所知啊。」

  「當然嘍,你不久就會知道所有情況的。上來吧!好了,約翰,麻煩你了,這是半克朗①。明天繼續等我,大約十一點鐘。放開韁繩吧,再見。」

  他輕輕抽了馬一鞭子,馬車飛馳起來,經過一條條黑沉沉的、寂靜的街道後,路面逐漸變得寬闊,最後馳過一座兩側裝有欄杆的大橋,橋下黑黝黝的河水緩緩流動著。往前看,是一片堆滿灰泥和磚頭的荒地,四野寂靜。只聽見巡邏警察沉重而有序的腳步聲,偶爾有縱情聲色的浪蕩者在歸途中狂呼爛叫,才間或打破寂靜。一堆破碎的雲彩歪斜著飄過天空,僅有一兩顆星星躲在雲彩中發出黯淡的光芒。福爾摩斯在寂靜中驅車前行。他垂著頭,仿佛深思冥想的修道士。

  我坐在他旁邊,非常好奇這齣案件究竟如何古怪,竟使他如此費神。馬車馳出好幾里地,直到接近郊外別墅區的邊緣,這時他才搖晃身子,聳聳肩膀,點燃了菸斗,顯出得意洋洋的神情。

  「你有保持沉默的本事,華生,」他說,「它使你成為極為難得的夥伴。我確信如此:和別人互相交流,對我來說很重要,因為我自己的想法未必能使所有人滿意。待會那位可愛的年輕婦人到門前迎接我們時,我不知道應該說些什麼。」

  「你忘了我對整件事一無所知。」

  「在我們到達之前,我恰好來得及對你說清本案的情節。看起來似乎很簡單,但我還是有些疑問。線索很多,但我無法理清。現在,我來簡單說一下案情,華生,也許你能為我在黑暗中指引一絲光明。」

  「那麼,你說吧。」

  「幾年前——確切些,在一八八四年的五月,有位叫內維爾·聖克萊爾的紳士來到李鎮。這個人顯然很富有,他買下一棟大別墅,把庭院打理得很美,生活得很舒適。他和附近許多人交上了朋友。一八八七年,他與本地一位釀酒商的女兒結婚,育有兩個孩子。他沒有工作,但投資了幾家公司。每天早晨他都要進城,下午五點十四分坐火車從坎農街回來。聖克萊爾先生今年才三十七歲,品行優良,沒有任何劣跡,可以說是良夫慈父,與人沒有過節。此外,他目前總共有八十八鎊十先令的債務,而他在首都郡銀行的存款足有二百二十鎊。因此,他沒有財務方面的苦惱。

  「上星期一,聖克萊爾先生要比平時早些進城。臨走時說要辦兩件重要的事情,還說要帶回一盒積木給小兒子。湊巧的是,在同一個星期一,他離開後不久,他的妻子就收到一封電報,讓她去亞伯丁運輸公司辦事處取一個貴重的小包裹,她一直在等這個包裹。好了,假如你熟知倫敦的街道,你就明白這個公司的辦事處位於弗雷斯諾街。那條街有一條小路通往天鵝閘巷,就是今晚我們相遇的地方。聖克萊爾太太在用過午餐之後就進城,在小店買了些東西就去公司的辦事處取回包裹,經過天鵝閘巷時,是下午四點三十五分。你清楚了嗎?」

  「聽得很清楚。」

  「你應該記得,星期一那天,天氣十分炎熱,聖克萊爾太太放慢腳步,到處張望,希望招呼到一輛小馬車,她有些厭惡周圍那些街道。正當她經過天鵝閘巷時,猛然聽到一聲大喊或是號叫,她看見她的丈夫從三樓的窗戶望著她,似乎還在向她招手,她嚇得渾身發涼。窗戶敞開著,她很清楚地看到他的臉,她說他當時的表情非常激動,他狂亂地向她揮手,但剎那間忽然消失了,好像有股力量猛然將他拉回去一樣。她用女人特有的敏銳目光發現,他丈夫雖然穿的是進城時的黑上衣,但脖子那裡沒有硬領,胸前也沒繫著領帶。

