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6章 軍爵律


  盧丞相親自監考。思兔閱讀

  這就跟教導主任親自監督學生有什麼區別?

  老師監考學生,發現作弊者,那頂多就是批評教育沒收你試卷。

  但如果是教導主任發現你作弊?

  老師那些所謂的懲罰都是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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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重一點的話,甚至能夠當場開除你的學籍,直接列入學校的黑名單。

  但在這春試當中,情形可能還要比那更嚴重一些。

  如果真的被盧丞相發現作弊。

  只是將你從春試中除名,那還算的上是幸事。

  真要是運氣不好,碰到他老人家心情不好,甚至還要飽嘗皮肉之苦。

  事實上也確實如此。

  當盧丞相步入考場後,整個考場的氣氛瞬間凝重了起來。

  就像等待宰殺的魚,提前入了蒸籠一般。

  坐立不安的同時,也在擔心盧丞相會不會突然給他們來上一刀。

  考生們那個苦啊!

  雖說讓盧丞相批改試卷是一樁幸事,但讓他來監考,絕大多數的人寧可直接放棄這場考試!

  「等等......若是盧丞相來監考,那豈不是考題.......」

  眾人趕忙回瞪了他一眼。

  咒罵這個傢伙的烏鴉嘴,倘若真是盧丞相出考題,他們哪裡還有機會高中前甲?

  還今年春試比往屆錄取人數更多?怕不是直接被盧丞相一刀全部給刷了下來!

  果不其然,在那考生說完那句話後,盧丞相便輕抹一把他那細長的鬍鬚。

  「本次春試的考題,由我盧某來出題。」

  「各位考生不需要擔心,將來你們其中一些人,也有可能在朝為官,屆時我們便算是同僚,盧某也沒有故意為難你們的意思。」

  聞言,眾人算是鬆了口氣,想不到盧丞相也如此近人情。

  只是,下一刻他們聽到盧丞相說出考題時,當即忍不住就想在心中唾罵對方無恥。

  「這次春日的考題:請各位考生親自書寫一封奏摺!要求根據大儒的薄弱面,做出能夠改變這種現狀的策略!」

  「可以是民生,可以是軍事,甚至是朝政!種類不限,只要是能夠對我大儒有益的策略統統封為一等卷!」

  「怎麼樣?簡單吧?要好好把握這次機會哦~」

  見盧丞相臉上露出那副欠揍的臉,在場的考生真想狠狠的夸一夸對方:您真特娘的是個小機靈鬼啊?

  原本的複試,頂多就是一些較難的賞析題罷了,再難一些,頂多也就是考察學生的一些當朝策略。

  對現有的法律進行修改,以及提出具備隱患的漏洞等。

  好傢夥,這一次呢?

  直接讓他們重新擬定策略!甚至很有可能直接成為整個大儒的法律!

  這不是開玩笑嗎?

  在場的人哪有一個在朝為官過?直接就讓他們觸碰未來的領域,這與難為他們有何異?

  見考生們遲遲不肯下筆,盧丞相也是臉色頗為不悅。

  「怎麼?各位對我出的考題不甚滿意?既然如此,不願意參與此次考試的,便出去吧。至於今年的秋試,同樣也別參加了!」

  「回去好好深造!知難而退,還想在朝為官?回去種地吧!鄉巴佬!!!」

  盧丞相的語言十分刻薄,既有激將的意味,同樣也想看一看今年春試的考生,到底有幾人骨氣不錯。

  好在,雖然心中氣憤,但多數人也都安分的坐下來,開始思考考題。

  大概半個小時後,也都陸陸續續進入狀態,開始書寫內容。

  這其中,同樣也包括王磊。

  「寫一條謀略嗎?」

  王磊有些猶豫。

  為什麼猶豫?

  並不是因為不會寫......而是可以考證的律法實在是太多了,他壓根不知道該選哪一條?!

  該死。

  有時候選擇太多也是一種痛苦啊!

  驀地,王磊突然想起之前王彥海的事情,那傢伙似乎不信自己有當讀書人的潛質。

  甚至還三番兩次擠兌自己!

  一想到這個傢伙,王磊就來氣。

  他不是從軍在邊疆嗎?

  索性王磊乾脆就直接寫一條軍事條例,讓那個傢伙心服口服。

  你不是不信我能考取功名在朝為官嗎?

  那我偏要證明給你看!甚至還寫能用在你身上的律法!讓你小子驚掉大牙。

  「軍隊,軍隊......寫什麼呢?」

  哪怕決定好了方向,其實可寫的內容也實在是太多了。

  最後,王磊想到前世改變秦國軍事力量的一個核心條例。

  軍爵律!

  正是這個律法,使得整個秦國軍隊戰鬥力大幅度提升,並成為當時世界頂尖級別的戰鬥隊伍。

  甚至可以這麼說。

  後來秦國之所以能夠統一六國,最重要的手段之一便是這軍爵律。

  題意已定,王磊便大筆一揮,開始書寫。

  「其一,從軍當以勞論及賜,未拜而死,有罪法耐其後;及法耐者,皆不得受其爵及賜......」

  軍爵律,其實經過後世的完善,分支已經達到了近百條。

  但自從商鞅變法變法之後,這一律法就一直在被秦國所使用。

  哪怕其後商鞅被五馬分屍,作為其擬定的法律,也依舊被秦國延續。

  由此可見,此律法對整個國家的軍事力量體系影響到底有多麼深刻!

  乃至於後世。

  其實也經常能夠見到軍爵律的身影。

  至於這軍爵律的核心,其實也不過兩條罷了。

  其一:從軍有功應授爵和賞賜的,如還沒有拜爵本人已死,而其後嗣有罪依法從應耐遷的;以及本人依法應耐遷的,都不能得到爵和賞賜。如已經拜爵,但還沒有得到賞賜,本人已死及依法應耐遷的,仍給予賞賜。

  簡單來言,就是家有從軍的人,如果在戰場上得到了爵位或者其他的牛羊地的賞賜。如果立功本人戰死!那麼其後輩只要不是什麼大惡大非之人,都能夠繼承其父在戰場上所立下的功勞!

  這是極其瘋狂的,也是整個施行軍爵律的軍隊,最令人振奮的一條律法。

  戰場上從來都不缺人死,上了戰場,也幾乎與邁入鬼門關無異。

  雖說傳統中,服從軍役能夠得到一些軍餉。

  可倘若人戰死了,這些錢也便化為一捧黃土,充公了。

  家裡若有妻兒,沒有勞動力,起初還能夠靠著男人的軍餉過活。

  但若是男人死了,那這個家庭也將遭受無妄之災!

  可自從這條律法頒布以後。

  這樣的擔憂則完全可以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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