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一章 心甘情願


  下班後,楊南叫上了白舉毅和曾朵花。當然了,這種事情肯定也少不了陳宏偉和李麗,畢竟陳宏偉是公司的二老板,大家以公司的名義請華小雨吃飯,他作為華益公司的副總,肯定是要出席的。

  五個人兩輛車,一起向白雪說的那家餐廳駛去。他們到餐廳的時候,華小雨他們還沒有到,五個人便在包房裡坐著等待。

  一直到七點種左右,華小雨他們才走進包房來,白雪要華小雨坐主位,而華小雨卻要讓楊南坐,楊南推辭不過,只好坐了。

  華小雨的左邊是她的經紀人羅小蜜,右邊是新聘的一位女助手。

  白舉毅和曾朵花第一次如此近距離地見到明星,心裡激動異常,想跟華小雨搭個訕又不太敢,正好這時候白雪為他們做了介紹。

  「小雨,這兩位是我弟弟和弟媳,白舉毅,曾朵花!」白雪對華小雨說道。

  「白居易?『楊家有女初長成,養在深閨人未識』,這是你寫的吧?」華小雨問白舉毅。

  

  白舉毅一臉茫然,把求助的眼神投向她姐姐,白雪趕緊笑道:「小雨的意思是問這兩句詩是不是你寫的,這是《長恨歌》裡面的詩句......」

  白雪還沒解釋完,白舉毅的頭就搖得跟撥浪鼓似的,對華小雨說道:「小雨姐,我......我從來沒有寫過詩,一句都沒有!」

  在座的人都哈哈大笑起來,華小雨笑道:「那你還叫什麼白居易?不怕他老人家半夜來找你嗎?」

  白舉毅這才明白是怎麼回事,紅著臉說道:「都怪我爸,偏要給我取個這樣的名字,搞得我從小就經常被人嘲笑!」

  眾人笑過之後,華小雨說道:「還有,以後別叫我小雨姐,我應該比你還小。你要是想叫姐的話,叫旁邊這位,小蜜姐!多甜!」

  羅小蜜白了她一眼,隨即笑著對白舉毅兩夫妻說道:「你們好,我叫羅小蜜,你們要是叫我小蜜姐的話,是完全可以的,以為我是這裡的人中年紀最大的一個。」

  曾朵花好奇地問道:「小蜜姐,您多大歲數了?」

  「你猜。」

  「這裡的人,宏偉哥應該是最大的,他比我姐夫還大兩歲,你會比他大?」

  「對。」羅小蜜說道,「我三十歲了。」

  曾朵花驚得張大了嘴,「真看不出來哦,我還以為你跟我差不多大。」

  「你多大?」

  「我二十了。」

  羅小蜜一聽,樂得把臉貼在華小雨的臉上,報復似的說道:「看看,你嫌我老了是吧?你看人家怎麼評價我的顏值的?我三十了,看起來跟你們二十歲的一樣大!」

  「她就是個老妖怪,兩年前我給她當擋箭牌的時候,她就長這樣,現在還是這樣。」楊南說道。

  「錯!什麼兩年前?十年前我就長這樣,現在還是這樣!」

  大家再次哈哈大笑起來。

  餐廳服務員把菜都端上來了,由於都是熟人,華下雨拿起筷子就開始吃,邊吃邊說道:「今天可把我給累壞了!」

  白雪趁機對楊南和陳宏偉說道:「你們是不知道,小雨今天拍GG可認真了,有好幾次人家攝影師都說可以了,她偏說不行,一定要拍到她滿意才肯罷休。」

  華小雨說道:「這是我們家的GG,肯定要拍好,不能馬虎的。」

  楊南一聽華小雨說是「我們家的GG」,心裡又甜又酸。甜的是華小雨把代言華益當成自家的事來做,酸的是金月失去了華小雨的「寵愛」,從此受到冷落。

  陳宏偉和華小雨不熟,深知自己是沾了楊南的光,他和李麗特意一人斟滿一杯酒,雙雙起身,陳宏偉對華小雨說道:「小雨,我們倆敬你一杯,感謝你如此大力地支持我們。」

  華小雨趕緊握著酒杯站起來,說道:「宏偉哥,你這麼說就言重了。我跟我哥是這種關係,你跟我哥是髮小,像親兄弟一樣的人,那麼我跟你們也算是兄妹關係,所以你們就不要特別感謝我了。倒是你們結婚的時候,因為酒吧開業,所以我沒有過來喝你們的喜酒,實在抱歉,所以這一杯,我自罰。我幹了,你們隨意。」

  由於高興,大家都喝了不少酒。飯局接近尾聲的時候,白雪像趙子強使了一個眼色,趙子強立即從公文包里拿出一份文件,起身拿到華小雨的面前,說道:「小雨,這份文件麻煩你簽一下名。」

  楊南看到了,向趙子強問道:「你讓小雨簽什麼呀?」

  「哦,這個......是代言協議書。小雨為我們做了代言,我請她在上面簽個名。」趙子強看著楊南,有些猥瑣地說道。

  「代言協議書?我們和小雨之間有協議嗎?」楊南問道。

  白雪見楊南認真起來,說道:「這不就是我們的一個程序嗎?請小雨做代言的一道手續罷了。」

  「你們是想拿協議把小雨給捆住吧?拿過來我看看!」楊南大聲說道。

  趙子強只好把協議書拿到楊南的面前,楊南仔細翻看了一下,協議裡面約定了甲乙雙方,大概意思就是華小雨為華益公司有償代言華益MP4,代言的期限為三年,這三年之內她不得再代言同類產品的其他產品。

  楊南看到這份協議,立馬就來氣了,說道:「人家小雨免費為我們做產品代言,一分錢不收,你們卻擔心人家反悔是吧?」

  趙子強見楊南生氣了,一言不發,白雪解釋道:「我們作為一個公司,產品的營銷是一件大事,所以請小雨做產品代言這件事情,我覺得做正規一點比較好。」

  楊南看著白雪說道:「正規一點,你們要求小雨正規,你們正規了嗎?你們給小雨多少錢?協議上居然還寫成有償代言!你們真的給她錢了嗎?」

  「哥,你生什麼氣嘛?好好的一頓飯被你搞的,簽不簽都是咱們自家人的事,你犯得著那麼生嗎?」華小雨對楊南說道。

  隨即,華小雨對趙子強說道:「趙哥,拿過來我看看。」

  趙子強只好又把協議書拿到華小雨的面前,華小雨大致翻看了一下,把手伸向趙子強,「拿筆來!」

  趙子強趕緊把手裡的筆遞給華小雨,華小雨握住筆,飛快地在協議上籤下了自己的名字,然後連協議書帶筆一起交給趙子強。

  白雪見華小雨簽了協議,鬆了一口氣。要知道以現在華小雨在市場上的代言價值來估算,這份協議書的價值可以高達千萬元。

  最主要的是,她還可以防止華小雨反悔。當初華小雨代言金月MP4的時候,就是因為沒有簽合約,所以造成了幾個月後華小雨隨意就終止了代言。

  當然了,華小雨在當初那種情況下,是不可能跟金月簽合作協議的,她並不傻。

  今天,她簽了趙子強遞上來的這份協議書,心裡同樣是有數的。她知道協議是白雪草擬並讓趙子強代辦的,她順著白雪的意願簽了這份協議書,是心甘情願的。對於華益,她願意無償地付出,因為華益是楊南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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