  「她確信他出事了,便沿著台階飛奔過去——因為這房子碰巧就是今晚我們待過的那個煙館——她闖入那棟房子的前廳,當她穿過房屋正要登上樓梯前往二樓時,她在樓梯口遇見那個印度人,被他堵住了去路。一位丹麥侍者跑過來,兩人把她推到街上。她心裡萬分焦慮,急忙衝出小巷,她幸運地在弗雷斯諾街頭遇到幾名警察,他們正要去值班。那幾名警察隨她回去。雖然煙館老闆一再阻攔,他們還是進入了剛剛看到聖克萊爾先生的那個房間。在那間屋子裡看不到他待過的跡象。事實上,在那層樓上,只有一個跛腳、容貌醜陋的傢伙住在那裡。這個怪人和印度人同時賭咒發誓說,那天下午沒有別人進入那層樓的前屋。他們一口咬定,巡官沒有辦法,差點認為聖克萊爾太太看走眼了。這時,她忽然大叫起來,朝桌邊猛撲過去,桌上放著一個小小的松木盒,她掀開盒蓋,倒出一堆兒童玩具積木,他說過要帶這些小玩具回家的。

  「這一轉變,再加上瘸子顯得異常驚慌失措,警察認識到事態很嚴重。他們仔細檢查所有的房間,發現一切跡象都表明與一樁罪行有關。前廳的擺設很簡單,是一間會客室。它通向一間小臥室,由臥室望出去,就是一段碼頭的背面。碼頭和臥室的窗戶之間有一段狹長區域,退潮時這個地段是乾涸的,漲潮時會被河水淹沒。臥室的窗戶很大,從下邊打開。在檢查房間時,他們發現窗框上有幾滴血跡,臥室地板上也有幾滴。在前屋中,掀開一條帷幕,人們發現後面藏有聖克萊爾先生的所有衣物,除了那件上衣。他的靴子、襪子、帽子和手錶全在那裡。從這些東西看不出這裡發生過什麼暴力事件,此外也沒有聖克萊爾先生的下落。他肯定是從窗戶跑出去的,除此之外別無出路。從窗戶上的血跡看來,他不大可能通過游泳逃生,因為這樁慘案發生時,潮水正漲到最高點。

  「再說說跟本案相關的歹徒們吧。那個印度阿三臭名遠揚。不過,據聖克萊爾太太說,她丈夫在窗口出現的幾秒鐘後,他就在樓梯角那裡了。他頂多是這個案件的一個幫凶而已。他辯解對此事一無所知,對樓上租戶休·布恩的底細也毫不知情。他也無法解釋為何那位失蹤的先生的衣物會出現在那間屋子中。

  「這是印度阿三的全部情況。至於那個瘸子,他住在三樓,顯然他是最後見到聖克萊爾先生的人。他叫休·布恩,以乞討為生,附近的人們都熟知他那副醜惡的面孔。他經常裝作賣蠟火柴的小販,以躲避警察的管制。你可能注意過這樣一個小角落,朝針線街往下走不遠的左手邊,他每天盤腿坐在那兒,把幾盒少得可憐的火柴放在膝上。由於他那副讓人哀憐的神情,使布施的小錢雨點般投入到他身側的一個骯髒的皮革帽子裡。在我了解他的乞討情況之前,我也曾觀察過這個傢伙。但只有清楚他的乞討情況後,我才對他在短短時間內就有如此豐厚的收入而深感吃驚。他的形象非常奇特,每一個從他身邊經過的人都忍不住看他一眼:一頭亂蓬蓬的紅頭髮;一塊可怕的傷疤將蒼白的面孔弄得醜陋無比,這塊傷疤,一收縮就把上唇的外沿翻卷上去了;一副哈巴狗似的下巴;眼神卻很銳利,這兩隻黑色的眼睛和發色迥然相異;這一切都表明他不同於一般乞丐。而且,他非常聰明,因為無論路人扔給他什麼,他都能說出一番恭維話。現在我們已經了解到他寄宿在煙館裡,同時他也是最後見到那位紳士的人。」

  「可是,他是瘸子!」我說,「他一個人能對一個身強力壯的男子做出什麼呢?」

  「他雖然是個殘疾人,走路一瘸一拐的;但是,在其他方面,他顯然體力充沛、營養充足。根據你的醫學經驗,華生,如果一條腿殘缺了,常常會使其他肢體發育得格外健壯而作為補償。」

