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夜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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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安公館,C12,諾大的別墅,這一晚,依舊沒開燈。

  沒開燈或是因為主人的習慣,又或是什麼不重要。

  人嘛,或多或少都有那麼點,不為人知的癖好。

  比如林寧,這個在物業,保安眼裡深居簡出的富家公子。

  這個在舍友眼裡看似人畜無害,實則蔫壞的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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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會兒就站在一整面牆的鞋架前,戴著bra,點著手指,一副念念有詞的樣子。

  「既然高跟鞋讓能你開心,那就多穿穿~」

  月光下,擦著美甲的手指端,一雙玫瑰粉色粗粒閃粉面料尖頭高跟,既是給明天上班做的選擇,也是決定。

  之所以有這個多穿的決定,一是「她」喜歡,「她」開心。

  二是為了在形象上將自己與「她」,更好的做個區分。

  畢竟,在人與人交往的第一印象里,身高,從來都是最直觀的那個。

  「莎莎:喂,大忙人,什麼時候帶我去夜宵?」

  臨近晚8點的樣子,莎莎來微信時,林寧正在搬家。

  準確的將,是將一樓沙發上的鋪蓋,搬至三樓的主人房。

  安全無小事,比起客廳,位於三樓,有門有窗有鎖的主臥,無疑更具有私密性。

  「林寧:你安排,我聽你的。」

  3L,主臥,窗前,回過消息的林寧,默默嘆了口氣。

  沒等那邊回復,思緒里,無處不在的「要」女士,又要了。

  【叮,男友要吃夜宵,林凝也要】

  【任務:林凝要吃夜宵】

  【任務要求:不可獨行】

  【服裝要求:高跟鞋】

  【任務獎勵:抽獎一次】

  【失敗懲罰:快樂值-5】

  【任務計時:3(時):59(分):57(秒)】

  【當前快樂值:25】

  微微一怔,看過提示的林寧,本能的皺著眉頭。

  就事論事,這突然而至的任務,這不可獨行的要求,很耐人尋味。

  是預謀,借任務來攪和我跟她的獨處?

  是巧合,因為夜宵,恰好觸發了任務機制?

  林寧想了想,更希望是後者,但這世上,最不靠譜的,就是希望。

  「林寧:家裡臨時有事,你跟我姐去吧,她剛好也想吃夜宵。」

  「林寧:她才回國,沒什麼朋友,幫我照顧好她。」

  南二環,移動老家屬院,某宅。

  因為兩條他的微信,前一秒還樂呵呵的莎莎,肉眼可見的換了副神色。

  看著沙發上耷拉著腦袋的閨女,李慧芳笑著搖搖頭。

  「說吧,又怎麼了?剛不是說要去吃夜宵嗎?」

  「是去吃夜宵,可.....」

  再次看了眼手機里的消息,越看越氣的莎莎,鼓了鼓嘴。

  真想發帖問問,誰家談戀愛是這樣樣的。

  自己不來就算,還把姐姐派來,還讓寶寶照顧好她,真,氣的胸疼。

  「可什麼?給我媽說,媽幫你分析分析。」

  「沒什麼,他臨時有事,換人了。」

  煩躁的撓了撓頭,不等母親開口,莎莎接著道。

  「他姐,就白天見那個,也想吃夜宵。」

  「這不挺好嘛,你倆年紀差不多,多聚聚,有問題嗎?」

  「當然有啦,寶寶才不想跟她一起吃。」

  「傻丫頭,除非你不想跟林寧長處,這個家姐,繞不過去的。」

  長姐如母這個詞,放在現在看,或許有麼點誇張。

  但在李慧芳的時代里,長姐,是真的如母。

  李慧芳嘆了口氣,想起那個為了兄弟姐妹早早輟學勞於家務的大姐。

  想起那個為了自己讀書,早早嫁人的大姐。

  不知不覺間,李慧芳的眼角,發了酸,泛了紅。

  「媽~,你這是怎麼啦?」

  眼前的母親,狀態較之前,明顯有別。

  看在眼裡的莎莎,一邊說,一邊起身坐至母親身側,挽上母親的胳膊。

  「沒什麼,去收拾吧,別讓人等久了,失了禮數。」

  「噢,你真沒事兒?」

  「有也是那些你不愛聽的陳芝麻爛穀子,去吧,注意安全,晚的話讓你爸接你。」

  「好嘞,啵~」

  「你,這丫頭,真的是~」

  一記寵溺的眼神,送給視線里親完就跑的閨女。

  自說自話的李慧芳,笑著拿過手機,女兒的事兒暫了,愛人那邊,還得哄。

  「李慧芳:回來吧,你女兒沒跟林寧出去,跟的是他姐,倆女的。」

  院內一角,活動中心。

  愛人來微信時,叼著根煙的李大山,正跟一幫老同事打麻將。

  眼不見心不煩,一想到女兒大半夜跟別的男人出去,李大山是一秒也不想在家待,是真想攔,又怕女兒為難。

  「李大山:真的?確定確定是連女的?確定不是哄我開心?」

  「李慧芳:就你閨女那藏不住心事兒的臉,真假我會看不出?」

  「李大山:妥。這圈打完就回,這邊才贏了點,直接走不合適。」

  「李慧芳:少來,立刻回。」

  夫妻多年,愛人什麼性子,李慧芳最熟悉不過。

  就拿打牌來講,平手就是小輸,贏了點,就是平手。

  另一邊,長安公館。

  與在家打扮的莎莎一樣,林寧這會兒也在打扮。

  不同的是,較莎莎的略施粉黛,林寧無疑要更複雜得多。

  從上到下,從頭到腳,雖不願承認,但事實就是這樣。

  即便再怎麼有天賦,也逃不過那句,男女有別。

  好比眉宇,莎莎有做半永久,林寧沒有,所以得描眉畫眼。

  好比輪廓,莎莎天生麗質難自棄,林寧雖差不多,但差的那點,卻需要靠精湛的手法,去修飾,去遮掩。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不是系統早早給了個化妝的技能,僅化妝品的正確使用方法,就足夠林寧消化不少天兒的。

  半小時的擦擦抹抹,梳妝桌前,成功變了個樣兒的林寧,再次檢查了遍妝容。

  直到確認沒什麼紕漏後,林寧方才起身去了衣架處。

  內衣換了身白色蕾絲華歌爾,鋼圈的設計雖有不適,但曲線明顯。

  上身選了件愛馬仕家的絲質襯衫,多錢沒留意,李超越之前送的。

  下身,牛仔褲配高跟的穿法,作為參考的孫仙圖集裡,有看到,效果挺好。

  包太娘,懶的拎,表太炫,不想戴。

  車,秉著低調的原則,林寧選了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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