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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作家簡媜說過一段話:

  「誓言用來拴騷動的心,終就拴住了虛空。思兔閱讀山林不向四季起誓,榮枯隨緣;海洋不需對沙岸承諾,遇合盡興。偏愛盟誓的戀人,有了第一回,又要第二回。所有的誓言都在口述傳說中的樂園,世間本是忽然聚合之一瞬,聚是一個字,遇合了當下便是『聚』義;散亦一字,分別了當下便是『散』義。我不吃誓言鴉片,故不問聚後何時散,散後何時聚,該聚自然會聚,該散放心一散。連語言都應該捨棄,你我之間,只有乾乾淨淨的緘默,與存在。」

  寫得真好。這段話大約可以作為楚清歌此身此心最好的註解。可她又是私心好重的女子,即便百轉千回,遇見了江與川,相識相交至今,她從不言明什麼。可她又要期待旁人能夠給出允諾。好,哪怕這樣不公,江與川仍然講出了那句話,也是最最要緊的一句話——他讓她嫁給他。

  她以為歲月日漸寬容,待她有憐憫之心,於是給了她一個江與川。可就在她以為一切終於好起來的時候,沈晚晴回來了。她該何去何從?說到底,她仍是個自私的女子,哪怕她願緩緩靠近生活,願意信任什麼,願意心動。

  「對不起。」

  這便是她給出的回應。可是除此之外,她哪裡還有勇氣說什麼。沈晚晴回來了。在沈晚晴面前,她只覺得自己如同竊賊一般,無恥下流。她只想不顧一切,逃離所有,假裝從未發生任何事情,亦從未有過任何變化,甚至不曾與江與川相識。可午夜夢回,江與川醉酒來電,她還是去了。

  懷裡的江與川,今年已四十一歲,卻似嬰孩一般,嗚嗚咽咽令人心碎。天亮的時候,展美如來書店開門,楚清歌竟未察覺。直到展美如小心翼翼遞來兩杯熱水的時候,楚清歌方才意識到,自己與江與川支離破碎的殘損模樣,早已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了。

  她扶起江與川喝水,又與展美如一起把沉重的江與川扶進了車裡。匆匆謝過展美如,楚清歌便驅車離開。送江與川回家的路上,沈晚晴打來電話,楚清歌不知所措,把手機調至靜音,放在一旁。醉酒之人總要重些,可她卻不知他是這樣沉。從車門到電梯口,到房門,到床邊,短短一路,她竟仿佛走了一生。

  

  替他脫鞋,替他解衣,又將絨被蓋上。立在窗邊,楚清歌凝望江與川的臉,往事歷歷在目,每一刻皆如利刃一般從心上划過,如此反覆。終於,她落了淚。可是無法,她真的無法再繼續和他走在一起了。如若不,她實在不知要如何應對接下來的一切。

  幫江與川洗完衣裳,又把他家中仔細打理一番,一再確認自己沒有什麼未盡之事的時候,楚清歌方才腳步沉重地走至門邊,擰開把手。門應聲關上的那一刻,楚清歌想:此生與他縱是情深,無奈緣淺,大概就只能走到這一步。她與他之間,或許就是如此了吧。

  給沈晚晴回電話的時候,楚清歌恨透了自己。沈晚晴約她吃飯,她不能不去。可她自己竟也能擦乾眼淚,雲淡風輕地做戲,與沈晚晴閒話許久,仿佛一顆心從未歷經什麼驚動與劇痛。從來沒有任何時候,比那一刻,更令楚清歌厭惡自己。

  傍晚見到沈晚晴的時候,楚清歌已很疲憊。這一夜一日,仿佛耗盡了她此生最後一點力氣,連走路都是踉蹌的。可她仍然要給自己上妝,她不能讓沈晚晴看出破綻。

  「清歌,別來無恙。」

  「你怎麼樣?在那邊過得還好嗎?」

  「挺好的。你呢?」

  「我?我……就那樣吧。」

  到底,她倆還是生分了。算起來,在一起秉燭夜談的時間也不過一年光景,而分別卻已是三載。原來,有些東西逝去了就是真的永不再回的。比如,楚家老院那年死去的梔子花樹。比如,大學時候顧有信給她煲的山藥蘿蔔排骨湯。比如,與沈晚晴共枕一席掏心掏肺的無數夜晚。比如,江與川。

  大約,沈晚晴也有與楚清歌一樣的念頭,以為此次相見,或許又能親密似從前。可惜一頓飯下來,兩個人都察覺出,對方早已不是當初能夠傾心而言的彼此了。世間萬事皆會變,唯一不會變的就是變化本身。連嗜紅成癖的沈晚晴都一身藍灰,不見一點朱紅了。又何況是心事重重的楚清歌呢?

  「對了,我打算去我爸公司上班了。」

  「真的嗎?早該這樣的。」

  「是啊,以前寧死不從,現在想明白了。」

  「子承父業是應該的。」

  「我是覺得,只有這樣才配得上他,也只有我才配得上他。」

  「嗯。」

  楚清歌想,沈晚晴說得沒錯,只有她,與江與川最是般配。門當戶對的道理是古人說的,古人的話,想來也是不會錯的。就好比楚清歌知道自己與江與川,從來都是兩個世界的人。唯有破落時候的江與川才能與她共度幾輪秋夏。她亦知道,原本,這段時光,也是她從沈晚晴的手裡偷來的。

  還給她,是應該的。她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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