  「你繼續說。」

  「聖克萊爾太太一看到窗台上的血滴就暈倒了,由一位巡捕送她回家,因為她留在現場對破案毫無幫助。巴頓巡官仔細檢查過房屋,但一無所獲。當時他們沒有立即逮捕休·布恩,這可能使他有幾分鐘的時間和印度阿三互相串供,這是不應該的。不過,他們很快糾正了這個錯誤,逮捕了休·布恩並開始搜查,但沒找到任何可以證明他犯罪的證據。的確,他的汗衫右邊的袖子上有些血跡,但是他說那是因為他左手第四個指頭被割破了,血從那裡流出來的;還說不久前他曾走到窗戶那邊,窗台上的血跡無疑也是這麼來的。他堅持否認見過失蹤的聖克萊爾先生,並且發誓,他也不清楚為何會在屋內發現這些衣物。對於聖克萊爾太太的指證——她丈夫曾出現在窗戶前,他說她肯定看錯了。儘管他拼命抗議,他還是被帶到警察局去了。另一方面,警察留在那所房子裡,希望退潮後能在河底找到一些線索。

  「他們真的找到了,雖然並沒有找到聖克萊爾先生本人,卻發現了他的上衣。這件上衣就這樣出現在退潮後的泥灘上。你猜他們在口袋裡找到了什麼?」

  「我不知道。」

  「是的,你肯定無法知道。每個口袋裡都裝著滿滿的錢——四百二十一個便士和二百七十個便士。難怪這件上衣沒有被潮水捲走。可是人的軀體就沒辦法做到了。房子和碼頭間的潮水洶湧澎湃。看來沉重的上衣留下來,而光溜溜的身體很有可能被水捲走了。」

  「可是,據我了解,其他衣服全都在屋子裡放著,難不成他只穿著那件上衣?」

  「不,先生,這件事情也許可以這樣解釋。假定布恩這個人把聖克萊爾推出窗外——沒人看見此事——那麼他還想做什麼呢?當然他必須要處理那些可能泄露真相的衣服。這時他要將衣服拋出窗外。當他往外拋時,他會想到:那件上衣會浮在水上,沉不下去。他沒有時間,他聽到那位太太吵著上樓的聲音,也許還從印度阿三那裡聽說警察正趕到這邊的消息。這時已刻不容緩。他馬上衝到他藏著乞討來的錢物的地方。他抓住硬幣,儘量往口袋裡塞,確保上衣能沉入水底。他拋出上衣後,如果不是聽到樓下急促的腳步聲,他還會同樣處理其他衣服。可是這時警察已經上樓來了,他只來得及關上窗戶。」

  「聽起來確實很有道理。」

  「喏,咱們暫且當它成立吧,因為沒有更合理的推測。我已經說過,休·布恩已經被捕,可眼下拿不出證據來證明他犯過罪行。多年以來人們都知道他以乞討為生,安於生活並與人無害。現在情況如此,問題還遠遠沒得到解決。這些問題是:內維爾·聖克萊爾去煙館做什麼?他在那裡出了什麼事?他現在在哪裡?休·布恩跟他的失蹤有何關係?我承認:這是我至今遇到的一起——看似簡單,卻有眾多謎團的案件。」

  當福爾摩斯細說著一連串怪事的時候,我們的馬車正快速駛進這座大城市的郊區,直到把那些散落的房子甩在後面。接著馬車順著兩邊有柵欄的鄉間道路緩緩前進。他剛一講完,我們的馬車就駛過兩個冷清的村莊,看見幾家還閃爍著燈光。

  「我們現在在李鎮的郊區,」我的夥伴說,「我們一路上經過米德爾賽克斯、薩里、肯特郡這三個地方。你看到那邊樹叢中的燈光了嗎?那就是杉園。燈旁坐著的那位婦女,憂心忡忡,她無疑已經聽到我們的馬蹄聲了。」

  「你為何不在貝克街查這件案子呢?」

  「因為有很多事要在這邊進行。聖克萊爾太太已經安排了兩間屋子給我使用。你大可放心,她一定會歡迎你的。華生,在我得知她丈夫的下落之前,我真害怕看見她。我們到啦。」

  我們停在一座大別墅前,別墅坐落在一個庭園之中。一個馬僮跑了過來,牽住馬頭。我跳下來跟福爾摩斯走上一條彎曲的小碎石道。我們走近樓前時,樓門洞開,一位皮膚白皙的金髮婦人立在門口,穿著一件淺色的細紗衣,頸口和腕口處鑲著一些粉色蓬鬆透明的細絲薄紗邊。她在燈光輝映下,娉婷動人,她一隻手扶著門,另一隻手半舉著,表情熱切。她用渴盼的目光直直注視著我們,雙唇微張,好像要隨時發問。

