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4章 老實人


  徐麗華親自發來邀請,陳昂自然是不能不去,滿口同意了。

  實際上,陳昂是真的不想去,自己這剛回來休息沒幾天,就要南下廣州,怪累的。

  不過波導這麼大的事兒,他不能不去。

  而且之前人家徐麗華在廣州單打獨鬥,用漢顯傳呼機征服了全國,自己就沒參與其中,這已經說不過去了。

  這次自己還不露臉,對徐麗華,對波導來說,都不是那麼好看的。

  第二天一大早,陳昂就去了旅大,坐上了飛往廣州的飛機。

  值得說明的是,雖然老婆張翠翠沒有作陪,但陳昂不是自己去的。

  他帶上了一個人,文勝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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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名其曰是去了外地,讓她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實際上,他是怕這個女人趁著自己不在家,對自己的老婆做出點啥事兒。

  反正自從霍姍姍的事兒爆出來後,陳昂多少有點神經質了……

  當天晚上到了廣州,陳昂見到了徐麗華。

  在這裡,他不僅見到了徐麗華,還見到了自己的好兄弟張良。

  原來,張良得知廣州這邊有一塊兒地皮便宜出手,所以提前幾天就來了。

  而且張良來廣州這邊,除了收購地皮,主要也來參觀一下廣州這邊小區的建築風格,自己好好借鑑一番。這樣在打造新開路小區的時候,會有更多的想法。

  飯桌上,三個人舉舉杯換盞,而文勝男,全程就安靜的站在角落裡,她是一動不動,好似木頭。

  哥仨坐在一起喝酒聊天的時候,那張良突然想到了什麼,笑道。

  「哥,你不知道,我昨天去了全廣州最好的一個小區,然後你猜我看到了誰?」

  「看到了誰?」陳昂皺眉。

  「我看到了你!」

  「滾犢子,你哥我才來廣州,你昨天怎麼可能看到?你當講鬼故事呢?」陳昂白了張良一眼,以為他在跟自己開玩笑。

  「真的哥,不信你看!」

  說話間,張良拿出了一張照片,直接遞給了陳昂。

  當這張照片拿到手裡,陳昂直接懵逼了。

  照片裡,有一個穿著舊綠色衣服,腳下穿著一雙大頭皮鞋的男子。

  這男子看上去和陳昂一般大,關鍵是,長得和陳昂特別想像,就連髮型,那都跟陳昂搞的一模一樣!

  更誇張的是,陳昂左邊的眉梢有一顆痣,他也有,只不過偏大偏扁一點。

  「這啥情況?」陳昂愣住了。

  「陳哥,長得像吧?」

  「確實挺像的,嚇了我一跳。」陳昂由衷的回道。

  「這哥們是我去參觀的那個小區保安,因為在電視裡看過你,就把頭型修的跟你一眼,整的好像是最佳模仿秀似的。」

  「不過正因為如此,他沒少被人嘲笑,畢竟他只是一個保安,你是龍騰大老闆,模仿的再像也沒用,只會是讓人覺得他更可笑!」

  保安,到了九十年代後,已經不再是一個陌生的詞兒了,特別是針對廣州這個發展已經很前沿的城市。

  改革開放初期,一些外商對到我國投資建廠是否安全心存疑慮。

  泰國正大集團的老闆問蛇口工業區的領導,誰來保證他們的安全。

  領導回道的很乾脆,警察。

  外商很不滿意,並告訴領導,在他們的國家,如果警察老是在公司里出現,人們會認為你做了違法的事兒,那工作就別幹了。

  後來,為了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我國在84年12月18日,於深圳蛇口區組建了我國第一個保安服務公司。

  從那個時候開始,我國保安服務人員如同雨後春筍不斷發展壯大……

  在聽了張良說起這個跟自己很相似的保安後,陳昂面含微笑。

  或許,在這個年代,你模仿的像一個人,沒什麼大用,反而會被無情的嘲諷。

  但是在後世,網絡發達的年代,如果你有一張明星臉,模仿的像誰,那就是屬於你的資本,你就會有『錢途』。

  很多像是模仿周杰倫,劉德華的草根都靠著這一點,賺了不少錢。

  特別是後世一個叫小沈龍的傢伙,因為模仿笑星小瀋陽,結果一炮而紅,到後面,那賺的是盆滿缽滿。

  既然有人長得像自己,那陳昂玩心一起,倒是真想看看,這個模仿的很像自己的小子,到底真人長什麼樣子。

  與此同時,陳昂還通過張良的嘴巴了解了一下這個跟自己長得很相似的人,頓時唏噓不已。

  怎麼說的,很老實的一個人,很悲慘的一個底層人,做過很多好事兒,但沒有得到別人認可,誰都瞧不起他。

  據說他曾經因為幫過一個人,反而被人家訛了,賠給人家不少錢,連父母留給她唯一的房子都賣了,就為了賠償這筆錢。

  老話說得好,繩子專在細處斷,有時候,混在底層的人,真的是好人沒好命……

  第二天一大早,陳昂從他入住的酒店醒來。

  簡單伸了個懶腰,就走出了門。

  今天,徐麗華要去公司研究手機具體的上市時間和步驟,張良則是去談收購地皮的具體事宜,所以無聊的陳昂想到了張良說的那個長得像自己的可憐人,就決定帶著自己的保鏢文勝男,去那個小區看看。

  二十分鐘左右,陳昂到了這個叫抱龍明珠的小區。

  至於文勝男,被陳昂要求先遠遠的在身後吊著。

  這繼續往前走了沒幾步,從裡面走出來了一個禿頂、手拿膠皮棒、身穿一身筆挺保安服的胖子。

  這人就是小區的保安隊隊長,季博仁。

  名字挺二的,念順嘴了,就成了幾把人……

  「你小子還特麼想不想幹了?來的這麼晚?草!」季博仁梳理了一下為數不多、用髮膠抹的鋥亮的頭髮。

  很顯然,他把李逵當成了李鬼,認為陳昂就是自己的手下。

  「一般上班的時候不應該都是八點嗎?現在距離八點還有七分鐘,貌似也沒遲到吧?」陳昂眯著眼,沒有否認自己的身份,故意這麼回了一句。

  「臥槽?你還敢頂嘴?你雖然沒遲到,但是我提醒過你,你特殊,誰讓你喜歡裝老闆?瞧瞧你今天穿的人模狗樣的!既然你喜歡,那就必須每天要早來二十分鐘!如果有下次,你不用幹了,捲鋪蓋走人!」

  實際上,就是因為那個酷似陳昂的辦案平時老實慣了,沒什麼脾氣,總忍讓對方,這才讓對方專挑他這種軟柿子捏,覺得欺負這樣的人很有成就感,很有領導派頭子,算是欺負上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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