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玉菡
二十八回,馮紫英邀請寶玉和薛蟠到家裡喝酒,陪酒的有妓女雲兒和。思兔閱讀
寶玉說:「前兒所言幸與不幸之事,為晝懸夜想,今日一聞呼喚即至。」這是在前次相遇之後三天,而不是馮紫英說的「多則十日,少則八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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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叫琪官,唱小旦的,「嫵媚溫柔」,「名馳天下」。當時北京城最紅的男旦。
一伙人喝酒唱曲,玩了一陣,「寶玉出席解手,便隨了出來。」不但主動製造單獨相處的機會,還「將系小衣兒一條大紅汗巾子解了下來與寶玉。」尤其巧的是,這汗巾子是「昨日北靜王給我的」。
最紅的男旦主動向寶玉示好,如果在南京,並不奇怪。但是這是在北京,又正同北靜王以及忠順親王這級別的人物來往,一見寶玉就交換貼身衣物就有點說不通。
事情再發展,就到了忠順親王府的長史官找上門,告訴賈政:「我們府里有一個做小旦的琪官」,「三五日不見回去」,「近日和銜玉的那位令郎相與甚厚」,認定寶玉拐走了琪官,要他交出人來。並且提出物證:「既雲不知此人,那紅汗巾子怎麼到了公子腰裡?」
傅鼐是胤禛的侍衛,手下,他的兒子富察昌齡也是。富察昌齡對應馮紫英,四皇子胤禛對應忠順親王,是忠順親王府上的戲子,出席其心腹馮紫英的酒宴非常合理。
但是又帶著北靜王給的汗巾子,所以同北靜王也有關係。身為戲子,同各個派系的勢力都建立聯繫是他們的生存之道。但是,第一次見寶玉,身上就帶著北靜王給的汗巾子,太過巧合了,可能是有意的。
也就是知道寶玉同北靜王的親密關係,帶這汗巾子,就是為了取信寶玉。當然,這也可能是身為戲子的生存技能。但是,忠順王府的長史官也知道這件事,就可以確定,這一場見面是他同忠順親王做成的圈套。
「寶玉聽了這話,不覺轟去魂魄,目瞪口呆,心下自思:『這話他如何得知!他既連這樣機密事都知道了,大約別的瞞他不過……」
換腰帶這件事,只有寶玉、、薛蟠知道,三十四回,「那薛蟠都因素日有這個名聲,其實這一次卻不是他幹的。」作者確定告密的不是薛蟠,也就是只能是。寶玉因為判定告密的是,知道自己中了圈套,所以不肯再替他保密,立刻說出了他的下落。
但是只有戲子的事,並不會讓寶玉「轟去魂魄,目瞪口呆」,而是因為這件事還牽扯到死鷹的事。「大約別的瞞他不過」,別的,就是死鷹的事。
曹甬知道胤禛知道他知道死鷹的事,自知一時疏忽,中了美男計,如今大難臨頭。
三十三回:「拿大棍,拿索子捆上,把各門都關上,有人傳信往裡頭去,立刻打死。」這不是父親打兒子,是胤禛手下長史官打曹甬,結果是「打的不祥了」,直接打到將死。
不但被打,而且消息被封鎖。「裡頭」,也許是皇宮裡頭。
三十四回:「襲人看時,只見腿上半段青紫,都有四指寬的僵痕高了起來。」
1714年十一月十九日,康熙看見兩隻死鷹。富察昌齡自這一日趕回北京,到北京已經十二月。馮紫英說:「前兒也就回來了。」寶玉說:「怪道前兒初三四兒,我在沈世兄家赴席不見你呢。」
到北京已經十二月初三或者初四,同寶玉喝酒是在初五或初六。馮紫英還席在兩天後,初七初八。長史官找上門來,至少是三五日後,因為琪官「三五日不見回來」。已經是十二月十二。
曹甬在1715年正月死於天花,距離挨打不過一個月時間。那麼,他是在棒傷養好後,立刻得了天花去世嗎?或者,是死於棒傷,而假託天花。
後者當然更合理。
諧音「將玉害」。是他間接害死了曹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