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不幸之大幸


  馮紫英講打圍的事,脫口而出一句:「這一次,大不幸之中又大幸。思兔閱讀520官網��隨即自覺失言,就要走,推脫說:「今兒有一件大大要緊的事,回去還要見家父面回。」

  需要面回,說明這是秘密,不能讓別人知道。大大要緊,說明這是重要的事。而且,這件事還是「」,有意料之外的轉折。

  嘗試一下代入法,也就是,假設馮紫英,即富察昌齡殺死的鷹就是胤禩送康熙的鷹,那麼,所有的細節描述,能不能一一吻合。

  第一,「大不幸之中又大幸」的解釋。

  富察昌齡殺鷹,目的很明確,當然是挑撥胤禩同康熙之間的關係。康熙會不高興,這是可以預見的。但是,康熙大怒,並且說「父子之恩絕矣」,這不合常理,所以是出乎意料的。

  皇帝震怒,可以稱大不幸,尤其,這震怒是由富察昌齡引起的,如果追查,他的罪不會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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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又一件奇怪的事,沒有人追查鷹是怎麼死的。至少,沒有人查到富察昌齡身上。這當然是大幸。

  第二,「面回」。

  面回,是當面回復。既然是回復,前面就應該下過命令。所以,富察昌齡是因為傅鼐的吩咐,才去殺鷹。如果是他自己淘氣,這時候應該不會這樣鎮定,也不會願意告訴父親。

  另外,寶玉問馮紫英去打圍,「單你去了,還是老世伯也去了?」

  「可不是家父去,我沒法兒,去罷了。」

  進一步確認,傅鼐在場,知情,是指使者。

  傅鼐這時候已經四十多歲,成熟理智,不會心血來潮。所以,他是因為胤禛的授意才要兒子去做這件事。

  第三,寶玉的追問。

  馮紫英要走,寶玉說:「你到底把這個『不幸之幸』說完了再走。」對這個話題非常感興趣。

  不但如此,之前寶玉的兩個問題,一個是「幾時的話?」一個是「但你去了,還是老世伯也去了?」這兩個問題,是在確定時間與人物,有打探消息的意思。

  做為曹寅的繼承人,曹甬很自然地擔負著「補天」的職責,對於政治事件,他也具有相當的敏感性。

  各項都沒有矛盾之處。

  富察昌齡是傅鼐的長子,當時人又早婚。傅鼐如果在十六歲結婚,婚後立刻有子,那麼,富察昌齡最早出生在1692年。同曹甬年紀相差不多。

  1714年,曹甬26歲,任江寧織造。年末,曹甬會到北京述職。死鷹事件發生在十一月末,年底。而且從木蘭圍場回北京還需要幾天的路程。曹甬這個時間在北京合理。

  馮紫英走之前,約下寶玉與薛蟠,「多則十日,少則八天」,等他臉上的傷好了,他會請客。但是,1715年初,曹甬死於天花。他的時間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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