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堂司事
TheVerger[1]
內維爾廣場聖彼得教堂里那天下午有場施洗禮,阿爾伯特·愛德華·福爾曼身上的司事袍還沒有脫下來。思兔閱讀520官網他另外有件新的,衣褶那麼飽滿、堅實,材質說是羊駝呢,看上去倒像是用永恆的青銅做的;不過那件他留給葬禮和婚禮(現在時髦人士都喜歡把這兩種儀式放在內維爾廣場的聖彼得教堂),現在只穿了自己第二好的那套司事袍。穿上司事袍他就有種滿足感,因為這象徵了他尊貴的職責,沒有它(回家之前要換下),福爾曼總有種衣不蔽體的不安之感。在這身衣服上他也下了不少工夫,都是自己動手摺疊、熨燙。在這個教堂工作十六年,他前後有過不少這樣的袍子,但穿破了從來不捨得扔,整個系列就整整齊齊地用棕色包裝紙裹好,收在臥室衣櫥最下面的抽屜里。
司事不聲不響地忙了一會兒,先是把大理石洗禮盆上的彩漆木蓋替換了,方才有位老太太身子不靈便,就搬了張椅子出來,現在也放了回去,等牧師在法衣室里忙完,他進去再整理一下就可以回家了。沒過一會兒他看見牧師從高壇上穿過來,在聖壇前跪了一下,又沿著過道往這邊走;牧師的袍子也還沒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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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還在磨蹭什麼?」司事自言自語道。「不知道我著急回去喝茶嗎?」
這個牧師是最近就任的,四十出頭,整日紅著臉蛋,精力充沛,而阿爾伯特·愛德華依然懷念他的前任。那是一個老派的牧師,布的道都很悠閒,而且聲音溫厚明亮,還喜歡和教區里那些有身份的居民一起吃飯。他喜歡教堂能保持舊有的規矩和樣子,可也從來不會吹毛求疵,不像這個新來的人,每件事都要插一腳。阿爾伯特·愛德華很看得開,聖彼得教堂地段好,教區里住的都是體面的居民。有身份的人行事都低調慎重,而新牧師是從東區來的,總不能要求他一下就適應吧。
「整天瞎忙活,」阿爾伯特·愛德華說,「給他時間,慢慢就懂了。」
牧師沿過道走到離司事不遠的地方,停了下來,畢竟是敬神的地方,在這個距離說話不用太響也能聽得見。
「福爾曼,到法衣室來一下,我有話要說。」
「好的,先生。」
牧師等他走過來,然後兩人一起穿過教堂。
「今天的洗禮還挺順利,先生。有意思的是你剛把那個嬰兒接過來,他就不哭了。」
「我發現他們經常這樣,」牧師說,微微一笑,「說到底,我也算是熟能生巧了。」
雖然不太聲張,但牧師一直很自豪他的懷抱幾乎每次都能讓一個哭哭啼啼的嬰兒安靜下來;母親和保姆看他隔著白色的法衣把小孩放在自己臂彎里,她們的驚喜和佩服他自然也感受得到。司事知道牧師喜歡別人恭維他的這些才藝。
牧師先他幾步進了法衣室,阿爾伯特·愛德華進去的時候看到兩個堂區委員在裡面,略感驚訝。之前他並沒有看到這兩個人進來。兩個委員朝愛德華和善地點點頭。
「下午好,大人。下午好,先生。」他分別向兩人問好。
他們歲數都很大了,而且擔任委員幾乎跟阿爾伯特·愛德華當司事的年頭一樣多。他們坐的這張漂亮的長餐桌是之前那位牧師很多年前從義大利帶回來的,新牧師坐進了兩個委員中間空出的位子裡。阿爾伯特隔著桌子站在他們對面,微微有些不自在,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他想起那迴風琴手惹了麻煩,大家為了遮掩這件事下了多少力氣。內維爾廣場聖彼得教堂,像這樣的地方是不能出醜聞的。牧師臉上慈祥里透著堅定,不過另外兩人的表情就似乎帶著些愁容了。
「一定是他在煩他們,肯定是,」司事跟自己說道,「他用了什麼手段逼他們要做什麼事情,可他們一點也不情願。不信我們就看好吧。」
但在阿爾伯特·愛德華線條清晰、氣度不凡的臉上,是看不出這些心思的,他站在那裡,姿態既恭敬,又不諂媚。在成為神職人員之前,他做過僕役,不過只在非常尊貴的家庭中,所以舉止風度是無可挑剔的。一開始是給一個商業大亨跑腿,一步步從第四男僕升到頭號男僕,有一年他在一個寡居的貴族夫人那裡幹了一年沒有幫手的男管家,然後去了一個退休的大使家裡,還是當男管家,但手下可以使喚兩個人,直到聖彼得教堂出現了這個空缺。他高挑、瘦削,面相冷峻,氣度不凡。光看外表,就算他不能說像個公爵,也至少像以前那種專門負責扮演公爵的演員。他圓通、穩重、自信,在品格上是無可指摘的。