  「啊?」她喊道,「情況怎麼樣?」隨後,她看到我們是兩個人,起先還滿懷希望地喊著。可是看到我的夥伴搖搖頭,轉而痛苦地低吟了。

  「沒有好消息嗎?」

  「沒有。」

  「那壞消息呢?」

  「也沒有。」

  「感謝老天!請進來吧!你們累了一整天,一定很辛苦了。」

  「這是我的好友,華生醫生。在之前的案子裡,他給予我很大的幫助,所以我請他和我一同偵查。」

  「很高興能見到您,」她說,熱情地和我握手,「考慮到我們受到如此突然的打擊,您會原諒我們的招待不周的。」

  「親愛的太太,」我說,「我是經過多次戰役的老兵,就算不是這樣,您也無需跟我客氣。假如我能對您或我的老朋友有所幫助的話,那麼,我真是太高興了。」

  「福爾摩斯先生,」聖克萊爾太太說,這時我們已走進一間寬敞明亮的餐廳,桌上已經擺好了冷餐,「我很想直接問您一兩個問題,請您坦率回答。」

  「當然可以,太太。」

  「您不用擔心我。我並非歇斯底里,也不會輕易暈倒。我只是想聽聽您確切的意見。」

  「關於什麼?」

  「您老實回答我,您認為內維爾還活著嗎?」

  福爾摩斯似乎被這問題難倒了。

  「說實話,說啊!」她重複著,站起來直盯著,這時他正仰面坐在一張柳條椅里。

  「那麼,太太,說實話,我不這麼認為。」

  「你認為他已經死了?」

  「是的。」

  「被殺害了?」

  「也許不是謀殺,或許是。」

  「他在哪一天被殺的?」

  「星期一。」

  「那麼,福爾摩斯先生,您是否願意解釋一下,我今天收到他的來信是怎麼一回事呢?」

  福爾摩斯像觸電一樣從椅子上彈了起來。

  「什麼?」他咆哮道。

  「是的,今天。」她微笑地站著,高高地舉著一張小紙條。

  「可以讓我看看嗎?」

  「當然可以。」

  他急忙抓住那張紙條,把它攤在桌子上,把燈舉近,專心致志地觀察起來。我離開椅子,從他背後看著那張紙。信封用紙很粗糙,蓋著格雷夫森德的郵戳,發信日期為當天,或者說是前一天,因為此時早已過了午夜。

  「字跡很潦草,」福爾摩斯喃喃說道,「這不會是您先生的筆跡,夫人。」

  「是的,可是信確實是他寫的。」

  「我還覺得,無論誰寫的這封信,他都會去問地址。」

  「您怎能這麼說呢?」

  「您看這人名,用的是黑墨水寫的,寫出後很快陰乾。剩下的字呈灰黑色,說明寫完後有人用吸墨紙吸過。如果它們一起寫成,再拿吸墨紙吸過,那麼有些字就不可能是深黑色的了。這個人先寫下人名,過了一會兒,才寫地址,這說明他並不熟知地址。這是個小細節,但是細節往往很重要。現在我們來看看信的內容。哈!信里還附了件東西呢!」

  「是的,有一隻戒指,他的圖章戒指。」

  「您斷定這是您丈夫的筆跡嗎?」

  「這是他的筆跡之一。」

  「之一?」

  「這種筆跡就是在他匆匆忙忙的情況下寫出來的,所以和他平常的筆跡不同,可是我認得出來。」

  親愛的:

  你不要擔心。一切都會好轉的,我已經犯了一個大錯,需要一些時間來糾正。請耐心等待。

  內維爾

  「這封信寫在八開本書本的扉頁上,紙上沒有水紋。嗯!寄信的人拇指很髒,從格雷夫森德將它寄出。哈!信封用膠水粘住封口,我想,粘封口的人一直在嚼菸草。太太,您確定這是您丈夫的筆跡嗎?」

