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勝於雄辯


  <!--go-->西哲說:事實勝於雄辯。思兔閱讀我當初很以為然,現在才知道在我們中國,是不適用的。

  去年我在青雲閣的一個鋪子裡買過一雙鞋,今年破了,又到原鋪子去照樣的買一雙。

  一個胖夥計,拿出一雙鞋來,那鞋頭又尖又淺了。

  我將一隻舊式的和一隻新式的都排在柜上,說道:

  "這不一樣......"

  "一樣,沒有錯。"

  🌌Sᴛ𝐨𝟱𝟱.𝗖𝗢𝗠☄️提醒你可以閱讀最新章節啦

  "這......"

  "一樣,您瞧!"

  我於是買了尖頭鞋走了。

  我順便有一句話奉告我們中國的某愛國大家,您說,攻擊本國的缺點,是拾某國人的唾餘的,試在中國上,加上我們二字,看看通不通。

  現在我敬謹加上了,看過了,然而通的。

  您瞧!

  十一月四日。

  (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二一年十一月四日《晨報副刊》,署名風聲。)<!--ov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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