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有錢銀的快樂


  換做是以前,劉凡也會當著林夢的面前說這些,但以前和現在的意義就完全不一樣了。思兔sto55.com

  以前林夢可以看成玩笑話,但現在就真的不一定了。

  年少多金,帥氣+單手開法拉利,就算真的渣,想被渣的女孩都能排著隊送到他面前。

  「所以你是什麼情況,家裡面有礦又非要窮養?」林夢問出了自己一路上最好奇的問題。

  劉凡想了想,也不知道該怎麼解釋,小說那一套騙騙爸媽沒問題,那是因為錢也不多。

  但像林夢這樣的『網絡達人』,你想騙她真的挺難的,倒不如不做什麼解釋,讓她自己腦補就好了。

  「差不多吧,攤牌了不裝了。」劉凡淡淡的說道。

  「幾百萬的跑車說買就買,你這可不是一般的有錢啊。」林夢感慨著說道。

  「所以呢,以後你是想躺著收租還是已經放棄實習了?」

  劉凡沒想到林夢把他想成了粵市的包租公了,不過無所謂,只要他想的話,在哪都可以變成包租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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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凡搖搖頭說道:「沒有啊,我現在還在醫院實習著,只不過和老師商量了一下不去上夜班而已。」

  「怎麼商量?」林夢心裡一動的問道。

  劉凡露出笑容給了她一個眼神。

  你要說兩個人玩了那麼久,還不懂這個眼神是怎麼回事的話,那可就真的白相處了。

  「靠,你居然還賄賂老師,鈔能力真的是讓人有夠羨慕的。」林夢軟趴趴的在欄杆上趴著說道。

  「你要知道,老師自己上一個夜班都有好幾百呢,我多出幾倍的錢,還能讓老師減輕帶我的痛苦,這是雙贏,何樂而不為呢。」劉凡糾正道。

  「我也想擁有失去夜班的快樂,你知道嘛,每次上完夜班之後整個人都是輕飄飄的,像是沒了魂了一樣。」林夢痛苦的說道。

  雖然說經歷了小半個實習生涯已經開始習慣上夜班了,但習慣上夜班不代表身體扛得住啊。

  每個星期一個通宵,間中還要多上一個,四個星期有五個夜班,這誰頂得住啊。

  就這個職業,你不混個十年八年都別想拜託夜班,這樣日積夜累下來,就算你的身體是鐵打的,但你的年齡也不是啊。

  等你年紀上去了,以前積壓的小毛小病一反彈,那就有你好受的了。

  「你不回去繼承家業,還去干護理,怎麼想的?」林夢好奇的問道。

  那麼有錢居然還來幹這種又髒又累的話,甚至還倒貼錢不去上夜班,這不是腦子有泡嗎。

  安安心心每天收收租,睡覺睡到自然醒,約幾個朋友玩一玩,時不時還出去旅遊一下不香嗎?

  她倒是想擁有這樣的生活,但奈何身為打工人,不去工作的話根本就沒有這個資本。

  「總要給自己找點事情做嘛,現在我還沒想好就繼續做著唄,沒準以後哪天就不去了。」劉凡無所謂的說道。

  林夢點了點頭,感覺非常的贊同,有了錢做什麼事情都是興趣使然,這正常嗎?

  這很正常!

  哪天說不相干就甩手不干,甚至連辭職信都不用寫,這合理嗎?

  這很合理!

  茲啦~

  船發出一陣聲響,隨後慢慢的遠離著岸邊,看樣子應該是啟航了。

  「唉!」林夢發出重重的嘆息聲。

  「唉聲嘆氣幹嘛呢,今天可是你的生日,搞得我有錢就很打擊你一樣。」劉凡有點無奈的笑道。

  「是非常打擊好吧。」

  「那要不然我把你包養了,這樣就不用去憂愁了,每天吃吃喝喝睡到自然醒。」

  劉凡的話剛說完,那邊還在盯著江邊的林夢就轉頭看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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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邊,兩個男人鬼鬼祟祟的站在橋邊一處空地里,這邊都是環繞著一些石頭和樹枝,雖然是大馬路旁,但也非常陰森,一般人都不會來這邊,甚至流浪漢都嫌靠近馬路有點喧鬧。

  「哥,放了真的沒事嗎?」其中一個比較矮小的青年略微緊張的問道。

  他們倆的旁邊有幾個正方形的大箱子在佇立著,外表有一層紅色的宣紙。

  「怕個毛啊!」年長一點的『哥哥』說道:「MD,就點個火你就慫成這樣,要不是來回跑時間來不及,我自己還想一個人單幹呢!整整五千塊呢!」

  矮小的青年猶豫了一下也覺得沒什麼,畢竟現在雖然是說禁了,但其實還是有人放的,只不過在這麼明顯的地方很容易被抓而已。

  「不能幹你也得給我干!只剩五分鐘了,要是搞砸了,拿不到尾款,我削了你!」哥哥怒喝一聲說道:「別搞事情啊,準點就點火,我去另一邊。」

  說完就趕去橋頭的另一邊了,那邊也有同樣的事情等著他去做呢。

  其實他們倆不是什麼放炸藥的恐怖分子,這年頭要是混混都能當恐怖分子的話,那警察就不用幹了。

  那幾個正方形的大盒子其實就是一堆煙花而已,而他們的任務,就是準點在遊輪經過的時候點個火放個煙花。

  至於為什麼要準點,還要遊輪剛過的時候,那關他們什麼事情呢,他們就一個點火的,總要的是點個火就能拿五千塊錢!

  這筆買賣划算啊!

  煙花什麼的也不用他們出錢,就單單點個火拿錢,這不做的漂漂亮亮真的是沒天理呢。

  別人都送錢到你懷裡呢,這些小混混可管不了那麼多其他的。

  這不比打架吹牛逼爽?

  矮小一點的青年看了看表,時間也越來越近了,嘴裡還不斷地說道:「應該沒關係的,我在網上搜過,就算被抓了就是罰個款批評教育一下,了不起關幾天。」

  《公共管理條約》裡面確實是有禁止在公共場合鳴放煙火,但處罰也不高,最多也就罰幾百,情節嚴重屢教不改的也就關幾天。

  畢竟放個煙火又沒鬧出什麼毛病,也沒有說嚴重的危害公共治安,認錯態度好的話,教育一下就可以了。

  本身過年過節的也有些大公司或者企業會放煙花呢,只不過他們都是報備過的,安安全全放出去沒弄傷人就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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