  「我毫不懷疑。這是他寫的字。」

  「信封是在今天由格雷夫森德寄出的。喏,太太,烏雲已經散開了,雖然我不能肯定地說危險已經消失。」

  「可是他一定還活著,福爾摩斯先生。」

  「除非這筆跡是偽造的,來誘導我們誤入歧途。那枚戒指,最終證明不了什麼。也可能是從他手上取下來的嘛!」

  「不,不,這的確是他的親手筆跡啊!」

  「是的。但是,它有可能在星期一就寫好了,而到今天才寄出的。」「那是可能的。」

  「這麼說來,這段時間裡也能發生很多事。」

  「哦,您可別潑我冷水,福爾摩斯先生。我知道他肯定沒出事。我們兩人之間,有一種敏銳的默契。他要是遭到不幸,我會感應到的。就在我見到他的最後一天,他在臥室里把手割破了,我當時在餐廳就有所感覺,然後馬上跑上樓。您想我對一件小事的反應都如此之快,如果他死了,我怎麼可能沒有感覺呢?」

  「我見過很多事情,知道有些婦女的直覺往往比一位分析推理家的判斷還要有用。在這封信里,您似乎有一個強有力的證據來支撐您的看法。不過,假如您的丈夫還活著,而且還能寫信的話,他為什麼還不回家呢?」

  「我不知道這是怎麼回事,這太難解釋了。」

  「星期一那天,他離開您時,沒說什麼嗎?」

  「沒有。」

  「您在天鵝閘巷看見他時是不是很吃驚?」

  「吃驚極了。」

  「窗戶是敞開的嗎?」

  「是的。」

  「那麼,他或許可以呼喚您?」

  「可以。」

  「據我所知,他僅僅發出了含糊的喊聲。」

  「對。」

  「您認為這是呼救的聲音嗎?」

  「是的,他揮舞著雙手。」

  「但是,可能他只是出於吃驚而喊出來。他因為突然看見您所以驚訝得舉起雙手,是嗎?」

  「有這個可能。」

  「您認為他是被人硬拉回去的嗎?」

  「他突然一下子就不見了。」

  「他也許一下子跳回去了。您有沒有看見房裡還有其他人?」

  「沒看見,但是那個可怕的乞丐說他曾在那裡,還有印度阿三就在樓梯腳下。」

  「確實如此。您當時看到您的丈夫穿的是他平常那身衣服嗎?」

  「他的上衣沒有硬領和領帶。我清楚地看到他露著脖子。」

  「他以前有沒有提過天鵝閘巷?」

  「從來沒有。」

  「他曾經顯示出抽過鴉片的跡象嗎?」

  「也沒有。」

  「謝謝您,聖克萊爾太太。這正是我希望弄清楚的要點。我們先吃點晚飯,然後去就寢,也許明天還要忙碌一整天呢。」

  房間很寬敞也很舒適,放著兩張床鋪供我們使用。我很快鑽入被窩,經過這一夜的長途奔波,我已經精疲力盡了。可是福爾摩斯卻不一樣:他心中一旦有了無法解決的問題,就會長時間廢寢忘食地思考,重新考慮各種情況,反覆從不同的角度來審查問題,直到事情水落石出,或直到自己搜集到充分的材料時才肯罷休。很快我就知道,他正準備通宵坐著。他脫下衣服,換上一件寬鬆的藍色睡衣,還把枕頭和沙發上的靠墊收攏在一起,用它們組成一個東方式的沙發。他盤腿坐在上面,面前擺著一盎司濃烈的板菸絲和一盒火柴。在幽暗的燈光中,他端坐著,叼著一隻歐石南根做成的菸斗,雙眼凝視著天花板的一角。藍色的煙霧從他的嘴角盤旋上升,他陷入沉寂,紋絲不動。燈光閃耀,正照在他那山鷹一樣堅毅的面孔上。我沉入夢鄉,而他依舊打坐。有時我從夢中驚醒,他還是這樣坐著。最後,我從美夢中醒來,夏日的陽光正照進房裡。他的嘴角依然叼著菸斗,輕煙冉冉上升。屋裡瀰漫著濃重的煙霧,昨夜那堆板菸絲,已經毫無蹤影。

