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一會不就知曉了
第十四章 一會不就知曉了
「聽說了嗎?
今天晚上,那位騎士面具的男子,會在今晚軍訓休息的時候,給大一的新生們唱一首。思兔閱讀sto55.com」
「真的?」
「今晚是大一新生的軍訓活動,畢竟迎新晚會都是大二大三的學姐,估計和以往一樣,上來自我介紹,然後就是一起唱軍歌,團結就是力量那個。」
在下午的飯堂,就有不少的學生在紛紛地議論,不少的小迷妹都期待今晚能夠見到那位男生。
女生宿舍502號房。
已經回來的雲初然,躺在床上休息,一隻手捂住小腹,腦子裡回味著昨晚的舒適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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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觀,程冰冰坐在椅子上,一雙白皙的大腿同時放上來,雙手緊緊地抱著膝蓋,手機上正在不斷循環著《反方向的鐘》
不僅僅如此,在網絡上,這首歌曲已經傳播了起來。
正在繪畫的夏千歌,出聲說道:「這首歌確實好聽,喜歡聽的歌,聽到膩,不要給欲望留餘地。」
「嗯,聽網絡上說的,忘記一段戀情最好的辦法,就是遇到對的人,展開一段好質量的戀愛,我倒是想見一下唱這首歌的人,叫李華是吧,總比那個一無是處的垃圾要好。」
程冰冰深深地點了一下頭,聲音變得有些平靜,可她越是平靜,心裡就越是不舒服。
「額」夏千歌聞言,愣了一下,目光隨意地看了她一眼,搖搖頭,輕聲地說道:「聽說今晚那個李華會去大一新生那邊唱一首,你知道為什麼他要去嗎?
第一,吸引異性,第二,讓自己的名氣更旺盛。」
「由此推測,他也不是什麼好人,還有冰冰,你有些單純了,網絡上的話是不能亂相信的,忘記一個人,就讓時間去解決吧。」
聽到這些,程冰冰深思熟慮地想了一下,然後說道:「說的也是,不要在意他,越是在意,心中越是難以忘掉他,今晚我們就出去散散心,順便去看看那位李華的現場歌唱吧,對了,初然你晚上去不去?」
程冰冰和夏千歌同時地抬起頭來,看向躺在床上一動不動的雲初然。
這讓她有些無語,雲初然要是此刻和她們說,其實唱這首歌的並不是李華,而是秦天,那她們該多尷尬,而且還單曲循環地聽了人家一天。
「不了,我肚子不是很舒服,你們去就可以了,晚上風挺大的,記得多帶一件外套。」
雲初然搖搖頭,翻過身去,拿起手機,打開VX,重新查找到了秦天的帳號,猶豫再三,她還是沒有加回他的聯繫方式。
程冰冰確實是想要散心,緩解自己的心情,夏千歌卻不一樣,她忽然想去看看秦天,這個死渣男最近是不是過得很瀟灑,回想起在舞蹈室的事情,她的臉蛋驀然地一紅。
呸,渣男~
—————
夜幕降臨,校園的操場上,每一個班級的隊伍圍成一個方陣,教官和學生們坐在一塊。
秦天的班級方陣就很無聊,大部分都是上來自我介紹,有的有點社交牛逼症,上來搞笑一下活躍氣氛,也是不錯。
「哇!我們大一的妹妹沒想到也會熱舞。」
就在這時,旁邊的一個隊伍方陣內,有三個長相甜美的女生,在燈光的映照之下,她們跳起了熱舞,扭腰搖曳著短裙,這還是她們今晚過來特意穿上的裙子。
四周圍的男生紛紛地圍了過來,方陣隊伍頓時就亂了,年輕的教官們也感興趣地加入其中。
藍牙音響的Music播放出來,隨著熱舞,感受著青春的火熱。
她們三位女生的動作,都顯得格外的妖艷和勾魂,這就是現代女團的舞蹈。
「哇槽!」
周圍的男生都是不禁地喊了出來,有的男生還吹起了口哨。
可以說軍訓是大學最有意義的活動。
為首的那位女生,長發如瀑布般傾斜下來,她的眸光正好瞧到了圍在旁邊的秦天。
沒辦法,人長得帥,到哪裡都是吸引女生的目光。
秦天發現自己與她四目相對,不由地輕笑一聲。
因為就只有他在她們三人跳熱舞的時候,沒有任何反應,就和一個直男一樣淡定。
可他不是直男啊,他可是最近大名鼎鼎的渣男!
