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倉庫和店鋪
進門之後,周桂芳一邊招呼小五子給李毅和徐清瑤倒水,一邊問道:「找姐有啥事兒?」
李毅也不矯情,當即說道:「周姐,我想把你的這個廠子盤下來!」
「盤我們的包裝廠,你要這廠子幹嘛,還要做水果生意?」周桂芳不解地說道。思兔閱讀sto55.com
李毅當即搖了搖頭說道:「不是,我想將這裡改造成一個點大型倉庫!」
「倉庫?有啥東西你直接放肉聯廠不行嗎,非要花錢自己整個倉庫!」
「不滿姐,我打算開一家大型服裝店,連鎖那樣的,需要一個大型倉庫。我看你這包裝廠生意也不太好,與其這樣耗著,還不如轉讓給我!」李毅道。
「李毅,不是姐不想幫你,主要是我家的這個廠子,如果不是萬不得已,是絕對不會出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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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毅當即說道:「周姐,你就不想聽聽我給你們開出的價格?」
「這畢竟是我和他爸五六年的心血」
不等周桂芳說完,李毅便淡淡地蹦出兩個字:「五萬!!」
「啊什麼五萬?」
「周姐,你這個包裝廠我願意花五萬塊錢買下來,而且廠子裡的所有設備我一概不要!」
聽到這話,周姐直接愣住了。
他們的這個包裝廠占地面積雖然有兩畝左右,但是市場價不會超過三萬五千塊錢,而且這還的算上設備的價格。
現在李毅不但將價格提升到了五萬元,而且還不要那些設備,這無形中又等於多給了他們一筆錢。
算下來的話,李毅開的價至少要比市場價高兩萬塊錢。
「你真的願意出五萬塊錢盤下這個廠子,沒有在拿你周姐開玩笑吧?」
李毅當即說道:「我怎麼會拿這事兒開玩笑,只要周姐你同意的話,咱現在就可以到市里辦過戶手續!」
「行,姐也是一個痛快人,五萬塊錢賣你了!」
「周姐,你不需要和秦大哥商量一下?」李毅當即問道。
「家裡我做主,況且廠子產權也是寫的我的名字,用不著和他商量!」
「那行,咱這就去辦手續!」
「行!」
一旁的徐清瑤已經是徹底的傻了,價值五萬塊錢的生意就這麼三言兩語敲定了。
而且在姐夫嘴裡,五萬塊錢就好像是五塊錢這麼簡單。
即便是她不懂生意,但也能看得出來這個價格肯定是給高了,不然的話小五的媽媽不會這麼痛快就答應了。
趁著周桂芳回去取證件材料的空檔,徐清瑤忍不住問道:「哥,你這個價格是不是給高了?」
「嗯,比市場價差不多高出60%,正常而言,這個廠子最多不超過3萬五!」
「啊,那你為什麼不少給點,那可是一萬五千塊錢啊?」
李毅笑了笑說道:「清瑤,這你就不懂了,價格高是高了點,但是這個廠子對於我們接下來的生意至關重要。」
「那也不能這個貴啊!」
「呵呵,貴有貴的道理!首先是這裡的廠房還比較新,改造成倉庫的話基本上不用花錢,只需要將裡面清理一遍就行了!」
接著李毅繼續說道:「其次由於時間緊急,我們沒時間去尋找其他合適的地方,更沒時間去查詢那些廠房的產權是否清晰。而周姐家的這個廠子知根知底,省了不少麻煩。」
「那好吧,但我還是覺得你這樣做生意不對!」
李毅沒有解釋,小丫頭畢竟還是個高中生,並不了解什麼叫時間就是金錢。
等她再大一些就知道了!
……
很快,周姐就將包裝廠的產權登記證書等一些列的文件取來了,隨後一行人便直奔房產交易部門。
路上,李毅在路過銀行的時候,順便取了十萬塊錢,其中五萬給了周桂芳,剩餘的五萬則是裝入包里,準備當成開店的資金。
整個過戶過程很順利,不到一個小時就完成了。
讓周桂芳回去搬離裡面的設備,而李毅則是帶著徐清楠去了市中心的聯華廣場。
聯華廣場是幾年前才興建起的大型商業中心,是江南省最大的商業CBD,也是等個江城最為繁華的商業中心。
來到這裡,徐清瑤頓時被這裡車水馬龍的繁榮場景驚到了。
儘管他們也是在江城生活,但是肉聯廠卻在遠郊,距離市中心少說有二三十公里,平時要是沒有必要的話,是沒有人願意大老遠進市區的。
因此,長這麼大,徐清瑤去市裡的機會屈指可數。
至於聯華廣場,那更是一次都沒有去過!
由於貨物已經在路上了,不出預料的話,最晚不過後天就會被運回江城,所以留給李毅的時間已經不多了。
所以他並沒有帶著徐清瑤逛商場,而是直接來到了商場十樓的物業部門,並開門見山的提出要租一樓臨街的那一排剩餘全部的鋪面。
剛才李毅已經實地勘察過了,商場一樓西側位置不是很好的地方還有五六間標準鋪面在對外出租。
這些鋪面都被隔成了30到50平房不等的小鋪面,但是由於位置一般,所以依舊有不少處於閒置狀態。
這裡的鋪面之所以租不出去,倒不是人流量不夠,而是租金太貴,一間三十平米的鋪面一年就需要五千塊錢,鮮有人能有這個魄力。
其次是這幾間鋪子的位置太靠里,相對而言不是很好,所以就閒置了下來。
但是這些對於李毅來說完全不是事兒,他相信自己從沿海地區進回來的衣服一定能在江城打開市場,相對而言,鋪面的位置稍稍差一點並不算什麼。
話說華聯超市的物業經理一聽說有人要租那幾間閒置的鋪面,而且要一次性都租下來,頓時樂的連嘴都合不攏了,當即親自接待了李毅。
當然了,李毅也有自己的要求,所有的鋪面必須是能連在一起的他才租,至於中間有租出去的,那就需要物業部門自己和商戶協調。
其次,所有出租的商鋪必須全部打通,裝修過程物業不得阻攔。
此外,合同一次性簽訂五年,五年內商場不能擅自漲價。
前面幾條物業自然沒有問題,但是五年不漲價卻死活不同意,最終雙方將合同期限限定在三年。
最後,李毅以每年8萬元的租金租下了聯華廣場商業大廈一樓600平米的店鋪,而這也將成為李毅實業帝國的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