  「你醒了嗎,華生?」他問道。

  「醒了。」

  「我們坐車出去逛逛如何?」

  「好的!」

  「那麼,穿上衣服吧。大家都沒起來,可我知道馬僮在哪兒睡覺,我能把馬車弄出來。」他邊說邊大笑,兩眼神采奕奕,和昨夜那個冥思苦想的先生判若兩人。

  我穿衣時看了一眼時間。此時才四點二十五分,難怪還沒人起床。我剛穿好衣服,福爾摩斯就回來告訴我馬僮正在套車。

  「我要試驗一下我的理論,」他邊說邊拉上他的靴子,「華生,我覺得你此刻正在一個全歐洲最笨的人面前!我應該被人們一腳踹到查林克羅斯去!可是我想我現在已經找到解決這樁案子的鑰匙了。」

  「在哪裡?」我微笑著問道。

  「在盥洗室里,」他回答,「是的,我並非開玩笑。」他見我不相信,就繼續說下去:「我剛從那裡拿出鑰匙,放在格拉德斯通製成的軟提包里了。走吧,老朋友,讓我們看看鑰匙能不能打開鎖。」

  我們輕輕走下樓梯,走出房間,全身都沐浴在明媚的陽光中。馬車已經套好,停在路邊,馬僮還未穿好衣裳就站在旁邊等著。我們兩人一躍上車,朝著倫敦大道飛馳而去。路上有幾輛運送蔬菜的農村大車,可是路旁兩側的別墅仍然沉浸在寂靜當中,猶如夢中的城市。

  「有些蛛絲馬跡表明這是一樁奇案,」福爾摩斯說著,在空中揮出一道馬鞭催促馬向前疾馳,「我承認我曾經迷糊得像一隻鼴鼠。不過此刻反應過來也不算晚。」

  當我們駛過薩里一帶的馬路時,城裡最早起的那些人也不過剛剛睡醒。馬車駛過滑鐵盧橋,跑過威靈頓大街,然後向右拐彎,來到布街。警務人員都認識福爾摩斯,門旁兩個警察向他敬禮。一個巡捕拉住馬頭,另一個帶領我們進去。

  「今天誰值班?」福爾摩斯問。

  「布雷茲特里特巡官,先生。」

  「啊!布雷茲特里特,你好!」一位高大的警察走下石板坡的甬道,頭上戴著鴨舌便帽,身穿盤花紐扣的夾克衫。「我想和你私下談談,布雷茲特里特。」

  「好的,福爾摩斯先生。請跟我來。」

  我們來到他的辦公室,這裡很小,桌上放著一本厚重的分類登記簿,牆上安著一部電話。巡官臨桌坐下。

  「您需要我做些什麼,福爾摩斯先生?」

  「我因為休·布恩而來。他被指控與李鎮的聖克萊爾先生失蹤一案有關。」

  「是的,他被關押在這裡受審。」

  「我知道。他現在還在這裡嗎?」

  「在單人牢房裡。」

  「他規矩嗎?」

  「哦,他很安靜。不過這壞蛋髒到了極點。」

  「髒到極點?」

  「對,我們只能讓他洗了洗手。他的臉黑得跟個補鍋匠一樣。哼,等他的判決下來了,他必須得按監獄的規定好好洗個澡。我想,您看見了他,您也會同意我剛才的看法的。」

  「我很想見見他。」

  「您想見他嗎?那很簡單。請跟我來吧。您可以把提包放在這裡。」「不,我想我最好拿著它。」

  「好吧,請跟我來!」他領著我們走過一條甬道,打開一道上閂的門,從一條盤旋的樓梯下去,把我們帶到一個走廊里,牆上刷著白灰,兩側各有一排牢房。

  「他就在右手第三個牢房裡。」巡官說,並往裡瞧了瞧。

  「他睡著了,」他說,「你可以看得很清楚。」

  我們兩人往裡瞧,囚犯臉朝著我們躺著,正在酣睡,呼吸緩慢而深沉。他中等身材,穿著和他身份相當的粗料子的衣服,一件貼身的染過色的襯衫從破舊的上衣縫隙中露出來。他的確像警官所說,骯髒得不堪入目。儘管如此,他臉上的污泥還是遮不住他那丑怪的面孔:一道猙獰的傷疤從眼角直伸到下巴,傷疤收縮後吊起上唇的外沿,露出三顆牙齒,好像一直在咆哮,一頭蓬鬆油亮的紅頭髮覆蓋著前額和眼睛。