C位跳著熱舞的女生,她可是渣男收割機,不知收拾了多少的渣男。
「有趣~」
她的嘴角勾起一抹嫵媚的笑意,伸出舌頭舔了舔猩紅的嘴唇,這讓周圍的男同伴見到,更是受不了。
這段熱舞結束之後,眾位新生就見到了李華和老劉學長來到了現場。
不僅如此,四周圍聚了不少的學哥學姐在此處。
只不過,是剛剛他們看那些女生跳舞看得太認真,沒有注意到罷了。
「大家好,這位就是你們的學長李華,金融系二班的,接下來給大家唱一首《以後見到你》」
老劉學長目光看向圍在旁邊的一群新生,包括同年級,以及大三的,雙手指著站在身邊的李華,吶喊道。
「哇!」
「就是昨晚上那位很有才藝的小哥哥。」
「長得還算可以,有才就行。」
「以後見到你?
不是一首最近流行的歌嗎?
怎麼不唱昨天晚上的歌曲了?」
「.」
周圍的學生紛紛地議論道,包括一些學哥學姐,他們過來就是想聽昨晚的歌曲,並且現場近距離錄製下來。
結果人家不唱昨晚的那首歌曲。
老劉學長推著音響,手中的麥克風遞給李華,讓他歌唱了這首最近流行的歌曲。
為什麼不唱昨晚那首歌曲呢?
第一,李華他們根本就不太清楚歌詞,比如一開始的那段rab,根本就不懂。
第二,沒有伴奏,沒有樂譜,用樂器一時半會也彈不出來。
李華本來就稍微會一點唱歌,要不然也不可能上台。
《以後見到你》的伴奏響起。
還算是不錯,但比起《反方向的鐘》,根本比不了。
眾位學生一聽,就能夠聽出來了。
儘管這首流行歌曲很火,但若是《反方向的鐘》一上架。
抱歉,那真的就是碾壓了。
唱完之後——
眾人覺得李華還沒有原唱唱的好聽。
「學長,唱昨晚上的那首歌曲啊!」
這時,說話的正是剛剛C位跳舞的女生,名叫夏思雨,她非常喜歡會唱歌彈琴的男生,她對這方面的男生沒有任何的抵抗力。
她想像以後跳古風的舞,然後男生唱古風的歌曲。
「額,抱歉啊,今天就只唱一首歌,下次一定。」
老劉學長訕訕地微笑,開口說道。
「好吧~」
周圍的學生們和來特意來這裡的學哥學姐,有一些失望。
老劉學長訕訕地笑著。
程冰冰和夏千歌自然也是來到了現場,結果只是聽了人家唱一首別人的翻唱,還沒有人家原創好聽,頓時就失望地準備離去。
夏千歌早就注意到了在人群中的秦天,他還是一如既往的平靜,不卑不亢。
「呵呵,昨天晚上唱的歌,又不是你們唱的,當然唱不出來,還下次一定?
笑死我了!」
驀然,一道與周圍完全不符合的聲音,突然是喊了出來。
準備要離去的學生,程冰冰和夏千歌都是停下了腳步,皆是錯愕地朝著聲音傳來的方向看去。
「是麽?
難不成還是你唱的?
你仔細聽聽你的聲音,聲線都完全不一樣,叫什麼叫?」
李華眉頭一蹙,有些急了,他的心中還是有些小怕怕。
「那同學,你說是誰唱呢?」
夏思雨倒是比較冷靜,露出微笑,出聲詢問道。
眾人都是迫不及待地想要聽他說出來。
「老大,不能再低調了,咱上吧,讓他們這煞筆看看到底誰才是真正的冠軍。」
王曉建深深地吸了一口氣,雙手推著秦天,就來到了圍觀群眾的中間。
眾人皆是一愣。
「怎麼是這死渣男?
真的是到哪裡都有他的身影,無語!」
程冰冰眉頭緊蹙起來,就已經想要轉身離去了。
夏千歌卻是有些平靜,淡淡地說道:「先留下看看,你難道就不想看看這個渣男出醜嗎?」
「也是哦!這個渣男什麼都不會,怎麼可能會唱歌,估計又想靠這件事情增熱度,然後成為網紅吧?」
程冰冰的腦洞還不是一般地大,就喜歡亂扯。
周圍的男生們,都是一副看好戲的樣子,尤其是那些大二學哥,連連地起鬨:
「喲,這不是武城第一渣?
趕緊表演一個才藝吧。」
「笑死,他根本不會!」
「真的是煞筆,這兩個人快笑抽我了,明明台上都已經宣布是李華同學,還想去蹭熱度?」
「這兩個人怕不是有社交牛逼症,要是我的話,現在早就收拾行李跑路了,站在那裡都尷尬死。」
聽到一眾人在下面不斷地議論,王曉建作為好哥們,早就氣得要死,反觀是秦天,這廝全程淡定無奇。
仿若一切都掌握在手中。
秦天目光看向眾人,平靜地說道:「誰有吉他?」
「我有,但我想確認一下,你真的會嗎?」
這時,有帶吉他過來的男生,就是想彈奏一曲小星星,可這裡卻已經熱鬧了起來。
「一會兒不就知曉了?」
秦天拿過他手中的吉他,淡笑了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