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勝於雄辯
<!--go-->西哲說:事實勝於雄辯。思兔閱讀我當初很以為然,現在才知道在我們中國,是不適用的。
去年我在青雲閣的一個鋪子裡買過一雙鞋,今年破了,又到原鋪子去照樣的買一雙。
一個胖夥計,拿出一雙鞋來,那鞋頭又尖又淺了。
我將一隻舊式的和一隻新式的都排在柜上,說道:
"這不一樣......"
"一樣,沒有錯。"
🌌Sᴛ𝐨𝟱𝟱.𝗖𝗢𝗠☄️提醒你可以閱讀最新章節啦
"這......"
"一樣,您瞧!"
我於是買了尖頭鞋走了。
我順便有一句話奉告我們中國的某愛國大家,您說,攻擊本國的缺點,是拾某國人的唾餘的,試在中國上,加上我們二字,看看通不通。
現在我敬謹加上了,看過了,然而通的。
您瞧!
十一月四日。
(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二一年十一月四日《晨報副刊》,署名風聲。)<!--ov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