  「是個美人兒,是不是?」巡官說。

  「他的確需要洗一洗,」福爾摩斯說,「我覺得他應該洗個澡了,所以帶了些東西過來。」他一邊說,一邊打開那個軟提包,取出一塊很大的洗浴用的海綿,使我吃了一驚。

  「嘻,嘻!您真愛開玩笑!」巡官輕聲地笑著。

  「喏,如果您肯做件好事,打開這牢門,我們很快就能讓他擺出一副更體面的模樣。」

  「行,那又有何不可?」巡官說,「反正他這個樣子也不會給看守所增光,是吧?」他打開牢門,我們悄悄走進去。那個睡著的傢伙翻了翻身子,重又進入夢鄉。福爾摩斯彎下腰就著水罐,蘸濕了海綿,使勁在囚犯的臉上擦了兩下。

  「讓我來給你們介紹,」他喊道,「他就是肯特郡李鎮的內維爾·聖克萊爾先生。」

  這樣的場面我一輩子都沒有看到過。這個人的臉好像剝樹皮一樣,被海綿剝下一層臉皮。他臉上那粗糙的顏色不見了,而且臉上那塊本來明顯的傷疤和那副可以顯出冷笑的歪嘴也不見了。那堆亂蓬蓬紅頭髮也被扯了下來。這個時候,我看到了一個臉色蒼白的俊俏小伙。這個黑髮的小伙子從床上坐起來,皮膚光滑,他揉著自己的眼睛,凝神打量著,好像還沒有睡醒的樣子。突然他明白事情已經敗露,不由得尖叫一聲撲倒在床上,用枕頭埋起自己的臉。

  「天啊!」巡官叫道,「這是真的,他就是那個失蹤的人啊,我從相片上看到過他。」

  這時候,那個小伙突然轉過身,然後一副聽之任之的表情,看起來很不在乎。「就算是這樣又怎麼樣,」他說,「那麼請問先生,你能控告我犯了什麼罪行嗎?」

  「我現在控告你犯了殺人罪,你殺害內維爾·聖……哦,除非法官把這件案子判成自殺未遂,他們就不會控告你了,」巡官咧著嘴笑著說,「哼,我已經當了二十七年的警察,這次估計要得獎了。」

  「如果我就是內維爾·聖克萊爾先生,那麼,很明顯的是,我好像沒有犯罪,因此,我現在受到了非法拘禁。」

  「你雖然沒犯罪,卻犯了一個很大的錯誤!」福爾摩斯說,「你如果可以相信你的妻子,你可以做得更好。」

  「我做這些是因為我的兒女,」那囚犯開始呻吟著說,「上帝保佑,我不想讓他們為了父親所做的事情而感到羞恥。天啊,如果這件事被說出去,那我該多麼難堪啊!天啊,我該怎麼辦才好?」

  福爾摩斯走到床邊,然後坐在他的身旁,和顏悅色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說:「如果你要鬧到法庭上才能查清這件事情的話,必然會鬧得滿城風雨。可是如果你現在就讓當局了解,這是一件不足以提出控告的事情,那我認為也就沒有什麼宣揚的必要了。我也相信布雷茲特里特巡官會把你和我們說的話記錄下來,然後交給當局的。所以這件事情就不會被移交到法庭,那麼你就可以放心了。」

  「上帝保佑您!」那囚犯突然熱情洋溢地高喊起來,「啊,我寧願去忍受拘禁,唉,甚至被處決,也不想讓別人知道我的痛苦和成為家庭污點的秘密。

  「現在你們是唯一能聽到我身世的人了。我的父親是切斯特菲爾德的小學校長,我在那裡受到了良好的教育。我年輕的時候喜歡旅行,也喜歡演戲,後來我去了倫敦一家報社做了記者。一天,主編想做一組反映城市裡流浪乞討者的生活寶典,我就自告奮勇去採訪,而這就成了我歷險的開始。我扮演起乞丐,收集寫文章需要的材料。我對演員職業的熱愛,必然使我學會了很多化裝的技巧。我用油色塗臉,裝成讓人憐憫的樣子。而且我還用一條肉色的橡皮膏,做了一條傷疤貼在臉上,然後把嘴唇捲起來上翻,戴上假髮,穿上恰當的衣服。就在商業區選了一個地方做了火柴小販,但其實我是個票丐。我做了幾個鐘頭,到了晚上回家,我已經賺了二十六個先令零四個便士,這些錢讓我感到很吃驚。