牧師單刀直入就談了起來:
「福爾曼,我們有件不太愉快的事情要跟你說。你在這裡有很多年了,我相信爵爺和將軍都同意,你一直妥善地完成了自己的工作,所有人都很滿意。」
兩個委員點頭同意。
「但前兩天我了解到一個極不尋常的情況,並認為向堂區委員匯報是我的職責所在。這件讓我訝異的事情,是你不識字。」
司事的臉上沒有透露出半分窘迫。
「之前的牧師知道這件事,先生,」他回答,「他說這完全沒有關係。他經常說現在這世道,要他說,就是大家讀書讀太多。」
「我從來沒聽過這麼難以置信的事情,」將軍喊道,「你是說你在這教堂當了十六年司事,卻一直沒有去學識字?」
「我十二歲的時候就去別人家裡做事了,先生。第一家的廚師試著教過我,但我似乎沒有這方面的腦子,然後事情一件接著一件,我就好像從來都沒有閒下來過。不會這些我也從來沒覺得有什麼不好。我是覺得現在很多年輕人浪費了大把時間看書,其實完全可以去做些有用的事。」
「可你從來不想了解一下新聞嗎?」另一個委員問道。「你從來沒想過要寫信?」
「沒有,爵爺,似乎沒有這些我也過得還行。而且近年來報紙上都是圖片,我對時事基本都能知道。我妻子很有學問,要是我想寫信請她幫忙就好。我也不是個愛賭博的人。」
兩個委員焦慮地瞄了牧師一眼,然後都低頭盯著桌子看。
「這樣,福爾曼,這件事我已經跟這兩位先生商量過了,他們也同意現在的情形是不能繼續下去的。在內維爾廣場聖彼得教堂這樣的地方,司事不能不會讀寫。」
阿爾伯特·愛德華本來土黃色的消瘦的雙頰,現在變紅了,兩腳尷尬地挪動著,但沒有應答。
「請你明白,福爾曼,並非是我對你有什麼要抱怨的地方。你的工作很讓人滿意;對你的品格和能力我都十分欣賞,但可惜你在讀寫上的無知可能會造成事故,我們沒有權利冒這個險。這既是原則問題,也是為了預防萬一。」
「可你就不能學一下嗎,福爾曼?」將軍問道。
「恐怕我學不了了,先生,現在肯定不行了。你看,我歲數也大了,要是毛頭小子的時候我沒法把那些字母裝進我的腦袋裡,現在就更不可能了。」
「我們也不想為難你,福爾曼,」牧師說道,「但我和堂區委員會已經拿定了主意。給你三個月的期限,要是到那時候你還不能閱讀、寫字,恐怕你只能離開了。」
阿爾伯特·愛德華從來就沒有喜歡過這個牧師。打一開始他就說過,那些人把聖彼得交給他是個錯誤。讓這樣的人面對一個高層次的教堂會眾是不合適的。此時他挺直了自己的身子——他知道自己有什麼長處,不會就隨便讓人欺負。
「很抱歉,先生,那還是算了吧。我太老了,學不了新東西。不會看書寫字,我也活了這麼多年,而且,雖然不想表揚自己,因為自我表揚是不作數的,但我願意說,既然天意把我放在這樣的人生中,我也算是盡到了我的職責。而且就算我學得會,我大概也不願意去學了吧。」
「既然這樣,福爾曼,那恐怕我只能放你走了。」
「好的,先生,我能理解。只要你找到了替換我的人,我很樂意立馬交上辭職信。」
跟往常一樣彬彬有禮地送走了牧師和兩個委員,阿爾伯特·愛德華關上了教堂大門,之前承受打擊時那種不為所動的氣度就有些維持不住了,他的嘴唇在顫抖。緩緩走到法衣室,指定的掛鉤上是他那件最好的司事袍。想到這身袍子見證了那麼多莊嚴的葬禮、精緻的婚禮,不由得嘆了口氣。他把所有東西都整理妥當,穿上外套,拿著帽子沿過道走了出去,鎖上了大門。他穿過廣場,但因為滿腦子的憂傷,沒有走那條回家的路,雖然有一杯可口的濃茶在等著他。福爾曼朝另外一條街拐了過去,往前緩緩走著。他心情很沉重,不知道以後該怎麼辦。回去幫傭的老本行他已經不感興趣,畢竟沒有聽人使喚也好多年了;不管牧師和委員會的人怎麼說,內維爾廣場聖彼得教堂的大小事情,都是他在料理,再接受一個僕人的職位就太丟臉了。之前他也存了一點錢,但坐吃山空是不夠的,何況過日子一年比一年花錢。他從來沒想到自己還得為這樣的事情犯愁。聖彼得的教堂司事,就該和羅馬的教皇一樣,是終身制的。他還時常想像,自己死後的第一個周日的晚禱,牧師在講道時會親切地提到他,提到他多年來的盡職盡責,提到他們失去了一個品格高尚的司事——阿爾伯特·愛德華·福爾曼。他重重地嘆了口氣。阿爾伯特·愛德華不抽菸,也戒了所有酒精飲料,但在這兩件事上都給自己留了些餘地;也就是說,餐桌上,他喜歡來杯啤酒下飯,累了的時候,也不介意點一支香菸。此刻,他就想到抽根煙能好受一些,但身上沒有帶煙,於是四下找小店想買一包「黃金葉」[2]。一時沒有找到,他便繼續往前走;這是一條長街,開著各式各樣的店鋪,但居然沒有一家是賣煙的。
