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回】花子虛因氣喪身 李瓶兒迎奸赴會 (花子虛因氣喪身 李瓶兒迎奸赴會)
一月娘
張竹坡把月娘斥為惡人,其實月娘也不一定是惡人,月娘只是一個貪財自私、俗笨粗魯、缺乏魅力的女人耳。思兔閱讀520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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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門慶與十兄弟聚會時,東京開封府因告家財事而差人把花子虛拿走,西門慶一班兒人開始「嚇了一驚」,後來知道就裡,才放下心來。「好兄弟寫盡」且不說,等他回家把此事告訴吳月娘,月娘居然對平時常常給她送禮的花二娘沒有一點惦念,反而為此覺得慶幸,張口就說:「這是正該的!你整日跟著這夥人,不著個家,只在外面胡撞,今日只當弄出事來才是個了手。」及至瓶兒來請西門慶過去幫忙商量事,月娘又說:「明日沒的教人講你罷!」滿心懼禍之意,何嘗對他人——一個平時相處不錯的鄰居,一個丈夫被抓走的女子——有任何關懷?然而再及至瓶兒要把財物寄放在西門慶家,西門慶回來與月娘商議,月娘偏偏毫不作難,一口答應,而且還幫西門慶出主意說:「銀子便用食盒叫小廝抬來,那箱籠東西,若從大門裡來,教兩邊街坊看著不惹眼?必須夜晚打牆上過來。」西門慶聽言「大喜」,極寫月娘與西門慶在聚財方面恰是一對,相互縱容為奸。財與色,作者在小說開始大書特書、世人個個難以逃避的惡德,在西門慶和月娘身上得到了最好的體現:西門慶與瓶兒偷情,是從牆上過去,如今瓶兒的箱籠又從牆上過來,作者特地點出這兩件事「鄰舍街坊都不知道」,以醒讀者之目,明其二事為一。東西送過來時,西門慶這邊「只是月娘、金蓮、春梅,用梯子接著」,之後,「都送到月娘房中去了」。然而月娘對丈夫逾牆偷他人之妻便不聞不問,對他人財物逾牆入自家房中便積極參與;後來又怕花子虛懷疑自家受了銀子,極力阻止西門慶買花子虛的房子,而花子虛的房子不賣,他的兄弟分不到錢,官府便不肯放他回家。月娘之冷酷、自私,一至於此。究其原因。都是貪財。
瓶兒丈夫去世剛剛一個月出頭,就來給金蓮慶生日。月娘此時已明知道她和西門慶的關係,心中既輕視又嫉妒,然而貪心還是勝過一切,一見瓶兒送上她開口表示艷羨的金壽字簪,立刻便提出元宵節去瓶兒家看燈。作者蓋處處以微言摹寫月娘貪財小器也。
二瓶兒
此回是絕好的關於「權力關係」的教科書:財與色構成錯綜複雜的關係網,其中心焦點是瓶兒。瓶兒以性與金錢作為施展權力控制他人的手段,但自身也被性與金錢所控制。瓶兒的春宮,為金蓮所享用;瓶兒的箱籠,落入月娘手中。瓶兒雖然是一隻容器,我們且看她如何被一點點地倒空。
瓶兒、金蓮的經歷何其相似而又何其不同乎!一個毒死丈夫,一個等丈夫自家病死。然究其病死的原因,還是怕請太醫花錢,「只挨著」,耽誤了治療而一命嗚呼,則仍是被瓶兒(以及他的一班真假兄弟——告家財的花氏兄弟和西門慶這個結義兄弟)間接害死的,只不過一個以金錢相害,一個以身體之暴力相害,一個用「軟刀子」,而一個使毒藥:二人的區別在此昭然若揭。如前文所說,瓶兒是社會的人,金蓮是原始的力與激情耳。
花子虛其實不死於氣,而死於財:死於遺產的爭奪、瓶兒的私藏。瓶兒善於利用手中的財物取悅他人或轄制他人(二者實則一也)。當子虛因為兄弟告他吞沒遺產而被抓,瓶兒便把金銀財寶都寄存在西門慶家。子虛出獄,沒了銀兩、房舍、莊田,「依著西門慶,還要找過幾百兩銀子與他湊買房子,倒是李瓶兒不肯」。瓶兒心狠不下於金蓮,只是表現不同。金蓮心狠表現在身體的暴力上,瓶兒在這方面,甚至不曾打過自己的丫頭,而且在子虛被抓後再三央求西門慶行賄,「只不教他吃凌逼便了」,因此子虛得以「一下兒也沒打」,放回來家。但提到無血的殺人,瓶兒其實何減於金蓮。要記得金蓮曾主動賣掉自己的釵環首飾給武大典房子,而瓶兒吞沒了丈夫名下的遺產不肯給他買房子:瓶兒與金蓮何其不同哉!雖然二人都是相當可怕的婦人,但從某種意義上說,金蓮比瓶兒、月娘、玉樓都更「天真」(也即月娘所說的「孩子氣」),因只是喜歡裝飾打扮,以及一點吃食上的小便宜,但從來不謀財耳。
三花家的兄弟們
花子虛的三個和他爭遺產的兄弟,在詞話本中作「叔伯兄弟」,在繡像本中作花子虛的親兄弟,則作者的譴責更深刻了一層。而過世的花太監與李瓶兒的曖昧關係,也同樣更深厚了一層:既然四兄弟「都是老公公嫡親的」侄兒,何以分遺產時如此厚薄不均乎。
《金瓶梅》的作者,絕非一味以道德正統自居的人。他對瓶兒與西門慶的私情,其實有很多同情。這種同情,表現在他對花子虛的批評上:雖然瓶兒對花子虛相當狠心,但是「若似花子虛落魄飄風,謾無紀律,而欲其內人不生他意,豈可得乎」。也就是說,花子虛一天到晚和狐朋狗友泡在妓院裡流連忘返,實際上是自己導致了妻子生外心的結局。在十分陳腐的「自古男主外而女主內」等套話之後,作者給了讀者一份相當樸素而清新的關於「愛情」的宣言:「要之,在乎容德相感,緣分相投,夫唱婦隨」,還要「男慕乎女,女慕乎男」。也就是說,只是單方面的忠貞順從是不夠的,男女雙方都對婚姻的成功負有責任,而「容德相感」,男女之互相愛慕,還有那神秘的「緣分」的作用,都是一個「無咎」婚姻的必要條件。雖然沒有鼓勵私情的發生,《金瓶梅》的作者卻也從不曾盲目地譴責「犯了淫行」的婦人:對金蓮,他哀惋她「買金偏撞不著賣金的」;對瓶兒,他同情她嫁了一個「把著正經家事兒不理,只在外邊胡行」的丈夫。不少海外學者,如芮效衛、柯麗德,喜歡把《金瓶梅》放在一個儒家的思想框架裡面研究,但是,正統的儒家對社會風氣道德首先講教化,教化行不通,就要採取懲罰的措施來糾正錯亂的道德名分。《金瓶梅》的作者——尤其是繡像本的作者——對人生百態更多的是同情,是慈悲,是理解,而不是簡單的、黑白分明的褒揚或指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