  「後來我這樣寫了報告,然後這些事情就不了了之。直到後來我為朋友做擔保,收到了一張需要賠償二十五英鎊的傳票。當時我沒有那麼多錢,感覺快要走投無路的時候,我想起了上次的經歷,我求債主延緩幾日,然後請了假,就去城裡乞討。過了十天,我就把錢湊夠了。

  「哦,就是這樣,你想想,我坐在那裡,只要我裝扮起來,然後把帽子放在地上,我一天就可以掙到兩英鎊左右,如果再讓我去做那些一星期只掙一點點錢的辛苦工作,這反而很不合算了。要錢還是要尊嚴,我在思想上鬥爭了很久,最後還是金錢打敗了我的自尊。我放棄了記者的工作,從那以後,我就坐在那條街的拐角處,憑藉著自己的扮相,引起人們的惻隱之心。從此,我的口袋裡就塞滿了銅板。而這隻有一個人知道,就是我每天寄宿的那家下等煙館的老闆。我每天早上以一個邋遢的乞丐形象出現,然後晚上又變成一個衣冠楚楚的浪蕩公子。這個印度阿三收了我很高的房租,所以才會為我保密的。

  「不久以後,我就發現我已經囤積了大筆財富。其實不是任何乞丐在倫敦街頭都可以一年掙到七百英鎊的錢,但我有化裝和善於應付的才能,所以我成為乞丐中受到賞識的人。每天都會有各樣的銀幣流入我的口袋。如果哪天收不到兩英鎊,那就算是很差的了。

  「錢掙得越多我的心就越大,我在郊區買了房子,然後結婚成家,沒有人會懷疑我的職業,我的妻子也只是知道我在城裡工作,她不知道我真正是做什麼的。就在上個周一,我結束了一天的工作,在煙館樓上的房間換衣服,沒想到往外一看,看見我的妻子正站在街中心,而且還在看著我。這讓我嚇得不輕,我趕忙用手遮住臉,接著去找我的知交——那個印度阿三,求他阻止任何人來找我。我聽見了她的聲音,飛快脫下衣服,換上乞丐的那身。我穿成這樣,就連我的妻子也認不出來。後來我害怕妻子會搜查,又害怕那件衣服會泄露我的身份,我就把窗子打開,想把衣服扔出去,結果我用力太大,刮破了我上午不小心弄破的傷口。我趕忙把自己的衣服裝滿乞討來的沉甸甸的錢幣,扔進了泰晤士河。正打算扔掉其他衣服時,警察突然衝上來。我承認,這使我感到很欣慰。因為我不是作為內維爾·聖克萊爾先生被逮捕的,而是作為謀殺他的嫌疑犯。

  「我不知道還有什麼需要我特別解釋的地方。我當時下決心保持我乞丐的樣子,所以我寧願臉上髒髒的。我知道我的妻子一定很著急,所以我取下戒指,然後趁警察不注意的時候,交給了那個印度阿三,匆匆寫了信,告訴妻子我是平安的。」

  「可是那封信昨天才寄到她的手裡。」福爾摩斯說。

  「哦,我的天!這一個星期她可真是飽受煎熬!」

  「那是因為警察看住了那個印度阿三,」布雷茲特里特巡官說,「這件事我很了解,因為他覺得自己把信寄出去是很難的,所以託付了某個海員,但是那個傢伙忘記了。」

  「現在就是這麼一回事了,」福爾摩斯說,他點頭表示同意,「我也認為就是這樣,可是你從來都沒有因為行騙而被人控告嗎?」

  「已經有很多次了,可是你想想,那一點點罰款對我來說根本是算不了什麼的。」

  「不過事情必須到此為止,」布雷茲特里特說,「如果你想警察局不聲張的話,那麼就必須要讓休·布恩不再存在。」

  「我已經鄭重地發過誓了,絕對遵守。」

  「要是這樣的話,我想這件事也不會被追究了。可是如果你再犯的話,我們一定會把這件事告訴大眾的。福爾摩斯先生,我必須得向你表示感謝。不過我想知道你是怎麼得出這個答案的呢?」

  「這個答案,」福爾摩斯說,「全部是仰仗我坐在五個枕頭上,抽完了一盎司板煙得出來的。華生,如果我們現在坐車回貝克街,正好可以趕上早飯呢。」

  ①德·昆西(1785—1859),英國作家。——譯者注

  ①英國帶王冠圖案的舊制五先令硬幣。——譯者注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