「奇了怪了。」阿爾伯特·愛德華說。
為了確認,他又把這條長街從頭到尾走了一遍。沒有,確確實實沒有。他停下來,若有所思地四處打量。
「不可能走在這條街上的人只有我想過要買煙吧,」他說,「要是有誰能在這兒開爿小店生意總不會太差。香菸、糖果,就那些東西。」
他突然打了個激靈。
「這主意可不壞,」他說,「說來也怪,好點子都是你最料想不到的時候出現的。」
他轉身走回了家,終於喝上了茶。
「今天下午你話特別少,阿爾伯特。」他妻子說道。
「我在想事情。」他說。
他從各個角度盤算了一番,第二天,回到那條路上,正好有一個合他心意的小門面出租。二十四小時之後,他租下了那個店鋪;又過了一個月,他離開了內維爾廣場聖彼得教堂,再沒有回去。阿爾伯特·愛德華·福爾曼做起了生意,他的小店既賣煙,也出售報刊。他妻子抱怨,曾經的聖彼得司事現在幹這個很沒有面子,但他說教堂已經不同往日了,人必須跟上時代,他就要把愷撒的東西交給愷撒了[3]。阿爾伯特·愛德華生意做得很好,以至於大概一年之後,他想到可以開一家分店,找個人幫忙打理。他找了另一條沒有香菸鋪的長街,找到那條街上一個出租的門面,租下之後往裡面備好了貨。這家店的生意也很好。於是他又想到,既然兩家能開,五六家一定也可以。他便在倫敦四處走動,只要發現沒有香菸店的長街,其中還有待租的店鋪,他就出手。十年之內,他擁有了不下十家店鋪,發了大財。每個周一,他會一家家地去收錢,再送去銀行存起來。
一天上午,他又把一大捆鈔票和重重的一袋銀幣拿到了銀行,出納員告訴他,銀行的經理想和他見一面。阿爾伯特·愛德華被領到了一間辦公室,經理和他握手寒暄。
「福爾曼先生,我想跟你聊一聊你存在我們銀行的這筆錢。具體數目你自己知道嗎?」
「肯定沒法具體到個位數,但大致有多少還是知道的。」
「不算你今天上午存進來的這筆,一共是三萬英鎊出頭。如果只是存著,這個數字著實不小,在我看來你不如把它投資了。」
「我不想冒任何風險,先生。我知道錢在銀行里是安全的。」
「這你一點也不用擔心。我們會給你一張單子,全是金邊證券,絕對可靠。它們給你的收益是我們銀行絕對給不出的。」
福爾曼先生那張尊貴的面孔上全是發愁的神情。「我之前碰都沒碰過股票、股份之類的東西,只能交給你們全權代理了。」他說。
經理微笑道:「所有事情我們都會處理好的。需要你做的,只是下回來的時候在轉款的文書上簽字就行了。」
「這我倒是會的,」阿爾伯特帶著猶疑說道,「可我怎麼知道自己簽的是什麼呢?」
「上面的英文你總是認識的吧。」經理聽得出來有一點點不高興了。
福爾曼的微笑能使人消氣。
「你聽我說,先生,關鍵就在這裡:我不識字。我知道這像是玩笑,但確實如此,我既不能閱讀,也不會寫字——我能簽自己的名字,那也是做了生意之後才學會的。」
經理吃驚到從椅子裡蹦了起來。「我從來沒聽過這麼奇怪的事情。」
「你看,是這樣,先生,之前我一直沒有機會學,後來就太遲了,最後我自己也不願意再去學。大概是脾氣太犟吧。」
經理瞪著他,像是看著一頭史前巨獸。
「你是說你在不識字的情況下,經營起了這麼大一個生意,累積了三萬英鎊的財富?天吶,要是你還會閱讀、寫字的話,現在你得成什麼樣了?」
「這個我可以告訴你,先生,」阿爾伯特說道,那依舊有貴族氣度的臉孔上浮現出一絲笑意,「那樣的話,我現在就會在內維爾廣場聖彼得教堂做我的司事。」
[1]首次發表於1929年,收錄於1936年出版的短篇小說集《四海為家之人》。
[2]GoldFlake,英國菸草製造商「威爾斯」(W.D.&H.O.Wills)1912年開始在印度生產的一種香菸品牌。
[3]出自《聖經》,大意為不要讓宗教信仰影響公民盡到自己的俗世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