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三章 故技重施
花少一進來就是自來熟,「洪姐,雲嫣,我代表z電視台熱烈歡迎你們加入我們的『跑起來不男』和『最好聲音』兩檔節目,檔期隨便你挑!」
Z電視台可是姿態又放低了,連續讓李雲嫣上兩檔收視最熱的綜藝節目,而且檔期隨便挑,這可是絕無僅有啊!
花少一進來就看見馬桶台的一個王涵也在,二人尷尬一笑,都知道是來搶人的。思兔閱讀520官網
這個時候,李雲嫣選擇誰家,那就是收視保障啊,二人自然針鋒相對。
二人爭的不可開交,大門又被敲響,不過這次來的卻不是電視台,而是幾個穿著制服的執法者。
帶頭的執法者嚷道「你們誰是李雲嫣?」
「我是,怎麼了?」李雲嫣一臉疑惑的看著他們。
「李雲嫣小姐,你涉嫌抄襲別人的歌曲,請跟我回去接受調查!」領頭的執法男子說道。
「抄襲歌曲?你們指的是……,我的上一首歌嗎?不是已經解決了嗎?」李雲嫣疑惑不已。
「不,我們說的,你今天剛發布的新歌《飄渺》,涉嫌抄襲。」那制服男子不容置疑的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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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你說什麼!?」李雲嫣忍不住驚呼起來,臉色也陡然大變。
「李雲嫣的新歌,涉嫌抄襲?怎麼又是這樣?!」連聶凡都滿臉震驚。
艾凱琪也大叫道:「雲嫣新歌怎麼會抄襲呢?你們肯定是搞錯了吧?」
不過她的表情有些不自然,這一幕讓聶凡看在眼裡。
「李雲嫣小姐,舉報你的是於溪月,具體怎回事,你跟我們回去就知道了。」領頭的制服男子說道。
那制服男子一揮手,他身後的兩個制服,就走上去銬住李雲嫣。
「怎麼會!怎麼會這樣!怎麼又是於溪月?這是我倖幸苦苦創作出來的歌曲,我沒抄襲!我沒有!」李雲嫣急的雙手都在顫抖,眼眶裡,淚水也奪眶而出。
對她來說,努力了創作出這首歌,這是她嘔心瀝血的心血啊,怎麼又成了於溪月的了?還有完沒完?
人怎麼能這麼無恥?
聶凡攔到「你們是不是搞錯了?李雲嫣怎麼會抄襲?你們有證據麼?如果沒有,我不允許你們帶走她!」
那麼執法男子臉色不善道「這位先生,你是要妨礙我們工作麼?你知道這麼做的後果麼?」
李雲嫣哭紅著眼睛搖頭道「聶凡,不要。我跟他們走,我想他們一定會給我一個公道的。」
聶凡聞言只能咬牙放手,他知道,這麼強硬沒有用,只能想辦法找到於溪月誣陷李雲嫣的證據。
「帶走!」在領頭人招呼下,幾名執法者將李雲嫣帶走。
聶凡見狀跟著一起走了出去,艾凱琪緊隨其後。
別墅內,只剩下洪姐和兩個電視台的一哥在這裡。
熱鬧非凡的別墅,突然冷清下來。
洪姐笑道「沒事沒事,雲嫣只不過去接受問話了,很快就回來,咱們商量下檔期的事吧?」
面對這種情況,兩位一哥哪裡還會熱情邀請李雲嫣,抄襲啊,這可不是小事。
王涵一臉堆笑「啊,那個洪姐啊,我突然想起我老婆好像快要生了,我改天再來哈。」
花少也藉故道「哎呀,我們電視台老闆今天女兒結婚,我也改天再來。」
說罷,二人一溜煙跑掉。
洪姐一路追趕,這要是不說清楚,李雲嫣名聲就完了。
...
帝都某執法署內。
聶凡、李雲嫣和艾凱琪都在這裡。
「雲嫣,別擔心,說不定是於溪月是故意誣告你,就是想潑你髒水。」艾凱琪一副安慰李雲嫣的模樣。
但李雲嫣心裡卻很緊張,這不是第一次了,上一次她也認為是誣陷,可於溪月卻拿出搶先註冊的證據出來,讓她啞口無言。
李雲嫣實在想不通,怎麼能落到了於溪月手中?
這時候,門被推開,於溪月帶著一名律師走進來。
「李雲嫣,真高興我們又見面了,我要恭喜你啊,新歌發布,竟然取得這麼好的成績。」於溪月露出滿臉的笑容。
但笑容之下卻藏著無盡的恨意。
「於溪月,你到底有完沒完!《飄渺》是我親自創作的,每一個字每一段曲,都是我的心血,你竟然誣告我這首歌是抄襲你的,你怎麼這麼不要臉!」李雲嫣氣憤的站起身來。
此時的李雲嫣恨不得撕碎了於溪月。
因為她的上一首歌,被於溪月盜走,還反過來誣陷她是抄襲者,不但讓李雲嫣創作的歌沒了,還讓她從此背上抄襲者的罵名和黑點,被無數網友謾罵指責。
而現在,於溪月居然又故技重施,說她這首歌是抄襲的,李雲嫣怎麼可能不氣?怎麼可能不憤怒?
於溪月冷冷說道:「李雲嫣,你這個臭婊子,怎麼這麼不要臉呢?抄襲我的新歌,竟然還指責我誣告你?你一而再再而三的抄襲我的歌,你臉皮就這麼厚嗎?」
「你說誰臭婊子呢!」
聶凡站起來雙眼發寒的怒道。
李雲嫣是他的朋友,身為朋友,自然要挺身而出。
「呦!居然是你這個腦殘粉,我就說她臭婊子了,怎麼樣?你能拿我怎麼辦?你們不要臉抄襲別人的歌,還不讓人說了?我不但要說,還要把李雲嫣的行徑告訴所有人,讓她一輩子翻不了身。」
「你找死!」
聶凡一拳砸在桌子上,執法署辦公桌應聲爆裂。
這一幕嚇得屋內所有人驚掉下巴,就連艾凱琪也冷汗漣漣。
於溪月大喊「來人吶,有人使用暴力,還有沒有王法啦?」
幾個經驗老道是執法者一見,斷定聶凡是個武者,客氣的對他說道。
「這位先生,請克制自己的情緒,您在這樣,我們只能通知武道協會。」
他們可拿聶凡沒辦法,只有搬出武道協會希望給聶凡一點威懾力。
聶凡聞言,迅速冷靜下來,他剛才只不過氣過頭了,沒見過這麼不要臉的女人。
抄襲別人,還倒打一耙。
見聶凡重新坐下,於溪月一臉得意道對身旁律師使了個眼色。
那律師開口道「李雲嫣小姐,我的委託人於溪月,擁有《飄渺》這首歌的版權,而且申請版權的時間,比您要早,這在法律上,足以證明,這首歌是我委託人於溪月原創,也足以證明,你,才是抄襲者。」
律師的話,一字一句的訂在李雲嫣心上,怎麼又是這樣?和之前如出一轍,究竟是哪裡出錯了?於溪月為什麼又比自己註冊的要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