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突出重圍,前往市區!!


  「好!!」

  林軒重重點頭。思兔閱讀sto5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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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頭上飛出去容易些,畢竟頭上都是樹枝,容易斬斷。

  如果從地面出去,還真不好出去,四面八方都是密密麻麻的蒼天大樹,有些大樹好幾人合抱那麼粗。

  即使他力氣大,劍法厲害,也不可能一劍劈斷一棵這麼粗的大樹,外加還有山神的阻攔。

  「呼呼……」

  下一刻,妖風陣陣,虎妖直接化作一團妖風,捲住林軒的身體,帶著林軒騰空而起。

  「咻咻咻咻!!!」

  林軒也沒閒著,握住黑劍的右手不斷出擊。

  凌厲的劍法,鋒利的黑劍,頗有神擋殺神,佛擋殺佛的氣勢。

  「嘩啦……嘩啦……」

  瞬間,樹葉翻飛,一截一截的樹枝掉落在地。

  這些樹葉和樹枝仿佛無窮無盡,砍完一批又圍攏來一批。

  最關鍵,地面還有樹藤攻擊,要是被樹藤纏繞住,他們想逃出去就難了。

  劍光一閃,十多根樹藤被林軒齊刷刷斬斷。

  緊接著。

  手中黑劍一轉,快速劈向頭頂的樹枝,眨眼間,頭頂被清空一片,虎妖帶著林軒迅速飛了上去。

  「速度能不能快點?」林軒一邊出劍,一邊對虎妖催促道。

  虎妖的速度實在是太慢了,剛才清出一片空間,連一半都沒飛到,再次被樹葉和樹枝遮擋。

  這些樹葉和樹枝也不知道怎麼回事,韌性十足,要不是黑劍鋒利,他們還真不好突圍出去。

  饒是如此,林軒也有些擔心自己力氣耗盡。

  雖為殭屍,但殭屍的力氣也不是無窮無盡的,而且時間就是生命,時間拖延越久,他們越危險。

  「我已經把速度施展到極致了,本來我飛行速度就慢,現在又帶著你,變得更慢了,要是快的話,當時我們逃走,我就帶著你飛了。」

  捲住林軒的黑色妖風中,傳來虎妖的聲音。

  它也想讓自己的速度快一點,可惜已經到極致了,再快也沒辦法。

  「好吧,你儘量快一點,不然我怕力氣被耗盡了。」林軒極為無奈的說道。

  虎妖速度只有這麼快,他也不可能讓虎妖突然加速。

  隨著時間一分一秒流逝。

  五分鐘後。

  「嘩啦……」

  林軒將最後一批樹葉和樹枝斬斷,虎妖帶著他順利突圍出去。

  「快飛!!」林軒急切催促道。

  他沒有讓虎妖放他下去,雖然放他下去,他們的速度可以提升很多,但下了地面,保不准又會被蒼天大樹包圍。

  他們現在面對的是山神,整座大山都是人家的地盤,人家想讓蒼天大樹重新包圍他們,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倘若飛在空中,速度慢是慢了點,可勝在安全。

  「可惡,就算你們逃出去也必死無疑!!」

  見虎妖帶著林軒逃走,山神現出身形,氣急敗壞的嘶吼道。

  剛才不敢現身,那是因為林軒是殭屍,一但現身,要是被林軒找到機會,它就完了。

  之前林軒吞噬紅衣厲鬼,它也是知道的,畢竟事情發生在它的地盤上,想不知道都難。

  「你在說你自己吧,好好的山神不當,非要幫助道門中人來對付我,等我下次回來就是你的死期!!」林軒殺氣騰騰的看著山神說道。

  山神又如何?充其量是一隻擁有職位的鬼罷了,這筆帳他先記下了,殭屍報仇,十年不晚!!!

  大山很大,虎妖帶著林軒足足飛了半個小時,這才來到另外一座大山。

  這座大山有沒有山神林軒不知道,反正剛才那座大山的山神拿他們沒辦法了。

  「兄弟,我們現在去哪裡?」虎妖將林軒放了下來,化作人形問道。

  「去市區!!」林軒想了想說道。

  「不行不行,以你的樣子去市區,那不是找死嗎。」虎妖立即拒絕。

  它去市區沒問題,小心一點,只要不碰上道門中人問題不大,可林軒不行,他這副模樣出現在市區,估計立即引起劇烈轟動。

  「越危險的地方越安全,市區人多,可以混淆我們的氣息,這樣道門中人就不容易追殺我們了。

  如果我們繼續往深山裡面逃,他們始終會追上我們,至於我的樣子,到時候找衣服褲子套起來不就行了?

  只要不讓普通人看到我的樣子,他們根本看不出來我是殭屍。」林軒說道。

  「也對啊,不過還是太危險了……」虎妖有些猶豫。

  它承認林軒說的很有道理,可市區實在是太危險了,那地方陽氣重,它們做什麼都不方便。

  「不危險又怎麼會安全?只要我們小心一點,不會有事,況且道門中人也沒那麼多,哪有那麼容易遇上。」

  「好吧,去市區!」

  虎妖咬牙,重重點頭道。

  隨後。

  一僵一妖快速朝青山市市區趕去。

  約莫兩個小時後,他們來到青山市郊外,林軒並沒有帶著虎妖直接進入市區,而是讓虎妖偷了一套衣服褲子回來。

  偷東西,對於一隻擁有五百年道行的妖物而言,可謂信手捏來。

  除了衣服褲子之外,還有鞋子,口罩,墨鏡。

  值得一說的是,林軒原本如刺蝟一般的毛髮,在他的控制下,變得柔順起來,倒不用擔心毛髮扎破衣服漏出來。

  衣服是連帽衣,穿好之後,林軒立即把帽子戴上,然後分別戴上墨鏡和口罩,一切搞定之後,雙手插兜,將雙手也給隱藏起來。

  只是,鋒利的指甲直接把褲兜捅穿,不過影響不大。

  現在的他,單從外表來看,絕對不會有人把他和殭屍聯想起來。

  「對了兄弟,你現在這副模樣雖然可以避免別人看到你,但走路怎麼辦?」虎妖不由看向林軒問道。

  身體倒是被嚴嚴實實遮擋起來,可殭屍是跳著走,人是邁動雙腿走,兩者很容易區分。

  換做任何一個正常人,走路絕對不可能跳著走,這要是出現在市區,照樣會引起很多人注意。

  「嗯……」

  林軒沉思了一下說道:「你去弄點錢,然後找一個人少的小區租一間房,租好之後開車過來接我,要貨車,轎車太矮,我進不去。」

  「好。」虎妖點頭,立即轉身離開。

  深更半夜,這兩件事對普通人來說或許很難完成,畢竟人都睡了,可對虎妖而言,卻極為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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