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第一桶金(第二更,求推薦,求收藏)


  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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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奕文當然不知道,有人給自己扣上了這頂帽子。思兔閱讀與此同時,他可是剛剛數完那一些銀子。

  「不過一百多斤肉,居然賣了五百多兩……哎呀,這生意……真應該做下去啊!」

  一想到這生意做不成了,

  施奕文的心裡儘是不舍啊!

  可惜了,這生意只能做一次!

  熊肉?

  熊肉怎麼可能能賣得上這樣的天價?

  其實,從鄭一官他們願意掏銀子買肉的時候,甚至連湯一起買的時候,他就已經猜個差不多了。

  他們一個個的買的那裡是什麼肉啊。

  分明買的是「血饅頭」,能治病的「血饅頭」啊。

  儘管對於眾人買「血饅頭」這事,心裡有些不快,但是看著眼前的這一堆銀子,施奕文很快就再次露出了笑容,把銀子裝進箱子裡的時候,臉上的笑容更甚了。

  不管怎麼說,這都是他在這個世界上賺的第一桶金。

  而且錢還不少,雖然不怎麼光彩,但這也是一個好兆頭。

  將銀子收到箱子裡,向著門外喊了一聲,

  「小月,再提桶水來,給鍋里加上一桶水!!」

  門外的小丫環應了一聲。

  既然是一錘子買賣,那就多賣一點吧!

  瞬間,他又恢復了那副市儈的嘴臉。

  多掙一點錢總是沒錯的。

  ……

  「這味道可真不錯啊!」

  用筷子夾起一塊噴香噴香的肉片,鄭一官忍不住讚嘆道。

  「那傢伙還真有那麼幾分本事。」

  肉片入口的香味,讓鄭一官只覺得這輩子吃過的肉全都白吃了。

  「吃過這肉,只怕往後就吃不下其它的肉了!」

  在鄭一官感嘆時,鄭芝虎則說道。

  「大哥,你有沒有覺得這肉太硬了,而且又太粗了些。」

  「嗯,是有點,估計是他刻意這麼做的。」

  「這肉似乎太紅了。」

  「是有點。」

  「好像不太一樣。」

  見老二不時的犯著嘀咕,鄭一官笑道。

  「你小子是一朝怕蛇咬,十年怕草繩了,好了,別瞎琢磨了,你沒有那個腦子,那是老三擅長的事,對了,讓人把肉給老三送二斤過去,他那邊估計更需要,對了,用這湯加上水,再燉上幾十斤肉一併送過去,告訴弟兄們就說是用「番膏」燉的。」

  對大哥的吩咐,鄭芝虎自然是一一答應下來,只不過他的心裡難免還是有點兒嘀咕,畢竟,這事他總感覺沒有那麼簡單,可又說不出是那裡不簡單。

  「對了,消息散出去了嗎?」

  「消息?」

  鄭芝虎愣了愣。

  「大哥,你是說……他這萬一不是番肉咋辦?」

  「不是番肉?」

  鄭一官笑道。

  「還能是龍肉不成?而且,老三,你知道那小子是把誰給煮了嗎?」

  「誰?」

  「大甲部頭人的兒子,」

  「什麼!這怎麼可能!有沒有弄錯!」

  「錯不了,去年我和顏老大和他們談判的時候,我還和那小子一起吃過酒哪。」

  「大哥,那你為什麼不攔著他,這,這會出大事的……」

  「出事才是好事哪!」

  冷哼一聲,看著兄弟的那副模樣,鄭一官嘆道。

  「好了,你這陣子心思有點兒亂,這事我讓其他人去辦!」

  說話的功夫,他就喊來了一個嘍羅,衝著嘍羅吩咐了起來,見狀,鄭芝虎的心裡犯起了嘀咕。

  這事怕沒有那麼簡單吧!

  其實,這事非常簡單,也就是讓散布一個消息出去而已,剩下的只需要家裡等著就行了。

  在嘍羅離開後,心情頗為舒爽的鄭一官,甚至特意泡了一壺茶,然後躺到了帆布躺椅上,方工匠做的這把椅子不錯啊!

  舒坦……

  等到那些生番找上門的時候,看你怎麼收場!

  ……

  隨著兩個人從社外回到村社中,大甲部的村社裡就瀰漫著一陣異樣的氣氛。部落里的長者們都到了頭人的屋子裡。

  在昏暗的草屋裡,塞巴斯只是默默的吸著菸袋,其他人也都是如此,他們圍成一圈吸著煙,這是他們最喜愛的一種消遣,不管是男人、婦女還是孩童都樂在其中。他們的菸具都是從最近的竹林里取材而來,按照他們自己的喜好進行雕刻和裝飾。

  「這是莫那的矛,被人砸斷了,但卻有人用它刺穿了泰雅人的胸。」

  「另一個泰雅人是被箭殺死的。」

  「被石頭砸死的!」

  ……

  對於族人的話語,塞巴斯並沒有給予任何回應,他只是默默的吸著煙,雙眼盯著兒子的刀和矛。

  「後來呢?」

  塞巴斯問道。

  「後來,我們順著血跡和腳印追到了明人的寨子,再後來,我們聽說,聽說……」

  阿甲和山米里兩人互視一眼,山米里說道。

  「聽寨子裡的人說,他們把莫那殺了,然後給吃了,按他們說,莫那的肉能治病!」

  塞巴斯的手猛然握住菸袋,片刻後,才說道。

  「確定嗎?」

  「很多人都看到了,看到有人把莫那帶到了寨子裡!」

  「頭人,我們要給莫那報仇!」

  「頭人,殺光寨子裡的明人,給莫那報仇!」

  「頭人,那裡原本是我們的土地,奪回我們的土地!」

  一時間群情激憤,所有人都喊著要殺光明人,為莫那報仇,但是塞巴斯卻沉默著,儘管他的心裡同樣儘是怒火,可是與其它人不同的是,他是部族的頭人,他需要為整個部落的未來負責。

  去年顏思齊領人從大海入北溪後,曾經和大甲部發生了過衝突,不過一番激戰後,他們也是握手言和了。顏思齊用布和鐵器換來了北港和周圍的土地,與大甲部劃定了界線。

  之所以言和,倒不是因為大甲部生活在平原上,相比於生番、高山番,大甲部算是頗為相對溫和的部落,而是因為傷亡太慘重,他們足足死了近百人,這對於不過只有一千多百人的大甲部而言,絕對是大傷元氣啊!

  這一年多以來,塞巴斯一直遵守著約定。

  而雙方的約定是什麼呢,就是互不犯界,當然要是你的人進來了,那他被殺也好,被獵也罷,那都是命。

  可是現在,他的兒子卻在明界外被抓走了!

  現在所有人都喊著要殺光明人,可是明人有會噴火的鐵筒,有鋒利的長刀,還有能擋住刀箭的盔甲,他們有什麼呢?

  可看著群情激憤的眾人,塞巴斯知道,如果不能給他們一個滿意的答案,他很有可能就會被人取而代之,並不是所有人都願意和明人友好相處下去。

  而且現在顏思齊死了,他們會不會繼續遵守諾言,這也是他需要確定的一件事!

  想了想,塞巴斯說道。

  「傳令給十三社,召集所有的男丁,明天發兵北港,向那些明人討個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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